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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五”數字經濟發展規劃》解讀∣鼓勵公平競爭 健全完善數字經濟治理體係

發布時間:2022-01-21 15:38:04 國家發展改革委網站

數字經濟治理是對數據資源、現代信息網絡、信息通信技術融合應用及數字經濟相關(guan) 主體(ti) 、活動、環境的綜合治理,是數字時代宏觀經濟治理的重要內(nei) 容,也是國家治理體(ti) 係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建設的新要求和新挑戰。近日,國務院印發《“十四五”數字經濟發展規劃》(以下簡稱《規劃》),從(cong) 全局和戰略高度,對健全完善數字經濟治理體(ti) 係做出了係統部署,這對於(yu) 培育健康繁榮的發展生態,促進我國數字經濟持續、高效、安全發展具有重要意義(yi) 。

一、充分認識加強數字經濟治理的重要性和緊迫性

“十三五”以來,我國數字經濟發展取得長足進步,對經濟社會(hui) 發展的牽引帶動作用日益凸顯,但與(yu) 數字生產(chan) 力加速進步相適應的數字經濟治理體(ti) 係尚不健全,適應數字經濟發展的規則體(ti) 係亟待完善。

(一)加強和完善數字經濟治理,是促進數字經濟行穩致遠的關(guan) 鍵舉(ju) 措。伴隨以數字化為(wei) 代表的新一輪科技革命和產(chan) 業(ye) 變革持續深化,我國數字經濟持續快速發展,規模體(ti) 量已經穩居全球第2位,新業(ye) 態、新模式不斷湧現,在移動支付等一些領域全球領先。“十四五”時期,為(wei) 促進數字經濟從(cong) 快速成長轉向深化應用、規範發展、普惠共享的新階段,宏觀政策重點需要主動順應新形勢、新規律和新要求,更加強調發展與(yu) 規範並重,在鼓勵繼續發展壯大同時,係統排除隱患和風險,統籌發展與(yu) 安全,確保數字經濟行穩致遠。

(二)加強和完善數字經濟治理,是促進數字社會(hui) 穩定和諧的重要保障。數字經濟是以數據資源為(wei) 關(guan) 鍵要素,以現代信息網絡為(wei) 主要載體(ti) ,以信息通信技術融合應用、全要素數字化轉型為(wei) 重要推動力的新經濟形態,對生產(chan) 方式、生活方式和治理方式變革均具有重要影響,具有很強的滲透性、融合性和引領性。2021年6月,我國網民規模達到10.11億(yi) ,互聯網普及率達到71.6%,網絡支付、網絡視頻、網絡購物、在線辦公用戶規模分別達到8.72億(yi) 、9.44億(yi) 、8.12億(yi) 、3.81億(yi) 。數字化顯著提高了人民生活品質,同時也誘發了網絡沉迷、網絡犯罪、人工智能倫(lun) 理等大量新的社會(hui) 問題。通過加強和完善數字經濟治理,進一步縮小數字鴻溝,更好地保護公民權利和公共利益,是促進社會(hui) 公平與(yu) 經濟效率更加統一的重要途徑。

(三)加強和完善數字經濟治理,是提升國家治理體(ti) 係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水平的重要舉(ju) 措。隨著經濟社會(hui) 數字化轉型的不斷深入,國家治理的目標、對象、範圍、手段等也需要與(yu) 時俱進地變革。加強和完善數字經濟治理已經成為(wei) 完善數字時代國家治理的基本內(nei) 容,網絡空間治理已經成為(wei) 當前國家治理的新熱點、新疆界和新挑戰,推動實現網絡空間、物理空間和人類社會(hui) 空間治理多元協同成為(wei) 基本趨勢。數字經濟治理作為(wei) 國家治理的前沿領域,新問題和新挑戰不斷湧現。智慧城市、數字鄉(xiang) 村、智能交通等既是治理的新場景,也為(wei) 治理提供了新手段。加強和完善數字經濟治理,健全平台經濟治理體(ti) 係,有利於(yu) 提高國家治理的智能化、全域化、個(ge) 性化、精細化水平。

二、健全完善數字經濟治理體(ti) 係的形勢、趨勢、原則和目標

“十四五”時期,是乘勢而上打造數字經濟新優(you) 勢的關(guan) 鍵機遇期,需要更好地把握數字經濟發展的形勢、趨勢和規律,以健全和完善數字經濟治理體(ti) 係為(wei) 基本支撐,進一步推動數字技術與(yu) 實體(ti) 經濟深度融合,協同推進數字產(chan) 業(ye) 化和產(chan) 業(ye) 數字化,促進數據關(guan) 鍵要素價(jia) 值釋放,培育開放、創新、安全、協調、普惠的發展生態,不斷提升廣大人民群眾(zhong) 對數字化發展的獲得感、幸福感和滿意度,有效保障全體(ti) 人民共享數字經濟的發展紅利。

健全完善數字經濟治理體(ti) 係是順應治理主體(ti) 多元化、對象複雜化、結構網絡化、方式協同化、過程人性化、範圍全球化變化的必然選擇,是創新治理理念和治理模式的必然要求。數字經濟治理對象範圍涵蓋數字經濟全領域、全過程、全要素,包括數據資源、現代信息網絡和信息通信技術融合應用等新技術經濟形態,以及平台企業(ye) 等主體(ti) 、互聯網服務等活動、製度規範等環境因素。數字經濟治理方法手段則主要是通過政府、平台、企業(ye) 、社會(hui) 組織和公眾(zhong) 共同構建多元協同的治理格局,通過完善法律法規和規則製度、提升政府數字化治理能力、創新協同監管機製等,不斷優(you) 化公開、公平、法治的營商環境,提升安全與(yu) 發展、公平與(yu) 效率統籌協調水平。健全完善數字經濟治理體(ti) 係是加快治理方式轉變、優(you) 化治理方法手段、促進治理效能提升的必須選擇,已經成為(wei) “十四五”時期我國數字經濟做強做優(you) 做大的基礎前提和必要保障。

健全完善數字經濟治理體(ti) 係要把握四個(ge) 關(guan) 鍵:一是堅持中國特色,充分利用已有國家治理基礎,持續發揮我國體(ti) 製和製度優(you) 勢、超大規模市場優(you) 勢、海量數據和豐(feng) 富應用場景優(you) 勢,走適合中國特色社會(hui) 主義(yi) 市場經濟體(ti) 製的數字經濟發展和治理道路。二是堅持發展與(yu) 規範並重,突出競爭(zheng) 政策基礎地位,鼓勵公平競爭(zheng) ,維護市場主體(ti) 權益,在強化反壟斷、防止資本無序擴張同時,尊重平台經濟等新業(ye) 態、新模式發展規律,保護來之不易的發展成果和創新實踐,在發展中規範、在發展中完善。三是堅持多元共治新格局,合理區分政府和市場邊界,明確界定各方義(yi) 務、責任和權利,促進政府、平台、企業(ye) 、行業(ye) 組織、社會(hui) 公眾(zhong) 等多元參與(yu) 、有效協作、互利共贏。四是堅持係統提升數字化能力,綜合利用數字化思維和數字技術解決(jue) 新治理難題,提升政府數字化治理能力,推動構建多元參與(yu) 、有效協同的數字經濟治理新格局。

健全完善數字經濟治理體(ti) 係應關(guan) 注四大目標:一是協調統一的數字經濟治理框架和規則體(ti) 係基本建立,跨部門、跨地區的協同監管機製基本健全;二是政府數字化監管能力顯著增強,監管執法更加規範化、法治化、精準化,行業(ye) 和市場監管水平大幅提升;三是政府主導、多元參與(yu) 、法治保障的數字經濟治理格局基本建成,激發活力、維護權益的平台治理水平明顯提升;四是與(yu) 數字經濟發展新規律、新生態相適應的市場監管、宏觀調控、法規製度體(ti) 係更加完善。

三、健全完善數字經濟治理體(ti) 係的關(guan) 鍵舉(ju) 措

(一)強化協同治理和監管機製建設。數字經濟活動體(ti) 現出跨時空、跨專(zhuan) 業(ye) 、高技術性、虛擬化等特點,規範和強化治理亟需創新治理方式,推進主管部門、監管部門等更大範圍協作。《規劃》要求:一是要探索建立與(yu) 數字經濟持續健康發展相適應的治理方式,製定更加靈活有效的政策措施,創新多方參與(yu) 、有效協同的治理模式。二是強化跨部門、跨層級、跨區域協同監管,明確監管範圍和統一規則,加強分工協作與(yu) 協調配合。三是強化以信用為(wei) 基礎的數字經濟市場監管,優(you) 化營商環境,鼓勵企業(ye) 誠信經營,建立完善信用檔案,推進政企聯動、行業(ye) 聯動的信用共享共治。四是加快建立全方位、多層次、立體(ti) 化監管體(ti) 係,強化事前事中事後全鏈條全領域監管,完善協同會(hui) 商機製,推動監管數據采集和共享利用,有效打擊數字經濟領域違法犯罪行為(wei) 。五是探索開展跨業(ye) 務跨部門聯合監管試點,創新基於(yu) 新技術手段的監管模式,探索開展跨場景跨業(ye) 務跨部門聯合監管試點,建立健全觸發式監管機製。

(二)增強政府數字化治理能力。數字化治理能力是數字時代有為(wei) 政府的基本能力,也是健全完善數字經濟治理體(ti) 係基礎保障。《規劃》要求:一是加大政務信息化建設統籌力度,強化政府數字化治理和服務能力建設,有效發揮數字化手段對規範市場、鼓勵創新、保護消費者權益的重要作用。二是建立完善基於(yu) 大數據、人工智能、區塊鏈等新技術的統計監測和決(jue) 策分析體(ti) 係,科學評估發展現狀和問題,提升數字經濟治理的精準性、協調性和有效性。三是推進完善風險應急響應處置流程和機製,強化重大問題研判和風險預警,提升對係統性風險防範水平。四是探索建立適應平台經濟特點的監管機製,推動線上線下監管有效銜接,強化平台經營者及其行為(wei) 監管。

(三)完善多元共治新格局。數字經濟是具有高創新性、強滲透性、廣覆蓋性的新經濟形態,其治理惠及多元主體(ti) ,也需要依賴多元主體(ti) 。《規劃》要求:一是明確多元共治的格局和目標,建立完善政府、平台、企業(ye) 、行業(ye) 組織和社會(hui) 公眾(zhong) 多元參與(yu) 、有效協同的數字經濟治理新格局,形成治理合力,鼓勵良性競爭(zheng) ,維護有效市場。二是完善競爭(zheng) 監管規則製度,加快健全市場準入製度、公平競爭(zheng) 審查機製,完善數字經濟公平競爭(zheng) 監管環境,預防和製止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製競爭(zheng) 。三是發揮平台、行業(ye) 組織、企業(ye) 等主體(ti) 作用,進一步明確平台企業(ye) 主體(ti) 責任和義(yi) 務,推進行業(ye) 服務標準建設和行業(ye) 自律,要保護平台從(cong) 業(ye) 人員和消費者合法權益。四是引導社會(hui) 組織和公眾(zhong) 參與(yu) 推動數字經濟治理,開展社會(hui) 監督、媒體(ti) 監督、公眾(zhong) 監督,培育多元治理、協調發展新生態。五是加強反壟斷和不正當競爭(zheng) 執法,鼓勵建立爭(zheng) 議在線解決(jue) 機製和渠道,製定並公示爭(zheng) 議解決(jue) 規則,暢通多元主體(ti) 訴求表達、權益保障的渠道,維護公眾(zhong) 利益和社會(hui) 穩定。(馬潮江 單誌廣 國家信息中心信息化和產(chan) 業(ye) 發展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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