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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法之下,平台用工“效率最優”如何合規?

發布時間:2021-08-19 16:00:51 工人日報

送一單外賣掙幾元,北京一名專(zhuan) 送騎手一個(ge) 月因罰款被扣工資千餘(yu) 元。平台對從(cong) 業(ye) 者的管理權力有多大?平台通過算法尋找訂單配送的最短時間,據此不斷減少訂單配送時間,實現騎手配送的“最優(you) 效率”。而這一“最優(you) 效率”是否顯失公平?該如何規範?

近期,網約車、外賣這類新型用工平台備受關(guan) 注。4月,北京人力社保局副處長王林體(ti) 驗送外賣12小時,王林竭盡全力也隻完成5單送餐,賺了41元,他感慨:“太委屈了,這個(ge) 錢太不好掙了。”北大博士後陳龍為(wei) 了完成博士論文加入北京中關(guan) 村的一家外賣騎手團隊,他花了5個(ge) 半月時間進行調查,5月發布調查結論:平台通過精準算法對複雜的勞動秩序進行管理,而在這一過程中,算法的不合理性以及缺乏人性化值得各方關(guan) 注。

記者獲悉,目前有關(guan) 部門正在積極推進多方共同協商、共同監管,努力形成由多方主體(ti) 共同參與(yu) 的平台規則。

工資被扣千餘(yu) 元,外賣員申請法律援助

2020年1月,在某平台馬駒橋站點工作的一名專(zhuan) 送騎手陳某,因罰款當月工資被扣掉1100元。送一單才掙幾元,被扣了這麽(me) 多錢,陳某覺得不公平。在北京義(yi) 聯勞動法援助與(yu) 研究中心公益律師的幫助下,陳某決(jue) 定去申請勞動仲裁。然而,在陳某跟站點透露了自己要去申請勞動仲裁之後,站長威脅如果去申請仲裁,會(hui) 被平台封殺。這讓陳某十分擔心,遲遲沒有采取行動。2020年3月至6月,陳某每月持續被扣款,到2020年6月8日,其工資被扣款將近5000元。

2020年7月10日,義(yi) 聯公益律師為(wei) 陳某提供了法律援助,申請了勞動仲裁。經過仲裁庭審理後,2020年12月1日,陳某收到了仲裁裁決(jue) 書(shu) ,裁決(jue) 書(shu) 確認陳某與(yu) 一家物流公司存在勞動關(guan) 係,並要求該公司於(yu) 裁決(jue) 生效之日起7日內(nei) 支付陳某被克扣的工資4540元。

“我在這個(ge) 站點幹了兩(liang) 年,沒看見勞動合同長什麽(me) 樣,每天考慮的就是準時率、差評和接單量。跑一單收入7.5元,每月全勤是8元。如果準時率沒達到99%以上的話,每單兩(liang) 角錢的獎金就沒有了。”外賣騎手小張說,平台對超時處罰很嚴(yan) 格,超一秒扣一半收入。在這樣的“激勵”機製下,逆行、闖紅燈甚至發生交通事故就在所難免。

與(yu) 外賣騎手遭遇不同,網約車司機也有自己的苦惱。網約車司機李先生向媒體(ti) 反映,平台強製要求司機交599元押金安裝記錄儀(yi) ,這本來是為(wei) 了保護司乘雙方權益,但他被乘客投訴後,平台不聽他辯解,甚至不調取車內(nei) 監控錄像,直接對他進行扣分處理。

因平台管理存在諸多不規範行為(wei) ,平台從(cong) 業(ye) 者的勞動權益如何保護引起社會(hui) 重視。那麽(me) ,平台通過何種方式對從(cong) 業(ye) 者進行管理?

被算法精準“算計”的“半分鍾”

陳龍博士在《遊戲、權力分配與(yu) 技術:平台企業(ye) 管理策略研究——以某外賣平台的騎手管理》一文中,講了他的送外賣體(ti) 驗:之前去中國人民大學知行公寓樓送外賣,騎手隻能從(cong) 校園北門進去,所以係統計算送餐時間的時候,會(hui) 以北門為(wei) 測算依據,大概要花4分鍾時間。但後麵有人發現,知行公寓旁邊有一個(ge) 側(ce) 門,電動車開不進去,但人下來走兩(liang) 步就進去了,時間不超過半分鍾。所以很多騎手就會(hui) 改變路徑,提前完成送餐任務,節省下來的時間可以跑其他訂單。可是很多人都這麽(me) 做了以後,平台也發現了,它就會(hui) 給你壓縮時間,送一單的時間就由4分鍾減為(wei) 半分鍾。

“你會(hui) 發現技術的進步好像並沒有讓人生活得更好,科技的便捷是永遠趕不上甲方的需求的,當你完成了現在的任務量,永遠會(hui) 有不斷湧現的新需求。它不斷地把人陷入內(nei) 卷的道路當中。”陳龍說。

由4分鍾到半分鍾,算法之下,平台不斷追求高效率。為(wei) 了高效率,外賣員不得不去搶這半分鍾,隨之其麵臨(lin) 的職業(ye) 風險就會(hui) 上升。據2019年上半年上海市快遞外賣行業(ye) 交通事故情況公布數據顯示,2019年上半年,上海市共發生涉及快遞、外賣行業(ye) 各類道路交通事故325期,造成5人死亡、324人受傷(shang) 。

2020年年底,北京義(yi) 聯社會(hui) 工作事務所發布《新業(ye) 態從(cong) 業(ye) 者勞動權益保護——北京地區網約配送員職業(ye) 傷(shang) 害調查報告》中記載,對於(yu) 外賣員來講,每天10多個(ge) 小時的工作時間都要接受平台算法的管理。平台通過“完單量”“準時率”等指標對站點和代理商進行考核,通過罰款和獎勵對代理商進行管理,而代理商則通過一係列罰則將責任轉嫁給外賣員。

在某眾(zhong) 包APP上,記者看到對騎手的管理規則包括“取消規則”“超時規則”“幫買(mai) 幫送規則”“優(you) 選規則”“異常場景處理規則”等共計22項,每項規則分列具體(ti) 的標準和規範,對騎手儀(yi) 容儀(yi) 表、配送操作規範、獎懲措施等有精細的要求。

平台通過算法尋找訂單配送的最短時間,據此不斷減少訂單配送時間,實現騎手配送的“最優(you) 效率”。而這一“最優(you) 效率”是否顯失公平?該如何規範?

平台規則如何建

中國社會(hui) 科學院法學所社會(hui) 法室副主任王天玉表示,無論是以罰代管還是對算法的絕對依賴,一個(ge) 關(guan) 鍵問題就在於(yu) 平台權力過大。王天玉覺得,應該構建一個(ge) 平台內(nei) 市場秩序,在政府監管下,工會(hui) 、媒體(ti) 、社會(hui) 組織等多方參與(yu) 共治。目標是規範平台定價(jia) 權,而這個(ge) 定價(jia) 權是廣義(yi) 的,包括每單定價(jia) 、配送時間、獎懲規則。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林嘉認為(wei) ,平台借助算法等科技手段製定規則,在這一過程中,我們(men) 應該尊重技術手段、科學方法等平台特點,但對於(yu) 與(yu) 平台從(cong) 業(ye) 者切身權益相關(guan) 的內(nei) 容,平台應當采取合理、定額、定量的方式對平台從(cong) 業(ye) 者進行管理。應當采取協商的方式,由平台與(yu) 從(cong) 業(ye) 者代表、行業(ye) 協會(hui) 等第三方代表共同製定規則。比如針對快遞員因為(wei) 怕超時罰款違反交通規則,平台應當給予一定的彈性配送時間,避免勞動者因疲勞、工作強度較大等原因發生交通事故、工傷(shang) 等職業(ye) 傷(shang) 害,保障勞動者身體(ti) 健康權、休息權。

7月22日,人社部等部門發布的《關(guan) 於(yu) 維護新就業(ye) 形態勞動者勞動保障權益的指導意見》指出,直接涉及勞動者權益的製度規則和平台算法,要充分聽取工會(hui) 或勞動者代表的意見建議,將結果公示並告知勞動者。工會(hui) 或勞動者代表提出協商要求的,企業(ye) 應當積極響應,並提供必要的信息和資料。指導企業(ye) 建立健全勞動者申訴機製,保障勞動者的申訴得到及時回應和客觀公正處理。

北京義(yi) 聯勞動法援助與(yu) 研究中心主任黃樂(le) 平認為(wei) ,不管作為(wei) 用人單位還是僅(jin) 僅(jin) 作為(wei) 合作方,平台都不應該單方決(jue) 定權利義(yi) 務。在平台規則製定過程中,平台要保障勞動者的知情權,在充分聽取工會(hui) 或勞動者代表的意見建議的基礎上,製定有關(guan) 公平就業(ye) 製度、最低工資和支付保障製度以及休息製度和社會(hui) 保障製度等,增強對勞動者的權益保護,倡導人文關(guan) 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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