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nei) 水路運輸管理規定》在線解讀——訪部水運局副局長 易繼勇
【主持人】 2020-04-09 09:31
大家好,歡迎關(guan) 注本期在線訪談,本期訪談邀請交通運輸部水運局易繼勇副局長為(wei) 大家解讀即將實施的《國內(nei) 水路運輸管理規定》。歡迎您,易副局長。
【易繼勇】 2020-04-09 09:31
主持人好,大家好,非常高興(xing) 通過部網站平台與(yu) 大家交流。
【主持人】 2020-04-09 09:32
我們(men) 知道,水運是我國綜合交通運輸體(ti) 係的重要組成部分,沿海運輸大通道、長江黃金水道、西江黃金水道、京杭運河等幹線通道對經濟社會(hui) 發展的支撐保障作用日益明顯。易副局長能否首先為(wei) 我們(men) 介紹一下國內(nei) 水路運輸業(ye) 發展的基本情況。
【易繼勇】 2020-04-09 09:33
好的。目前,全國共有國內(nei) 水路運輸企業(ye) 6800多家,其中,按沿海和內(nei) 河運輸分,從(cong) 事沿海運輸的企業(ye) 2000多家,從(cong) 事內(nei) 河運輸的企業(ye) 4800多家;按省際和省內(nei) 運輸分,從(cong) 事省際運輸的企業(ye) 4600多家,省內(nei) 運輸的企業(ye) 2200家。除此之外,還有1萬(wan) 多戶個(ge) 體(ti) 水路運輸業(ye) 務經營者。
從(cong) 國內(nei) 水路運輸船舶看,2018年底全國共有營運船舶13.47萬(wan) 艘、1.98億(yi) 總噸,其中,沿海運輸船舶1.04萬(wan) 艘、6885.1萬(wan) 總噸,內(nei) 河運輸船舶12.43萬(wan) 艘、1.29億(yi) 總噸。近年來,國內(nei) 水路運輸船舶艘數持續下降,但總噸位一直保持穩定增長,運輸船舶大型化趨勢明顯。
從(cong) 國內(nei) 水路運輸量看,2018年國內(nei) 水路完成貨物運輸量62.57億(yi) 噸,其中,內(nei) 河貨運量37.43億(yi) 噸,沿海貨運量25.14億(yi) 噸,國內(nei) 水路貨運量占全部水路貨運量的89%以上,在國民經濟中發揮了重要作用。
【主持人】 2020-04-09 09:37
易副局長,《國內(nei) 水路運輸管理規定》本次修訂主要是基於(yu) 哪些方麵考慮,能否把修訂背景簡要向網友做一下介紹?
【易繼勇】 2020-04-09 09:38
好的。近年來,黨(dang) 中央、國務院為(wei) 持續優(you) 化營商環境,推動經濟社會(hui) 高質量發展,作出了一係列決(jue) 策部署,並於(yu) 2019年10月製定出台了《優(you) 化營商環境條例》,要求進一步優(you) 化審批服務,提高審批效率,減輕市場主體(ti) 負擔,著力提升政務服務能力和水平。同時,為(wei) 加強物流安全管理、防範恐怖活動,《反恐怖主義(yi) 法》對貨運實名製管理和安全檢查作出了規定,要求物流運營單位查驗客戶身份、對運輸物品進行安全檢查。為(wei) 貫徹落實有關(guan) 要求,需要對《國內(nei) 水路運輸管理規定》相關(guan) 內(nei) 容進行修訂。
此外,為(wei) 建立完善水路旅客運輸服務質量管理製度,不斷提高水路客運發展質量和服務水平,增強人民群眾(zhong) 的獲得感、幸福感,也有必要對《國內(nei) 水路運輸管理規定》相關(guan) 內(nei) 容進行修訂。
【主持人】 2020-04-09 09:44
能否簡單介紹下本次《規定》修訂的主要過程?
【易繼勇】 2020-04-09 09:45
我部於(yu) 2018年即啟動了《規定》修訂工作,在認真梳理國內(nei) 水路運輸行業(ye) 管理中存在的主要問題的基礎上,形成《規定》修訂草案,經過多次專(zhuan) 題研究、組織召開座談會(hui) ,並赴湖南、廣東(dong) 、浙江等地深入開展實地調研,形成了《規定》征求意見稿,書(shu) 麵征求了各省市區和行業(ye) 內(nei) 外相關(guan) 單位的意見,並於(yu) 2019年7月向社會(hui) 公開征求意見。我們(men) 對意見建議逐條進行了分析梳理,在充分吸納合理意見的基礎上,對《規定》征求意見稿進行了修改完善,並開展了合法性和公平競爭(zheng) 審查。2020年2月20日,《規定》經部務會(hui) 審議通過,以部令形式印發。
【主持人】 2020-04-09 09:48
易副局長,修訂後的《規定》主要包括哪些章節?
【易繼勇人】 2020-04-09 09:49
修訂後的《規定》保持了原《規定》的框架結構,共7章58條,各章分別是總則、水路運輸經營者、水路運輸經營行為(wei) 、外商投資企業(ye) 和外國籍船舶的特別規定、監督檢查、法律責任、附則,在對原有部分內(nei) 容進行修改完善的同時,補充增加了水路旅客運輸服務質量等方麵的內(nei) 容。
【主持人】 2020-04-09 09:51
請您詳細介紹一下此次修訂的主要內(nei) 容。
【易繼勇】 2020-04-09 09:52
好的。此次修訂,主要聚焦以下方麵:
一是關(guan) 於(yu) 減輕企業(ye) 配備海務、機務管理人員負擔方麵。《規定》明確了“根據船舶最低安全配員標準,水路運輸經營者經營均為(wei) 不需要配備船長、輪機長或者大副、大管輪的船舶,其配備的海務、機務管理人員應當具有不低於(yu) 其所管理船舶船員的從(cong) 業(ye) 資曆。”這一規定聚焦僅(jin) 經營管理小型運輸船舶企業(ye) 的專(zhuan) 職海務、機務人員的配備要求,更好地適應了小型船舶的實際情況,減輕了企業(ye) 負擔。
二是關(guan) 於(yu) 優(you) 化水路運輸行政審批層級。《規定》明確省際危險品船運輸、沿海省際客船運輸、長江幹線和西江航運幹線水上運輸距離60公裏以上省際客船運輸的經營許可由交通運輸部實施,其他內(nei) 河省際客船運輸的經營許可由省級水路運輸主管部門實施。同時,明確省際普通貨船運輸、省內(nei) 水路運輸的經營許可由設區的市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路運輸管理部門實施,具體(ti) 權限由省級人民政府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決(jue) 定。上述規定明確了部、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的責任分工,並授權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自主決(jue) 定省際普通貨船運輸、省內(nei) 水路運輸經營許可的具體(ti) 實施部門,以方便企業(ye) 辦理業(ye) 務。
三是關(guan) 於(yu) 推進服務事項網上辦理、推廣使用電子化證書(shu) 。《規定》明確提出了推動政務服務事項網上辦理以及《國內(nei) 水路運輸經營許可證》《船舶營業(ye) 運輸證》等證書(shu) 電子化,加強證照信息共享的要求,有利於(yu) 進一步提高服務效率;明確從(cong) 事國內(nei) 水路運輸的船舶,既可隨船攜帶《船舶營業(ye) 運輸證》,也可提供具有同等效力的可查驗信息。
四是關(guan) 於(yu) 水路貨物運輸實名製管理。為(wei) 貫徹落實《反恐怖主義(yi) 法》有關(guan) 要求,保障水路貨物運輸安全,《規定》明確了水路運輸經營者應當對托運人身份信息進行查驗,並對涉嫌在普通貨物中夾帶危險貨物、謊報瞞報托運危險貨物的進行安全檢查,登記並保存相關(guan) 信息,對存在違法情況的,應拒絕運輸並報告有關(guan) 主管部門。此外,明確違反上述規定的要按有關(guan) 法律法規的規定處理。
五是關(guan) 於(yu) 水路旅客運輸客票管理。為(wei) 了強化旅客公共利益和消費者權益保障,提升服務品質,《規定》完善了對客票的要求,鼓勵水路旅客運輸經營者開展互聯網售票,促進水路旅客運輸服務更加智慧便捷。為(wei) 落實國家相關(guan) 法律法規的要求,《規定》將水路旅客運輸優(you) 待服務對象明確為(wei) 軍(jun) 人、人民警察、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人員、學生、老幼病殘孕等旅客,體(ti) 現了對特殊群體(ti) 乘船的人文關(guan) 懷。
六是關(guan) 於(yu) 水路旅客運輸服務質量要求。為(wei) 滿足人民群眾(zhong) 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規定》明確並強調水路客運基本服務要求,如國內(nei) 水路旅客運輸經營者的告知義(yi) 務(退票、改簽等雙方權利與(yu) 義(yi) 務)、乘務人員、船上服務設施、無障礙設施等要求,這些規定有利於(yu) 提高水路運輸經營者的服務意識,維護旅客的合法權益。
【主持人】 2020-04-09 10:03
易副局長,為(wei) 貫徹落實好新修訂的《規定》,部將會(hui) 采取哪些具體(ti) 措施?
【易繼勇】 2020-04-09 10:04
我們(men) 將從(cong) 以下方麵抓好《規定》的貫徹實施。
一是抓好《規定》宣貫培訓。充分利用部網站、部微信公眾(zhong) 號、部辦培訓班等渠道,做好《規定》宣傳(chuan) 解讀,層層抓好抓實培訓,確保相關(guan) 人員熟悉《規定》,全麵正確理解《規定》的精神、內(nei) 涵和具體(ti) 要求。
二是盡快製定出台有關(guan) 配套文件。根據《規定》的有關(guan) 要求,我們(men) 將盡快製定出台有關(guan) 配套文件,細化實化具體(ti) 的落實要求和舉(ju) 措,保障《規定》的要求順利落地、落實。
三是加強監督檢查。我們(men) 將按照有關(guan) 規定要求,組織開展國內(nei) 水路運輸業(ye) 年度核查和國內(nei) 水路運輸“雙隨機”抽查工作,就《規定》落實情況開展監督檢查,督促水路運輸經營者按照《規定》的要求落實。
【主持人】 2020-04-09 10:08
易副局長,在我們(men) 訪談進行中,有網友提出了關(guan) 切的問題,您幫解答下吧。這位網友提出的問題是:“我的公司主要從(cong) 事湖區水上客運,因為(wei) 經營船舶較小,船舶僅(jin) 需要配備駕駛人員等普通船員而不需要配備船長、輪機長,請問我公司的海務、機務管理人員是否需要具備船長、輪機長資曆?”
【易繼勇】 2020-04-09 10:09
感謝這位網友的提問!新修訂的《規定》明確,根據船舶最低安全配員標準,水路運輸經營者經營均為(wei) 不需要配備船長、輪機長或者大副、大管輪的船舶,其配備的海務、機務管理人員應當具有不低於(yu) 其所管理船舶船員的從(cong) 業(ye) 資曆。按照2018年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船舶最低安全配員規則》,並不是所有船舶都要求配備船長、輪機長或者大副、大管輪,如100總噸及以下的內(nei) 河一般船舶、客船、液貨船僅(jin) 要求配備駕駛員1人,75千瓦及以上至未滿150千瓦的內(nei) 河一般船舶、客船、液貨船僅(jin) 要求配備普通船員1人,像經營的船舶全部為(wei) 這類船舶的,就不需要配備具備船長、輪機長或者大副、大管輪從(cong) 業(ye) 資曆的海務、機務管理人員。
【主持人】 2020-04-09 10:11
還有網友提出,《規定》第二十四條明確了水路貨物運輸實名製管理的有關(guan) 要求,您能介紹一下實際執行中應該注意些什麽(me) 嗎?
【易繼勇】 2020-04-09 10:12
本條是落實《反恐怖主義(yi) 法》對水路貨物運輸提出的具體(ti) 要求。在實際執行過程中,國內(nei) 水路運輸經營者一是要與(yu) 托運人簽訂貨物運輸合同,並認真查驗托運人的身份信息,如法人或自然人身份信息;二是在收到實名舉(ju) 報或者相關(guan) 證據證明托運人涉嫌夾帶危險貨物、謊報瞞報托運危險貨物時,一定要對貨物進行檢查,對存在上述情形或者托運人拒絕接受檢查的,應當拒絕運輸,並一定要履行好報告義(yi) 務;三是要對托運人身份信息、托運貨物信息進行登記,並保存至運輸合同履行完畢後6個(ge) 月。
【主持人】 2020-04-09 10:13
還有網友提出,《規定》修改後,是否要求航運企業(ye) 海務、機務管理人員需持有有效的船長、輪機長或大副、大管輪適任證書(shu) ?
【易繼勇】 2020-04-09 10:14
《規定》修訂前後均要求航運公司海務、機務管理人員的從(cong) 業(ye) 資曆與(yu) 公司經營範圍相適應,沒有對其持有的適任證書(shu) 的有效性作出要求,其曾經取得海事管理機構頒發的相應等級的適任證書(shu) 即可。
【主持人】 2020-04-09 10:15
感謝易副局長的詳細介紹,感謝大家的關(guan) 注。本期訪談到此結束!
【易繼勇】 2020-04-09 10:15
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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