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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口使費改革現狀與思考

發布時間:2015-10-12 10:58:41 中國航務周刊

在外貿出口疲軟的當下,港口收費的深化改革或迎來絕佳契機。於(yu) 內(nei) ,調整港口收費體(ti) 製,可降低我國的物流成本,提高外貿競爭(zheng) 力;於(yu) 外,借鑒國外先進的港口經營理念,有助於(yu) 港航業(ye) 的長遠發展。
  財政部、國家發改委發布《關(guan) 於(yu) 取消有關(guan) 水運涉企行政事業(ye) 性收費項目的通知》,明確自2015年10月1日起取消船舶港務費,這使我國成為(wei) 世界上第一個(ge) 取消港務費的國家。盡管這在中國港口使費中所占比例並不大,但這顯示出了國家對削減港口使費的決(jue) 心。
  我國是傳(chuan) 統上的貨主國家,對外貿易運輸主要掌握在西方發達國家手中,港口使費及裝卸費普遍較高,緬甸、柬埔寨等貨主國家也是如此。經年累月已然形成權力部門化,部門利益化,利益法製化的境況。最近十年,隨著我國造船業(ye) 蓬勃發展,中國逐步轉變成船東(dong) 國家,維護船東(dong) 利益的呼聲日漸高漲,但要打破既得利益,十分困難,比如完全可以由港口公安完成的邊防邊檢業(ye) 務,以及任何一家二級以上醫院均可完成的海員體(ti) 檢業(ye) 務,均由體(ti) 量龐大的專(zhuan) 門隊伍來做。以上原因造成了我國港口費、裝卸費居高不下,協調困難。
  但自2014年起,我國港口收費改革持續進行,加上我國近期出口嚴(yan) 重下滑,國家正設法增加出口競爭(zheng) 力,降低裝卸費用尤為(wei) 必要,拖輪製度改革亦可帶來物流成本的大幅下降,從(cong) 而提高外貿競爭(zheng) 力。
  現狀
  部分費用收取不合理裝卸費用與(yu) 裝卸水平不成正比
  中國的裝卸費標準比韓國、越南、中國台灣等國家和地區高很多,有的貨種甚至高出數倍,嚴(yan) 重削弱了中國產(chan) 品的出口競爭(zheng) 力。
  以笨重貨與(yu) 超長貨為(wei) 例,件重5噸以上為(wei) 笨重貨,12米以上為(wei) 超長貨,這一標準已數十年沒有調整。當時,碼頭普遍隻有5噸、8噸的門機,製定這一標準有一定道理。但如今,門機普遍達到40噸,跨距30米以上,裝載重貨與(yu) 長貨的效率更高,成本更省,理應提高標準,降低收費。
  目前,我國一噸熱軋卷鋼的裝貨費達一百多元,而相鄰的韓國和台灣地區裝貨費折合人民幣僅(jin) 十幾元。前些年,螺紋鋼、熱卷、板坯等鋼材一噸四五千元以上,裝卸費的影響不大,但近幾年鋼材價(jia) 格暴跌至兩(liang) 千元以下,僅(jin) 裝貨費一塊,中國產(chan) 品的出口競爭(zheng) 力就下降了5%,這還不算高昂的內(nei) 陸運輸成本。然而,內(nei) 貿的熱軋卷鋼有的港口的裝卸費也僅(jin) 十多元,對外貿數十年來的歧視,已嚴(yan) 重製約外貿發展,內(nei) 外貿同價(jia) 呼聲日趨高漲。
  2015年,我國港口雖然進行了包幹費改革,收費方式趨於(yu) 合理,但價(jia) 格並未下降。以上海港為(wei) 例,其作業(ye) 包幹費仍比韓國及台灣地區貴得多,是泰國、越南的2-3倍,甚至比裝卸費一直很高的新加坡還稍高些。
  此外,由於(yu) 港口一線人員的待遇低於(yu) 辦公室人員,且缺乏必要的獎勵機製,使港口裝卸工人的素質直線下降。從(cong) 事裝卸業(ye) 務的港務公司,甚至找不出一個(ge) 能畫出配載圖的技術工人。集裝箱、散貨的裝卸速度神話以及港口吞吐量紀錄沒有意義(yi) ,前者靠的是機械,後者更不明就裏,若神戶與(yu) 大阪合並成大阪灣港,吞吐量就會(hui) 大增,但沒有意義(yi) 。真正體(ti) 現作業(ye) 水平的還是件雜貨的裝卸,我們(men) 在收費居高的當下,裝卸水平卻與(yu) 世界發達國家存在一定差距。
  拖輪收費製度需改革
  拖輪費也是影響我國外貿競爭(zheng) 力的重要因素,我國拖輪費要占到大多港口使費的三分之一以上,對比遠東(dong) 到南亞(ya) 區域國家港口的拖輪費就可看出,我國拖輪費也處在高位(見表2)。拖輪費最高的寧波港,是最便宜的中國台灣地區的10.4倍,是日本、韓國、文萊、緬甸、印尼等國家的4-5倍,是越南、俄羅斯、孟加拉、馬來西亞(ya) 的8-9倍。
  價(jia) 格高出別國數倍的原因可歸結為(wei) ,“大拖小用”、隨意濫用和增加輔助時間。不少港口有很多小拖輪,協助1萬(wan) 噸的船舶靠泊足矣。然而這些船舶大都被封存了,強製船東(dong) 必須使用大拖輪。一條VLCC靠泊,在韓國正常兩(liang) 條拖輪,有時一條拖輪也可以離泊。但在部分中國港口,要用6條大拖輪。韓國、日本和我國台灣地區使用大拖輪時,以實際使用時間計費,國內(nei) 卻常有“輔助作業(ye) 時間3小時甚至更長”的說法。
  中國是發展中國家,航海水平及管理水平與(yu) 發達國家是有一些差距,我們(men) 必須正視差距,為(wei) 什麽(me) 別的國家兩(liang) 艘拖輪就可以靠泊,而我們(men) 需要用6條?積極到國外學習(xi) 引水業(ye) 務,是改變這一問題的關(guan) 鍵。
  同時,拖輪管理主體(ti) 也亟需改革。現在拖輪主體(ti) 還是港務集團,有的港口引水站由港務集團代為(wei) 管理,船靠碼頭之前必須與(yu) 港務集團確認使用拖輪,否則不給安排靠碼頭。這就迫使船東(dong) 必須消費大拖輪,而這塊費用最終要中國貨主埋單,計入進出口成本中。
  如果改變管理體(ti) 製,引入競爭(zheng) 機製,拖輪規格和條數的使用將更快市場化,效率必然大大提升,拖輪費也會(hui) 明顯下降。
  借鑒
  新加坡港做法值得思考
  針對國內(nei) 港口經營中的頗多問題,新加坡港和香港港的做法頗有借鑒意義(yi) 。
  新加坡港口行政管理由新加坡海事海港局負責,企業(ye) 經營由新加坡港務集團(簡稱PSA)負責,體(ti) 製上與(yu) 國內(nei) 接近,相當於(yu) 交通港口局與(yu) 港務集團的關(guan) 係。但PSA不參與(yu) 具體(ti) 裝卸業(ye) 務,裝卸均由不同的裝卸公司經營。
  PSA的收入主要包括三部分,一是向船東(dong) 收取的船舶碼頭費,船長100米收取30新元/小時,每超過1米,加收2新元/小時。對於(yu) 大船,碼頭費就顯得非常昂貴。船越大,碼頭的建造成本也越高,1萬(wan) 載重噸,船長121米長的船,每24小時,碼頭費約在1776新元(1新元約合0.7美元)。二是向裝卸公司(碼頭使用合約方)收取的每計費噸貨物2.7新元的管理費。三是向收貨人收取每計費噸2新元的貨物碼頭費。免費堆存3天,超過3天則另外收取堆存費,起初一周很低,超過一周則非常昂貴。
  從(cong) PSA的收費來源可以看出,其提供的是基礎服務,市場化的服務項目擁有明顯的“誰使用誰付款”的競爭(zheng) 特點。與(yu) 此類似的還有我國香港的和記黃埔集團,其主要投資建設碼頭及堆場,提供必須的基礎服務和安全管理後,全部以租賃形式經營。
  我國大陸港口的兼並整合正如火如荼,浙江海港集團已經成立,應該參照這種方式,僅(jin) 進行基礎資源的兼並。包括裝卸車隊、理貨公司、拖輪服務、浮吊公司等競爭(zheng) 性領域,應完全放開。作為(wei) 碼頭方,可參照裝卸量收取碼頭使用費,以獲得投資回報。
  其實,根據我國現有的收費規則,允許船東(dong) 或貨方自行雇傭(yong) 裝卸人員。這種生產(chan) 作業(ye) 形式的碼頭費為(wei) 828元/天,約為(wei) 新加坡的十分之一。但規則又同時規定,港方可向“非港口工人裝卸的船舶”收取非生產(chan) 性停泊費,每淨噸0.15元/小時。以1萬(wan) 噸級的3602淨噸船舶為(wei) 例,每24小時,要收取12967元,比新加坡港1776新元(約合8000元人民幣)的船舶碼頭費高出約40%。這種規定不利於(yu) 鼓勵港口脫離競爭(zheng) 性收費。
  《交通運輸部國家發展改革委關(guan) 於(yu) 放開港口競爭(zheng) 性服務收費有關(guan) 問題的通知》已經提升了碼頭收費的透明度,取得了一些成果。長遠看,提高船舶碼頭費,開收貨物碼頭費,折算碼頭門機使用費,放開碼頭裝卸公司自由競爭(zheng) ,將是必然趨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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