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國藥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國藥控股”)在藥品集中配送市場一路“攻城略地”,所向披靡。
不過,輝煌的戰績背後卻暗藏危機。2014年,國藥控股河南有限公司在河南省上蔡縣醫療機構藥品集中配送企業(ye) 遴選競爭(zheng) 中勝出,但卻遭到競爭(zheng) 對手河南九州通醫藥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河南九州通”)質疑其不具備參選資格,還將上蔡縣人民政府告上了法庭。
另外,據公開的司法文書(shu) 顯示,國藥控股郴州有限公司原總經理李某為(wei) 了獲得桂東(dong) 縣中醫院的藥品集中配送業(ye) 務進行行賄。2015年6月,法院判決(jue) 被告人李某犯行賄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緩刑二年。
一位不願具名的某省醫藥商業(ye) 協會(hui) 秘書(shu) 長對記者表示,所謂藥品集中配送就是大企業(ye) 壟斷醫院藥品供應的第一步,在利益誘惑下,不僅(jin) 僅(jin) 是國藥控股,很多醫藥商業(ye) 巨頭為(wei) 此也是不惜代價(jia) ,包括私下裏進行權錢交易。
1利益鏈
據業(ye) 內(nei) 人士介紹,所謂“藥品集中配送”,是指一個(ge) 醫院或者一個(ge) 區域的公立醫療機療需要的藥品指定一家醫藥商業(ye) 公司獨家配送。
據記者了解,此前,國藥控股和鄭州市政府曾經簽訂了一個(ge) 戰略合作框架協議,並承諾收購當地瀕臨(lin) 倒閉的藥廠,幫助當地的員工解決(jue) 再就業(ye) 問題;在鄭州市新經濟開發區建設大型的醫藥物流中心。作為(wei) 回報,鄭州市政府將醫院的藥品配送權全部交給國藥控股。
2009年6月,河南省人民政府與(yu) 中國醫藥集團總公司(國藥控股的母公司)簽訂戰略合作框架協議。
時任河南省省長在簽字儀(yi) 式上表示,河南省將按照協議確定的原則,認真履行承諾,積極創造條件,努力搞好服務,全力支持國藥集團在河南的發展。按照公平、公開、公正、競爭(zheng) 的原則,積極協助國藥集團在河南加快推廣藥品集中配送模式,努力將“鄭州模式”提升為(wei) “河南模式”。
但民營醫藥商業(ye) 巨頭“九州通”並不甘心國藥控股獨享市場。2014年2月,河南省上蔡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在網上發布了《上蔡縣醫療機構藥品集中配送企業(ye) 遴選公告》。
公告對遴選條件有嚴(yan) 格的規定,要求中標者注冊(ce) 資金不少於(yu) 5000萬(wan) 元,2010年以來,3年藥品年均銷售總額不低於(yu) 5億(yi) 元,3年年均納稅不少於(yu) 1000萬(wan) 元。協助實施上蔡縣醫藥國有企業(ye) 改製工作,承擔改製所需全部費用。在上蔡縣產(chan) 業(ye) 集聚區內(nei) 投資建設固定資產(chan) 不少於(yu) 5000萬(wan) 元、倉(cang) 儲(chu) 麵積不低於(yu) 5000平方米、能滿足全縣藥品配送需要的現代醫藥物流中心,且在正式實施集中配送的同時啟動項目建設工作。在遵守全省藥品統一招標價(jia) 格不變的前提下,通過集約供應鏈流程,壓縮運營成本,承諾並兌(dui) 現每年將年銷售額的6%~9%作為(wei) 衛生發展基金通過縣紅十字會(hui) 捐贈回饋社會(hui) 。報名時向指定賬戶交納3000萬(wan) 元的遴選保證金。
麵對如此苛刻的條件,河南九州通及國藥控股河南股份公司等企業(ye) 先後報名。2014年2月28日,上蔡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公示了遴選評審結果,河南九州通提供的區域集中配送相關(guan) 經驗證明材料為(wei) 複印件,不具備區域配送經驗,不具備遴選資格;評審選定國藥控股河南有限公司承擔上蔡縣醫療機構藥品集中配送工作。
河南九州通於(yu) 當日書(shu) 麵向上蔡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提出質疑,認為(wei) 河南省醫藥有限公司、國藥控股河南股份有限公司不具備參選資格,並說明河南九州通已提交過報名所需原件材料。2014年4月15日,上蔡縣財政局對河南九州通提起的投訴作出《駁回投訴通知書(shu) 》,駁回河南九州通的質疑、投訴事項。河南九州通認為(wei) 上蔡縣政府未依法在規定期限內(nei) 書(shu) 麵答複兩(liang) 次質疑,遂提起行政訴訟。
一審法院認為(wei) ,上蔡縣政府集中進行藥品采購的行為(wei) ,符合政府采購的條件,應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予以規範。上蔡縣人民政府辯稱該行為(wei) 是招商行為(wei) 、適用政府采購法的理由不能成立,不予采納。河南九州通是政府采購活動的參與(yu) 者,與(yu) 上蔡縣人民政府作出的具體(ti) 行政行為(wei) 具有利害關(guan) 係,具備本案的訴訟資格。上蔡縣人民政府在河南九州通提出兩(liang) 次書(shu) 麵質疑後,雖安排工作人員對河南九州通進行了口頭解釋和答複,但未在7個(ge) 工作日內(nei) 作出書(shu) 麵答複,屬行政不作為(wei) ,該行為(wei) 違法。但河南九州通向上蔡縣人民政府委托的上蔡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提出質疑後,又依法向同級政府采購監督管理部門——上蔡縣財政局進行了投訴,上蔡縣財政局作出了《駁回投訴通知書(shu) 》。故上蔡縣人民政府不作為(wei) 的結果並未實際影響河南九州通繼續行使後繼的救濟權利,現河南九州通訴請已無實際意義(yi) 。
上蔡縣人民政府不服一審判決(jue) ,向河南省駐馬店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二審法院認為(wei) ,一審法院判決(jue) 確認上蔡縣人民政府未在法定期限內(nei) 對河南九州通作出書(shu) 麵形式通知的行為(wei) 違法,屬適用法律錯誤,應依法予以改判。撤銷汝南縣人民法院(2014)汝行初字第25號行政判決(jue) ;駁回被上訴人河南九州通醫藥有限公司的訴訟請求。
司法途徑最終也未能改變任何既定事實,河南九州通無奈敗北。
公開資料顯示,河南九州通是以藥品批發、零售連鎖和醫藥電子商務為(wei) 核心業(ye) 務的大型現代醫藥物流企業(ye) ,母公司為(wei) 九州通集團有限公司。注冊(ce) 資金9000萬(wan) 元,總資產(chan) 5.2億(yi) 元,經營品規達8000餘(yu) 種。
河南當地一家醫藥商業(ye) 公司負責人告訴記者,藥品集中配送是巨頭們(men) 的遊戲,國藥控股河南股份有限公司在上蔡縣是誌在必得。“河南九州通這樣規模的公司都不具備遴選資格,那像我們(men) 這樣的中小醫藥商業(ye) 公司對藥品集中配送競標想都不敢想了。”
2公關(guan) 戰
而在湖南,國藥控股郴州有限公司為(wei) 了獲取桂東(dong) 縣中醫院藥品集中配送權也是不惜代價(jia) 。
公開資料顯示,國藥控股郴州有限公司與(yu) 桂東(dong) 縣中醫院簽訂藥品集中配送合同書(shu) 及補充協議證實,國藥控股郴州有限公司中標了桂東(dong) 縣中醫院的藥品集中配送業(ye) 務,並保證有藥品零售價(jia) 29%的利潤。
同時,國藥控股郴州有限公司總經理李某還對桂東(dong) 縣中醫院院長黃某也進行了“公關(guan) ”。
法庭審理查明,2012年12月至2013年12月,被告人李某在擔任國藥控股郴州有限公司總經理期間,為(wei) 了中標桂東(dong) 縣中醫院藥品集中配送權,謀取不正當利益,在向桂東(dong) 縣中醫院銷售藥品過程中,按6%的比例先後分4次送給桂東(dong) 縣中醫院院長黃某藥品回扣款共計人民幣26.3萬(wan) 元。其中,2012年12月在桂東(dong) 一飯店送給黃某5萬(wan) 元;2013年8月在國藥公司被告人李某辦公室送給黃某7萬(wan) 元;2013年10月在桂東(dong) 賓館送給黃某7萬(wan) 元;2013年12月在桂東(dong) 賓館送給黃某7.3萬(wan) 元。
國藥控股郴州有限公司取得了集中配送權後,又將此委托給第三方經營。
證人張誌勇的證言證實,2013年1月,國藥控股郴州有限公司中標桂東(dong) 縣中醫院藥品集中配送業(ye) 務後,由公司總經理李某將中醫院藥品集中配送業(ye) 務委托其經營。並約定按月由其向公司指定賬號交納中醫院所開具發票金額8%比例的應酬費、打點費等相關(guan) 費用的案件事實。
桂東(dong) 縣中醫院專(zhuan) 用賬簿、明細分類賬、2013年采購藥品明細表等證實,2013年1月至2014年1月,國藥控股郴州有限公司在桂東(dong) 縣中醫院結算藥品款額約為(wei) 364萬(wan) 元。
公開資料顯示,國藥控股郴州有限公司是國藥控股湖南有限公司在郴州的子公司,而國藥控股湖南有限公司是國藥控股有限公司在湖南唯一子公司。
國藥控股湖南有限公司網站顯示,自2004年成立以來,年綜合經營指標以50%速度遞增,實現了10年增長50倍的超常規發展,銷售及利稅規模居於(yu) 全國醫藥商業(ye) 企業(ye) 前50強。先後並購重組郴州、嶽陽、湘潭、湘西、常德、永州等6家子公司。
9月15日,國藥控股湖南有限公司行政中心一位工作人員在電話裏向記者表示,他們(men) 對此事不接受媒體(ti) 的采訪。記者多次撥打國藥控股的公開電話,亦無人接聽。
有業(ye) 內(nei) 人士告訴記者,藥品集中配送實質就是壟斷專(zhuan) 賣,醫藥商業(ye) 公司取得了集中配送權後,就等於(yu) 壟斷了醫院的藥品供應渠道,可以對上遊的生產(chan) 企業(ye) 或代理商“坐地起價(jia) ”,或者集中配送最高中標價(jia) 藥品,對降低藥價(jia) 很難有作用。而在巨大的利益麵前,充滿了灰色而隱秘的尋租空間。
最新論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