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guan) 於(yu) 一帶一路的實務性思考,在目前一窩蜂叫好中難得的冷靜聲音。
一帶一路戰略下的風險管控應發揮企業(ye) 的主體(ti) 作用
從(cong) 2014年底的中央經濟工作會(hui) 議,到今年的兩(liang) 會(hui) ,再到3月26日馬上就要開幕的博螯亞(ya) 洲論壇,會(hui) 內(nei) 會(hui) 外,大家關(guan) 心談論的最多,最火的一個(ge) 詞無疑就是“一帶一路”!對於(yu) 這個(ge) 將影響中國未來三十年的宏大戰略構想,無論是政府、研究機構,還是企業(ye) ,在振奮之餘(yu) ,也能感受到這背後的重大挑戰——走出去是大勢所趨,但能否順利地走出去,走出去後(資金和人)還回不回得來?關(guan) 鍵就在於(yu) 風險評估控製是否到位!僅(jin) 以陸上絲(si) 綢之路經濟帶為(wei) 例,沿線所涉及國家既有敘利亞(ya) 、阿富汗、伊拉克等戰亂(luan) 頻仍的國家,也有伊朗、巴基斯坦這樣次高風險國家,區域內(nei) 極端主義(yi) 、恐怖主義(yi) 盛行,很多國家尚未建立成熟的市場法治秩序與(yu) 營商環境,而且又多處在政治社會(hui) 轉型期,宗教民族問題對政治社會(hui) 影響巨大。走向一帶一路的中資企業(ye) 麵對的是高度複雜而多元的風險威脅——筆者在一個(ge) 研討會(hui) 上曾分析過中國企業(ye) 有可能遭遇的風險類型:
1、東(dong) 道國政局、政策變化的政治違約風險
2、宗教與(yu) 民族問題導致的戰爭(zheng) 和內(nei) 亂(luan) 風險
3、國有化征收風險
4、第三國幹預風險
5、政府違約風險
6、歧視性的市場準入限製、隱性投資貿易壁壘等
7、企業(ye) 合同違約、延遲支付風險
8、貿易往來中的商業(ye) 欺詐風險
9、恐怖主義(yi) 、有組織犯罪所導致的中國企業(ye) 雇員與(yu) 設施的安全風險
因此,如何更好地評估、預見和控製這些可能的風險,就成了擺在中國政府和企業(ye) 麵前重要而且緊迫的課題!在某種意義(yi) 上,風險控製的成敗甚至直接關(guan) 係到一帶一路構想是否能真正落地?最終能走多遠?
中國政府早已看到了中資企業(ye) 境外風險控製的重要性,在近幾年間,繼外交部全球領事保護與(yu) 服務應急呼叫中心的建立,商務部《商務部對外投資合作境外風險提示》、《風險預警和信息通報製度》、《境外中資企業(ye) 安全管理指引》等規範性文件陸續出台,中國出口信用保險公司等政策性機構也加大了對走出去企業(ye) 的保險支持力度,還有作為(wei) 後起之秀的中國對外承包工程商會(hui) 境外安全管理平台的建立,可以說中國政府為(wei) 保障中資企業(ye) 的走出去已經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但是從(cong) 企業(ye) 一線的反饋來看,僅(jin) 以政府、外交甚至行業(ye) 協會(hui) 平台等行政手段應對企業(ye) 海外風險仍然存在一些不盡人意之處,集中體(ti) 現在以下幾個(ge) 方麵:
1、政策性的風險評估更多偏重東(dong) 道國宏觀政治、經濟、社會(hui) 層麵,對具體(ti) 企業(ye) 的針對性不強。
2、政策性風險的監測信息源偏重官方與(yu) 公開渠道,對來自投資所在地社區、民間NGO的風險監測缺失,但對於(yu) 眾(zhong) 多走出去中國企業(ye) 來說,後者往往才是很多“問題”演變為(wei) “危機”的關(guan) 鍵。
3、風險預警滯後甚至缺失——從(cong) 過往的案例看,很多針對中資企業(ye) 發生的危機事件,危機之前都表現出了很多征兆,但我駐外機構是官方機構,不可能為(wei) 個(ge) 別企業(ye) 貼身單獨提供危機預警與(yu) 監測,企業(ye) 往往得不到提前的危機預警。
4、過於(yu) 偏重政府外交層麵的斡旋,風險應對手段單一,缺乏層次感。這幾年很多危機事件的釀成最初都與(yu) 中資企業(ye) 與(yu) 東(dong) 道國的社會(hui) 文化差異、不善於(yu) 與(yu) 當地社區、工會(hui) 、環保NGO打交道有關(guan) 。當危機升級時,中資企業(ye) 求助的官方駐外機構往往也不善於(yu) 與(yu) 這些民意團體(ti) 溝通,仍是一味通過政府管道傳(chuan) 話甚至施壓。殊不知很多國家政府其實是“弱政府”,根本無力控製這些NGO,最終導致“矛盾”變成“危機”。
5、最後但並不是最不重要的一點是,由於(yu) 各種原因,央企與(yu) 民企在海外所能獲得的我駐外機構的支持存在明顯差別。通常來說,央企與(yu) 各駐外機構聯係溝通往往更順暢些,而多數民企(除開少數明星企業(ye) ),從(cong) 使領館獲得相應信息支持及其幫助與(yu) 東(dong) 道國溝通協調的機會(hui) 明顯要少很多,這也是很多民企在遭遇風險時不能及時有效應對的一個(ge) 重要原因。
導致以上問題的原因其實顯而易見,政府和半官方機構應該而且也隻能提供公共服務產(chan) 品,而不可能為(wei) 具體(ti) 的企業(ye) 提供貼身定製的風險控製與(yu) 信息支持服務。這好比一棟樓,建築公司的本份是打樁、建設樓體(ti) 結構和提供配套設施,每個(ge) 單元房的設計偏好、裝修風格、預算應該由各業(ye) 主自己來決(jue) 定。
因此,引入市場機製,讓企業(ye) 成為(wei) 自身風險控製的主體(ti) ,同時尋求專(zhuan) 業(ye) 谘詢服務支持應當是解決(jue) 以上問題最現實的一種思路。事實上,歐美發達國家的政府與(yu) 企業(ye) 一直也都是這樣做的——它們(men) 充分利用政府、外交、情報、軍(jun) 警等強力部門與(yu) 大型跨國企業(ye) 集團間的“旋轉門”,一方麵在本國跨國企業(ye) 內(nei) 部設立專(zhuan) 業(ye) 的風險控製、安全調查部門,建立企業(ye) 級別的風險監測評估分析體(ti) 係;另一方麵,將麵臨(lin) 的各種海外具體(ti) 風險以商業(ye) 合約轉包的方式,交給一批具備複雜環境下博弈戰略意識眼光與(yu) 相關(guan) 專(zhuan) 業(ye) 背景能力的風險管理公司、安保公司、私人情報公司去具體(ti) 應對處理。實踐證明,此種方式既可以在市場法治框架下“名正言順”地利用體(ti) 製內(nei) 的專(zhuan) 業(ye) 、人脈資源,解決(jue) 本國大企業(ye) 在海外所麵對的數量龐雜的各種常規威脅,滿足企業(ye) 海外信息支持、風險管控的個(ge) 性化需求;另一方麵,也能使得本國的外交與(yu) 相關(guan) 部門可以將其精力與(yu) 資源集中在更能體(ti) 現國家整體(ti) 戰略利益的領域,從(cong) 而使國家海外利益的保護更具有彈性與(yu) 層次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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