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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資源部:增加混合用地供給,鼓勵兼容物流功能

發布時間:2024-10-24 09:57:20 中國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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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資源部官網23日消息,該部門近日印發《關(guan) 於(yu) 加強自然資源要素保障促進現代物流高質量發展的通知》。通知提出,增加混合用地供給,鼓勵兼容物流功能等。

通知稱,增加物流發展空間供給,一方麵統籌各類物流設施建設,落實空間布局安排。另一方麵,推進便民生活圈設施建設,健全城鄉(xiang) 物流配送體(ti) 係。全麵推進一刻鍾便民生活圈設施建設,落實新建社區商業(ye) 和綜合服務設施麵積、應急倉(cang) 儲(chu) 設施麵積占社區總建築麵積的比例原則上不低於(yu) 10%。

通知要求,加大自然資源要素保障,積極保障重大物流基礎設施等建設項目用地用海需求。支持采取靈活的土地供應方式,支持以長期租賃、先租後讓、彈性年期出讓等方式供應物流及相關(guan) 配套設施用地,符合劃撥用地目錄的可采取劃撥方式供地。鼓勵利用鐵路存量土地、集體(ti) 建設用地等建設物流基礎設施。

同時,推進物流用地提質增效。支持盤活存量空間資源用於(yu) 物流項目建設,利用存量房產(chan) 和土地資源進行物流及相關(guan) 配套設施建設、從(cong) 事長期租賃等物流經營活動的,可在五年內(nei) 實行繼續按原用途和土地權利類型使用土地的過渡期政策。通知還提出,增加混合用地供給,鼓勵兼容物流功能。增加混合產(chan) 業(ye) 用地供給,在符合規劃的前提下,允許物流倉(cang) 儲(chu) 用地和一類工業(ye) 用地合理轉換,減少物流資源閑置。

通知稱,加大劃撥用地轉有償(chang) 和地價(jia) 支持力度,降低升級改造成本。在符合規劃、不改變用途和自用的前提下,對提高自有工業(ye) 用地或倉(cang) 儲(chu) 用地利用率、容積率並用於(yu) 倉(cang) 儲(chu) 、分撥轉運等物流設施建設的,可不再增收土地價(jia) 款。

通知還提出,適應物流行業(ye) 發展需要,合理設定用地條件;加強物流用地全周期管理,促進行業(ye) 高質量發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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