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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務部辦公廳關於做好2025年度汽車和摩托車出口許可申報工作的通知

發布時間:2024-09-06 09:44:57 商務部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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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辦貿函〔2024〕400號

商務部辦公廳關(guan) 於(yu) 做好2025年度汽車和摩托車出口許可申報工作的通知

為(wei) 進一步規範汽車、摩托車出口秩序,根據《商務部 工業(ye) 和信息化部 海關(guan) 總署 質檢總局 國家認監委關(guan) 於(yu) 進一步規範汽車和摩托車產(chan) 品出口秩序的通知》(商產(chan) 發〔2012〕318號),現將2025年度汽車和摩托車出口許可申報工作有關(guan) 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報形式及流程

(一)為(wei) 優(you) 化企業(ye) 申報流程,提升數字化管理水平,本年度采用線上形式開展汽車和摩托車出口許可申報相關(guan) 工作。

(二)生產(chan) 企業(ye) 可登錄汽車及摩托車出口許可申報係統企業(ye) 端(https://ecomp.licence.org.cn),填寫(xie) 申請表,上傳(chuan) 相關(guan) 證明材料,提交至所在地商務主管部門審核。企業(ye) 可線上查詢審核進度、公示結果及公告名單。

(三)地方商務主管部門可登錄汽車及摩托車出口許可申報係統地方管理端(https://emanage.licence.org.cn),對本地企業(ye) 申報材料進行初核,整理匯總本地區企業(ye) 申報情況並上報至商務部。地方商務主管部門可在係統中查詢審核進度、公示結果及公告名單,統計及導出本地區企業(ye) 申報情況,並在公示期內(nei) 對有異議的企業(ye) 提交的修改材料進行二次審核並上報至商務部。

(四)企業(ye) 、地方商務主管部門可在係統登錄頁麵下載用戶操作手冊(ce) 。

二、有關(guan) 要求

(一)2025年度線上申報係統將於(yu) 2024年9月5日開通。請各地商務主管部門組織和指導本地區企業(ye) 做好線上申報工作,如實準確填報相關(guan) 信息。商務部將對有關(guan) 申報材料的真實性進行核查,如發現企業(ye) 提供虛假材料的,將根據有關(guan) 規定,視情況對其進行通報、警告、暫停或取消從(cong) 事汽車或摩托車出口資格。

(二)各地商務主管部門應於(yu) 2024年9月30日前完成汽車和摩托車企業(ye) 出口許可申報材料初核並線上提交至商務部,紙質材料報送至商務部行政事務服務大廳(郵遞單請注明“汽車摩托車出口許可申報材料”字樣)。

郵寄地址:北京市東(dong) 城區東(dong) 長安街2號商務部行政事務服務大廳(汽車、摩托車)15號窗口

聯係電話:010-65197976

(三)各地商務主管部門報至商務部的紙質材料包括:

1.本地區汽車和摩托車企業(ye) 申報出口許可總體(ti) 情況;

2.企業(ye) 申請匯總表(由汽車及摩托車出口許可申報係統導出,模版見附件);

3.邊境地區有關(guan) 省、自治區商務主管部門如推薦邊貿企業(ye) ,需提供企業(ye) 有關(guan) 材料(暫不通過線上係統申報),以及上年度所推薦邊貿企業(ye) 的出口經營情況。

係統填報問題可聯係商務部許可證局(聯係電話:010-84095747);政策谘詢可聯係商務部外貿司(聯係電話:010-65198790)。

附件:

商務部辦公廳 

2024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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