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4-01-03 16:47:50 人民日報海外版

1月1日起,一批稅費支持政策開始實施——
稅費優(you) 惠政策助力經濟回升向好(銳財經)
延續實施個(ge) 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有關(guan) 政策、延續實施支持居民換購住房有關(guan) 個(ge) 稅政策、延續優(you) 化新能源汽車車輛購置稅減免政策……今年1月1日起,一批涉及個(ge) 人所得稅、新能源汽車消費、科技自立自強等領域的稅費支持政策開始實施。日前,國家稅務總局為(wei) 此發布了相關(guan) 政策目錄及要點。
減輕居民稅收負擔
1月1日起實施的稅費支持政策中,多項政策聚焦促增收、擴消費等領域,有利於(yu) 減輕居民稅收負擔、增強居民消費能力。
為(wei) 進一步減輕納稅人負擔,2024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居民個(ge) 人取得的綜合所得,年度綜合所得收入不超過12萬(wan) 元且需要匯算清繳補稅的,或者年度匯算清繳補稅金額不超過400元的,居民個(ge) 人可免於(yu) 辦理個(ge) 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
為(wei) 繼續支持居民改善住房條件,自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對出售自有住房並在現住房出售後1年內(nei) 在市場重新購買(mai) 住房的納稅人,對其出售現住房已繳納的個(ge) 人所得稅予以退稅優(you) 惠。
在支持新能源汽車產(chan) 業(ye) 發展、促進汽車消費方麵,對購置日期在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間的新能源汽車免征車輛購置稅,其中,每輛新能源乘用車免稅額不超過3萬(wan) 元;對購置日期在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間的新能源汽車減半征收車輛購置稅,其中,每輛新能源乘用車減稅額不超過1.5萬(wan) 元。
結合新能源汽車技術進展情況,中國調整了減免車輛購置稅新能源汽車產(chan) 品技術要求。2024年1月1日起,2023年12月31日前已進入《免征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且仍有效的車型將自動轉入《減免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
稅費政策惠企力度增強
一年來,稅費優(you) 惠政策有力支持企業(ye) 高質量發展,助推中國經濟回升向好。國家稅務總局數據顯示,2023年1至11月,全國新增減稅降費及退稅緩費18125.09億(yi) 元。
如何看超1.8萬(wan) 億(yi) 元稅費“紅包”效果?民營企業(ye) 、製造業(ye) 企業(ye) 、中小微企業(ye) 等經營主體(ti) 受益明顯。看經濟類型,民營經濟納稅人新增減稅降費及退稅緩費13371億(yi) 元,占比73.8%;看行業(ye) ,製造業(ye) 及與(yu) 之相關(guan) 的批發零售業(ye) 占比最高,新增減稅降費及退稅緩費7597.2億(yi) 元,占比41.9%;看企業(ye) 規模,中小微企業(ye) 新增減稅降費及退稅緩費11203.37億(yi) 元,占比61.8%。
1月1日起落地實施的稅費支持政策將從(cong) 推動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強、支持生態文明建設等方麵發力,提升惠企力度:
引導企業(ye) 加大設備、器具投資力度——企業(ye) 在2024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間新購進的設備、器具,單位價(jia) 值不超過500萬(wan) 元的,允許一次性計入當期成本費用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不再分年度計算折舊。
鼓勵創業(ye) 創新——2024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對國家級、省級科技企業(ye) 孵化器、大學科技園和國家備案眾(zhong) 創空間自用以及無償(chang) 或通過出租等方式提供給在孵對象使用的房產(chan) 、土地,免征房產(chan) 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對其向在孵對象提供孵化服務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稅。
鼓勵汙染防治企業(ye) 的專(zhuan) 業(ye) 化、規模化發展——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對符合條件的從(cong) 事汙染防治的第三方企業(ye) 減按15%稅率征收企業(ye) 所得稅。
協同共治,形成政策合力
如何繼續落實好稅費支持政策,更好服務經濟高質量發展?稅務部門將與(yu) 有關(guan) 部門持續強化協同共治,形成政策合力。
近日,國家稅務總局與(yu) 海關(guan) 總署簽署“推進數據共享 深化協同共治”合作備忘錄,建立聯席會(hui) 議製度和日常聯係製度,推進34類數據共享。稅務、海關(guan) 部門將密切關(guan) 注經營主體(ti) 需求,依托電子稅務局、國際貿易“單一窗口”等信息係統,深化共享數據在優(you) 化政務服務方麵的應用,包括持續推行出口退稅“非接觸”辦理、出口退稅“免填報”,加快推動退運通關(guan) 無紙化舉(ju) 措落地等。
在雲(yun) 南,稅務、財政、科技等部門簽署合作協議,推出了服務企業(ye) 科技創新的10項措施,針對不同的政策適用主體(ti) ,製定個(ge) 性化的政策清單,以更大力度促進科技創新企業(ye) 發展。
在浙江餘(yu) 姚,經信、稅務、科技等部門強化合作,形成製造業(ye) 企業(ye) 梯度培育矩陣。當地稅務部門通過稅收大數據,從(cong) 銷售收入、研發投入等多個(ge) 維度篩選不同梯度、滿足培育要求的企業(ye) 名單,建立企業(ye) 培育庫,助力企業(ye) 沿“微成長、小升高、高壯大”的梯次培育機製拔節向上。同時,稅務部門依托稅收大數據,針對不同企業(ye) 建立智能標簽,精準識別稅費優(you) 惠政策的適用主體(ti) ,通過電子稅務局精準“投遞”企業(ye) 數字化轉型扶持政策及稅務數字化服務舉(ju) 措,推動傳(chuan) 統製造業(ye) 轉型升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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