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2-06-24 10:16:36 數據觀綜合

當前,我國數據要素市場處於(yu) 高速發展階段。據國家工信安全中心測算數據,2029年我國數據要素市場規模達到545億(yi) 元,“十三五”期間市場規模複合增速超過30%;“十四五”期間,這一數值將突破1749億(yi) 元,整體(ti) 上進入高速發展階段。
中央深改委:加快構建數據基礎製度
6月22日下午,中共中央總書(shu) 記、國家主席、中央軍(jun) 委主席、中央全麵深化改革委員會(hui) 主任習(xi) 近平主持召開中央全麵深化改革委員會(hui) 第二十六次會(hui) 議。
會(hui) 議審議通過了《關(guan) 於(yu) 構建數據基礎製度更好發揮數據要素作用的意見》《關(guan) 於(yu) 加強和改進行政區劃工作的意見》《關(guan) 於(yu) 開展科技人才評價(jia) 改革試點的工作方案》《強化大型支付平台企業(ye) 監管促進支付和金融科技規範健康發展工作方案》,強調加快構建數據基礎製度、加強和改進行政區劃工作。
習(xi) 近平在主持會(hui) 議時指出,數據基礎製度建設事關(guan) 國家發展和安全大局,要維護國家數據安全,保護個(ge) 人信息和商業(ye) 秘密,促進數據高效流通使用、賦能實體(ti) 經濟,統籌推進數據產(chan) 權、流通交易、收益分配、安全治理,加快構建數據基礎製度體(ti) 係。要加強黨(dang) 中央對行政區劃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做好統籌規劃,避免盲目無序。要遵循科技創新規律和人才成長規律,以激發科技人才創新活力為(wei) 目標,按照創新活動類型,構建以創新價(jia) 值、能力、貢獻為(wei) 導向的科技人才評價(jia) 體(ti) 係,引導人盡其才、才盡其用、用有所成。要推動大型支付和金融科技平台企業(ye) 回歸本源,健全監管規則,補齊製度短板,保障支付和金融基礎設施安全,防範化解係統性金融風險隱患,支持平台企業(ye) 在服務實體(ti) 經濟和暢通國內(nei) 國際雙循環等方麵發揮更大作用。
此外,會(hui) 議指出,數據作為(wei) 新型生產(chan) 要素,是數字化、網絡化、智能化的基礎,已快速融入生產(chan) 、分配、流通、消費和社會(hui) 服務管理等各個(ge) 環節,深刻改變著生產(chan) 方式、生活方式和社會(hui) 治理方式。我國具有數據規模和數據應用優(you) 勢,我們(men) 推動出台數據安全法、個(ge) 人信息保護法等法律法規,積極探索推進數據要素市場化,加快構建以數據為(wei) 關(guan) 鍵要素的數字經濟,取得了積極進展。
要建立數據產(chan) 權製度,推進公共數據、企業(ye) 數據、個(ge) 人數據分類分級確權授權使用,建立數據資源持有權、數據加工使用權、數據產(chan) 品經營權等分置的產(chan) 權運行機製,健全數據要素權益保護製度。
要建立合規高效的數據要素流通和交易製度,完善數據全流程合規和監管規則體(ti) 係,建設規範的數據交易市場。
要完善數據要素市場化配置機製,更好發揮政府在數據要素收益分配中的引導調節作用,建立體(ti) 現效率、促進公平的數據要素收益分配製度。
多個(ge) 國家政策關(guan) 注數據要素
數據要素是數字經濟深化發展的核心引擎。近年來,黨(dang) 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數據要素及其市場化配置改革,陸續出台了多項關(guan) 注數據要素的相關(guan) 政策。
2019年11月,黨(dang) 的十九屆四中全會(hui) 發布《中共中央關(guan) 於(yu) 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hui) 主義(yi) 製度推進國家治理體(ti) 係和治理能力現代化若幹重大問題的決(jue) 定》,首次將“數據”列為(wei) 生產(chan) 要素,提出了“健全勞動、資本、土地、知識、技術、管理、數據等生產(chan) 要素由市場評價(jia) 貢獻、按貢獻決(jue) 定報酬的機製”。
2020年3月,《關(guan) 於(yu) 構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場化配置體(ti) 製機製的意見》將數據作為(wei) 與(yu) 土地、勞動力、資本、技術等傳(chuan) 統要素並列的第五大生產(chan) 要素,把數據作為(wei) 一種新型生產(chan) 要素寫(xie) 入國家政策文件中,提出要加快培育數據要素市場。
2020年5月,《中共中央國務院關(guan) 於(yu) 新時代加快完善社會(hui) 主義(yi) 市場經濟體(ti) 製的意見》提出,進一步加快培育發展數據要素市場,建立數據資源清單管理機製,完善數據權屬界定、開放共享、交易流通等標準和措施,發揮社會(hui) 數據資源價(jia) 值。推進數字政府建設,加強數據有序共享,依法保護個(ge) 人信息。
2020年9月,《國務院辦公廳關(guan) 於(yu) 以新業(ye) 態新模式引領新型消費加快發展的意見》提出,安全有序推進數據商用;在健全安全保障體(ti) 係的基礎上,依法加強信息數據資源服務和監管;探索數據流通規則製度,有效破除數據壁壘和“孤島”。
2021年1月,《建設高標準市場體(ti) 係行動方案》提到,要加快培育發展數據要素市場,建立數據資源產(chan) 權、交易流通、跨境傳(chuan) 輸和安全等基礎製度和標準規範,推動數據資源開發利用,積極參與(yu) 數字領域國際規則和標準製定。
2021年3月,《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hui) 發展第十四個(ge) 五年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提出,要對完善數據要素產(chan) 權性質、建立數據資源產(chan) 權相關(guan) 基礎製度和標準規範、培育數據交易平台和市場主體(ti) 等作出戰略部署。
2021年11月,《“十四五”大數據產(chan) 業(ye) 發展規劃》提到,要建立數據價(jia) 值體(ti) 係,提升要素配置作用,加快數據要素化,培育數據驅動的產(chan) 融合作、協同創新等新模式,推動要素數據化,促進數據驅動的傳(chuan) 統生產(chan) 要素合理配置。
2022年1月6日,《要素市場化配置綜合改革試點總體(ti) 方案》提出,建立健全數據流通交易規則。探索“原始數據不出域、數據可用不可見”的交易範式;探索建立數據用途和用量控製製度;規範培育數據交易市場主體(ti) 。
各省市數據要素政策規劃
為(wei) 加快培育數據要素市場,促進數據要素價(jia) 值釋放,各地積極開展探索。
北京市

《北京市數字經濟全產(chan) 業(ye) 鏈開放發展行動方案》提出,利用2~3年時間,製定一批數據要素團體(ti) 標準和地方標準,開放一批數據創新應用的特色示範場景,推動一批數字經濟國家試點任務率先落地,出台一批數字經濟產(chan) 業(ye) 政策和製度規範,加快孵化一批高成長性的數據服務企業(ye) ,形成一批可複製可推廣的經驗做法,在全國率先建成活躍有序的數據要素市場體(ti) 係,數據要素賦能經濟高質量發展作用顯著發揮,將北京打造成為(wei) 數字經濟全產(chan) 業(ye) 鏈開放發展和創新高地。
加速數據要素化進程:推進數據采集處理標準化。組建數字經濟標準委員會(hui) ,加強數字經濟領域技術標準創製,積極爭(zheng) 取國家數字經濟領域標準化試點建設,積極參與(yu) 國際標準製定。實施數據分類分級管理。加快製定本市數據分類分級規則,明確一般數據和重要數據識別認定標準。開展數據資產(chan) 登記和評估試點。建設數據資產(chan) 登記中心,基於(yu) 區塊鏈技術開展數據資產(chan) 登記,支持第三方評估機構發展,依據相關(guan) 標準對數據質量和價(jia) 值進行評估。
推動要素市場化改革突破:持續加大數據開放共享力度。發布本市公共數據開放年度計劃,升級改造公共數據開放平台。促進數據交易繁榮健康發展。加快建設北京國際大數據交易所,壯大北京國際數據交易聯盟,鼓勵在金融、醫療、交通、工業(ye) 等垂直領域,推動完善“數據可用不可見、可控可計量”的交易範式。探索數據跨境流動服務。爭(zheng) 取國家授權北京率先開展數據出境安全評估初評工作,並積極推動“個(ge) 人信息保護認證”“數據出境標準合同”等製度試點。探索數據資產(chan) 價(jia) 值實現。支持銀行等金融機構在風險可控的前提下,探索開展數據資產(chan) 融資、數據資產(chan) 保險、數據資產(chan) 證券化等金融創新服務。
天津市

《天津市加快數字化發展三年行動方案(2021—2023年)》提出,培育數據要素市場,釋放數據要素潛在新價(jia) 值。
完善數據要素市場規則:健全數據要素生產(chan) 、確權、流通、應用、收益分配機製,構建具有活力的數據運營服務生態,製定數據交易管理辦法,完善數據資源確權、交易流通、跨境傳(chuan) 輸等基礎製度和標準規範,健全數據要素市場監管體(ti) 係,推進數據依法有序流動。
構建社會(hui) 數據市場化運營機製:建立“部門間”數據共享、“政企間”數據開放、“企企間”數據融通的數據要素流通公共服務體(ti) 係。推動成立北方大數據交易中心,培育規範的數據交易平台,探索多種形式的數據交易模式,扶持一批特色鮮明的創新型企業(ye) ,打造具有國際競爭(zheng) 力的數據企業(ye) 集群,形成立足天津、麵向京津冀的數據要素交易流通市場。
上海市

《推進上海經濟數字化轉型賦能高質量發展行動方案(2021-2023年)》提出,數據新要素專(zhuan) 項行動。更好激活數據“流量”。探索建立數據要素市場體(ti) 係,深化數據資源市場化配置、資產(chan) 化管理、場景化開放、便利化流通的新格局。全方位增強城市數據要素稟賦優(you) 勢,打造要素流通、設施互通、產(chan) 業(ye) 融通、機製暢通的國際數據港。
推進數據要素流通加速。聚焦重點領域,加快培育數據經紀、數據信托、數據審計等新業(ye) 態、新模式、新職業(ye) 。加強行業(ye) 自律,培育規範的數據交易平台和市場主體(ti) ,發展數據資產(chan) 評估、登記結算、交易撮合、合規谘詢、爭(zheng) 議仲裁等市場運營體(ti) 係。
推進公共數據開放提質。開展公共數據治理,建設100個(ge) 高質量、安全態、大規模的開放數據集,建立以效果為(wei) 導向的開放數據質量評估評價(jia) 體(ti) 係。堅持市場主體(ti) ,圍繞公共數據開放的全生命周期服務,培育10+第三方運營機構。
推進數據創新應用。圍繞普惠金融、企業(ye) 征信、便捷出行、生命健康、產(chan) 業(ye) 鏈供應鏈等領域建設一批數據融合應用場景。
推進國際數據港建設。推進數據產(chan) 業(ye) “一、十、百、千”布局,啟動建設1個(ge) 核心承載區——臨(lin) 港“信息飛魚”,推動10個(ge) 標誌性企業(ye) 試點開展跨境數據流通實踐,匯聚100+數據智能頭部企業(ye) ,產(chan) 業(ye) 規模突破1000億(yi) 元。
重慶市

《重慶市數字經濟“十四五”發展規劃(2021—2025年)》提出,激活新要素,充分發揮海量數據價(jia) 值。完善全市公共數據資源共享交換體(ti) 係,持續增強數據要素的集聚和利用效率。以數據采集、數據確權、數據標注、數據定價(jia) 、數據交易、數據流轉、數據保護等為(wei) 重點,加速推進數據要素價(jia) 值化進程。
推動數據高效聚集。農(nong) 業(ye) 數據匯聚:推動涉農(nong) 信息資源跨部門、跨係統、跨層級匯聚;工業(ye) 數據匯聚:建設國家工業(ye) 互聯網大數據區域分中心和行業(ye) 分中心;服務業(ye) 數據匯聚:圍繞通訊、醫療、教育、金融、商貿、物流等服務行業(ye) 領域,推進服務業(ye) 數據資源的采集、整合、共享和利用。
促進數據順暢融通。西部數據交易中心建設。加強政府引導和市場化推進,構建以信息充分披露為(wei) 基礎的數據登記平台,明晰數據權利取得方式及權利範圍。數據要素交易和監管機製建設。建立從(cong) 匯聚、生產(chan) 、融合、確權、審查、建模、售賣流通到服務的一整套數據要素交易及市場監管機製。
深化數據融合應用。第三方大數據服務產(chan) 業(ye) 基地建設。在兩(liang) 江數字經濟產(chan) 業(ye) 園、江南大數據產(chan) 業(ye) 園、騰龍5G巴南產(chan) 業(ye) 園、雲(yun) 穀·永川大數據產(chan) 業(ye) 園、中國華錄黔江數據湖科技園、重慶市墊江軟件園、涪陵人工智能與(yu) 數字經濟產(chan) 業(ye) 園、雲(yun) 陽數智森林小鎮等重點園區,打造一批大數據服務產(chan) 業(ye) 集聚區。
河北省

《河北省數字經濟發展規劃(2020-2025年)》提出,培育數字要素市場。支持建設大數據交易中心,探索建立數據要素定價(jia) 機製,完善數據交易、結算、交付、安全保障等功能,促進數據資產(chan) 市場化流通。探索建立數據交易過程中資產(chan) 的交易流轉、權屬證明、權益保護等機製,構建市場化公共數據資源管理服務體(ti) 係,建立數據資產(chan) 登記製度和數據資產(chan) 交易規則。
提升數據資源存儲(chu) 和交易能力。推動高端要素和數據資源匯聚,圍繞河北省確立的12大重點產(chan) 業(ye) ,建設一批行業(ye) 大數據中心,在縣域特色產(chan) 業(ye) 集群和年交易額20億(yi) 元以上專(zhuan) 業(ye) 市場建設大數據中心;開展產(chan) 業(ye) 鏈精準招商,建設大數據產(chan) 業(ye) 基地。建設雄安大數據交易中心,製定專(zhuan) 項計劃,支持大數據交易中心和大數據產(chan) 業(ye) 基地。
提升數據匯聚計算能力。在石家莊、承德、張家口、秦皇島、廊坊等市形成一批大數據采集與(yu) 加工產(chan) 業(ye) 集群,鼓勵工商企業(ye) 應用無線射頻識別(RFID)、二維碼、智能傳(chuan) 感器等物聯網設備,加強生產(chan) 經營數據采集。建設一批雲(yun) 計算中心和產(chan) 業(ye) 園。
提升數據創新應用能力。推動“互聯網+”“大數據+”“人工智能+”等創新應用,打造20個(ge) 以上大數據應用示範場景,培育50家主營業(ye) 務收入超億(yi) 元的工業(ye) 、農(nong) 業(ye) 信息工程服務公司。加快北鬥數據中心和數據運營服務平台建設,深化在交通物流、智慧海洋、星基授時、資源環境監測與(yu) 調查、地理測繪和應急保障等領域的應用。
到2025年,培育引進20家主營業(ye) 務收入超10億(yi) 元的大數據核心企業(ye) ,大數據服務器運營規模達到300萬(wan) 台,大數據相關(guan) 業(ye) 務收入力爭(zheng) 達到1500億(yi) 元,形成完善的大數據產(chan) 業(ye) 生態和產(chan) 業(ye) 鏈條。
山西省

《山西省數字企業(ye) 發展2022年行動計劃》提出,持續釋放數據要素價(jia) 值。
深化數據管理能力成熟度評估(DCMM)試點。組織開展全省DCMM宣貫、培訓,提升各領域企業(ye) 數據管理意識和能力。圍繞金融、零售、消費品、焦化、鋼鐵、有色、農(nong) 業(ye) 、裝備製造、新材料、能源等行業(ye) ,組織企業(ye) 開展評估工作,遴選行業(ye) 領域優(you) 秀案例標杆,發揮示範效應,推動全領域數據管理能力提升。推動本地機構開展DCMM技術谘詢服務專(zhuan) 業(ye) 人才的培養(yang) 儲(chu) 備,培育其DCMM技術谘詢服務的全方位能力。
推進建立數據流通機製。依托省綜改區、太原市、雲(yun) 時代、百度等重點主體(ti) ,探索建立數據資產(chan) 登記製度和數據資產(chan) 交易規則,構建市場化公共數據資源管理服務機製,大力推進基於(yu) 數據服務基礎上的數據要素流通。
遼寧省

《數字遼寧發展規劃(2.0版)》提出,充分發揮海量數據和場景優(you) 勢,培育數據要素市場。到2025年,數據要素市場化體(ti) 係基本建立,重點行業(ye) 數據庫趨於(yu) 完善,廣泛開發數據應用產(chan) 品。
以政務大數據帶動民用、商用大數據協同發展。拓展數據資源采集渠道,鼓勵各類市場主體(ti) 推動行業(ye) 數據、第三方社會(hui) 數據有序匯聚。依托相關(guan) 企業(ye) 和協會(hui) 製定數據采集標準,推動人工智能、可穿戴設備、車聯網、物聯網等領域數據采集。研究構建全省統一標準的公共信息資源開放平台。推動農(nong) 業(ye) 、工業(ye) 、交通、教育、氣象、安防、城市管理、公共資源等領域數據開發利用。鼓勵互聯網龍頭企業(ye) 、基礎電信企業(ye) 向創業(ye) 者和中小微企業(ye) 開放數據資源、雲(yun) 平台和計算能力。建立全省大數據相關(guan) 企業(ye) 名錄,建設行業(ye) 數據庫,開發數據產(chan) 品。
探索建立數據要素市場化機製。研究建設大數據交易中心,探索建立數據交易過程中資產(chan) 的交易流轉、權屬證明、權益保護等機製,構建市場化公共數據資源管理服務體(ti) 係,建立數據資產(chan) 等級製度和數據資產(chan) 交易規則。
吉林省

《吉林省國民經濟和社會(hui) 發展第十四個(ge) 五年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提出,推進數據要素市場化配置。依托全省數據共享交換體(ti) 係,實現數據有效匯集整合、資源共享。製定全省統一的公共數據目錄,明確公共數據範圍和提供單位。建設數據市場交易標準體(ti) 係。落實數據隱私保護製度和安全審查製度,規範各類市場主體(ti) 數據資源使用行為(wei) 。規範數據資源管理,建立數據安全風險評估、安全監測預警、安全應急處置等機製。
黑龍江省

《黑龍江省“十四五”數字經濟發展規劃》提出,激發數據要素價(jia) 值,釋放數據要素潛能,以數據流促進生產(chan) 、分配、流通、消費各個(ge) 環節高效貫通,充分發揮數據對經濟發展的放大、疊加、倍增作用,推動數據從(cong) 資源到資產(chan) 、資本的轉化,以應用促改革、促轉型、促發展。
加快培育數據要素市場。梳理編製公共數據開放目錄和開放清單,建立數據開放審核和評價(jia) 機製,建設全省統一的公共數據資源開放平台,優(you) 先推動安全風險小、質量高、應用需求旺盛的數據脫敏脫密開放。探索依托數據沙箱技術開展“數據可用不可見、模型見麵數據不見麵”的數據流通和應用,促進商業(ye) 數據流通、跨區域數據互聯、政企數據融合應用,形成一批高質量、高價(jia) 值、麵向場景需求的數據資源和數據產(chan) 品。聚合專(zhuan) 業(ye) 資源、撬動社會(hui) 資本,探索構建市場化的數據運營主體(ti) ,打造“數據運營+生態合作”的產(chan) 業(ye) 生態。
探索籌建東(dong) 北大數據交易中心及哈爾濱大數據交易市場,建立數據資產(chan) 登記製度、數據要素定價(jia) 機製和數據資產(chan) 交易規則,開展數據確權、數據資產(chan) 評估、數據征信等服務,加快數據資源化、資產(chan) 化、資本化。製定禁止交易清單,強化數據使用事中事後監管。引進和培育一批數據要素市場化服務主體(ti) ,培育數據要素流通交易機構和專(zhuan) 業(ye) 數據確權機構,為(wei) 數據要素市場提供專(zhuan) 業(ye) 服務。
江蘇省

《江蘇省“十四五”數字經濟發展規劃》提出,加快數據要素市場化步伐。公共數據資源匯聚、管理、流通、開放的體(ti) 係基本形成,開展一批有影響力的數據開發利用試點,各類主體(ti) 數據治理能力顯著增強,數據確權、定價(jia) 、交易、資本化有序展開,數據清洗、標注、評估等數據交易服務新業(ye) 態不斷湧現,數據要素市場體(ti) 係基本形成,數據價(jia) 值得到進一步釋放。
加速數據要素價(jia) 值釋放:突出數據的戰略資源和核心要素地位,加大數據資源共享開放,深化數據應用創新,探索數據資源流通交易,加強數據和個(ge) 人信息安全保護,加速數據資源化、資產(chan) 化、資本化進程,釋放數據要素價(jia) 值,為(wei) 數字經濟發展提供動力。
強化高質量數據要素供給:強化公共數據資源歸集和治理。構建權威高效的全省數據共享協調機製,完善全省一體(ti) 化大數據共享交換體(ti) 係。
加強數據要素開發利用:深入開展公共數據資源普查和目錄梳理,進一步完善政務信息資源目錄體(ti) 係,梳理形成統一高效、互聯互通、質量可靠的公共數據資源目錄清單,明確數據共享開放的種類、標準、範圍、流程等,強化數據使用規範化程度。
浙江省

《浙江省數字經濟發展“十四五”規劃》提出,推進數據要素服務化應用。
探索推進數據要素配置流通。探索社會(hui) 數據市場化運營機製,探索研究數據產(chan) 品與(yu) 服務所有權、使用權、收益權,引導市場主體(ti) 開展數據交易。應用區塊鏈、數據安全沙盒、隱私計算等技術推動數據所有權和使用權分離,實現數據可用不可見。規範培育市場化數據應用服務主體(ti) 、公益性數據服務組織和研究機構,發展數據清洗、建模、可視化、信用評價(jia) 等數據服務,培育數據開發利用產(chan) 品、產(chan) 業(ye) 體(ti) 係,完善數據創新應用服務生態。
推動經濟社會(hui) 數據創新應用。建立完善“產(chan) 業(ye) 大腦”多元數據融合應用體(ti) 製機製,開展生產(chan) 質量控製、供應鏈管理、工藝改進、新產(chan) 品開發等數據服務。鼓勵數字商貿企業(ye) 依法依規利用消費大數據開展市場研究、精準營銷,改善產(chan) 品和服務質量。探索推進醫療、教育、旅遊、養(yang) 老等領域數據服務創新,全麵釋放數據價(jia) 值潛力。
安徽省

《安徽省國民經濟和社會(hui) 發展第十四個(ge) 五年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提出,推進數據要素市場化配置。推進農(nong) 業(ye) 、工業(ye) 、交通、教育、安防、城市管理、公共資源交易、社保、衛生健康、金融等領域數據開發利用規範化。探索數字江淮中心法定機構建設,鼓勵政企合作開展數據運營。實施數據要素流通工程,探索規範的數據市場化流通、交換機製,打造全國一流的數據交易場所。探索促進數據流通和數據資產(chan) 轉化,保護交易主體(ti) 權益,打造數據融通、交易便捷、服務協同的生態圈。
培育發展數據要素交易市場。完善市場決(jue) 定要素價(jia) 格機製,健全要素價(jia) 格監測預警機製。拓展公共資源交易平台功能,完善公共資源交易監管機製和製度規則。協同推動長三角要素市場一體(ti) 化。
福建省

《福建省“十四五”數字福建專(zhuan) 項規劃》提出,發揮數據關(guan) 鍵生產(chan) 要素作用,建立健全全省一體(ti) 化數據資源管理應用體(ti) 係,深化公共數據資源開發利用,推進數據資源市場化,促進數據要素高效流通,培育壯大數據要素市場。
構建市場化公共數據資源管理服務體(ti) 係。支持福州、廈門、泉州、莆田等地建設綜合性大數據管理服務平台,麵向社會(hui) 提供數據服務。
推動數據資源交易流通。適時設立東(dong) 南大數據交易中心,推進數據交易服務平台建設,健全數據要素交易信息披露製度,鼓勵數據資源合規交易、有序流通、高效利用。
健全數據要素市場規則。探索建立更具彈性的數據要素發展監管製度,構建多元共治的數據要素市場治理體(ti) 係。
江西省

《江西省“十四五”數字經濟發展規劃》提出,數據要素市場培育取得新進展。數據資源體(ti) 係基本建成,數據確權、定價(jia) 、交易等機製初步建立。省級數據資源池基本建成,市級數據資源池全麵接入,實現政務、工業(ye) 、農(nong) 業(ye) 、交通、教育、醫療、金融、文化和旅遊等重點領域數據有序匯聚和安全調用。政務數據有序開放共享,政企數據高度融通,企業(ye) 和個(ge) 人數據匯聚通道暢通,實現數據資源集聚共享和流通交易,數據資源開發利用達到中部地區領先水平。
加快數據要素市場化流通。加強數據確權、流通交易、準入監管、公平競爭(zheng) 、風險防範等方麵規則研究,發展數據資產(chan) 評估、登記結算、交易撮合、爭(zheng) 議仲裁等市場運營體(ti) 係。積極推進江西省大數據交易中心建設,搭建全省統一的數據交易平台,提供安全可信的交易環境,保障數據安全、有序流通。依據國家有關(guan) 法律嚴(yan) 厲打擊非法篡改數據和盜賣倒賣數據行為(wei) ,保障數據資源依法交易。加快區塊鏈等技術在數據要素流通中的應用,建立數據流動審計和數據安全監管機製。
創新數據要素開發利用機製。探索建立多樣化數據開發利用機製。鼓勵市場力量挖掘商業(ye) 數據價(jia) 值,推動數據價(jia) 值產(chan) 品化、服務化,大力發展專(zhuan) 業(ye) 化、個(ge) 性化數據服務,促進數據、技術、場景深度融合。對具有經濟和社會(hui) 價(jia) 值、允許加工利用的政務數據和公共數據,依法依規通過數據開放、特許開發、授權應用等方式,鼓勵更多社會(hui) 力量進行增值開發利用。鼓勵重點行業(ye) 創新數據開發利用模式,在確保數據安全、保障用戶隱私的前提下,調動行業(ye) 協會(hui) 、科研院所、企業(ye) 等多方參與(yu) 數據價(jia) 值開發。
山東(dong) 省

《山東(dong) 省“十四五”數字強省建設規劃》提出,激發數據要素市場活力。構建完善全省一體(ti) 化大數據資源體(ti) 係,提升數據治理能力,全麵強化數據供給,深化數據創新應用,促進數據要素市場化配置,充分發揮數據創新驅動作用。
促進數據要素市場流通。探索公共數據授權運營、有償(chang) 使用等新模式,鼓勵企業(ye) 、科研機構、社會(hui) 組織等市場主體(ti) 不斷運營自有數據,豐(feng) 富數據要素供給。加強數據治理、確權、流通、交易、應用、保護等規則體(ti) 係研究,發展數據資產(chan) 價(jia) 值評估、登記結算、交易撮合、爭(zheng) 議仲裁等市場運營體(ti) 係。
高水平建設山東(dong) 省大數據交易中心,搭建全省統一的數據交易平台,提供安全可信的交易環境。推行數據(產(chan) 品)登記製度,鼓勵和引導在依法設立的數據交易平台開展數據交易。高水平建設大數據創新發展中心,加快形成“政產(chan) 學研金服用”創新共同體(ti) 。加大政策資金扶持,促進數據采集、治理加工、應用開發、中介服務等相關(guan) 行業(ye) 發展,培育富有活力的數據要素市場。組建山東(dong) 數據交易流通協會(hui) ,強化行業(ye) 自律,引導製定數據交易流通行業(ye) 規範。加強政府指導,強化依法監管,製定數據交易管理辦法,營造安全有序的數據交易環境,依據國家有關(guan) 法律嚴(yan) 厲打擊非法篡改數據和盜賣倒賣數據行為(wei) ,保障數據資源依法交易。
河南省

《河南省“十四五”數字經濟和信息化發展規劃》提出,探索建立數據價(jia) 值體(ti) 係。開展數據要素價(jia) 值化試點,加強數據標準製定、確權、定價(jia) 、流通、資本化、監管研究,探索建立數據流通機製、應用體(ti) 係、監管與(yu) 安全體(ti) 係,推進數據由資源化向資產(chan) 化、資本化過渡,建設數據價(jia) 值化試驗基地。
到2025年,數據價(jia) 值體(ti) 係基本建成,數據作為(wei) 生產(chan) 要素全麵參與(yu) 生產(chan) 分配,在政務數據開放應用以及農(nong) 業(ye) 、物流、文旅等優(you) 勢行業(ye) 領域數據價(jia) 值化應用全國領先。
其中,以國家大數據綜合試驗區建設為(wei) 牽引,依托中原龍子湖“智慧島”等重點園區,形成涵蓋數據工廠、數據加工、數據技術、數據確權、數據定價(jia) 、數據創業(ye) “六數”數據交易生態。支持鄭州、洛陽等數據要素活躍地方探索建設數據要素交易流通市場,支持新鄉(xiang) 、濮陽等地聯合國內(nei) 成熟大數據交易機構開展數據交易,引導數據要素交易生態加速匯集,形成基礎夯實、布局合理、特色鮮明、協同高效數據交易生態圈。
湖北省

《湖北省數字經濟發展“十四五”規劃》提出,到2025年,全省數據要素資源體(ti) 係基本建成,數據開放和流通機製逐步完善,形成數據資產(chan) 化管理、市場化運營和融合應用的運營生態。
推進數據要素資產(chan) 化運營。探索建立多樣化的數據開發利用機製,通過數據開放、授權應用等方式吸引和鼓勵社會(hui) 力量對專(zhuan) 題數據進行開發應用,支持地方政府聯合企業(ye) 、行業(ye) 協會(hui) 、科研機構協同開展麵向場景的數據融合應用。加強經濟發展與(yu) 區域戰略、城鄉(xiang) 統籌、產(chan) 業(ye) 布局、重大改革任務推進等數據的融合和關(guan) 聯分析,提升政府經濟運行監測和宏觀經濟決(jue) 策的科學性。探索建立國有數據資產(chan) 專(zhuan) 業(ye) 運營公司,通過政府主導和公司專(zhuan) 業(ye) 化運作,共同構建“平台建設+業(ye) 務運營”的數據運營生態,在保障數據安全和個(ge) 人隱私的前提下,有序推進數據的資產(chan) 化管理、市場化交易和證券化試點,打造數字經濟新業(ye) 態和增長點。
湖南省

《湖南省“十四五”數字政府建設實施方案》提出,探索數據要素市場化配置。建立數據市場定價(jia) 、收益分配、交易監管等機製,根據國家部署,探索建立湖南大數據交易中心,搭建湖南數據交易服務平台,提供數據交易、結算、交付、安全保障等綜合配套服務,引導、規範市場主體(ti) 開展數據交易。
廣東(dong) 省

《廣東(dong) 省數據要素市場化配置改革行動方案》明確了廣東(dong) 省數據要素市場化配置改革的五大類主要任務:
一是釋放公共數據資源價(jia) 值。創新公共數據運營模式,健全公共數據管理機製,完善公共數據資源體(ti) 係,探索公共數據資產(chan) 化管理,強化政府內(nei) 部數據共享,擴大公共數據有序開放,深化公共數據資源開發利用。
二是激發社會(hui) 數據資源活力。加快數字經濟領域立法,推進產(chan) 業(ye) 領域數字化發展,推動製造業(ye) 數字化轉型升級,加快構建數據產(chan) 業(ye) 創新生態。
三是加強數據資源匯聚融合與(yu) 創新應用。統籌構建先進算力和數據新型基礎設施,推進政務大數據中心建設,推動“粵治慧”平台建設,推進重點領域數據創新應用,健全數據融合應用管理製度和標準。
四是促進數據交易流通。加快數據交易場所及配套機構建設,完善數據流通製度,強化數據交易監管,推動粵港澳大灣區數據有序流通,推動深圳先行示範區數據要素市場化配置改革試點。
五是強化數據安全保護。建立數據分類分級和隱私保護製度,健全數據安全管理機製,完善數據安全技術體(ti) 係。
其主要思路可以歸納為(wei) “1+2+3+X”:“1”是堅持“全省一盤棋”,統籌推進數據要素市場化配置改革,完善法規政策,優(you) 化製度供給,保障市場的統一開放。“2”是構建兩(liang) 級數據要素市場結構,發揮行政機製和市場機製比較優(you) 勢,激發各類供需主體(ti) 活力,促進市場的有序競爭(zheng) 。“3”是圍繞數據集聚、運營和交易等環節,推動數據新型基礎設施、數據運營機構、數據交易場所三大樞紐建設,打通供需渠道,保障數據要素生產(chan) 、分配、流通、消費各環節循環暢通。“X”是推進各個(ge) 領域場景數據要素賦能,釋放數據生產(chan) 力潛能。
海南省

《海南省國民經濟和社會(hui) 發展第十四個(ge) 五年規劃和二〇三五年遠景目標綱要》提出,推動數據安全有序流動。創新數據資源確權、開放、流通、交易等相關(guan) 製度,加快培育數據要素市場,推進數據安全有序流動。在國家數據跨境傳(chuan) 輸安全製度框架下,開展數據跨境傳(chuan) 輸安全管理試點。推動開放增值電信業(ye) 務。積極推動安全有序開放基礎電信業(ye) 務。
四川省

《四川省國民經濟和社會(hui) 發展第十四個(ge) 五年規劃和二〇三五年遠景目標綱要》提出,培育發展數據要素市場。健全公共數據開放和數據資源有效流動的製度規範,製定新一批數據共享責任清單,建立數據分類管理和報備製度,推動數據資源管理地方立法。建立社會(hui) 數據開發利用機製,加大數據采集、加工、存儲(chu) 、分析和應用力度,促進數據價(jia) 值增值。創新大數據應用模式,加快構建產(chan) 業(ye) 、城市管理、信用監管、公共資源交易等領域規範化數據開發應用場景。研究製定數據權屬界定、流通交易規則,推動開展數據資產(chan) 確權、評估、定價(jia) 、質押、抵押。發揮數據經紀商等市場中介作用,擴大數據市場交易。探索數據跨境流動試點。
貴州省

《貴州省“十四五”數字經濟發展規劃》提出,深化數據價(jia) 值探索,激發數據要素流通新活力。加快推進公共數據資源開發利用,大力推動數據要素匯聚、共享、開放與(yu) 流通,搭建一批數據要素匯聚流通平台,創建安全可靠開發利用模式,以場景建應用,以應用促產(chan) 業(ye) ,探索數據有序開發利用的機製和路徑,打造全國一流的數據要素集聚開發基地及數據流通市場。
在貴陽大數據交易所先行探索的基礎上,組建貴州省數據流通交易服務中心,加快數據流通交易迭代升級,成立數據流通交易運營新平台,引進培育一批數據資產(chan) 確權登記、價(jia) 值評估、交易撮合、資產(chan) 審計、爭(zheng) 議仲裁、擔保保險等基於(yu) 數據要素的市場主體(ti) 。創新數據產(chan) 品及服務交易機製,建立完善數據定價(jia) 、資產(chan) 評估、交易撮合等全流程數據要素流通開發利用市場化運作機製打造全國性數據資源交易市場。拓展數據要素市場業(ye) 務領域,麵向政府、企業(ye) 、公眾(zhong) 等主體(ti) ,開展場景化應用的數據產(chan) 品和服務交易市場試點,將數據資源優(you) 勢轉化為(wei) 數據要素產(chan) 業(ye) 優(you) 勢,加快數據資源化、資產(chan) 化、資本化。
雲(yun) 南省

《雲(yun) 南省數字經濟發展三年行動方案(2022—2024年)》提出,支持大理州探索建設數據要素市場化試點城市,推進數據安全和數據要素一體(ti) 化治理。研究論證設立雲(yun) 南麵向南亞(ya) 東(dong) 南亞(ya) 數據流通交易服務中心,規劃建設集成智能撮合、合規公證、可信流通、價(jia) 格生成、跨境通道等功能的綜合性數據流通應用共性服務體(ti) 係。積極爭(zheng) 取國家數據要素創新試驗區等試點示範項目落地雲(yun) 南。
陝西省

《陝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guan) 於(yu) 印發加快推進數字經濟產(chan) 業(ye) 發展實施方案(2021—2025年)》提出,培育數據要素驅動業(ye) 。平台經濟:按照政府引導、市場運作的方式,支持煤炭、地質、汽車、醫藥、化工等領域優(you) 勢企業(ye) 與(yu) 互聯網企業(ye) 深度合作,打造協同製造平台、電商平台、物流平台;大力發展線上線下結合、跨界業(ye) 務融合新模式,在醫療、養(yang) 老、教育、健康等領域建設生活服務平台。信息消費:鼓勵企業(ye) 發展麵向高端定製化應用場景的智能家居“產(chan) 品+服務”模式,推廣新型數字家庭產(chan) 品,支持普及麵向中低收入人群的經濟適用移動智能終端、智能可穿戴設備等信息終端。
培育數據要素市場。建立數據確權、價(jia) 值評估、交易流通、數據傳(chuan) 輸和安全保護等基礎製度和標準規範,健全數據產(chan) 權交易和行業(ye) 自律機製,探索建立數據產(chan) 權保護和利用製度。推動陝西數據產(chan) 品超市平台建設,構建規範化數據產(chan) 品交易渠道。推進政府數據開放共享平台建設,支持大型工業(ye) 企業(ye) 、互聯網平台企業(ye) 等行業(ye) 龍頭企業(ye) 與(yu) 公共數據運營機構合作,開展數據匯聚與(yu) 融合應用試點,創新數據合作新模式。
甘肅省

《甘肅省“十四五”數字經濟創新發展規劃》提出,創新培育數據要素市場體(ti) 係。建設全省一體(ti) 化大數據中心協同創新體(ti) 係,按照國家要求,建設甘肅省一體(ti) 化大數據中心協同創新體(ti) 係,引導數據中心集約化、規模化、綠色化發展。充分發揮我省資源優(you) 勢,重點提升算力服務品質和利用效率,積極承接後台加工、離線分析、存儲(chu) 備份等非實時算力需求,打造麵向全國的非實時性算力保障基地。
探索培育數據交易生態。著力構建數據要素市場化體(ti) 係,研究製定數據交易市場管理製度,推動數據確權交易流通,充分釋放數據作為(wei) 關(guan) 鍵生產(chan) 要素的重要價(jia) 值,推進大數據市場化應用。
青海省

《2022年青海省促進數字經濟發展工作要點》提出,加快推動社會(hui) 各領域大數據匯聚融合應用,充分挖掘數據價(jia) 值,拓展豐(feng) 富大數據應用場景。
《青海省國民經濟和社會(hui) 發展第十四個(ge) 五年規劃和二〇三五年遠景目標綱要》提出,發展5G產(chan) 業(ye) 、大數據產(chan) 業(ye) 和數據要素市場,培育智能科技產(chan) 業(ye) 。
內(nei) 蒙古自治區

《內(nei) 蒙古自治區“十四五”數字經濟發展規劃》提出,加快培育和發展數據要素市場,探索建設呼和浩特大數據服務交易平台。針對農(nong) 牧業(ye) 、工業(ye) 和服務業(ye) ,探索形成包括數據源、模型算法、可視化組件、應用平台、數據安全、工具組件、數據治理、雲(yun) 資源等在內(nei) 的數據產(chan) 品體(ti) 係。積極引入京東(dong) 萬(wan) 象、聚合數據、數據寶、天眼查等平台型數據交易服務企業(ye) 入駐呼和浩特市,不斷壯大數據服務交易產(chan) 業(ye) ,把呼和浩特市建成全國重要的數據服務交易市場。
加快培育數據要素市場。緊盯國內(nei) 外數據交易流通產(chan) 業(ye) 發展方向,加強自治區與(yu) 國內(nei) 外高校、研究機構及先進企業(ye) 合作,探索開展數據交易流通服務。探索建立數據權屬規則及分級分類規範標準,積極培育數據資產(chan) 評估、大數據征信、數據資產(chan) 質押等關(guan) 聯業(ye) 態。重點推動自治區特色行業(ye) 數據商品、算法、數據服務、商業(ye) 數據衍生品交易。
建立健全數據要素市場規則。緊盯國家研究動向,借鑒發達地區經驗,加快建立健全符合自治區數字經濟發展需求的數據市場規則。加強數據資源管理,麵向政務、行業(ye) 、企業(ye) 、互聯網等數據資源采集、匯聚、流通、交易、共享、應用等全生命周期各環節標準,提升數據資源規範化水平。數據采集匯聚方麵,進一步拓展數據資源采集渠道,有序采集匯聚政務、社會(hui) 數據。數據流通交易方麵,探索數據資源確權、流通、交易相關(guan) 製度,完善地方數據產(chan) 權保護製度,構建流通交易標準規範體(ti) 係。數據共享應用方麵,加大對企業(ye) 、公眾(zhong) 等隱私數據的保護,確保數據應用的合法性。加強數據安全管理,落實數據資源安全管理製度和保密審查製度,維護數據主體(ti) 權利。
西藏自治區

《西藏自治區國民經濟和社會(hui) 發展第十四個(ge) 五年規劃和二〇三五年遠景目標綱要》提出,推進土地、勞動力、資本、技術、數據等要素市場化改革。推進政府數據開放共享,提升社會(hui) 數據資源價(jia) 值,加強數據資源整合和安全保護。
寧夏回族自治區

《寧夏回族自治區數字經濟發展“十四五”規劃》提出,著力推進數據要素高效配置與(yu) 價(jia) 值提升。培育完善數據要素市場,加快數字經濟發展模式創新。
激活數據資源應用價(jia) 值。以釋放數據價(jia) 值為(wei) 導向,加強數據資源確權、流通、交易、應用、開發、保護等規則體(ti) 係研究。探索建立社會(hui) 數據市場化運營機製,鼓勵依托國內(nei) 現有大型數據交易平台開展數據交易試點,強化數據交易行為(wei) 管理,逐步構建數據要素價(jia) 格公示、監測預警、價(jia) 格調查製度,引導市場主體(ti) 依法合理行使數據定價(jia) 自主權,依法合規開展數據交易。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國民經濟和社會(hui) 發展第十四個(ge) 五年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提出,推進高標準市場體(ti) 係建設。推進土地、勞動力、資本、技術、數據等要素市場化改革。健全要素市場運行機製,完善要素交易規則和服務體(ti) 係。
廣西壯族自治區

《廣西數字經濟發展三年行動計劃 (2021—2023年)》提出,加快培育數據要素市場。從(cong) 建立數據資產(chan) 監管機製,建設麵向東(dong) 盟的國際大數據交易中心,優(you) 化完善北部灣大數據交易中心功能,打造麵向東(dong) 盟的大數據特色產(chan) 業(ye) 基地,實施數據要素融合應用“百千萬(wan) 工程”5方麵,推進數據要素市場化改革,培育數據要素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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