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訊中心

您當前的位置: 首頁 > 資訊中心 > 綜合物流 > 正文

李克強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 確定完善失信約束製度健全社會信用體係的措施等

發布時間:2020-11-27 09:29:49 中國政府網

關注华体会登录界面

李克強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hui) 議

確定完善失信約束製度健全社會(hui) 信用體(ti) 係的措施 為(wei) 發展社會(hui) 主義(yi) 市場經濟提供支撐

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chan) 法(修正草案)》

國務院總理李克強11月25日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hui) 議,確定完善失信約束製度、健全社會(hui) 信用體(ti) 係的措施,為(wei) 發展社會(hui) 主義(yi) 市場經濟提供支撐;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chan) 法(修正草案)》。

會(hui) 議指出,黨(dang) 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社會(hui) 信用體(ti) 係建設,這是發展社會(hui) 主義(yi) 市場經濟的重要基礎。為(wei) 加強誠信建設、營造公平誠信的市場環境和社會(hui) 環境,會(hui) 議決(jue) 定,堅持依法合規、保護權益、審慎適度、清單管理,規範和完善失信約束製度,有序健康推進社會(hui) 信用體(ti) 係建設。一是科學界定信用信息納入範圍和程序。將特定行為(wei) 納入公共信用信息,必須嚴(yan) 格以法律、法規等為(wei) 依據,並實行目錄管理,向社會(hui) 公開。行政機關(guan) 認定失信行為(wei) 必須以具有法律效力的文書(shu) 為(wei) 依據。二是規範信用信息共享公開範圍和程序。信用信息是否及在何種範圍共享和公開要堅持合法、必要原則,並在編製信用信息目錄時一並明確。三是規範嚴(yan) 重失信主體(ti) 名單認定標準,按照有關(guan) 規定嚴(yan) 格限定為(wei) 嚴(yan) 重危害群眾(zhong) 身體(ti) 健康和生命安全、嚴(yan) 重破壞市場公平競爭(zheng) 秩序和社會(hui) 正常秩序等方麵的責任主體(ti) ,不得擅自增加或擴展。具體(ti) 認定要嚴(yan) 格履行程序。四是依法依規開展失信懲戒,確保過懲相當。對失信主體(ti) 采取減損權益或增加義(yi) 務的懲戒措施,必須基於(yu) 失信事實、於(yu) 法於(yu) 規有據,做到輕重適度,不得隨意增設或加重懲戒,不得強製要求金融機構、信用服務機構、行業(ye) 協會(hui) 商會(hui) 、新聞媒體(ti) 等懲戒失信主體(ti) 。五是建立有利於(yu) 自我糾錯的信用修複機製。除法律法規等另有規定外,失信主體(ti) 按要求糾正失信行為(wei) 、消除不良影響的均可申請信用修複。對符合修複條件的,相關(guan) 部門和單位要按規定及時移出失信名單。六是加強信息安全和隱私保護。嚴(yan) 格信用信息查詢使用權限和程序,嚴(yan) 肅查處泄露、篡改、毀損、竊取信用信息或利用信用信息謀私,嚴(yan) 厲打擊非法收集、買(mai) 賣信用信息違法行為(wei) 。會(hui) 議要求,各地各有關(guan) 部門要抓緊清理已出台的失信行為(wei) 認定、記錄、公開、懲戒等措施,不符合要求的要及時規範。

會(hui) 議還確定了促進征信業(ye) 發展提質的措施,要求推進金融、政務、公用事業(ye) 等相關(guan) 征信信息跨領域、跨地域依法共享。加快政府相關(guan) 數據開放和有序利用。積極穩妥推進個(ge) 人征信機構準入,加大征信業(ye) 開放力度。完善征信配套法規製度,強化問責機製,對征信評級弄虛作假等行為(wei) 要依法嚴(yan) 懲。

會(hui) 議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chan) 法(修正草案)》。草案把保護人民生命安全擺在首位,進一步強化和落實生產(chan) 經營單位主體(ti) 責任,要求構建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體(ti) 係;進一步明確地方政府、應急管理部門和行業(ye) 管理部門相關(guan) 職責;進一步加大對安全生產(chan) 違法行為(wei) 處罰力度,提高違法成本。會(hui) 議決(jue) 定將草案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hui) 審議。

會(hui) 議還研究了其他事項。


首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