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0-05-12 09:16:42 商務部辦公室

近日,義(yi) 烏(wu) 等地方已暫停以市場采購貿易方式出口部分防疫物資。境內(nei) 外企業(ye) 、個(ge) 人暫不能以海關(guan) 監管代碼1039開展部分防疫物資報關(guan) ,但仍可在義(yi) 烏(wu) 等市場購買(mai) 有關(guan) 防疫物資,並通過一般貿易(海關(guan) 監管代碼0110)等其他方式報關(guan) 出口。根據商務部、海關(guan) 總署、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關(guan) 於(yu) 有序開展醫療物資出口的公告》(2020年第5號)和商務部、海關(guan) 總署、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關(guan) 於(yu) 進一步加強防疫物資出口質量監管的公告》(2020年第12號),新型冠狀病毒檢測試劑、醫用口罩、醫用防護服、呼吸機、紅外體(ti) 溫計和非醫用口罩出口需滿足相關(guan) 質量監管要求,不適用市場采購貿易方式項下的簡化申報等通關(guan) 便利化措施。
2014年以來,為(wei) 提升部分市場的國際化水平,幫助內(nei) 貿商戶開展對外貿易,商務部等部門先後在浙江義(yi) 烏(wu) 、廣州花都等14個(ge) 地方開展了市場采購貿易方式試點,取得積極成效。市場采購貿易方式是一種新型貿易方式,非常適宜多品種、小批量的貨物出口,但按照規定不能包含需要征收出口關(guan) 稅、實施檢驗檢疫措施的商品。特別需要強調的是,暫停以市場采購貿易方式出口防疫物資,是為(wei) 了更好地加強防疫物資出口質量監管,是一種臨(lin) 時性措施,不影響通過主流商業(ye) 渠道出口。商務部將會(hui) 同相關(guan) 部門繼續加強質量監管,有序擴大防疫物資出口,更好地支持各國抗擊疫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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