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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在政府采購活動中落實平等對待內外資企業有關政策的通知

發布時間:2021-10-25 11:21:08 財政部

財庫〔2021〕35號

各中央預算單位,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新疆生產(chan) 建設兵團財政局:

  為(wei) 構建統一開放、競爭(zheng) 有序的政府采購市場體(ti) 係,促進政府采購公平競爭(zheng) ,現就在政府采購活動中平等對待在中國境內(nei) 設立的內(nei) 外資企業(ye) 有關(guan) 事項通知如下:

  一、保障內(nei) 外資企業(ye) 平等參與(yu) 政府采購

  政府采購依法對內(nei) 外資企業(ye) 在中國境內(nei) 生產(chan) 的產(chan) 品(包括提供的服務,下同)平等對待。各級預算單位應當嚴(yan) 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商投資法》等相關(guan) 法律法規,在政府采購活動中,除涉及國家安全和國家秘密的采購項目外,不得區別對待內(nei) 外資企業(ye) 在中國境內(nei) 生產(chan) 的產(chan) 品。在中國境內(nei) 生產(chan) 的產(chan) 品,不論其供應商是內(nei) 資還是外資企業(ye) ,均應依法保障其平等參與(yu) 政府采購活動的權利。

  二、在政府采購活動中落實平等對待內(nei) 外資企業(ye) 的要求

  各級預算單位在政府采購活動中,不得在政府采購信息發布、供應商資格條件確定和資格審查、評審標準等方麵,對內(nei) 資企業(ye) 或外商投資企業(ye) 實行差別待遇或者歧視待遇,不得以所有製形式、組織形式、股權結構、投資者國別、產(chan) 品品牌以及其他不合理的條件對供應商予以限定,切實保障內(nei) 外資企業(ye) 公平競爭(zheng) 。

  三、平等維護內(nei) 外資企業(ye) 的合法權益

  內(nei) 外資企業(ye) 在政府采購活動中,凡認為(wei) 采購文件、采購過程、中標或者成交結果使自身權益受到損害的,均可依照相關(guan) 規定提起質疑和投訴。各級財政部門應當嚴(yan) 格落實《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辦法》(財政部令第94號),暢通投訴渠道,依法受理並公平處理供應商的投訴,不得在投訴處理中對內(nei) 外資企業(ye) 實施差別待遇或者歧視待遇,維護政府采購供應商的合法權益。

  對於(yu) 違反本通知要求的規定和做法,以及違規設立產(chan) 品、供應商等各類備選庫、名錄庫、資格庫等規定和做法,各地要及時予以清理糾正,並將清理糾正情況於(yu) 11月底前報送財政部。

  財  政  部

  2021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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