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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開展2018年流通領域現代供應鏈體係建設的通知

發布時間:2018-06-04 14:11:01 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

財辦建〔2018〕101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商務主管部門: 

為(wei) 貫徹黨(dang) 的十九大關(guan) 於(yu) 深化供給側(ce) 結構性改革、發展現代供應鏈和加強物流基礎設施網絡建設的指示精神,加快推動現代供應鏈體(ti) 係建設,促進經濟發展提質增效降本,實現高質量發展,2018年,財政部、商務部決(jue) 定開展流通領域現代供應鏈體(ti) 係建設,有關(guan) 事項通知如下: 

一、總體(ti) 思路與(yu) 工作目標 

(一)總體(ti) 思路。

按照“市場主導、政策引導、聚焦鏈條、協同推進”原則,以城市為(wei) 載體(ti) ,聚焦民生消費行業(ye) 領域,開展現代供應鏈體(ti) 係建設。重點圍繞供應鏈“四化”(標準化、智能化、協同化、綠色化),以“五統一”(統一標準體(ti) 係、統一物流服務、統一采購管理、統一信息采集、統一係統平台)為(wei) 主要手段,充分發揮“鏈主”企業(ye) 的引導輻射作用,供應鏈服務商的一體(ti) 化管理作用,加快推動供應鏈各主體(ti) 各環節設施設備銜接、數據交互順暢、資源協同共享,促進資源要素跨區域流動和合理配置,整合供應鏈、發展產(chan) 業(ye) 鏈、提升價(jia) 值鏈,加快發展大市場、大物流、大流通,實現供應鏈提質增效降本。 

(二)工作目標。 

通過推廣現代供應鏈新理念、新技術、新模式,培育一批有影響的供應鏈重點企業(ye) ,探索一批成熟可複製的經驗模式,形成一批行之有效的重要標準,提高我國供應鏈的核心競爭(zheng) 力,促進產(chan) 業(ye) 轉型優(you) 化升級,促進流通領域供給側(ce) 結構性改革。主要目標:城市消費品社會(hui) 零售總額同比增長高於(yu) 全國平均水平,重點行業(ye) 平均庫存周轉率同比提高10%以上,供應鏈綜合成本(采購、庫存、物流、交易成本)同比降低20%以上,訂單服務滿意度(及時交付率、客戶測評滿意率等)達到80%以上,重點供應商產(chan) 品質量合格率達到92%以上,托盤、周轉箱(筐)等物流單元標準化率達到80%以上,供應鏈重點用戶係統數據對接暢通率達到80%以上,單元化物流占供應鏈物流比例同比提高10%以上,供應鏈管理整體(ti) 水平明顯提升。 

二、主要任務 

有關(guan) 城市結合自身實際情況,重點圍繞農(nong) 產(chan) 品、快消品、藥品、日用電子產(chan) 品、汽車零部件、家電家具、紡織服裝,以及餐飲、冷鏈、物流快遞、電子商務等行業(ye) 領域,加快推進現代供應鏈體(ti) 係建設。 

(一)強化物流基礎設施建設,夯實供應鏈發展基礎。發揮物流基礎性、先導性作用,加強公共服務性強的物流基礎設施建設,完善城鄉(xiang) 高效配送體(ti) 係,推動物流企業(ye) 向供應鏈服務商轉型。一是打造跨區域全國性物流樞紐。推動輻射範圍廣、標準化水平高、綜合服務能力強的商貿物流園區、專(zhuan) 業(ye) 批發市場升級改造,形成集交易、分撥、倉(cang) 儲(chu) 、冷鏈物流、電子商務等多功能於(yu) 一體(ti) 的流通服務中心。二是引導區域性物流配送中心轉型升級。鼓勵大型城市周邊、市(縣)物流配送中心由存儲(chu) 型、自建自用型倉(cang) 庫向快速周轉型自動化倉(cang) 庫升級,成為(wei) 提供“一對多”社會(hui) 化服務的物流節點。三是加強商業(ye) 物流基礎設施建設改造。鼓勵大型商圈、步行街、商業(ye) 街建設公共倉(cang) 配中心、共享信息平台,提高智慧化、共享化水平;推廣開放公用型的快件末端自提設備,探索標準托盤箱替代快遞三輪車箱體(ti) ,以循環共用單元推動分揀前置、環節減少,引導企業(ye) 從(cong) 各自配送向片區集中配送轉變。 

(二)發展單元化流通,提高供應鏈標準化水平。在適用領域加快推廣規格統一(以下均指1200mm×1000mm平麵尺寸)、質量合格的標準托盤,推動包裝箱(以下均指600mm×400mm包裝模數係列)、周轉箱(筐)、貨運車輛、集裝箱等物流載具標準相銜接。鼓勵把標準托盤、周轉箱(筐)作為(wei) 供應鏈的物流單元、計量單元、數據單元,進行采購訂貨、物流運作、計算運費、收發貨和驗貨,減少中間環節和貨物損耗,提升供應鏈單元化水平。鼓勵托盤、周轉箱(筐)、包裝箱等物流單元化載具租賃和循環共用體(ti) 係建設,減少用戶自購自用;依托社會(hui) 力量,探索建立物流單元化載具質量標準認證體(ti) 係。在硬件標準化基礎上,拓展供應鏈服務標準化,促進優(you) 化供應鏈流程和流通組織方式。 

(三)加強信息化建設,發展智慧供應鏈。一是規範信息數據和接口。加快推廣基於(yu) 全球統一編碼標識(GS1)的商品條碼體(ti) 係,推動托盤條碼與(yu) 商品條碼、箱碼、物流單元代碼關(guan) 聯銜接,實現商品和集裝單元的源頭信息綁定,並沿供應鏈順暢流轉。二是提升智能化水平。推動大數據、雲(yun) 計算、區塊鏈、人工智能等技術與(yu) 供應鏈融合,發展具有供應鏈協同效應的公共型平台,支持上下遊用戶的生產(chan) 、采購、倉(cang) 儲(chu) 、運輸、銷售等管理係統相對接,平台與(yu) 平台之間相對接,實現相關(guan) 方單元化的信息數據正向可追蹤、逆向可溯源、橫向可對比,發揮供應鏈對優(you) 化生產(chan) 、加快周轉、精準銷售、品質控製、決(jue) 策管理等作用。 

(四)聚焦重點行業(ye) 領域,提高供應鏈協同化水平。一是推動發展農(nong) 產(chan) 品供應鏈。鼓勵農(nong) 產(chan) 品批發市場拓展產(chan) 銷對接、安全檢測、加工包裝、統倉(cang) 統配、溯源查詢等功能,加快線上線下融合發展;積極推廣以標準托盤、周轉箱(筐)為(wei) 單元進行全程貨物監控、“不倒托、不倒箱(筐)”的標準化冷鏈,推動具有適銷對路農(nong) 產(chan) 品的產(chan) 區合作社、新型農(nong) 村經營主體(ti) 等建設產(chan) 地公用型預冷庫或推廣使用冷藏集裝箱,彌補冷鏈“短板”,鼓勵生鮮農(nong) 產(chan) 品的供銷合作、農(nong) 超對接,培育一批綜合性冷鏈服務企業(ye) 。二是推動快消品、藥品、電商等領域發展分銷型供應鏈。從(cong) 統倉(cang) 統配的供應商切入,推廣使用標準化的單元技術,發展供應鏈協同平台,整合上下遊商流、物流、信息流、資金流,實現供需對接、集中采購、統管庫存、支付結算、物流配送等功能整合,提高供應鏈自動補貨、快速響應及資源共享能力。三是推動家電、汽車零部件、日用電子產(chan) 品等發展生產(chan) 服務型供應鏈。鼓勵優(you) 勢生產(chan) 企業(ye) 聚焦研發主業(ye) 、輔助業(ye) 務外包,占領價(jia) 值鏈高端;推動專(zhuan) 業(ye) 物流企業(ye) 嵌入采購、生產(chan) 、物流、銷售全環節,提供一體(ti) 化供應鏈服務。四是推動紡織服裝、家具等領域發展柔性供應鏈。適合消費個(ge) 性化、多樣化特點,打造流通與(yu) 生產(chan) 深度融合的供應鏈,提高創意設計、柔性化定製、快速響應能力,縮短生產(chan) 周期、優(you) 化庫存結構。 

(五)推廣綠色技術模式,提高供應鏈綠色化水平。鼓勵企業(ye) 結合供應鏈戰略進行綠色流程再造,推廣使用新能源物流車、倉(cang) 儲(chu) 設施設備節能技術及綠色智能包裝新材料,推廣共同配送、單元化載具循環共用等先進模式。探索按配送渠道回收、委托回收、集中回收等社會(hui) 化回收再利用模式,推動減量包裝、可循環包裝、環保可降解包裝等各種綠色包裝技術應用,降低環境負荷和企業(ye) 成本。 

三、中央財政支持重點方向和支持方式 

中央財政服務業(ye) 發展專(zhuan) 項資金支持現代供應鏈體(ti) 係建設,主要立足於(yu) 彌補市場失靈,做好基礎性、公共性工作,發揮中央財政資金對社會(hui) 資本引導作用,支持供應鏈體(ti) 係中薄弱環節和關(guan) 鍵領域建設。

地方要因地製宜,規範采用財政補助、以獎代補、貸款貼息、購買(mai) 服務等資金支持方式。要結合供應鏈跨地域的特點,創新財政政策,對在外地注冊(ce) 法人但在本地有實體(ti) ,及在本地注冊(ce) 法人但在其他地區建設實體(ti) 的機構,可在本地申報項目。要結合本地實際,聚焦3-5條供應鏈,支持供應鏈上下遊企業(ye) 聯合申報,沿每條供應鏈分別選取2-6家規模大的承擔主體(ti) ,推動城市“結聯盟”、企業(ye) “結對子”跨區域聯動合作,促進“大市場、大流通”發展。要嚴(yan) 格資金管理,中央財政資金不得用於(yu) 樓堂館所、辦公樓、道路等建設;不得購買(mai) 非標車輛和用於(yu) 工作經費;不得支持有金融風險、發展模式不成熟的平台;不得將關(guan) 聯方交易額納入申報項目總投資;不得將同一集團公司信息平台項目多地重複申報。實施工作應在2020年底前完成,並向商務部、財政部上報績效評價(jia) 結果。 

四、申報城市條件 

申報供應鏈體(ti) 係建設應遵循公開、公正、透明和自願原則,考慮到供應鏈體(ti) 係建設對地方經濟規模和企業(ye) 發展基礎要求較高,申報城市須有積極性並同時滿足下列條件: 

(一)屬於(yu) 《商貿物流發展“十三五”規劃》中明確的商貿物流節點城市。 

(二)2017年GDP超過2500億(yi) 元,或者位於(yu) 國家全麵深化改革開放試驗區。 

(三)前期中央財政支持開展物流標準化、供應鏈體(ti) 係建設的城市,尚未完成相關(guan) 工作的,不納入2018年支持範圍。 

根據地方申報情況和評審結果,對確定的城市分類分標準給予相應支持。 

五、有關(guan) 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省級主管部門要高度重視、認真組織流通領域現代供應鏈體(ti) 係建設工作,加強對實施城市的對口業(ye) 務指導和檢查督導,及時上報工作進度,建設完成後要對城市進行績效評價(jia) 。實施城市主管部門是現代供應鏈體(ti) 係建設的責任主體(ti) ,要加強頂層設計,建立工作協調機製,科學編製方案,完善管理製度和配套政策,明確責任分工和時間節點,保證工作順利開展。

(二)盡快編報方案。有關(guan) 城市主管部門要認真理解文件精神,結合當地產(chan) 業(ye) 實際,按任務要求編製申報方案,重點在機製創新、政策創新、模式創新上加強探索,做到思路清晰、目標量化、任務具體(ti) 、措施有效、特色突出。具體(ti) 應包含:現有工作基礎、工作目標、行業(ye) 領域供應鏈的選擇、任務內(nei) 容、資金支持重點及列支範圍、時間安排、保障措施。方案要在供應鏈項目設計和資金支持方式上,體(ti) 現以城市為(wei) 中心、跨區域帶動供應鏈,防止地方保護主義(yi) ;在組織實施上,體(ti) 現促進供應鏈上下遊聯動、合作共贏,提高供應鏈整體(ti) 效能和核心競爭(zheng) 力。 

(三)規範管理項目。城市主管部門要製定項目與(yu) 資金管理規定,嚴(yan) 格組織實施,對項目要統一申報、統一評審,分期分批審計並驗收,規範程序手續,不搞資金拆分、方向拆分,責任處室要加強學習(xi) 研究、分類指導、過程檢查,做到項目建設與(yu) 模式推廣、效益效果並重。項目承擔單位應簽訂《流通領域現代供應鏈體(ti) 係建設項目責任承諾書(shu) 》,建立工作進度檔案,鼓勵供應鏈有關(guan) 企業(ye) 聯合申報、共同推進、協同共贏。

(四)加強資金監管。有關(guan) 省市財政部門要按照《財政部關(guan) 於(yu) 印發<中央財政服務業(ye) 發展專(zhuan) 項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財建〔2015〕256號)要求,細化列支範圍目錄,加強資金監督。要加強對項目承擔單位財務人員的指導,督促專(zhuan) 款專(zhuan) 用,專(zhuan) 賬核算。 

(五)夯實工作基礎。鼓勵發揮行業(ye) 協會(hui) 、聯盟機構優(you) 勢作用,製定並推廣供應鏈管理團體(ti) 標準,開展相關(guan) 認證;加強業(ye) 務培訓和標準宣貫,開展相關(guan) 統計分析,監測效益、成本等指標,反映工作成效;總結推廣機製創新、政策創新、模式創新等經驗成果,加大典型案例宣傳(chuan) 和推廣力度。 

請各地按照《通知》要求,認真抓好組織實施。城市主管部門申報方案,應於(yu) 2018年6月5日前報送商務部、財政部參評。通過評審確定為(wei) 流通領域現代供應鏈體(ti) 係建設的重點城市,應將完善的實施方案、項目和資金管理規定,及確定的具體(ti) 項目表(供應鏈名稱、聯合承擔單位、各自建設內(nei) 容、計劃投資額、計劃支持資金、完成時限)於(yu) 2018年9月30日前報送商務部、財政部備案。年度工作進展報告應於(yu) 次年2月底前主動及時報送,工作總結與(yu) 績效評價(jia) 應於(yu) 整體(ti) 建設結束後三個(ge) 月內(nei) 報送。2017年供應鏈體(ti) 係建設城市,可結合實際情況,自主參照本通知精神組織實施項目。 

財政部辦公廳 商務部辦公廳 

2018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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