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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印發關於推進自由貿易試驗區貿易投資便利化改革創新若幹措施的通知

發布時間:2021-09-03 14:14:02 中國政府網

國務院印發關(guan) 於(yu) 推進自由貿易試驗區貿易投資

便利化改革創新若幹措施的通知

國發〔2021〕12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現將《關(guan) 於(yu) 推進自由貿易試驗區貿易投資便利化改革創新的若幹措施》印發給你們(men) ,請認真貫徹落實。

國務院

2021年8月2日

(此件公開發布)



關(guan) 於(yu) 推進自由貿易試驗區貿易投資

便利化改革創新的若幹措施


建設自由貿易試驗區(以下簡稱自貿試驗區)是以習(xi) 近平同誌為(wei) 核心的黨(dang) 中央在新時代推進改革開放的重要戰略舉(ju) 措,在我國改革開放進程中具有裏程碑意義(yi) 。為(wei) 貫徹落實黨(dang) 中央、國務院決(jue) 策部署,以製度創新為(wei) 核心,積極發揮改革的突破和先導作用,加快對外開放高地建設,推動加快構建以國內(nei) 大循環為(wei) 主體(ti) 、國內(nei) 國際雙循環相互促進的新發展格局,現就推進自貿試驗區貿易投資便利化改革創新提出如下措施。

一、加大對港澳投資開放力度

在內(nei) 地與(yu) 香港、澳門關(guan) 於(yu) 建立更緊密經貿關(guan) 係的安排(CEPA)框架下,將港澳服務提供者在自貿試驗區投資設立旅行社的審批權限由省級旅遊主管部門下放至自貿試驗區。(商務部、文化和旅遊部、國務院港澳辦、各自貿試驗區所在地省級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適用範圍:所有自貿試驗區,以下除標注適用於(yu) 特定自貿試驗區的措施外,適用範圍均為(wei) 所有自貿試驗區)

二、放開國際登記船舶法定檢驗

推進自貿試驗區國際登記船舶法定檢驗放開,製定出台相關(guan) 管理措施,允許依法獲批的境外船舶檢驗機構對自貿試驗區國際登記船舶開展法定檢驗。(交通運輸部負責)

三、開展進口貿易創新

支持自貿試驗區所在地培育進口貿易促進創新示範區,綜合利用提高便利化水平、創新貿易模式、提升公共服務等多種手段,推動進口領域監管製度、商業(ye) 模式、配套服務等多方麵創新。(商務部牽頭,有關(guan) 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釋放新型貿易方式潛力

支持自貿試驗區發展離岸貿易,在符合稅製改革方向、不導致稅基侵蝕和利潤轉移的前提下,研究論證企業(ye) 所得稅、印花稅相關(guan) 政策。支持銀行探索離岸轉手買(mai) 賣的真實性管理創新,依照展業(ye) 原則,基於(yu) 客戶信用分類及業(ye) 務模式提升審核效率,為(wei) 企業(ye) 開展真實合規離岸貿易業(ye) 務提供優(you) 質金融服務,提高貿易結算便利化水平。(財政部、商務部、稅務總局、國家外匯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推進“兩(liang) 頭在外”保稅維修業(ye) 務

出台保稅維修相關(guan) 管理規定。支持自貿試驗區內(nei) 企業(ye) 按照綜合保稅區維修產(chan) 品目錄開展保稅維修業(ye) 務,由自貿試驗區所在地省級人民政府對維修項目進行綜合評估、自主支持開展,對所支持項目的監管等事項承擔主體(ti) 責任。(商務部牽頭,財政部、生態環境部、海關(guan) 總署、稅務總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提升醫藥產(chan) 品進口便利度

允許具備條件的自貿試驗區開展跨境電商零售進口部分藥品及醫療器械業(ye) 務。支持符合條件的自貿試驗區增設首次進口藥品和生物製品口岸。(財政部、商務部、海關(guan) 總署、稅務總局、國家藥監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七、推進開放通道建設

在對外航權談判中,支持自貿試驗區所在城市的國際機場利用第五航權,在平等互利的基礎上允許外國航空公司承載該城市至第三國的客貨業(ye) 務,積極向外國航空公司推薦並引導申請進入中國市場的外國航空公司執飛該機場。(中國民航局負責)

八、加快推進多式聯運“一單製”

交通運輸管理部門支持自貿試驗區試點以鐵路運輸為(wei) 主的多式聯運“一單製”改革,鼓勵自貿試驗區製定並推行標準化多式聯運運單等單證。加快推進全國多式聯運公共信息係統建設,率先實現鐵路與(yu) 港口信息互聯互通,進一步明確多式聯運電子運單的數據標準、交換規則及參與(yu) 聯運各方的職責範圍等。率先在國內(nei) 陸上公鐵聯運使用標準化單證,逐步推廣到內(nei) 水陸上多式聯運,做好與(yu) 空運、海運運單的銜接,實現陸海空多式聯運運單的統一。(交通運輸部、商務部、海關(guan) 總署、國家鐵路局、中國民航局、中國國家鐵路集團有限公司按職責分工負責)

九、探索賦予多式聯運單證物權憑證功能

銀行業(ye) 監督管理機構會(hui) 同交通運輸管理部門、商務主管部門等單位研究出台自貿試驗區鐵路運輸單證融資政策文件,引導和鼓勵自貿試驗區內(nei) 市場主體(ti) 、鐵路企業(ye) 和銀行創新陸路貿易融資方式,在風險可控的前提下,開展賦予鐵路運輸單證物權屬性的有益實踐探索。通過司法實踐積累經驗,發布典型案例,條件成熟時形成司法解釋,為(wei) 完善國內(nei) 相關(guan) 立法提供支撐,逐步探索鐵路運輸單證、聯運單證實現物權憑證功能。積極研究相關(guan) 國際規則的修改和製定,推動在國際規則層麵解決(jue) 鐵路運單物權憑證問題。(最高人民法院、交通運輸部、商務部、人民銀行、海關(guan) 總署、銀保監會(hui) 、國家鐵路局、中國國家鐵路集團有限公司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進一步豐(feng) 富商品期貨品種

強化自貿試驗區與(yu) 期貨交易所的合作,從(cong) 國內(nei) 市場需求強烈、對外依存度高、國際市場發展相對成熟的商品入手,上市航運期貨等交易新品種。(證監會(hui) 負責;適用範圍:上海、遼寧、河南自貿試驗區)

十一、加快引入境外交易者參與(yu) 期貨交易

加強自貿試驗區內(nei) 現有期貨產(chan) 品國際交易平台建設,發揮自貿試驗區在交割倉(cang) 庫、倉(cang) 儲(chu) 物流、金融服務等方麵的功能,提升大宗商品期貨市場對外開放水平。以現貨國際化程度較高的已上市成熟品種為(wei) 載體(ti) ,加快引入境外交易者,建設以人民幣計價(jia) 、結算的國際大宗商品期貨市場,形成境內(nei) 外交易者共同參與(yu) 、共同認可、具有廣泛代表性的期貨價(jia) 格。在風險可控前提下,優(you) 化境外交易者從(cong) 事期貨交易外匯管理的開戶、交易、結算和資金存管模式。(證監會(hui) 牽頭,人民銀行、國家外匯局按職責分工負責;適用範圍:上海、遼寧、河南自貿試驗區)

十二、完善期貨保稅交割監管政策

對期貨交易所在自貿試驗區內(nei) 的保稅監管場所開展期貨保稅交割業(ye) 務的貨物品種及指定交割倉(cang) 庫實行備案製。對參與(yu) 保稅交割的法檢商品,入庫時集中檢驗,進出口報關(guan) 時采信第三方機構質量、重量檢驗結果分批放行。(海關(guan) 總署、證監會(hui) 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三、創新賬戶體(ti) 係管理

在自貿試驗區開展本外幣合一銀行賬戶體(ti) 係試點,實現本幣賬戶與(yu) 外幣賬戶在開立、變更和撤銷等方麵標準、規則和流程統一。(人民銀行、國家外匯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四、開展融資租賃公司外債(zhai) 便利化試點

在全口徑跨境融資宏觀審慎框架下,允許注冊(ce) 在自貿試驗區符合條件的融資租賃公司與(yu) 其下設的特殊目的公司(SPV)共享外債(zhai) 額度。(國家外匯局牽頭,銀保監會(hui) 配合)

十五、開展知識產(chan) 權證券化試點

以產(chan) 業(ye) 鏈條或產(chan) 業(ye) 集群高價(jia) 值專(zhuan) 利組合為(wei) 基礎,構建底層知識產(chan) 權資產(chan) ,在知識產(chan) 權已確權並能產(chan) 生穩定現金流的前提下,在符合條件的自貿試驗區規範探索知識產(chan) 權證券化模式。(人民銀行、證監會(hui) 、國家知識產(chan) 權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六、開展網絡遊戲屬地管理試點

在符合條件的自貿試驗區所在地推進網絡遊戲審核試點工作。(中央宣傳(chuan) 部負責)

十七、提升航運管理服務效率

將自貿試驗區所在省份注冊(ce) 的國內(nei) 水路運輸企業(ye) 經營的沿海省際客船、危險品船《船舶營業(ye) 運輸證》的配發、換發、補發、注銷等管理事項,下放至自貿試驗區所在地省級水路運輸管理部門負責辦理。(交通運輸部負責)

十八、提高土地資源配置效率

在自貿試驗區實行產(chan) 業(ye) 鏈供地,對產(chan) 業(ye) 鏈關(guan) 鍵環節、核心項目涉及的多宗土地實行整體(ti) 供應。支持有關(guan) 地方在安排土地利用計劃時,優(you) 先保障自貿試驗區建設合理用地需求。(自然資源部負責)

十九、完善仲裁司法審查

明確對境外仲裁機構在自貿試驗區設立的仲裁業(ye) 務機構作出的仲裁裁決(jue) 進行司法審查所涉及的法律適用問題。在認可企業(ye) 之間約定在內(nei) 地特定地點、按照特定仲裁規則、由特定人員對有關(guan) 爭(zheng) 議進行仲裁的仲裁協議效力的基礎上,進一步明確該裁決(jue) 在執行時的法律適用問題。支持國際商事爭(zheng) 端預防與(yu) 解決(jue) 組織在自貿試驗區運營,為(wei) 區內(nei) 企業(ye) 提供“事前預防、事中調解、事後解決(jue) ”全鏈條商事法律服務。(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中國貿促會(hui) 按職責分工負責)

各地區、各部門要以習(xi) 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hui) 主義(yi) 思想為(wei) 指導,深入貫徹黨(dang) 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hui) 精神,將推進自貿試驗區改革開放創新發展列為(wei) 本地區、本部門的重點工作,加強組織領導,簡化各項改革措施落地程序和要求,對確需製定具體(ti) 意見、辦法、細則、方案的,應自本措施印發之日起一年內(nei) 完成,確保落地見效。各地區、各部門、各自貿試驗區要統籌發展和安全,牢固樹立總體(ti) 國家安全觀,維護國家核心利益和政治安全,建立健全風險防控製度安排,主動服務大局;要堅持綠色發展,築牢生態安全屏障。國務院自由貿易試驗區工作部際聯席會(hui) 議辦公室要切實發揮統籌協調作用,會(hui) 同成員單位,加強各項改革舉(ju) 措的係統集成、協同高效,不斷提高自貿試驗區建設質量。各地區、各自貿試驗區要承擔主體(ti) 責任,狠抓工作落實,確保各項改革創新舉(ju) 措接得住、落得準、推得開。需調整有關(guan) 行政法規、國務院文件和部門規章規定的,按法定程序辦理。重大事項及時向黨(dang) 中央、國務院請示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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