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3月24日電 近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關(guan) 於(yu) 進一步深化稅收征管改革的意見》,並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區各部門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關(guan) 於(yu) 進一步深化稅收征管改革的意見》全文如下。
近年來,我國稅收製度改革不斷深化,稅收征管體(ti) 製持續優(you) 化,納稅服務和稅務執法的規範性、便捷性、精準性不斷提升。為(wei) 深入推進稅務領域“放管服”改革,完善稅務監管體(ti) 係,打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營商環境,更好服務市場主體(ti) 發展,現就進一步深化稅收征管改革提出如下意見。
一、總體(ti) 要求
(一)指導思想。以習(xi) 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hui) 主義(yi) 思想為(wei) 指導,全麵貫徹黨(dang) 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hui) 精神,圍繞把握新發展階段、貫徹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深化稅收征管製度改革,著力建設以服務納稅人繳費人為(wei) 中心、以發票電子化改革為(wei) 突破口、以稅收大數據為(wei) 驅動力的具有高集成功能、高安全性能、高應用效能的智慧稅務,深入推進精確執法、精細服務、精準監管、精誠共治,大幅提高稅法遵從(cong) 度和社會(hui) 滿意度,明顯降低征納成本,充分發揮稅收在國家治理中的基礎性、支柱性、保障性作用,為(wei) 推動高質量發展提供有力支撐。
(二)工作原則。堅持黨(dang) 的全麵領導,確保黨(dang) 中央、國務院決(jue) 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實到位;堅持依法治稅,善於(yu) 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不斷優(you) 化稅務執法方式,著力提升稅收法治化水平;堅持為(wei) 民便民,進一步完善利企便民服務措施,更好滿足納稅人繳費人合理需求;堅持問題導向,著力補短板強弱項,切實解決(jue) 稅收征管中的突出問題;堅持改革創新,深化稅務領域“放管服”改革,推動稅務執法、服務、監管的理念和方式手段等全方位變革;堅持係統觀念,統籌推進各項改革措施,整體(ti) 性集成式提升稅收治理效能。
(三)主要目標。到2022年,在稅務執法規範性、稅費服務便捷性、稅務監管精準性上取得重要進展。到2023年,基本建成“無風險不打擾、有違法要追究、全過程強智控”的稅務執法新體(ti) 係,實現從(cong) 經驗式執法向科學精確執法轉變;基本建成“線下服務無死角、線上服務不打烊、定製服務廣覆蓋”的稅費服務新體(ti) 係,實現從(cong) 無差別服務向精細化、智能化、個(ge) 性化服務轉變;基本建成以“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和“互聯網+監管”為(wei) 基本手段、以重點監管為(wei) 補充、以“信用+風險”監管為(wei) 基礎的稅務監管新體(ti) 係,實現從(cong) “以票管稅”向“以數治稅”分類精準監管轉變。到2025年,深化稅收征管製度改革取得顯著成效,基本建成功能強大的智慧稅務,形成國內(nei) 一流的智能化行政應用係統,全方位提高稅務執法、服務、監管能力。
二、全麵推進稅收征管數字化升級和智能化改造
(四)加快推進智慧稅務建設。充分運用大數據、雲(yun) 計算、人工智能、移動互聯網等現代信息技術,著力推進內(nei) 外部涉稅數據匯聚聯通、線上線下有機貫通,驅動稅務執法、服務、監管製度創新和業(ye) 務變革,進一步優(you) 化組織體(ti) 係和資源配置。2022年基本實現法人稅費信息“一戶式”、自然人稅費信息“一人式”智能歸集,2023年基本實現稅務機關(guan) 信息“一局式”、稅務人員信息“一員式”智能歸集,深入推進對納稅人繳費人行為(wei) 的自動分析管理、對稅務人員履責的全過程自控考核考評、對稅務決(jue) 策信息和任務的自主分類推送。2025年實現稅務執法、服務、監管與(yu) 大數據智能化應用深度融合、高效聯動、全麵升級。
(五)穩步實施發票電子化改革。2021年建成全國統一的電子發票服務平台,24小時在線免費為(wei) 納稅人提供電子發票申領、開具、交付、查驗等服務。製定出台電子發票國家標準,有序推進鐵路、民航等領域發票電子化,2025年基本實現發票全領域、全環節、全要素電子化,著力降低製度性交易成本。
(六)深化稅收大數據共享應用。探索區塊鏈技術在社會(hui) 保險費征收、房地產(chan) 交易和不動產(chan) 登記等方麵的應用,並持續拓展在促進涉稅涉費信息共享等領域的應用。不斷完善稅收大數據雲(yun) 平台,加強數據資源開發利用,持續推進與(yu) 國家及有關(guan) 部門信息係統互聯互通。2025年建成稅務部門與(yu) 相關(guan) 部門常態化、製度化數據共享協調機製,依法保障涉稅涉費必要信息獲取;健全涉稅涉費信息對外提供機製,打造規模大、類型多、價(jia) 值高、顆粒度細的稅收大數據,高效發揮數據要素驅動作用。完善稅收大數據安全治理體(ti) 係和管理製度,加強安全態勢感知平台建設,常態化開展數據安全風險評估和檢查,健全監測預警和應急處置機製,確保數據全生命周期安全。加強智能化稅收大數據分析,不斷強化稅收大數據在經濟運行研判和社會(hui) 管理等領域的深層次應用。
三、不斷完善稅務執法製度和機製
(七)健全稅費法律法規製度。全麵落實稅收法定原則,加快推進將現行稅收暫行條例上升為(wei) 法律。完善現代稅收製度,更好發揮稅收作用,促進建立現代財稅體(ti) 製。推動修訂稅收征收管理法、反洗錢法、發票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和規章。加強非稅收入管理法製化建設。
(八)嚴(yan) 格規範稅務執法行為(wei) 。堅持依法依規征稅收費,做到應收盡收。同時,堅決(jue) 防止落實稅費優(you) 惠政策不到位、征收“過頭稅費”及對稅收工作進行不當行政幹預等行為(wei) 。全麵落實行政執法公示、執法全過程記錄、重大執法決(jue) 定法製審核製度,推進執法信息網上錄入、執法程序網上流轉、執法活動網上監督、執法結果網上查詢,2023年基本建成稅務執法質量智能控製體(ti) 係。不斷完善稅務執法及稅費服務相關(guan) 工作規範,持續健全行政處罰裁量基準製度。
(九)不斷提升稅務執法精確度。創新行政執法方式,有效運用說服教育、約談警示等非強製性執法方式,讓執法既有力度又有溫度,做到寬嚴(yan) 相濟、法理相融。堅決(jue) 防止粗放式、選擇性、“一刀切”執法。準確把握一般涉稅違法與(yu) 涉稅犯罪的界限,做到依法處置、罰當其責。在稅務執法領域研究推廣“首違不罰”清單製度。堅持包容審慎原則,積極支持新產(chan) 業(ye) 、新業(ye) 態、新模式健康發展,以問題為(wei) 導向完善稅務執法,促進依法納稅和公平競爭(zheng) 。
(十)加強稅務執法區域協同。推進區域間稅務執法標準統一,實現執法信息互通、執法結果互認,更好服務國家區域協調發展戰略。簡化企業(ye) 涉稅涉費事項跨省遷移辦理程序,2022年基本實現資質異地共認。持續擴大跨省經營企業(ye) 全國通辦涉稅涉費事項範圍,2025年基本實現全國通辦。
(十一)強化稅務執法內(nei) 部控製和監督。2022年基本構建起全麵覆蓋、全程防控、全員有責的稅務執法風險信息化內(nei) 控監督體(ti) 係,將稅務執法風險防範措施嵌入信息係統,實現事前預警、事中阻斷、事後追責。強化內(nei) 外部審計監督和重大稅務違法案件“一案雙查”,不斷完善對稅務執法行為(wei) 的常態化、精準化、機製化監督。
四、大力推行優(you) 質高效智能稅費服務
(十二)確保稅費優(you) 惠政策直達快享。2021年實現征管操作辦法與(yu) 稅費優(you) 惠政策同步發布、同步解讀,增強政策落實的及時性、確定性、一致性。進一步精簡享受優(you) 惠政策辦理流程和手續,持續擴大“自行判別、自行申報、事後監管”範圍,確保便利操作、快速享受、有效監管。2022年實現依法運用大數據精準推送優(you) 惠政策信息,促進市場主體(ti) 充分享受政策紅利。
(十三)切實減輕辦稅繳費負擔。積極通過信息係統采集數據,加強部門間數據共享,著力減少納稅人繳費人重複報送。全麵推行稅務證明事項告知承諾製,拓展容缺辦理事項,持續擴大涉稅資料由事前報送改為(wei) 留存備查的範圍。
(十四)全麵改進辦稅繳費方式。2021年基本實現企業(ye) 稅費事項能網上辦理,個(ge) 人稅費事項能掌上辦理。2022年建成全國統一規範的電子稅務局,不斷拓展“非接觸式”、“不見麵”辦稅繳費服務。逐步改變以表單為(wei) 載體(ti) 的傳(chuan) 統申報模式,2023年基本實現信息係統自動提取數據、自動計算稅額、自動預填申報,納稅人繳費人確認或補正後即可線上提交。
(十五)持續壓減納稅繳費次數和時間。落實《優(you) 化營商環境條例》,對標國際先進水平,大力推進稅(費)種綜合申報,依法簡並部分稅種征期,減少申報次數和時間。擴大部門間數據共享範圍,加快企業(ye) 出口退稅事項全環節辦理速度,2022年稅務部門辦理正常出口退稅的平均時間壓縮至6個(ge) 工作日以內(nei) ,對高信用級別企業(ye) 進一步縮短辦理時間。
(十六)積極推行智能型個(ge) 性化服務。全麵改造提升12366稅費服務平台,加快推動向以24小時智能谘詢為(wei) 主轉變,2022年基本實現全國谘詢“一線通答”。運用稅收大數據智能分析識別納稅人繳費人的實際體(ti) 驗、個(ge) 性需求等,精準提供線上服務。持續優(you) 化線下服務,更好滿足特殊人員、特殊事項的服務需求。
(十七)維護納稅人繳費人合法權益。完善納稅人繳費人權利救濟和稅費爭(zheng) 議解決(jue) 機製,暢通訴求有效收集、快速響應和及時反饋渠道。探索實施大企業(ye) 稅收事先裁定並建立健全相關(guan) 製度。健全納稅人繳費人個(ge) 人信息保護等製度,依法加強稅費數據查詢權限和留痕等管理,嚴(yan) 格保護納稅人繳費人及扣繳義(yi) 務人的商業(ye) 秘密、個(ge) 人隱私等,嚴(yan) 防個(ge) 人信息泄露和濫用等。稅務機關(guan) 和稅務人員違反有關(guan) 法律法規規定、因疏於(yu) 監管造成重大損失的,依法嚴(yan) 肅追究責任。
五、精準實施稅務監管
(十八)建立健全以“信用+風險”為(wei) 基礎的新型監管機製。健全守信激勵和失信懲戒製度,充分發揮納稅信用在社會(hui) 信用體(ti) 係中的基礎性作用。建立健全納稅繳費信用評價(jia) 製度,對納稅繳費信用高的市場主體(ti) 給予更多便利。在全麵推行實名辦稅繳費製度基礎上,實行納稅人繳費人動態信用等級分類和智能化風險監管,既以最嚴(yan) 格的標準防範逃避稅,又避免影響企業(ye) 正常生產(chan) 經營。健全以“數據集成+優(you) 質服務+提醒糾錯+依法查處”為(wei) 主要內(nei) 容的自然人稅費服務與(yu) 監管體(ti) 係。依法加強對高收入高淨值人員的稅費服務與(yu) 監管。
(十九)加強重點領域風險防控和監管。對逃避稅問題多發的行業(ye) 、地區和人群,根據稅收風險適當提高“雙隨機、一公開”抽查比例。對隱瞞收入、虛列成本、轉移利潤以及利用“稅收窪地”、“陰陽合同”和關(guan) 聯交易等逃避稅行為(wei) ,加強預防性製度建設,加大依法防控和監督檢查力度。
(二十)依法嚴(yan) 厲打擊涉稅違法犯罪行為(wei) 。充分發揮稅收大數據作用,依托稅務網絡可信身份體(ti) 係對發票開具、使用等進行全環節即時驗證和監控,實現對虛開騙稅等違法犯罪行為(wei) 懲處從(cong) 事後打擊向事前事中精準防範轉變。健全違法查處體(ti) 係,充分依托國家“互聯網+監管”係統多元數據匯聚功能,精準有效打擊“假企業(ye) ”虛開發票、“假出口”騙取退稅、“假申報”騙取稅費優(you) 惠等行為(wei) ,保障國家稅收安全。對重大涉稅違法犯罪案件,依法從(cong) 嚴(yan) 查處曝光並按照有關(guan) 規定納入企業(ye) 和個(ge) 人信用記錄,共享至全國信用信息平台。
六、持續深化拓展稅收共治格局
(二十一)加強部門協作。大力推進會(hui) 計核算和財務管理信息化,通過電子發票與(yu) 財政支付、金融支付和各類單位財務核算係統、電子檔案管理信息係統的銜接,加快推進電子發票無紙化報銷、入賬、歸檔、存儲(chu) 。持續深化“銀稅互動”,助力解決(jue) 小微企業(ye) 融資難融資貴問題。加強情報交換、信息通報和執法聯動,積極推進跨部門協同監管。
(二十二)加強社會(hui) 協同。積極發揮行業(ye) 協會(hui) 和社會(hui) 中介組織作用,支持第三方按市場化原則為(wei) 納稅人提供個(ge) 性化服務,加強對涉稅中介組織的執業(ye) 監管和行業(ye) 監管。大力開展稅費法律法規的普及宣傳(chuan) ,持續深化青少年稅收法治教育,發揮稅法宣傳(chuan) 教育的預防和引導作用,在全社會(hui) 營造誠信納稅的濃厚氛圍。
(二十三)強化稅收司法保障。公安部門要強化涉稅犯罪案件查辦工作力量,做實健全公安派駐稅務聯絡機製。實行警稅雙方製度化、信息化、常態化聯合辦案,進一步暢通行政執法與(yu) 刑事執法銜接工作機製。檢察機關(guan) 發現負有稅務監管相關(guan) 職責的行政機關(guan) 不依法履責的,應依法提出檢察建議。完善涉稅司法解釋,明晰司法裁判標準。
(二十四)強化國際稅收合作。深度參與(yu) 數字經濟等領域的國際稅收規則和標準製定,持續推動全球稅收治理體(ti) 係建設。落實防止稅基侵蝕和利潤轉移行動計劃,嚴(yan) 厲打擊國際逃避稅,保護外資企業(ye) 合法權益,維護我國稅收利益。不斷完善“一帶一路”稅收征管合作機製,支持發展中國家提高稅收征管能力。進一步擴大和完善稅收協定網絡,加大跨境涉稅爭(zheng) 議案件協商力度,實施好對所得避免雙重征稅的雙邊協定,為(wei) 高質量引進來和高水平走出去提供支撐。
七、強化稅務組織保障
(二十五)優(you) 化征管職責和力量。強化市縣稅務機構在日常性服務、涉稅涉費事項辦理和風險應對等方麵的職責,適當上移全局性、複雜性稅費服務和管理職責。不斷優(you) 化業(ye) 務流程,合理劃分業(ye) 務邊界,科學界定崗位職責,建立健全閉環管理機製。加大人力資源向風險管理、稅費分析、大數據應用等領域傾(qing) 斜力度,增強稅務稽查執法力量。
(二十六)加強征管能力建設。堅持更高標準、更高要求,著力建設德才兼備的高素質稅務執法隊伍,加大稅務領軍(jun) 人才和各層次骨幹人才培養(yang) 力度。高質量建設和應用學習(xi) 興(xing) 稅平台,促進學習(xi) 日常化、工作學習(xi) 化。
(二十七)改進提升績效考評。在實現稅務執法、稅費服務、稅務監管行為(wei) 全過程記錄和數字化智能歸集基礎上,推動績效管理滲入業(ye) 務流程、融入崗責體(ti) 係、嵌入信息係統,對稅務執法等實施自動化考評,將法治素養(yang) 和依法履職情況作為(wei) 考核評價(jia) 幹部的重要內(nei) 容,促進工作質效持續提升。
八、認真抓好貫徹實施
(二十八)加強組織領導。各地區各有關(guan) 部門要增強“四個(ge) 意識”、堅定“四個(ge) 自信”、做到“兩(liang) 個(ge) 維護”,切實履行職責,密切協調配合,確保各項任務落地見效。稅務總局要牽頭組織實施,積極研究解決(jue) 工作推進中遇到的重大問題,加強協調溝通,抓好貫徹落實。地方各級黨(dang) 委和政府要按照稅務係統實行雙重領導管理體(ti) 製的要求,在依法依規征稅收費、落實減稅降費、推進稅收共治、強化司法保障、深化信息共享、加強稅法普及、強化經費保障等方麵提供支持。
(二十九)加強跟蹤問效。在稅務領域深入推行“好差評”製度,適時開展監督檢查和評估總結,減輕基層負擔,促進執法方式持續優(you) 化、征管效能持續提升。
(三十)加強宣傳(chuan) 引導。稅務總局要會(hui) 同有關(guan) 部門認真做好宣傳(chuan) 工作,準確解讀便民利企政策措施,及時回應社會(hui) 關(guan) 切,正確引導社會(hui) 預期,營造良好輿論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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