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關(guan) 於(yu) 印發北京、湖南、安徽自由貿易試驗區
總體(ti) 方案及浙江自由貿易試驗區擴展區域方案的通知
國發〔2020〕10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現將《中國(北京)自由貿易試驗區總體(ti) 方案》、《中國(湖南)自由貿易試驗區總體(ti) 方案》、《中國(安徽)自由貿易試驗區總體(ti) 方案》、《中國(浙江)自由貿易試驗區擴展區域方案》印發給你們(men) ,請認真貫徹執行。
國務院
2020年8月30日
(此件公開發布)
中國(北京)自由貿易試驗區總體(ti) 方案
建立中國(北京)自由貿易試驗區(以下簡稱自貿試驗區)是黨(dang) 中央、國務院作出的重大決(jue) 策,是新時代推進改革開放的重要戰略舉(ju) 措。為(wei) 高標準高質量建設自貿試驗區,製定本方案。
一、總體(ti) 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習(xi) 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hui) 主義(yi) 思想為(wei) 指導,全麵貫徹黨(dang) 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hui) 精神,統籌推進“五位一體(ti) ”總體(ti) 布局和協調推進“四個(ge) 全麵”戰略布局,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堅持新發展理念,堅持高質量發展,以供給側(ce) 結構性改革為(wei) 主線,主動服務和融入國家重大戰略,建設更高水平開放型經濟新體(ti) 製,以開放促改革、促發展、促創新,把自貿試驗區建設成為(wei) 新時代改革開放新高地。
(二)戰略定位及發展目標。
以製度創新為(wei) 核心,以可複製可推廣為(wei) 基本要求,全麵落實中央關(guan) 於(yu) 深入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推動京津冀協同發展戰略等要求,助力建設具有全球影響力的科技創新中心,加快打造服務業(ye) 擴大開放先行區、數字經濟試驗區,著力構建京津冀協同發展的高水平對外開放平台。
賦予自貿試驗區更大改革自主權,深入開展差別化探索。對標國際先進規則,加大開放力度,開展規則、規製、管理、標準等製度型開放。經過三至五年改革探索,強化原始創新、技術創新、開放創新、協同創新優(you) 勢能力,形成更多有國際競爭(zheng) 力的製度創新成果,為(wei) 進一步擴大對外開放積累實踐經驗,努力建成貿易投資便利、營商環境優(you) 異、創新生態一流、高端產(chan) 業(ye) 集聚、金融服務完善、國際經濟交往活躍、監管安全高效、輻射帶動作用突出的高標準高質量自由貿易園區。強化自貿試驗區改革同北京市改革的聯動,各項改革試點任務具備條件的在中關(guan) 村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全麵實施,並逐步在北京市推廣試驗。
二、區位布局
(一)實施範圍。
自貿試驗區的實施範圍119.68平方公裏,涵蓋三個(ge) 片區:科技創新片區31.85平方公裏,國際商務服務片區48.34平方公裏(含北京天竺綜合保稅區5.466平方公裏),高端產(chan) 業(ye) 片區39.49平方公裏。
自貿試驗區的開發利用須遵守土地利用、生態環境保護、規劃相關(guan) 法律法規,符合國土空間規劃,並符合節約集約用地的有關(guan) 要求。
(二)功能劃分。
科技創新片區重點發展新一代信息技術、生物與(yu) 健康、科技服務等產(chan) 業(ye) ,打造數字經濟試驗區、全球創業(ye) 投資中心、科技體(ti) 製改革先行示範區;國際商務服務片區重點發展數字貿易、文化貿易、商務會(hui) 展、醫療健康、國際寄遞物流、跨境金融等產(chan) 業(ye) ,打造臨(lin) 空經濟創新引領示範區;高端產(chan) 業(ye) 片區重點發展商務服務、國際金融、文化創意、生物技術和大健康等產(chan) 業(ye) ,建設科技成果轉換承載地、戰略性新興(xing) 產(chan) 業(ye) 集聚區和國際高端功能機構集聚區。
三、主要任務和措施
(一)推動投資貿易自由化便利化。
1.深化投資領域改革。全麵落實外商投資準入前國民待遇加負麵清單管理製度。探索引進考試機構及理工類國際教材。完善外商投資促進、項目跟蹤服務和投訴工作機製。鼓勵在法定權限內(nei) 製定投資和產(chan) 業(ye) 促進政策。完善“走出去”綜合服務和風險防控體(ti) 係,提高境外投資便利化水平,優(you) 化企業(ye) 境外投資外匯管理流程。
2.提升貿易便利化水平。推動北京首都國際機場、北京大興(xing) 國際機場擴大包括第五航權在內(nei) 的航權安排。持續拓展國際貿易“單一窗口”服務功能和應用領域。開展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藥品試點工作,具體(ti) 按程序報批。適度放寬醫藥研發用小劑量特殊化學製劑的管理,支持在區內(nei) 建立備貨倉(cang) 庫。對符合政策的區內(nei) 研發機構科研設備進口免稅。進一步拓展整車進口口岸功能。支持北京天竺綜合保稅區打造具有服務貿易特色的綜合保稅區。
3.創新服務貿易管理。試行跨境服務貿易負麵清單管理模式。在有條件的區域最大限度放寬服務貿易準入限製。為(wei) 研發、執業(ye) 、參展、交流、培訓等高端人才提供簽證便利。創新監管服務模式,對區內(nei) 企業(ye) 、交易單據、人員、資金、商品等進行追溯和監管。
(二)深化金融領域開放創新。
4.擴大金融領域開放。開展本外幣一體(ti) 化試點。允許區內(nei) 銀行為(wei) 境外機構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NRA賬戶)發放境外人民幣貸款,研究推進境外機構投資者境內(nei) 證券投資渠道整合,研究推動境外投資者用一個(ge) NRA賬戶處理境內(nei) 證券投資事宜。允許更多外資銀行獲得證券投資基金托管資格。支持設立重點支持文創產(chan) 業(ye) 發展的民營銀行。鼓勵符合條件的中資銀行開展跨境金融服務,支持有真實貿易背景的跨境金融服務需求。推動重點行業(ye) 跨境人民幣業(ye) 務和外匯業(ye) 務便利化。探索賦予中關(guan) 村科創企業(ye) 更多跨境金融選擇權,在宏觀審慎框架下自主決(jue) 定跨境融資方式、金額和時機等,創新企業(ye) 外債(zhai) 管理方式,逐步實現中關(guan) 村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非金融企業(ye) 外債(zhai) 項下完全可兌(dui) 換。支持依法合規地通過市場化方式設立境內(nei) 外私募平行基金。便利符合條件的私募和資產(chan) 管理機構開展境外投資。支持跨國公司通過在境內(nei) 設立符合條件的投資性公司,依法合規設立財務公司。開展區內(nei) 企業(ye) 外債(zhai) 一次性登記試點,不再逐筆登記。
5.促進金融科技創新。圍繞支付清算、登記托管、征信評級、資產(chan) 交易、數據管理等環節,支持金融科技重大項目落地,支持借助科技手段提升金融基礎設施服務水平。充分發揮金融科技創新監管試點機製作用,在有利於(yu) 服務實體(ti) 經濟、風險可控、充分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的前提下穩妥開展金融科技創新。支持人民銀行數字貨幣研究所設立金融科技中心,建設法定數字貨幣試驗區和數字金融體(ti) 係,依托人民銀行貿易金融區塊鏈平台,形成貿易金融區塊鏈標準體(ti) 係,加強監管創新。建設金融科技應用場景試驗區,建立應用場景發布機製。
6.強化金融服務實體(ti) 經濟。允許通過北京產(chan) 權交易所等依法合規開展實物資產(chan) 、股權轉讓、增資擴股的跨境交易。在依法依規、風險可控的前提下,支持區內(nei) 汽車金融公司開展跨境融資,按照有關(guan) 規定申請保險兼業(ye) 代理資格;研究簡化汽車金融公司發行金融債(zhai) 券、信貸資產(chan) 證券化或外資股東(dong) 發行熊貓債(zhai) 券等相關(guan) 手續。允許區內(nei) 注冊(ce) 的融資租賃母公司和子公司共享企業(ye) 外債(zhai) 額度。將區內(nei) 注冊(ce) 的內(nei) 資融資租賃企業(ye) 試點確認工作委托給北京市主管部門。
(三)推動創新驅動發展。
7.優(you) 化人才全流程服務體(ti) 係。探索製定分層分類人才吸引政策。試點開展外籍人才配額管理製度,探索推薦製人才引進模式。優(you) 化外國人來華工作許可、居留許可審批流程。采取“線上+線下”模式,建立全鏈條一站式服務窗口和服務站點。探索建立過往資曆認可機製,允許具有境外職業(ye) 資格的金融、建築設計、規劃等領域符合條件的專(zhuan) 業(ye) 人才經備案後,依規辦理工作居留證件,並在區內(nei) 提供服務,其境外從(cong) 業(ye) 經曆可視同境內(nei) 從(cong) 業(ye) 經曆。對境外人才發生的醫療費用,開展區內(nei) 醫院與(yu) 國際保險實時結算試點。探索優(you) 化非標準就業(ye) 形式下勞動保障服務。
8.強化知識產(chan) 權運用保護。探索研究鼓勵技術轉移的稅收政策。探索建立公允的知識產(chan) 權評估機製,完善知識產(chan) 權質押登記製度、知識產(chan) 權質押融資風險分擔機製以及質物處置機製。設立知識產(chan) 權交易中心,審慎規範探索開展知識產(chan) 權證券化。開展外國專(zhuan) 利代理機構設立常駐代表機構試點工作。探索國際數字產(chan) 品專(zhuan) 利、版權、商業(ye) 秘密等知識產(chan) 權保護製度建設。充分發揮中國(中關(guan) 村)知識產(chan) 權保護中心的作用,建立專(zhuan) 利快速審查、快速確權和快速維權的協同保護體(ti) 係。
9.營造國際一流創新創業(ye) 生態。賦予科研人員職務科技成果所有權或長期使用權,探索形成市場化賦權、成果評價(jia) 、收益分配等製度。鼓勵跨國公司設立研發中心,開展“反向創新”。推動中國檢測標準轉化為(wei) 國際通用標準。探索優(you) 化對科研機構訪問國際學術前沿網站的安全保障服務。推進標準化廠房建設,健全工業(ye) 用地市場供應體(ti) 係。探索實施綜合用地模式,在用途、功能不衝(chong) 突前提下,實現一宗地塊具有多種土地用途、建築複合使用(住宅用途除外),按照不同用途建築麵積計算土地出讓金,不得分割轉讓。探索實行產(chan) 業(ye) 鏈供地。
(四)創新數字經濟發展環境。
10.增強數字貿易國際競爭(zheng) 力。對標國際先進水平,探索符合國情的數字貿易發展規則,加強跨境數據保護規製合作,促進數字證書(shu) 和電子簽名的國際互認。探索製定信息技術安全、數據隱私保護、跨境數據流動等重點領域規則。探索創製數據確權、數據資產(chan) 、數據服務等交易標準及數據交易流通的定價(jia) 、結算、質量認證等服務體(ti) 係,規範交易行為(wei) 。探索開展數字貿易統計監測。
11.鼓勵發展數字經濟新業(ye) 態新模式。加快新一代信息基礎設施建設,探索構建安全便利的國際互聯網數據專(zhuan) 用通道。應用區塊鏈等數字技術係統規範跨境貿易、法律合規、技術標準的實施,保障跨境貿易多邊合作的無紙化、動態化、標準化。依托區塊鏈技術應用,整合高精尖製造業(ye) 企業(ye) 信息和信用數據,打造高效便捷的通關(guan) 模式。探索建立允許相關(guan) 機構在可控範圍內(nei) 對新產(chan) 品、新業(ye) 務進行測試的監管機製。
12.探索建設國際信息產(chan) 業(ye) 和數字貿易港。在風險可控的前提下,在軟件實名認證、數據產(chan) 地標簽識別、數據產(chan) 品進出口等方麵先行先試。建設數字版權交易平台,帶動知識產(chan) 權保護、知識產(chan) 權融資業(ye) 務發展。對軟件和互聯網服務貿易進行高效、便利的數字進出口檢驗。積極探索針對企業(ye) 的數據保護能力的第三方認證機製。探索建立適應海外客戶需求的網站備案製度。
(五)高質量發展優(you) 勢產(chan) 業(ye) 。
13.助力國際交往中心建設。著眼於(yu) 服務國家總體(ti) 外交,持續提升重大國事活動服務保障能力。鼓勵國際組織集聚。探索開展本外幣合一跨境資金池試點,支持符合條件的跨國企業(ye) 集團在境內(nei) 外成員之間集中開展本外幣資金餘(yu) 缺調劑和歸集業(ye) 務,對跨境資金流動實行雙向宏觀審慎管理。探索消費、預辦登機一體(ti) 化試點。鼓勵適度競爭(zheng) ,完善免稅店相關(guan) 政策。在北京首都國際機場周邊打造功能完善的組團式會(hui) 展綜合體(ti) 。提升中國國際服務貿易交易會(hui) 規格和能級,將其打造成為(wei) 國際服務貿易主平台。
14.滿足高品質文化消費需求。打造國際影視動漫版權貿易平台,探索開展文化知識產(chan) 權保險業(ye) 務,開展寶玉石交易業(ye) 務,做強“一帶一路”文化展示交易館。允許符合條件的外資企業(ye) 開展麵向全球的文化藝術品(非文物)展示、拍賣、交易業(ye) 務。鼓勵海外文物回流,積極研究調整現行進口稅收政策,進一步給予支持。探索創新綜合保稅區內(nei) 國際高端藝術展品擔保監管模式。
15.創新發展全球領先的醫療健康產(chan) 業(ye) 。簡化國內(nei) 生物醫藥研發主體(ti) 開展國際合作研發的審批流程。加速急需醫療器械和研發用材料試劑、設備通關(guan) 。對臨(lin) 床急需且我國尚無同品種產(chan) 品獲準注冊(ce) 的醫療器械加快審批,保障臨(lin) 床需求。開展跨境遠程醫療等臨(lin) 床醫學研究,區內(nei) 醫療機構可根據自身技術能力,按照有關(guan) 規定開展幹細胞臨(lin) 床前沿醫療技術研究項目。探索開展去中心化臨(lin) 床試驗(DCT)試點。支持設立醫療器械創新北京服務站和人類遺傳(chuan) 資源服務站,加快醫藥產(chan) 業(ye) 轉化速度。
16.優(you) 化發展航空服務。推動北京首都國際機場和北京大興(xing) 國際機場聯動發展,建設世界級航空樞紐。優(you) 化航材保稅監管措施,降低航材運營成本。試點開展公務機按照包修協議報關(guan) 業(ye) 務,將公務機所有人、運營人及委托代理公司納入試點申請主體(ti) 範圍。對符合列目規則的航空專(zhuan) 用零部件,研究單獨設立本國子目。
(六)探索京津冀協同發展新路徑。
17.助力高標準建設城市副中心。探索實施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試點。鼓勵金融機構開展全球資產(chan) 配置,建設全球財富管理中心。支持設立全國自願減排等碳交易中心。規範探索開展跨境綠色信貸資產(chan) 證券化、綠色債(zhai) 券、綠色股權投融資業(ye) 務,支持相關(guan) 企業(ye) 融資發展。支持符合條件的金融機構設立專(zhuan) 營機構。在國家金融監管機構等的指導下,支持設立北京城市副中心金融風險監測預警與(yu) 監管創新聯合實驗室,構建京津冀金融風險監測預警平台。簡化特殊人才引進流程。
18.深化產(chan) 業(ye) 鏈協同發展。將自貿試驗區打造為(wei) 京津冀產(chan) 業(ye) 合作新平台,創新跨區域產(chan) 業(ye) 合作,探索建立總部—生產(chan) 基地、園區共建、整體(ti) 搬遷等多元化產(chan) 業(ye) 對接合作模式。鼓勵北京、天津、河北自貿試驗區抱團參與(yu) “一帶一路”建設,堅持穩妥有序原則,共建、共享境內(nei) 外合作園區。
19.推動形成統一開放市場。加強京津冀三地技術市場融通合作,對有效期內(nei) 整體(ti) 遷移的高新技術企業(ye) 保留其高新技術企業(ye) 資格。逐步實現北京、天津、河北自貿試驗區內(nei) 政務服務“同事同標”,推動實現政務服務區域通辦、標準互認和采信、檢驗檢測結果互認和采信。探索建立北京、天津、河北自貿試驗區聯合授信機製,健全完善京津冀一體(ti) 化征信體(ti) 係。
(七)加快轉變政府職能。
20.持續打造國際一流營商環境。推進“證照分離”改革。對新經濟模式實施審慎包容監管,探索對新技術新產(chan) 品加強事中事後監管。下放國際快遞業(ye) 務(代理)經營許可審批權。開展企業(ye) 投資項目“區域評估+標準地+告知承諾製+政府配套服務”改革。探索取消施工圖審查(或縮小審查範圍)、實行告知承諾製和設計人員終身負責製等工程建設領域審批製度改革。
21.強化多元化法治保障。允許境外知名仲裁及爭(zheng) 議解決(jue) 機構經北京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門登記並報國務院司法行政部門備案,在區內(nei) 設立業(ye) 務機構,就國際商事、投資等領域民商事爭(zheng) 議開展仲裁業(ye) 務,依法支持和保障中外當事人在仲裁前和仲裁中的財產(chan) 保全、證據保全、行為(wei) 保全等臨(lin) 時措施的申請和執行。積極完善公證、調解、仲裁、行政裁決(jue) 、行政複議、訴訟等有機銜接、相互協調的多元化糾紛解決(jue) 機製。支持國際商事爭(zheng) 端預防與(yu) 解決(jue) 組織落地運營。充分利用現有審判資源,為(wei) 金融訴訟提供綠色通道。
22.健全開放型經濟風險防範體(ti) 係。推行以信用為(wei) 基礎的分級分類監管製度。聚焦投資、貿易、網絡、生物安全、生態環境、文化安全、人員進出、反恐反分裂、公共道德等重點領域,進一步落實好外商投資安全審查製度,完善反壟斷審查、行業(ye) 管理、用戶認證、行為(wei) 審計等管理措施。健全金融風險監測和預警機製,強化反洗錢、反恐怖融資和反逃稅工作,不斷提升金融風險防控能力。堅持底線思維,依托信息技術創新風險研判和風險防控手段,建立聯防聯控機製。
四、保障機製
堅持和加強黨(dang) 對改革開放的領導,把黨(dang) 的領導貫穿於(yu) 自貿試驗區建設的全過程。牢固樹立總體(ti) 國家安全觀,強化底線思維和風險意識,切實加強自貿試驗區風險防控體(ti) 係建設,完善風險防控和處置機製,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hui) 安全,牢牢守住不發生區域性係統性風險底線。在國務院自由貿易試驗區工作部際聯席會(hui) 議統籌協調下,充分發揮地方和部門積極性,抓好各項改革試點任務落實,高標準高質量建設自貿試驗區。北京市要完善工作機製,構建精簡高效、權責明晰的自貿試驗區管理體(ti) 製,加強人才培養(yang) ,打造高素質專(zhuan) 業(ye) 化管理隊伍;要加強地方立法,建立公正透明、體(ti) 係完備的法治環境;要強化主體(ti) 責任,加強監測預警,深入開展風險評估,製定相關(guan) 工作方案,切實防範化解重大風險;要建立完善自貿試驗區製度創新容錯機製,堅持“三個(ge) 區分開來”,鼓勵大膽試、大膽闖;要統籌推進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自貿試驗區高質量發展工作,全麵落實“外防輸入、內(nei) 防反彈”要求,努力把疫情造成的損失降到最低限度。北京市和有關(guan) 部門要依法及時下放相關(guan) 管理權限,完善配套政策,確保各項改革舉(ju) 措落地實施。自貿試驗區各片區要把工作做細,製度做實,嚴(yan) 格監督,嚴(yan) 格執紀執法。本方案提出的各項改革政策措施,凡涉及調整現行法律或行政法規的,按規定程序辦理。重大事項及時向黨(dang) 中央、國務院請示報告。
中國(湖南)自由貿易試驗區總體(ti) 方案
建立中國(湖南)自由貿易試驗區(以下簡稱自貿試驗區)是黨(dang) 中央、國務院作出的重大決(jue) 策,是新時代推進改革開放的重要戰略舉(ju) 措。為(wei) 高標準高質量建設自貿試驗區,製定本方案。
一、總體(ti) 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習(xi) 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hui) 主義(yi) 思想為(wei) 指導,全麵貫徹黨(dang) 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hui) 精神,統籌推進“五位一體(ti) ”總體(ti) 布局和協調推進“四個(ge) 全麵”戰略布局,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堅持新發展理念,堅持高質量發展,以供給側(ce) 結構性改革為(wei) 主線,主動服務和融入國家重大戰略,建設更高水平開放型經濟新體(ti) 製,以開放促改革、促發展、促創新,把自貿試驗區建設成為(wei) 新時代改革開放新高地。
(二)戰略定位及發展目標。
以製度創新為(wei) 核心,以可複製可推廣為(wei) 基本要求,全麵落實中央關(guan) 於(yu) 加快建設製造強國、實施中部崛起戰略等要求,發揮東(dong) 部沿海地區和中西部地區過渡帶、長江經濟帶和沿海開放經濟帶結合部的區位優(you) 勢,著力打造世界級先進製造業(ye) 集群、聯通長江經濟帶和粵港澳大灣區的國際投資貿易走廊、中非經貿深度合作先行區和內(nei) 陸開放新高地。
賦予自貿試驗區更大改革自主權,深入開展差別化探索。對標國際先進規則,加大開放力度,開展規則、規製、管理、標準等製度型開放。經過三至五年改革探索,形成更多有國際競爭(zheng) 力的製度創新成果,為(wei) 進一步擴大對外開放積累實踐經驗,推動先進製造業(ye) 高質量發展,提升關(guan) 鍵領域創新能力和水平,形成中非經貿合作新路徑新機製,努力建成貿易投資便利、產(chan) 業(ye) 布局優(you) 化、金融服務完善、監管安全高效、輻射帶動作用突出的高標準高質量自由貿易園區。
二、區位布局
(一)實施範圍。
自貿試驗區的實施範圍119.76平方公裏,涵蓋三個(ge) 片區:長沙片區79.98平方公裏(含長沙黃花綜合保稅區1.99平方公裏),嶽陽片區19.94平方公裏(含嶽陽城陵磯綜合保稅區2.07平方公裏),郴州片區19.84平方公裏(含郴州綜合保稅區1.06平方公裏)。
自貿試驗區的開發利用須遵守土地利用、生態環境保護、規劃相關(guan) 法律法規,符合國土空間規劃,並符合節約集約用地的有關(guan) 要求。
(二)功能劃分。
長沙片區重點對接“一帶一路”建設,突出臨(lin) 空經濟,重點發展高端裝備製造、新一代信息技術、生物醫藥、電子商務、農(nong) 業(ye) 科技等產(chan) 業(ye) ,打造全球高端裝備製造業(ye) 基地、內(nei) 陸地區高端現代服務業(ye) 中心、中非經貿深度合作先行區和中部地區崛起增長極。嶽陽片區重點對接長江經濟帶發展戰略,突出臨(lin) 港經濟,重點發展航運物流、電子商務、新一代信息技術等產(chan) 業(ye) ,打造長江中遊綜合性航運物流中心、內(nei) 陸臨(lin) 港經濟示範區。郴州片區重點對接粵港澳大灣區建設,突出湘港澳直通,重點發展有色金屬加工、現代物流等產(chan) 業(ye) ,打造內(nei) 陸地區承接產(chan) 業(ye) 轉移和加工貿易轉型升級重要平台以及湘粵港澳合作示範區。
三、主要任務和措施
(一)加快轉變政府職能。
1.營造國際一流營商環境。開展優(you) 化營商環境改革舉(ju) 措先行先試。開展強化競爭(zheng) 政策實施試點,創造公平競爭(zheng) 的製度環境。推進電力改革試點,進一步降低企業(ye) 用電成本。加強重大項目用地保障。發揮好現行稅收優(you) 惠政策對創新的激勵作用。吸引跨國公司在區內(nei) 設立地區總部。
2.優(you) 化行政管理職能與(yu) 流程。深化商事製度改革,探索商事主體(ti) 登記確認製,試行“自主查詢、自主申報”製度。開展“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試點。進一步深化工程建設項目審批製度改革。推進“一業(ye) 一證”改革。促進5G和人工智能技術應用,提升“互聯網+政務服務”水平。深化“一件事一次辦”改革。
3.創新事中事後監管體(ti) 製機製。加強信用體(ti) 係建設,實行信用風險分類監管。建立重大風險防控和應對機製,依托國家企業(ye) 信用信息公示係統(湖南)創新事中事後監管。建立商事糾紛訴前調解、仲裁製度,支持搭建國際商事仲裁平台。
(二)深化投資領域改革。
4.建立更加開放透明的市場準入管理模式。全麵落實外商投資準入前國民待遇加負麵清單管理製度。完善外商投資信息報告製度,推進部門數據共享,實行市場監管、商務、外匯年報“多報合一”。完善投資便利化機製,建立外商投資一站式服務聯絡點。鼓勵外資投資先進製造業(ye) ,支持重大外資項目在區內(nei) 落地,探索與(yu) 實體(ti) 經濟發展需求相適應的外商股權投資管理辦法。
5.提升對外投資合作水平。創新境外投資管理,對境外投資項目和境外開辦企業(ye) ,屬於(yu) 省級備案管理範圍的,可由自貿試驗區備案管理,同時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健全對外投資政策和服務體(ti) 係,建立湖南省“一帶一路”投資綜合服務平台。支持設立國際產(chan) 品標準中心和行業(ye) 技術標準中心(秘書(shu) 處),推動技術、標準、服務、品牌走出去。
(三)推動貿易高質量發展。
6.提升貿易便利化水平。建設具有國際先進水平的國際貿易“單一窗口”,將出口退稅、服務外包、維修服務等事項逐步納入,推動數據協同、簡化和標準化。積極推動擴大出口退稅無紙化申報範圍,盡快覆蓋管理類別為(wei) 一、二、三類的出口企業(ye) 。擴大第三方檢驗結果采信商品和機構範圍。創新出口貨物專(zhuan) 利糾紛擔保放行方式。
7.創新貿易綜合監管模式。實現長沙黃花綜合保稅區與(yu) 長沙黃花國際機場航空口岸聯動。支持內(nei) 銷選擇性征收關(guan) 稅政策在自貿試驗區內(nei) 的綜合保稅區試點。提高國際鐵路貨運聯運水平,探索解決(jue) 國際鐵路運單物權憑證問題,將鐵路運輸單證作為(wei) 信用證議付單證。開通農(nong) 副產(chan) 品快速通關(guan) “綠色通道”,對區內(nei) 生產(chan) 加工的符合“兩(liang) 品一標”標準的優(you) 質農(nong) 產(chan) 品出口注冊(ce) 備案,免於(yu) 現場評審,並出具檢驗證書(shu) 。優(you) 化生物醫藥全球協同研發試驗用特殊物品的檢疫查驗流程。建立貿易風險預警機製和政企互動機製。
8.推動加工貿易轉型升級。創新區內(nei) 包裝材料循環利用監管模式。支持區內(nei) 企業(ye) 開展深加工結轉,優(you) 化出口退稅手續。支持開展礦石混配業(ye) 務,完善倉(cang) 儲(chu) 、分銷、加工及配送體(ti) 係。相關(guan) 礦產(chan) 品入區須符合我國法律法規和重金屬精礦等相關(guan) 標準要求。支持將中國(湖南)國際礦物寶石博覽會(hui) 天然礦晶展品(含寶石同名稱用於(yu) 觀賞類的礦晶)按觀賞類標本晶體(ti) 歸類。利用現行中西部地區國際性展會(hui) 留購展品免征進口關(guan) 稅政策,辦好中國(湖南)國際礦物寶石博覽會(hui) 。依托現有交易場所,依法合規開展寶玉石交易。
9.培育貿易新業(ye) 態。支持自貿試驗區內(nei) 的綜合保稅區依法依規適用跨境電商零售進口政策。支持跨境電商企業(ye) 在重點國別、重點市場建設海外倉(cang) 。對符合條件的跨境電商零售出口企業(ye) 核定征收企業(ye) 所得稅。適時開通跨境電商中歐班列鐵路運郵的郵路出口業(ye) 務。探索建設國際郵件、國際快件和跨境電商進出境一體(ti) 化設施。對境外食品類展品,簡化食品境外生產(chan) 企業(ye) 臨(lin) 時注冊(ce) 驗核程序,免於(yu) 境外實地評審(特殊食品除外)。加強文物進出境審核工作,促進文物回流。加快影視產(chan) 品出口退稅辦理進度。製定平行進口汽車符合性整改標準和整改企業(ye) 資質標準,開展標準符合性整改試點。探索在教育、工程谘詢、會(hui) 展、商務服務等領域,分層次逐步取消或放寬跨境交付、境外消費、自然人移動等模式的服務貿易限製措施。支持離岸貿易業(ye) 務和總部經濟發展,建立全球訂單分撥、資金結算和供應鏈管理中心。探索兼顧安全和效率的數字產(chan) 品貿易監管模式。
(四)深化金融領域開放創新。
10.擴大金融領域對外開放。開展外商投資股權投資企業(ye) 合格境外有限合夥(huo) 人(QFLP)試點。放寬外商設立投資性公司申請條件,申請前一年外國投資者的資產(chan) 總額要求降為(wei) 不低於(yu) 2億(yi) 美元,取消對外國投資者在中國境內(nei) 已設立外商投資企業(ye) 的數量要求。
11.促進跨境投融資便利化。開展資本項目收入支付便利化改革試點,簡化資本項下外匯收入支付手續,無需事先逐筆提供真實性證明材料。開展貨物貿易外匯收支便利化試點。放寬跨國公司外匯資金集中運營管理準入條件。對區內(nei) 保稅貨物轉賣給予外匯收支結算便利。允許銀行按照“展業(ye) 三原則”辦理購付匯、收結匯及劃轉等手續。完善跨境電商收付匯製度,允許區內(nei) 跨境電商海外倉(cang) 出口企業(ye) 根據實際銷售情況回款,按規定報告出口與(yu) 收匯差額。探索開展境內(nei) 人民幣貿易融資資產(chan) 跨境轉讓業(ye) 務。支持個(ge) 人本外幣兌(dui) 換特許業(ye) 務試點穩妥開展。
12.增強金融服務實體(ti) 經濟功能。支持開展外部投貸聯動和知識產(chan) 權質押、股權質押、科技融資擔保等金融服務。支持金融機構運用區塊鏈、大數據、生物識別等技術提升金融服務能力。支持開展政府投資基金股權投資退出便利化試點。探索融資租賃服務裝備製造業(ye) 發展新模式,支持進口租賃國內(nei) 不能生產(chan) 或性能不能滿足需要的高端裝備。在符合國家有關(guan) 規定的前提下,開展境內(nei) 外租賃資產(chan) 交易。鼓勵融資租賃企業(ye) 在區內(nei) 設立項目子公司。支持外資保險經紀公司參與(yu) 開展關(guan) 稅保證保險、科技保險等業(ye) 務。增強金融推動產(chan) 業(ye) 綠色發展的引導作用,支持金融機構和企業(ye) 發行綠色債(zhai) 券。
13.建立健全金融風險防控體(ti) 係。加強對重大風險的識別和係統性金融風險的防範。探索建立覆蓋各類金融市場、機構、產(chan) 品、工具的風險監測監控機製。強化反洗錢、反恐怖融資、反逃稅工作。完善金融執法體(ti) 係,建立公平、公正、高效的金融案件審判和仲裁機製,有效打擊金融違法犯罪行為(wei) 。
(五)打造聯通長江經濟帶和粵港澳大灣區的國際投資貿易走廊。
14.深入對接長江經濟帶發展戰略。完善區域協同開放機製,積極推進長江經濟帶沿線自貿試驗區合作共建,開展貨物通關(guan) 、貿易統計、檢驗檢測認證等方麵合作,推動相關(guan) 部門信息互換、監管互認、執法互助。推動長江經濟帶產(chan) 業(ye) 合理布局,提升長江經濟帶產(chan) 業(ye) 協同合作能力。探索完善異地開發生態保護補償(chang) 機製和政府主導、企業(ye) 和社會(hui) 各界參與(yu) 、市場化運作、可持續的生態產(chan) 品價(jia) 值實現路徑。依法合規開展產(chan) 權、技術、排汙權等現貨交易。
15.實現湘粵港澳服務業(ye) 聯動發展。積極對接粵港澳大灣區建設,實現市場一體(ti) 、標準互認、政策協調、規則對接。發展湘粵港澳智能物流,打造麵向粵港澳大灣區的中部地區貨運集散中心。推進粵港澳大灣區口岸和湖南地區通關(guan) 監管協作,全麵推行通關(guan) 一體(ti) 化,暢通貨物快捷通關(guan) 渠道。在內(nei) 地與(yu) 香港、澳門關(guan) 於(yu) 建立更緊密經貿關(guan) 係的安排(CEPA)框架下,允許港澳人員在自貿試驗區從(cong) 事相關(guan) 服務業(ye) 並享受國民待遇。授權自貿試驗區製定相關(guan) 港澳專(zhuan) 業(ye) 人才執業(ye) 管理辦法(國家法律法規暫不允許的除外),允許具有港澳執業(ye) 資格的金融、建築、規劃等領域專(zhuan) 業(ye) 人才,經相關(guan) 部門或機構備案後,為(wei) 區內(nei) 企業(ye) 提供專(zhuan) 業(ye) 服務。在區內(nei) 推動建立湘粵港澳認證及相關(guan) 檢測機構交流合作平台,促進相應認證檢測結果的相互承認與(yu) 接受。支持符合條件的香港金融機構在自貿試驗區進行新設、增資或參股區內(nei) 金融機構等直接投資活動。支持湖南省對本省高職院校招收香港學生實行備案。鼓勵具備內(nei) 地招收資質的香港院校增加在湖南招生名額。加強湘粵港澳四地文化創意產(chan) 業(ye) 合作,實現文化創意產(chan) 業(ye) 優(you) 勢資源對接。積極打造全球領先的5G視頻和電子競技產(chan) 業(ye) 基地。
16.暢通國際化發展通道。在對外航權談判中支持長沙黃花國際機場獲得包括第五航權在內(nei) 的航權安排,開展經停第三國的航空客貨運業(ye) 務。增加長沙黃花國際機場國際貨運航班,建立進口食用水生動物、冰鮮水產(chan) 品、水果集散中心和進口醫藥物流中心。研究開展高鐵快運。實現自貿試驗區與(yu) 長沙金霞經濟技術開發區聯動發展,提升中歐班列(長沙)運營規模和質量,加快發展長沙陸港型物流樞紐。推進跨境電商貨運班列常態化運行。提升嶽陽城陵磯港區功能,全麵推進黃金水道建設,支持企業(ye) 有序發展嶽陽至香港水路直航航線,積極拓展至東(dong) 盟、日韓等國家和地區接力航線。
17.優(you) 化承接產(chan) 業(ye) 轉移布局。積極探索承接沿海產(chan) 業(ye) 轉移的路徑和模式,開展飛地經濟合作,建立健全區域間互動合作和利益分享機製。探索建立跨省域資質和認證互認機製,企業(ye) 跨省遷入自貿試驗區後,在履行必要的審核程序後繼續享有原有資質、認證。探索支持沿海地區創新政策在區內(nei) 落地,工業(ye) 產(chan) 品生產(chan) 許可證等實施“綠色通道”、快捷辦理。積極承接鑽石進出口及高端飾品加工貿易,支持郴州開展實施“金伯利進程國際證書(shu) 製度”。通過依托現有交易場所等方式與(yu) 上海鑽石交易所開展合作。
(六)探索中非經貿合作新路徑新機製。
18.建設中非經貿深度合作先行區。比照現行中西部地區國際性展會(hui) 留購展品免征進口關(guan) 稅政策,支持辦好中國—非洲經貿博覽會(hui) 。試點推進對非認證認可和合格評定結果國際互認工作。推進中非海關(guan) “經認證的經營者”(AEO)互認合作。建設非洲在華非資源性產(chan) 品集散和交易中心。探索開展中非易貨貿易。探索創新對非經貿合作金融平台和產(chan) 品,支持設立中非跨境人民幣中心,推進跨境人民幣業(ye) 務政策在對非跨境貿易、清算結算、投融資等領域落地,提升對非金融服務能力。
19.拓展中非地方合作。探索中非經貿合作新模式,推動建設中非經貿合作公共服務平台,打造中非經貿合作示範高地。建設嶽陽水果進口指定監管場地。鼓勵與(yu) 貝寧、布基納法索、乍得、馬裏等非洲棉花主產(chan) 國開展定向合作。支持擴大進口非洲咖啡、可可、腰果、鯷魚等優(you) 質農(nong) 產(chan) 品。打造中非客貨運集散中心,加強嶽陽城陵磯港與(yu) 非洲重點港口的對接合作,拓展湖南與(yu) 肯尼亞(ya) 等非洲國家空中客貨運航線。統籌對非援助等有關(guan) 資源,支持湖南省依托人力資源培訓資質單位,重點實施對非人力資源培訓有關(guan) 項目,助推對非經貿合作。
(七)支持先進製造業(ye) 高質量發展。
20.打造高端裝備製造業(ye) 基地。支持國家級工業(ye) 設計研究院、國家級軌道交通裝備檢驗檢測認證機構建設。支持發展航空航天衍生製造、試驗測試、維修保障和服務網絡體(ti) 係。促進製造業(ye) 數字化智能化轉型,支持建設工業(ye) 互聯網平台,加大信息技術應用創新適配中心和運維服務等公共服務平台建設力度。促進智能終端產(chan) 品研發及產(chan) 業(ye) 化,成立湖南省工業(ye) 技術軟件化創新中心,支持工業(ye) 互聯網服務商和“上雲(yun) 上平台”標杆企業(ye) 發展。
21.支持企業(ye) 參與(yu) “一帶一路”建設。支持龍頭企業(ye) 建設麵向“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和地區的跨境寄遞服務網絡、國際營銷和服務體(ti) 係。支持區內(nei) 裝備製造企業(ye) 建設全球售後服務中心。在依法依規、風險可控前提下,在自貿試驗區的綜合保稅區內(nei) 積極開展“兩(liang) 頭在外”的高技術含量、高附加值、符合環保要求的工程機械、通信設備、軌道交通裝備、航空等保稅維修和進口再製造。研究支持對自貿試驗區內(nei) 企業(ye) 在綜合保稅區外開展“兩(liang) 頭在外”航空維修業(ye) 態實行保稅監管,探索開展“兩(liang) 頭在外”的航材包修轉包區域流轉業(ye) 務試點。簡化汽車維修零部件CCC認證辦理手續。
22.推動創新驅動發展。構建以完善重點產(chan) 業(ye) 鏈為(wei) 目標的技術創新體(ti) 係,支持關(guan) 鍵共性技術研究和重大科技成果轉化。建立企業(ye) 技術需求清單,以政府購買(mai) 服務、後補助等方式,促進科技成果轉化中試。支持將綠色產(chan) 品優(you) 先納入政府采購清單。實行更加積極、更加開放、更加有效的人才政策,強化人才創新創業(ye) 激勵機製。
23.強化知識產(chan) 權保護和運用。完善有利於(yu) 激勵創新的知識產(chan) 權歸屬製度。結合區內(nei) 產(chan) 業(ye) 特色,搭建針對性強、便利化的知識產(chan) 權公共服務平台,建立知識產(chan) 權服務工作站,培養(yang) 知識產(chan) 權服務人才,構建一體(ti) 化的知識產(chan) 權信息公共服務體(ti) 係。建立多元化知識產(chan) 權爭(zheng) 端解決(jue) 與(yu) 快速維權機製。探索建立公允的知識產(chan) 權評估機製,優(you) 化知識產(chan) 權質押登記服務,完善知識產(chan) 權質押融資風險分擔機製以及方便快捷的質物處置機製。
四、保障機製
堅持和加強黨(dang) 對改革開放的領導,把黨(dang) 的領導貫穿於(yu) 自貿試驗區建設的全過程。牢固樹立總體(ti) 國家安全觀,強化底線思維和風險意識,切實加強自貿試驗區風險防控體(ti) 係建設,完善風險防控和處置機製,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hui) 安全,牢牢守住不發生區域性係統性風險底線。在國務院自由貿易試驗區工作部際聯席會(hui) 議統籌協調下,充分發揮地方和部門積極性,抓好各項改革試點任務落實,高標準高質量建設自貿試驗區。湖南省要完善工作機製,構建精簡高效、權責明晰的自貿試驗區管理體(ti) 製,加強人才培養(yang) ,打造高素質專(zhuan) 業(ye) 化管理隊伍;要加強地方立法,建立公正透明、體(ti) 係完備的法治環境;要強化主體(ti) 責任,加強監測預警,深入開展風險評估,製定相關(guan) 工作方案,切實防範化解重大風險;要建立完善自貿試驗區製度創新容錯機製,堅持“三個(ge) 區分開來”,鼓勵大膽試、大膽闖;要統籌推進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自貿試驗區高質量發展工作,全麵落實“外防輸入、內(nei) 防反彈”要求,努力把疫情造成的損失降到最低限度。湖南省和有關(guan) 部門要依法及時下放相關(guan) 管理權限,完善配套政策,確保各項改革舉(ju) 措落地實施。自貿試驗區各片區要把工作做細,製度做實,嚴(yan) 格監督,嚴(yan) 格執紀執法。本方案提出的各項改革政策措施,凡涉及調整現行法律或行政法規的,按規定程序辦理。重大事項及時向黨(dang) 中央、國務院請示報告。
中國(安徽)自由貿易試驗區總體(ti) 方案
建立中國(安徽)自由貿易試驗區(以下簡稱自貿試驗區)是黨(dang) 中央、國務院作出的重大決(jue) 策,是新時代推進改革開放的重要戰略舉(ju) 措。為(wei) 高標準高質量建設自貿試驗區,製定本方案。
一、總體(ti) 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習(xi) 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hui) 主義(yi) 思想為(wei) 指導,全麵貫徹黨(dang) 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hui) 精神,統籌推進“五位一體(ti) ”總體(ti) 布局和協調推進“四個(ge) 全麵”戰略布局,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堅持新發展理念,堅持高質量發展,以供給側(ce) 結構性改革為(wei) 主線,主動服務和融入國家重大戰略,建設更高水平開放型經濟新體(ti) 製,以開放促改革、促發展、促創新,把自貿試驗區建設成為(wei) 新時代改革開放新高地。
(二)戰略定位及發展目標。
以製度創新為(wei) 核心,以可複製可推廣為(wei) 基本要求,全麵落實中央關(guan) 於(yu) 深入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推動長三角區域一體(ti) 化發展戰略等要求,發揮在推進“一帶一路”建設和長江經濟帶發展中的重要節點作用,推動科技創新和實體(ti) 經濟發展深度融合,加快推進科技創新策源地建設、先進製造業(ye) 和戰略性新興(xing) 產(chan) 業(ye) 集聚發展,形成內(nei) 陸開放新高地。
賦予自貿試驗區更大改革自主權,深入開展差別化探索。對標國際先進規則,加大開放力度,開展規則、規製、管理、標準等製度型開放。經過三至五年改革探索,形成更多有國際競爭(zheng) 力的製度創新成果,為(wei) 進一步擴大對外開放積累實踐經驗,推動科技創新、產(chan) 業(ye) 創新、企業(ye) 創新、產(chan) 品創新、市場創新,推進開放大通道大平台大通關(guan) 建設,努力建成貿易投資便利、創新活躍強勁、高端產(chan) 業(ye) 集聚、金融服務完善、監管安全高效、輻射帶動作用突出的高標準高質量自由貿易園區。
二、區位布局
(一)實施範圍。
自貿試驗區的實施範圍119.86平方公裏,涵蓋三個(ge) 片區:合肥片區64.95平方公裏(含合肥經濟技術開發區綜合保稅區1.4平方公裏),蕪湖片區35平方公裏(含蕪湖綜合保稅區2.17平方公裏),蚌埠片區19.91平方公裏。
自貿試驗區的開發利用須遵守土地利用、生態環境保護、規劃相關(guan) 法律法規,符合國土空間規劃,並符合節約集約用地的有關(guan) 要求。
(二)功能劃分。
合肥片區重點發展高端製造、集成電路、人工智能、新型顯示、量子信息、科技金融、跨境電商等產(chan) 業(ye) ,打造具有全球影響力的綜合性國家科學中心和產(chan) 業(ye) 創新中心引領區。蕪湖片區重點發展智能網聯汽車、智慧家電、航空、機器人、航運服務、跨境電商等產(chan) 業(ye) ,打造戰略性新興(xing) 產(chan) 業(ye) 先導區、江海聯運國際物流樞紐區。蚌埠片區重點發展矽基新材料、生物基新材料、新能源等產(chan) 業(ye) ,打造世界級矽基和生物基製造業(ye) 中心、皖北地區科技創新和開放發展引領區。
三、主要任務和措施
(一)加快轉變政府職能。
1.打造國際一流營商環境。深入實施送新發展理念、送支持政策、送創新項目、送生產(chan) 要素和服務實體(ti) 經濟“四送一服”工程。開展強化競爭(zheng) 政策實施試點,創造公平競爭(zheng) 的製度環境。以全國審批事項最少、辦事效率最高、投資環境最優(you) 、市場主體(ti) 和人民群眾(zhong) 獲得感最強為(wei) 目標,營造“四最”營商環境。構建“互聯網+營商環境監測”係統。推行“全省一單”權責清單製度體(ti) 係。進一步深化工程建設項目審批製度改革。探索建立運用互聯網、大數據、人工智能、區塊鏈等技術手段優(you) 化行政管理的製度規則。
(二)深化投資領域改革。
2.深入推進投資自由化便利化。在科研和技術服務、電信、教育等領域加大對外開放力度,放寬注冊(ce) 資本、投資方式等限製。簡化外商投資項目核準程序。支持外商獨資設立經營性教育培訓和職業(ye) 技能培訓機構。允許注冊(ce) 在自貿試驗區內(nei) 符合條件的外資旅行社從(cong) 事除台灣地區以外的出境旅遊業(ye) 務。
3.強化投資促進和保護。鼓勵自貿試驗區在法定權限內(nei) 製定外商投資促進政策。推廣市場化招商模式,探索成立企業(ye) 化招商機構。建立外商投資全流程服務體(ti) 係,實施重大外資項目包保服務機製。健全外商投訴工作機製,保護外商投資合法權益。
4.提升對外投資合作水平。完善境外投資政策和服務體(ti) 係,為(wei) 優(you) 勢產(chan) 業(ye) 走出去開拓多元化市場提供優(you) 質服務。在符合現行外匯管理規定的前提下,鼓勵金融機構提高對境外資產(chan) 或權益的處置能力,支持走出去企業(ye) 以境外資產(chan) 和股權、采礦權等權益為(wei) 抵押獲得貸款。支持合肥、蕪湖中德合作園區建設,探索建立國際園區合作新機製。
(三)推動貿易高質量發展。
5.優(you) 化貿易監管服務體(ti) 係。加快建設具有國際先進水平的國際貿易“單一窗口”。優(you) 化海關(guan) 監管模式,綜合運用多種合格評定方式,實施差異化監管。完善和推廣“海關(guan) ERP聯網監管”,大力推進網上監管,開展“互聯網+核查”、“線上+線下”核查等創新試點。深入推進第三方檢驗結果采信。優(you) 化鮮活農(nong) 產(chan) 品檢驗檢疫流程,簡化動植物檢疫審批程序,實施全程網上辦理。完善進出口商品質量安全風險預警和快速反應監管體(ti) 係。支持內(nei) 銷選擇性征收關(guan) 稅政策在自貿試驗區內(nei) 的綜合保稅區試點。支持在自貿試驗區內(nei) 的綜合保稅區和保稅監管場所設立大宗商品期貨保稅交割庫。
6.培育發展貿易新業(ye) 態新模式。支持合肥、蕪湖跨境電商綜合試驗區建設。支持合肥、蕪湖片區開展跨境電商零售進口試點。依法依規開展跨境電商人民幣結算,推動跨境電商線上融資及擔保方式創新。鼓勵建設出口產(chan) 品公共海外倉(cang) 和海外運營中心。探索建設國際郵件、國際快件和跨境電商進出境一體(ti) 化設施。積極開展進口貿易促進創新工作。進一步完善高端裝備製造產(chan) 品售後維修進出口管理,適當延長售後維修設備和備件返廠期限。對符合條件的入境維修複出口免於(yu) 實施裝運前檢驗。支持設立國家數字服務出口基地,打造數字化製造外包平台。
7.提升國際貿易服務能力。支持建設合肥國際航空貨運集散中心、蕪湖航空器維修保障中心。支持自貿試驗區符合條件的片區,按規定申請設立綜合保稅區。支持建設汽車整車進口口岸、首次進口藥品和生物製品口岸。優(you) 先審理自貿試驗區相關(guan) 口岸開放項目。加快建設多式聯運基地,高標準對接國際多式聯運規則,支持多式聯運經營企業(ye) 布局境外服務網絡。
(四)深化金融領域開放創新。
8.擴大金融領域對外開放。落實放寬金融機構外資持股比例、拓寬外資金融機構業(ye) 務經營範圍等措施,支持符合條件的境內(nei) 外投資者依法設立各類金融機構。研究開展合格境外有限合夥(huo) 人(QFLP)政策試點。探索開展離岸保險業(ye) 務。完善自貿試驗區內(nei) 技術等要素交易市場,允許外資參與(yu) 投資。促進跨境投融資匯兌(dui) 便利化。開展資本項目收入支付便利化改革試點。探索通過人民幣資本項下輸出貿易項下回流方式,重點推動貿易和投資領域的人民幣跨境使用。
9.推進科技金融創新。加強國家科技成果轉化引導基金與(yu) 安徽省科技成果轉化引導基金合作。支持自貿試驗區符合條件的商業(ye) 銀行在依法依規、風險可控的前提下,探索設立金融資產(chan) 投資公司。支持在自貿試驗區內(nei) 依法合規設立商業(ye) 銀行科技支行、科技融資租賃公司等專(zhuan) 門服務科創企業(ye) 的金融組織,在政策允許範圍內(nei) 開展金融創新,積極融入長三角區域一體(ti) 化發展。鼓勵保險公司發展科技保險,拓寬服務領域。支持條件成熟的銀行業(ye) 金融機構探索多樣化的科技金融服務模式。支持自貿試驗區內(nei) 金融小鎮依法依規開展私募投資基金服務。鼓勵社會(hui) 資本按市場化原則探索設立跨境雙向股權投資基金。支持合肥片區積極推動金融支持科技創新發展。
10.建立健全金融風險防控體(ti) 係。加強對重大風險的識別和係統性金融風險的防範。強化反洗錢、反恐怖融資、反逃稅工作,防範非法資金跨境、跨區流動。提升金融執法能力,有效打擊金融違法犯罪行為(wei) 。
(五)推動創新驅動發展。
11.建設科技創新策源地。健全支持基礎研究、原始創新的體(ti) 製機製,推動建成合肥綜合性國家科學中心框架體(ti) 係,爭(zheng) 創國家實驗室,探索國家實驗室建設運行模式。支持做好合肥先進光源、大氣環境立體(ti) 探測、強光磁等重大科技基礎設施預研究工作,組建環境科學研發平台和未來技術綜合研究基地。支持提升拓展全超導托卡馬克、同步輻射光源、穩態強磁場等大科學裝置功能,加快聚變堆主機關(guan) 鍵係統綜合研究設施建設。支持建設能源研究院、人工智能研究院,籌劃組建大健康研究院。支持建設微尺度物質科學國家研究中心、合肥先進計算中心和國家重點實驗室等,高質量建設一批省級實驗室、技術創新中心。支持開展免疫細胞、幹細胞等臨(lin) 床前沿醫療技術研究項目。推動國家重大科研基礎設施和大型科研儀(yi) 器向相關(guan) 產(chan) 業(ye) 創業(ye) 者開放。
12.促進科技成果轉移轉化。打造“政產(chan) 學研用金”六位一體(ti) 科技成果轉化機製。支持參與(yu) 建設相關(guan) 國家技術創新中心。支持建設關(guan) 鍵共性技術研發平台,產(chan) 學研合作、信息發布、成果交流和交易平台。鼓勵建設國際化創新創業(ye) 孵化平台。支持模式國際化、運行市場化、管理現代化的新型研發機構建設。深化科技成果使用權、處置權和收益權改革,支持有條件的單位參與(yu) 開展賦予科技人員職務科技成果所有權或長期使用權試點。支持建立科技融資擔保機構。探索有條件的科技創新企業(ye) 規範開展知識產(chan) 權證券化試點。完善知識產(chan) 權評估機製、質押融資風險分擔機製以及方便快捷的質物處置機製,完善知識產(chan) 權交易體(ti) 係。結合自貿試驗區內(nei) 產(chan) 業(ye) 特色,搭建針對性強、便利化的知識產(chan) 權公共服務平台,設立知識產(chan) 權服務工作站,培養(yang) 知識產(chan) 權服務人才,構建一體(ti) 化的知識產(chan) 權信息公共服務體(ti) 係。支持建設安徽科技大市場,提升安徽創新館運營水平。
13.深化國際科技交流合作。支持重要國際組織在合肥綜合性國家科學中心設立總部或分支機構,在世界前沿關(guan) 鍵領域參與(yu) 或按程序報批後發起組織國際大科學計劃和大科學工程。鼓勵建設國際聯合研究中心(聯合實驗室)等國際科技合作基地,探索建立符合國際通行規則的跨國技術轉移和知識產(chan) 權分享機製。支持境內(nei) 外研發機構、高校院所、企業(ye) 在自貿試驗區設立或共建實驗室、新型研發機構,實施高等學校學科創新引智計劃,建設引才引智示範基地。
14.激發人才創新創業(ye) 活力。建立以人才資本價(jia) 值實現為(wei) 導向的分配激勵機製,探索和完善分紅權激勵、超額利潤分享、核心團隊持股跟投等中長期激勵方案。對頂尖科技人才及團隊采取“一事一議”方式給予支持。支持與(yu) 境外機構合作開發跨境商業(ye) 健康保險產(chan) 品,探索開展商業(ye) 健康保險跨境結算試點。
(六)推動產(chan) 業(ye) 優(you) 化升級。
15.支持高端製造業(ye) 發展。支持將生物醫藥、高端智能裝備、新能源汽車、矽基新材料等產(chan) 業(ye) 納入新一批國家戰略性新興(xing) 產(chan) 業(ye) 集群。支持合肥片區建設工業(ye) 互聯網標識解析二級節點,建設國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創新發展試驗區。鼓勵國家先進製造產(chan) 業(ye) 投資基金對自貿試驗區內(nei) 新能源汽車、新型顯示、機器人等產(chan) 業(ye) ,按商業(ye) 化、市場化原則進行投資。支持組建矽基生物基產(chan) 業(ye) 創新中心。在條件成熟的區域內(nei) ,探索實施有關(guan) 支持政策,推廣使用聚乳酸等可降解塑料製品。鼓勵自貿試驗區內(nei) 企業(ye) 購買(mai) 和引進海外研發、測試設備及重大裝備。對自貿試驗區內(nei) 符合條件的從(cong) 事集成電路、人工智能、生物醫藥、民用航空等關(guan) 鍵領域核心環節生產(chan) 研發的企業(ye) ,積極認定高新技術企業(ye) 。
16.培育布局未來產(chan) 業(ye) 。支持超前布局量子計算與(yu) 量子通信、生物製造、先進核能等未來產(chan) 業(ye) 。支持量子信息、類腦芯片、下一代人工智能等新技術的研發應用。加快推進靶向藥物、基因檢測等研發產(chan) 業(ye) 化,支持開展高端醫學影像設備、超導質子放射性治療設備、植入介入產(chan) 品、體(ti) 外診斷等關(guan) 鍵共性技術研發。重點發展第三代半導體(ti) 、金屬錸等前沿材料產(chan) 業(ye) ,培育發展石墨烯產(chan) 業(ye) ,推動科技成果轉化與(yu) 典型應用。促進雲(yun) 計算、大數據、互聯網、AI、5G與(yu) 實體(ti) 經濟、製造業(ye) 的係列化融合應用。大力推動數字商務新模式、新業(ye) 態發展,探索建立反向定製(C2M)產(chan) 業(ye) 基地,鼓勵先進製造業(ye) 與(yu) 現代服務業(ye) 深度融合。
(七)積極服務國家重大戰略。
17.推動長三角區域一體(ti) 化高質量發展。對接上海、江蘇、浙江自貿試驗區,推動長三角地區自貿試驗區協同發展,共同打造對外開放高地。繼續推進皖江城市帶承接產(chan) 業(ye) 轉移示範區發展,建設皖北承接產(chan) 業(ye) 轉移集聚區,支持共建產(chan) 業(ye) 合作園區,探索建立跨區域利益分享機製。支持開展港口合作,打造蕪湖—馬鞍山江海聯運樞紐和合肥江淮聯運中心。鼓勵參與(yu) 蕪湖至上海“點到點”航線經營的各船運公司互換倉(cang) 位,提高航線服務保障能力。開展會(hui) 展合作,支持辦好世界製造業(ye) 大會(hui) 、世界顯示產(chan) 業(ye) 大會(hui) 、中國(安徽)科技創新成果轉化交易會(hui) 等高端展會(hui) 平台。加強自貿試驗區與(yu) 馬鞍山鄭蒲港新區、經濟技術開發區等區域聯動,放大輻射帶動效應。
18.推動長江經濟帶發展和促進中部地區崛起戰略實施。支持安徽自貿試驗區與(yu) 長江經濟帶、中部地區其他自貿試驗區聯動發展。支持長江中上遊地區集裝箱在自貿試驗區內(nei) 中轉集拚業(ye) 務發展。加快引江濟淮工程建設,提升自貿試驗區對長江經濟帶發展的航運支撐能力。推廣新安江流域生態補償(chang) 機製、林長製改革經驗,探索在長江流域上下遊之間開展生態、資金、產(chan) 業(ye) 、人才等多種補償(chang) 。探索政府主導、企業(ye) 和社會(hui) 各界參與(yu) 、市場化運作、可持續的生態產(chan) 品價(jia) 值實現路徑。
19.積極服務“一帶一路”建設。與(yu) “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和地區共建科技創新共同體(ti) ,支持參與(yu) 沿線國家基礎設施建設。為(wei) 企業(ye) 開展國際產(chan) 能和裝備製造合作提供便利,加快培育國際經濟合作和競爭(zheng) 新優(you) 勢。共商共建一批重大合作項目。拓展提升中歐班列(合肥)功能和覆蓋範圍,根據市場需要提高集裝箱辦理站能力,推動將中歐班列(合肥)納入中歐安全智能貿易航線試點計劃。鼓勵建設中東(dong) 部地區連接中亞(ya) 、歐洲的鐵水聯運大通道,推動建立多式聯運體(ti) 係。
四、保障機製
堅持和加強黨(dang) 對改革開放的領導,把黨(dang) 的領導貫穿於(yu) 自貿試驗區建設的全過程。牢固樹立總體(ti) 國家安全觀,強化底線思維和風險意識,切實加強自貿試驗區風險防控體(ti) 係建設,完善風險防控和處置機製,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hui) 安全,牢牢守住不發生區域性係統性風險底線。在國務院自由貿易試驗區工作部際聯席會(hui) 議統籌協調下,充分發揮地方和部門積極性,抓好各項改革試點任務落實,高標準高質量建設自貿試驗區。安徽省要完善工作機製,構建精簡高效、權責明晰的自貿試驗區管理體(ti) 製,加強人才培養(yang) ,打造高素質專(zhuan) 業(ye) 化管理隊伍;要加強地方立法,建立公正透明、體(ti) 係完備的法治環境;要強化主體(ti) 責任,加強監測預警,深入開展風險評估,製定相關(guan) 工作方案,切實防範化解重大風險;要建立完善自貿試驗區製度創新容錯機製,堅持“三個(ge) 區分開來”,鼓勵大膽試、大膽闖;要統籌推進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自貿試驗區高質量發展工作,全麵落實“外防輸入、內(nei) 防反彈”要求,努力把疫情造成的損失降到最低限度。安徽省和有關(guan) 部門要依法及時下放相關(guan) 管理權限,完善配套政策,確保各項改革舉(ju) 措落地實施。自貿試驗區各片區要把工作做細,製度做實,嚴(yan) 格監督,嚴(yan) 格執紀執法。本方案提出的各項改革政策措施,凡涉及調整現行法律或行政法規的,按規定程序辦理。重大事項及時向黨(dang) 中央、國務院請示報告。
中國(浙江)自由貿易試驗區擴展區域方案
建設自由貿易試驗區是黨(dang) 中央、國務院作出的重大決(jue) 策,是新時代推進改革開放的重要戰略舉(ju) 措。中國(浙江)自由貿易試驗區(以下簡稱自貿試驗區)設立以來,建設取得階段性成果,總體(ti) 達到預期目標。為(wei) 貫徹落實黨(dang) 中央、國務院決(jue) 策部署,進一步擴展自貿試驗區區域,製定本方案。
一、總體(ti) 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習(xi) 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hui) 主義(yi) 思想為(wei) 指導,全麵貫徹黨(dang) 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hui) 精神,統籌推進“五位一體(ti) ”總體(ti) 布局和協調推進“四個(ge) 全麵”戰略布局,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堅持新發展理念,堅持高質量發展,以供給側(ce) 結構性改革為(wei) 主線,主動服務和融入國家重大戰略,建設更高水平開放型經濟新體(ti) 製,以開放促改革、促發展、促創新,把自貿試驗區建設成為(wei) 新時代改革開放新高地。
(二)功能定位及發展目標。
堅持以“八八戰略”為(wei) 統領,發揮“一帶一路”建設、長江經濟帶發展、長三角區域一體(ti) 化發展等國家戰略疊加優(you) 勢,著力打造以油氣為(wei) 核心的大宗商品資源配置基地、新型國際貿易中心、國際航運和物流樞紐、數字經濟發展示範區和先進製造業(ye) 集聚區。
賦予自貿試驗區更大改革自主權,深入開展差別化探索。對標國際先進規則,加大開放力度,開展規則、規製、管理、標準等製度型開放。到2025年,基本建立以投資貿易自由化便利化為(wei) 核心的製度體(ti) 係,營商環境便利度位居全國前列,油氣資源全球配置能力顯著提升,國際航運和物流樞紐地位進一步增強,數字經濟全球示範引領作用彰顯,先進製造業(ye) 綜合實力全麵躍升,成為(wei) 引領開放型經濟高質量發展的先行區和增長極。到2035年,實現更高水平的投資貿易自由化,新型國際貿易中心全麵建成,成為(wei) 原始創新高端製造的重要策源地、推動國際經濟交往的新高地,成為(wei) 新時代全麵展示中國特色社會(hui) 主義(yi) 製度優(you) 越性重要窗口的示範區。
二、區位布局
(一)實施範圍。
自貿試驗區擴展區域實施範圍119.5平方公裏,涵蓋三個(ge) 片區:寧波片區46平方公裏(含寧波梅山綜合保稅區5.69平方公裏、寧波北侖(lun) 港綜合保稅區2.99平方公裏、寧波保稅區2.3平方公裏),杭州片區37.51平方公裏(含杭州綜合保稅區2.01平方公裏),金義(yi) 片區35.99平方公裏(含義(yi) 烏(wu) 綜合保稅區1.34平方公裏、金義(yi) 綜合保稅區1.26平方公裏)。
自貿試驗區的開發利用須遵守土地、無居民海島利用和生態環境保護、規劃相關(guan) 法律法規,符合國土空間規劃,並符合節約集約利用資源的有關(guan) 要求;支持按照國家相關(guan) 法規和程序,辦理合理必需用海。
(二)功能劃分。
寧波片區建設鏈接內(nei) 外、多式聯運、輻射力強、成鏈集群的國際航運樞紐,打造具有國際影響力的油氣資源配置中心、國際供應鏈創新中心、全球新材料科創中心、智能製造高質量發展示範區。杭州片區打造全國領先的新一代人工智能創新發展試驗區、國家金融科技創新發展試驗區和全球一流的跨境電商示範中心,建設數字經濟高質量發展示範區。金義(yi) 片區打造世界“小商品之都”,建設國際小商品自由貿易中心、數字貿易創新中心、內(nei) 陸國際物流樞紐港、製造創新示範地和“一帶一路”開放合作重要平台。
三、主要任務和措施
(一)建立以投資貿易自由化便利化為(wei) 核心的製度體(ti) 係。
1.進一步提升貿易便利化水平。進一步豐(feng) 富國際貿易“單一窗口”功能,將服務貿易出口退(免)稅申報納入“單一窗口”管理。深化服務貿易創新試點,推動服務外包向高技術、高品質、高效益、高附加值轉型升級,加快信息服務、文化貿易、技術貿易等新興(xing) 服務貿易發展,探索以高端服務為(wei) 先導的“數字+服務”新業(ye) 態新模式。推進進出口產(chan) 品質量溯源體(ti) 係建設,拓展可追溯商品種類。擴大第三方檢驗結果采信商品和機構範圍。
2.推進投資自由化便利化。探索建立大數據信息監管係統,部分領域在風險可控的前提下,市場主體(ti) 在領取營業(ye) 執照的同時,承諾並提交有關(guan) 材料後,即可依法開展投資經營活動。對外商投資實行準入前國民待遇加負麵清單管理製度,支持建立國際投資“單一窗口”,在區內(nei) 研究放寬油氣產(chan) 業(ye) 、數字經濟、生命健康和新材料等戰略性新興(xing) 產(chan) 業(ye) 集群市場準入。將國際快遞業(ye) 務經營許可審批權下放至浙江省郵政管理局。
3.推動金融創新服務實體(ti) 經濟。開展本外幣合一銀行賬戶體(ti) 係試點,提升本外幣銀行賬戶業(ye) 務便利性。開展包括油品等大宗商品在內(nei) 的更高水平貿易投資便利化試點,支持企業(ye) 按規定開展具有真實貿易背景的新型國際貿易,支持銀行按照“展業(ye) 三原則”,依法為(wei) 企業(ye) 提供優(you) 質的金融服務。探索開展境內(nei) 貿易融資資產(chan) 轉讓業(ye) 務和不良資產(chan) 對外轉讓業(ye) 務。探索符合貿易新業(ye) 態新模式特點的跨境外匯結算模式,支持外貿健康發展。吸引跨國公司地區總部、結算中心、貿易中心和訂單中心在自貿試驗區落戶。支持設立民營銀行,探索股債(zhai) 聯動,支持科技型企業(ye) 發展。
4.進一步轉變政府職能。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依法經批準將下放至地級及以上城市的省級管理權限下放至自貿試驗區。按照“整體(ti) 智治”現代政府理念,建設數字政府,完善“互聯網+政務服務”、“互聯網+監管”體(ti) 係,加快政府數字化轉型,健全事中事後監管服務,完善中央與(yu) 地方信息共享機製,促進市場主體(ti) 管理信息共享。深化資源要素市場化改革,開展國家級改革試點,推動土地、能源、金融、數據等資源要素向自貿試驗區傾(qing) 斜。完善外國人來華工作許可製度和人才簽證製度區內(nei) 配套措施。探索取消施工圖審查(或縮小審查範圍)、實施告知承諾製和設計人員終身負責製等工程建設領域審批製度改革。
(二)高質量建設現代化開放型經濟體(ti) 係。
5.打造以油氣為(wei) 核心的大宗商品全球資源配置基地。聚焦能源和糧食安全,研究建立能源等大宗商品政府儲(chu) 備和企業(ye) 儲(chu) 備相結合的政策保障體(ti) 係,更好發揮企業(ye) 儲(chu) 備在保障糧食安全方麵的作用。
支持開展油氣儲(chu) 備改革試點,支持承接更多政府儲(chu) 備任務,大力發展企業(ye) 儲(chu) 備,增加儲(chu) 備品種,增強儲(chu) 備能力,成為(wei) 保障國家能源和糧食安全的重要基地。探索地下空間利用的創新舉(ju) 措。推動建設用地地上、地表、地下分別設立使用權,探索利用地下空間建設油氣倉(cang) 儲(chu) 設施,促進空間合理開發利用。以油氣、化工品等為(wei) 重點,積極開展原油、汽油、液化氣等儲(chu) 備業(ye) 務,建設化工品國際貿易中心和分撥中心,打造成為(wei) 國家級油氣儲(chu) 備基地。支持浙江自貿試驗區圍繞油氣全產(chan) 業(ye) 鏈深入開展差別化探索。參照國際通行規則,探索研究推動浙江自貿試驗區油氣全產(chan) 業(ye) 鏈發展的政策措施,增強國際競爭(zheng) 力。
積極拓展與(yu) 其他國家的農(nong) 產(chan) 品貿易合作,大力發展進境牛肉等高端動物蛋白加工貿易產(chan) 業(ye) 。建設進口糧食保稅儲(chu) 存中轉基地,支持以大豆為(wei) 突破口,創新糧食進口檢疫審批製度,允許對非關(guan) 稅配額糧食以港口存放方式辦理檢驗檢疫審批,進口後再確定加工場所(具有活性的轉基因農(nong) 產(chan) 品除外)。鼓勵糧食進出口企業(ye) 與(yu) 運輸企業(ye) 建立長期穩定合作關(guan) 係,降低國際糧食運輸費用。探索開展遠洋漁業(ye) 引進外籍船員試點。
6.打造新型國際貿易中心。支持以市場化方式推進世界電子貿易平台(eWTP)全球布局,探索在數據交互、業(ye) 務互通、監管互認、服務共享等方麵的國際合作及數字確權等數字貿易基礎設施建設,打造全球數字貿易博覽會(hui) 。
支持境內(nei) 外跨境電商企業(ye) 建設國際轉口配送基地。支持義(yi) 烏(wu) 小商品城等市場拓展進口業(ye) 務,建設新型進口市場。支持建設易貨貿易服務平台。支持跨境電商平台企業(ye) 與(yu) 結算銀行、支付機構在依法合規前提下積極開展人民幣計價(jia) 、結算。探索小商品貿易與(yu) 大宗商品貿易聯動的新型易貨貿易模式,拓展跨境人民幣結算通道。以“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和地區為(wei) 重點,整合海外倉(cang) 、結算等全球供應鏈服務體(ti) 係,建設麵向全球的供應鏈易貨交易服務平台。
創新數字化綜合監管製度,探索新型監管模式,實施簡化申報、簡證放行、簡易征管等便利化舉(ju) 措;探索實施“互聯網+核查”、“線上+線下”核查等創新試點。
7.打造國際航運和物流樞紐。探索“互聯網+口岸”新服務,促進海港、陸港、空港、信息港“四港”聯動發展,支持全球智能物流樞紐建設,推動海上絲(si) 綢之路指數、快遞物流指數等成為(wei) 全球航運物流的風向標,打造全球供應鏈的“硬核”力量。
允許中資非五星旗船開展以寧波舟山港為(wei) 中轉港的外貿集裝箱沿海捎帶業(ye) 務。設立國際轉口集拚中轉業(ye) 務倉(cang) 庫,建設國際中轉集拚中心。在有效監管、風險可控的前提下,研究在寧波舟山港實施啟運港退稅政策的可行性。支持參照保稅船用燃料油供應管理模式,允許液化天然氣(LNG)作為(wei) 國際航行船舶燃料享受保稅政策。構建長三角港口群跨港區供油體(ti) 係,合力打造東(dong) 北亞(ya) 燃料油加注中心。
加強杭州、寧波臨(lin) 空經濟示範區與(yu) 自貿試驗區協同發展。實施高度開放的國際航空運輸管理,推動杭州蕭山國際機場、寧波櫟社國際機場擴大包括第五航權在內(nei) 的航權安排,吸引相關(guan) 國家和地區航空公司開辟經停航線。支持杭州蕭山國際機場、寧波櫟社國際機場探索航空中轉業(ye) 務。
推動寧波舟山港與(yu) 義(yi) 烏(wu) 港雙核港口一體(ti) 化和口岸監管無縫對接,實現同港同策,促進海港功能和口岸監管功能向義(yi) 烏(wu) 港、浙中公鐵聯運港等延伸。支持開展甬金鐵路雙層高櫃鐵路集裝箱運輸試點,根據試點情況,研究複製到其他線路。支持寧波—舟山港口型國家物流樞紐建設,大力發展海鐵聯運。率先探索集裝箱多式聯運運單及電子運單標準應用。
8.打造數字經濟發展示範區。加大以自主深度算法、超強低耗算力和高速廣域網絡為(wei) 代表的新一代數字基礎設施建設,支持布局IPv6、衛星互聯網、6G試驗床等網絡基礎設施,全麵拓展數字產(chan) 業(ye) 化、產(chan) 業(ye) 數字化、數字生活新服務,把國家數字服務出口基地打造為(wei) 數字貿易先行示範區。
加強數字經濟領域國際規則、標準研究製定,推動標準行業(ye) 互信互認。強化金融支撐,鼓勵各類金融機構創新金融服務和金融產(chan) 品,引導各類創投企業(ye) 投向數字經濟領域創新創業(ye) 項目。
積極推動杭州城西科技創新大走廊、寧波甬江科技創新大走廊與(yu) 自貿試驗區改革聯動、創新聯動,打造數字經濟創新引領區。推進之江實驗室、阿裏達摩院等研發機構建設,支持之江實驗室參與(yu) 國家實驗室建設。加大對國內(nei) 外頂尖雲(yun) 製造、人工智能、大數據等企業(ye) 的招商引資力度,打造全球工業(ye) 互聯網研發應用基地。建設全國電子數據交換係統貿易網,打造樞紐型國際化數字強港。
9.打造先進製造業(ye) 集聚區。建立關(guan) 鍵零部件國際國內(nei) 雙回路供應政策體(ti) 係。以關(guan) 鍵核心技術為(wei) 突破口,圍繞新材料、生命健康等產(chan) 業(ye) ,建立產(chan) 業(ye) 鏈“鏈長製”責任體(ti) 係,提升“補鏈”能力。探索實行產(chan) 業(ye) 鏈供地。推動產(chan) 業(ye) 集群在空間上高度集聚、上下遊緊密協同、供應鏈集約高效。
聚焦高性能磁性材料、新型膜材料、先進碳材料等優(you) 勢產(chan) 業(ye) ,前瞻布局智能複合材料、海洋新材料等新興(xing) 領域,加速新材料產(chan) 業(ye) 升級的關(guan) 鍵核心技術攻關(guan) 及成果轉化,積極推動先進材料產(chan) 業(ye) 創新中心建設,打造參與(yu) 全球新材料產(chan) 業(ye) 創新競爭(zheng) 的重要平台。
聚焦新一代智能技術應用,大力引進若幹國內(nei) 外頂尖的智能製造示範企業(ye) ,支持區內(nei) 企業(ye) 推進國際協同研發,積極融入高端製造業(ye) 全球供應鏈、創新鏈和價(jia) 值鏈。圍繞現代高檔數控機床、機器人等智能裝備及關(guan) 鍵基礎件,打造國內(nei) 重要的智能製造裝備產(chan) 業(ye) 基地。落實支持科技創新進口稅收政策,對符合政策要求的區內(nei) 單位進口科研設備免稅。
加大5G、物聯網、工業(ye) 互聯網、人工智能、數據中心等新型基礎設施建設力度,加強交通基礎設施智能化升級,推動自貿試驗區和省內(nei) 其他區域聯動協同,建立高效、快速、便捷、智慧的全球一流基礎設施體(ti) 係。
搭建生命大健康產(chan) 業(ye) 科研創新平台,鼓勵和支持龍頭醫藥企業(ye) 加大科技投入,與(yu) 國內(nei) 外醫藥科研院所開展合作,建設生物醫藥公共技術服務平台和開放性專(zhuan) 業(ye) 實驗室。
加快海水淡化與(yu) 綜合利用、海洋可再生能源等新興(xing) 領域自主研發、中試轉化、裝備定型,積極推動產(chan) 業(ye) 規模化發展。
(三)構建安全高效的風險防控體(ti) 係。
10.加快完善風險防範機製。加強頂層設計,健全風險防範責任機製,堅持底線思維,強化重大風險防範的政治責任和履責能力。加強風險防控機製的專(zhuan) 業(ye) 化、科學化建設,創新激勵機製,強化風險管理人才隊伍建設。完善風險防控的評估、預警與(yu) 處置機製,加強油氣產(chan) 業(ye) 環境風險處置應對能力建設。健全對外開放的風險防範機製,完善和創新對外籍人士等特殊人群管理模式。支持寧波海事法院、杭州互聯網法院發揮在推進國際航運物流樞紐和數字經濟發展示範區建設中的服務和保障作用;適應新型國際貿易中心建設需要,積極打造具有較強國際影響力的國際商事仲裁平台,健全完善訴訟、仲裁、調解等有機銜接、相互協調的國際商事多元化糾紛解決(jue) 機製。
11.打造數字一體(ti) 化監管服務平台。依托數字化手段,開展自貿試驗區一體(ti) 化風險防控監管平台體(ti) 係差別化探索。充分利用大數據、人工智能、區塊鏈、5G等先進信息技術,建設高標準智能化監管平台。在國家數據跨境傳(chuan) 輸安全管理製度框架下,試點開展數據跨境流動安全評估,探索建立數據保護能力認證、數據流動備份審查、跨境數據流動和交易風險評估等數據安全管理機製。加大對專(zhuan) 利、版權、企業(ye) 商業(ye) 秘密等權利及數據的保護力度,主動參與(yu) 引領全球數字經濟交流合作。依托外貿風險快速預警綜合平台,完善外貿預警機製,實現監管信息互聯互認共享,提高外貿企業(ye) 抵禦風險能力。
12.構建全鏈條信用管理機製。支持開展企業(ye) 信用風險分類管理試點工作,加強企業(ye) 信用風險狀況評估分析,提升企業(ye) 信用風險狀況預測預警和動態監測能力,實現對市場主體(ti) 的精準靶向監管。運用區塊鏈技術,注重源頭管理,探索“沙盒”監管模式,建立全鏈條信用監管機製,支持探索信用評估和信用修複製度,鼓勵失信主體(ti) 通過主動糾正失信行為(wei) 、消除不良社會(hui) 影響等方式修複信用。
四、保障機製
堅持和加強黨(dang) 對改革開放的領導,把黨(dang) 的領導貫穿於(yu) 自貿試驗區建設的全過程。牢固樹立總體(ti) 國家安全觀,強化底線思維和風險意識,切實加強自貿試驗區風險防控體(ti) 係建設,完善風險防控和處置機製,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hui) 安全,牢牢守住不發生區域性係統性風險底線。在國務院自由貿易試驗區工作部際聯席會(hui) 議統籌協調下,充分發揮地方和部門積極性,抓好各項改革試點任務落實,高標準高質量建設自貿試驗區。浙江省要完善工作機製,構建精簡高效、權責明晰的自貿試驗區管理體(ti) 製,加強人才培養(yang) ,打造高素質專(zhuan) 業(ye) 化管理隊伍;要加強地方立法,建立公正透明、體(ti) 係完備的法治環境;要強化主體(ti) 責任,加強監測預警,深入開展風險評估,製定相關(guan) 工作方案,切實防範化解重大風險;要建立完善自貿試驗區製度創新容錯機製,堅持“三個(ge) 區分開來”,鼓勵大膽試、大膽闖;要統籌推進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自貿試驗區高質量發展工作,全麵落實“外防輸入、內(nei) 防反彈”要求,努力把疫情造成的損失降到最低限度。浙江省和有關(guan) 部門要依法及時下放相關(guan) 管理權限,完善配套政策,確保各項改革舉(ju) 措落地實施。要加強自貿試驗區既有區域和擴展區域的聯動發展、融合發展,既有區域和擴展區域各項政策措施可疊加適用。自貿試驗區各片區要把工作做細,製度做實,嚴(yan) 格監督,嚴(yan) 格執紀執法。本方案提出的各項改革政策措施,凡涉及調整現行法律或行政法規的,按規定程序辦理。重大事項及時向黨(dang) 中央、國務院請示報告。
最新政策
- 交通運輸部辦公廳關於印發《農村客貨郵運營服務指南(試行)》的通知
- 交通運輸部辦公廳關於全麵推廣應用道路運輸電子證照的通知
- 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加快經濟社會發展全麵綠色轉型的意見
- 交通運輸部 財政部關於實施老舊營運貨車報廢更新的通知
- 北京市交通委員會印發《北京市加快國四排放標準營運柴油貨車淘汰促進更新輕型新能源貨車方案(2024-2025年)》的通知
- 中國人民銀行 金融監管總局 中國證監會 國家外匯局 天津市人民政府關於金融支持天津高質量發展的意見
- 國家發展改革委 財政部印發 《關於加力支持大規模設備更新和消費品以舊換新的若幹措施》的通知
- 民用航空貨物運輸管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運輸部令2024年第8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