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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明確2020年5月納稅申報期限有關事項的通知

發布時間:2020-04-29 13:37:56 國家稅務總局

國家稅務總局

關(guan) 於(yu) 明確2020年5月納稅申報期限有關(guan) 事項的通知

稅總函〔2020〕73號

國家稅務總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稅務局,國家稅務總局駐各地特派員辦事處,局內(nei) 各單位:

為(wei) 進一步支持疫情防控和企業(ye) 複工複產(chan) ,便利納稅人、扣繳義(yi) 務人辦理納稅申報事宜,現將2020年5月份納稅申報期限明確如下:

一、統籌考慮疫情影響和“五一”假期安排,對於(yu) 按月申報的納稅人、扣繳義(yi) 務人,5月份納稅申報期限延長至5月22日。

二、納稅人、扣繳義(yi) 務人受疫情影響,在2020年5月份納稅申報期限內(nei) 辦理申報仍有困難的,可以依法向稅務機關(guan) 申請辦理延期申報。

各地稅務機關(guan) 要認真遵照執行,遇到問題請及時向稅務總局(征管和科技發展司)報告。

國家稅務總局

2020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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