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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組織做好審核確認符合國外標準認證或注冊的防疫物資生產企業名單有關工作的通知

發布時間:2020-04-26 14:10:25 商務部網站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chan) 建設兵團商務主管部門:

為(wei) 做好《商務部 海關(guan) 總署 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關(guan) 於(yu) 進一步加強防疫物資出口質量監管的公告》(2020年第12號)的落實工作,現就審核確認符合國外標準認證或注冊(ce) 的防疫物資生產(chan) 企業(ye) 名單有關(guan) 工作通知如下:

請各地方商務主管部門組織本地防疫物資生產(chan) 企業(ye) 自願填報有關(guan) 表格並提交相關(guan) 證明材料(非醫用口罩生產(chan) 企業(ye) 填寫(xie) 附件1,醫用口罩等5類醫療物資生產(chan) 企業(ye) 填寫(xie) 附件2)。地方商務主管部門會(hui) 同本地醫療物資商業(ye) 出口工作機製有關(guan) 成員單位初步審核後,以工作機製辦公室名義(yi) (本地商務主管部門代章)將匯總表(含電子版)統一報送至國家醫療物資商業(ye) 出口工作機製辦公室(商務部外貿司),同時抄送中國醫藥保健品進出口商會(hui) 。原則上每周報送一次,截止時間為(wei) 每周三17:00。

附件:

國家醫療物資商業(ye) 出口工作機製辦公室

2020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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