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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領導小組關於在有效防控疫情的同時 積極有序推進複工複產的指導意見

發布時間:2020-04-10 13:36:03 中國政府網

中央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

領導小組關(guan) 於(yu) 在有效防控疫情的同時

積極有序推進複工複產(chan) 的指導意見

國發明電〔2020〕13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黨(dang) 委和人民政府,新疆生產(chan) 建設兵團,中央和國家機關(guan) 各部門:

按照黨(dang) 中央、國務院決(jue) 策部署,為(wei) 貫徹“外防輸入、內(nei) 防反彈”的總體(ti) 防控策略,現就統籌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hui) 發展、在防控常態化條件下加快恢複生產(chan) 生活秩序、積極有序推進複工複產(chan) 提出以下意見。

一、做好複工複產(chan) 相關(guan) 疫情防控

(一)壓實地方和單位疫情防控主體(ti) 責任。嚴(yan) 格落實《全國不同風險地區企事業(ye) 單位複工複產(chan) 疫情防控措施指南》等要求,做好園區、工廠、樓宇、食堂、宿舍等場所空氣流通、清潔消毒相關(guan) 防疫管理,加強健康監測和出入登記管理,及時掌握員工流動情況,落實員工個(ge) 人防護要求,盡量減少人員聚集和集體(ti) 活動。各地區要建立口罩等防疫物資供應保障機製,努力滿足企事業(ye) 單位相關(guan) 需求。

(二)常態化防控與(yu) 應急處置相結合。保留發熱門診和預檢、分診等製度,規範疫情應急處置流程,發現員工出現發熱、呼吸道症狀,立即安排到定點醫院就醫,一旦發生疫情立即啟動實施應對預案並實行精準管控,做到無症狀感染者、疑似和確診病例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防範聚集性疫情。公開透明發布疫情信息,不得瞞報漏報遲報。

二、積極有序推進複工複產(chan)

(三)分區分級恢複生產(chan) 秩序。低風險地區要從(cong) 應急性超常規防控向常態化防控轉變,及時取消與(yu) 正常生產(chan) 生活秩序不相適應的防控措施,因時因勢調整工作著力點和應對舉(ju) 措,不得采取審批、備案等方式延緩企業(ye) 複工。湖北省、北京市及其他存在中、高風險縣域的省份,佩戴口罩等要根據本地區疫情防控形勢,采取差異化措施,安全有序複工複產(chan) 。

(四)推動全產(chan) 業(ye) 鏈複工複產(chan) 。加大要素保障力度,及時幫助解決(jue) 企業(ye) 用工、資金、原材料供應和重大項目開複工等問題,支持供應鏈核心企業(ye) 帶動上下遊特別是配套中小企業(ye) 複工複產(chan) ,保障在全球產(chan) 業(ye) 鏈中有重要影響的企業(ye) 和關(guan) 鍵產(chan) 品生產(chan) 出口。抓好農(nong) 業(ye) 生產(chan) 和重要副食品穩產(chan) 保供,全麵恢複農(nong) 貿市場經營。

(五)推動服務業(ye) 複工複市。低風險地區由經營者自主決(jue) 定複工複市時間,對文化旅遊、餐飲及空間密閉且人員集中的場所,通過預約、分流限流等控製人員密度。在防控措施到位的前提下,有序推動各類商場、市場複工複市。全國性文體(ti) 活動及跨省跨境旅遊等暫不恢複。完善物流快遞業(ye) 相關(guan) 防控措施,允許快遞人員進入社區(村)配送。

三、確保人員流動有序暢通

(六)做好客運恢複和返崗服務。低風險地區之間的人員流動(入境人員除外),不得再設置障礙。在有效防控前提下,全麵恢複城鄉(xiang) 道路、公共交通運輸服務;低風險地區人員可不實施上崗前隔離,企事業(ye) 單位應確保空氣流通、清潔消毒等防控工作到位;合理安排公共交通線路、班次,取消出租汽車(含巡遊車、網約車)停運政策,確保火車站、機場、公路客運站、水路客運站等樞紐的接駁班線正常運營。

(七)加強交通秩序保障。北京市省際道路客運恢複、人員進返京等按照進京管理有關(guan) 要求執行。做好離鄂離漢通道管控措施解除後交通秩序保障,密切省際溝通協作配合,規範人員車輛查控,在防控措施到位的前提下,按照有關(guan) 要求有序恢複進出湖北省和武漢市的道路、水路、航空、鐵路旅客運輸,加強交通運輸防疫與(yu) 安全管理。嚴(yan) 格入境人員車輛管理,統籌做好外防輸入和暢通國際物流通道工作。

各地區各部門要真抓實幹,力戒形式主義(yi) 、官僚主義(yi) ,堅決(jue) 糾正防控措施“一刀切”、防控要求“層層加碼”,杜絕複工複產(chan) 下指標、虛報數據等行為(wei) ,大力整合各類報表,嚴(yan) 控督查數量、頻次。建立健全激勵機製和容錯糾錯機製,強化主動作為(wei) 、責任擔當,切實幫助基層解決(jue) 困難、減輕負擔。

中央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領導小組

2020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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