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辦公廳關(guan) 於(yu) 支持國家級新區
深化改革創新加快推動高質量發展的指導意見
國辦發〔2019〕58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國家級新區(以下簡稱新區)是承擔國家重大發展和改革開放戰略任務的綜合功能平台。自上世紀90年代以來,新區建設發展取得了顯著成效,但也不同程度地麵臨(lin) 規劃建設不夠集約節約、主導產(chan) 業(ye) 優(you) 勢不夠突出、管理體(ti) 製機製不夠健全、改革創新和全方位開放不夠深化等問題。為(wei) 促進新區加大創新創業(ye) 力度,加強改革係統集成,擴大高水平開放,打造實體(ti) 經濟發展高地,引領高質量發展,經國務院同意,現提出以下意見。
一、總體(ti) 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習(xi) 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hui) 主義(yi) 思想為(wei) 指導,全麵貫徹黨(dang) 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hui) 精神,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堅持新發展理念,堅持以供給側(ce) 結構性改革為(wei) 主線,突出高起點規劃、高標準建設、高水平開放、高質量發展,用改革的辦法和市場化、法治化的手段,大力培育新動能、激發新活力、塑造新優(you) 勢,努力成為(wei) 高質量發展引領區、改革開放新高地、城市建設新標杆。
(二)基本原則。
——實體(ti) 為(wei) 本,持續增強競爭(zheng) 優(you) 勢。把推動製造業(ye) 高質量發展放在突出位置,深化供給側(ce) 結構性改革,對接國際標準,適應發展趨勢,遵循市場化原則,科學培育並緊緊圍繞主導產(chan) 業(ye) ,突破一批關(guan) 鍵核心技術,培育新業(ye) 態新模式,促進新舊動能順暢轉換,做實做強做優(you) 實體(ti) 經濟。
——刀刃向內(nei) ,加快完善體(ti) 製機製。堅持向改革創新要動力,賦予新區更大改革自主權,發揮綜合功能平台優(you) 勢,加強改革係統集成探索,鞏固在解決(jue) 體(ti) 製性障礙、機製性梗阻和強化政策性創新等方麵取得的改革成果,注重各項改革協調推進、相得益彰,推動製度優(you) 勢轉化為(wei) 治理效能。
——主動對標,全麵提升開放水平。支持新區率先複製自貿試驗區改革開放經驗,對接國際先進規則,深度參與(yu) 全球產(chan) 業(ye) 分工,在更深層次、更寬領域,以更大力度推進全方位高水平開放,不斷提升國際市場影響力和競爭(zheng) 力。
——尊重規律,合理把握開發節奏。保持曆史耐心和戰略定力,高質量高標準推動新區規劃建設。準確定位、突出優(you) 勢和特色,處理好有所為(wei) 與(yu) 有所不為(wei) 、先為(wei) 與(yu) 後為(wei) 、快為(wei) 與(yu) 慢為(wei) 的關(guan) 係,尊重城市發展規律,合理把握開發節奏,促進綠色低碳發展,堅決(jue) 防止盲目建設和無序擴張。
二、著力提升關(guan) 鍵領域科技創新能力
(三)打造若幹競爭(zheng) 力強的創新平台。深入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促進科技與(yu) 經濟深度融合,重大科技創新和大眾(zhong) 創業(ye) 萬(wan) 眾(zhong) 創新相互推動。高水平建設上海張江綜合性國家科學中心、天津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進一步釋放天津濱海—中關(guan) 村科技園、成都科學城等創新平台活力。鼓勵高校、科研院所優(you) 先在新區設立科研中心、研發機構等,國家重大戰略項目、科技創新—2030重大項目等優(you) 先在有條件的新區布局,鼓勵建設主導產(chan) 業(ye) 協同創新公共服務平台和工程數據中心,建設國家大科學裝置和國家科技創新基地。鼓勵由優(you) 秀創新型企業(ye) 牽頭,與(yu) 高校、科研院所和產(chan) 業(ye) 鏈上下遊企業(ye) 聯合組建創新共同體(ti) ,建設製造業(ye) 創新中心,圍繞優(you) 勢產(chan) 業(ye) 、主導產(chan) 業(ye) ,瞄準國際前沿技術強化攻關(guan) ,力爭(zheng) 在重大“卡脖子”技術和產(chan) 品上取得突破。
(四)完善創新激勵和成果保護機製。健全科技成果轉化激勵機製和運行機製,支持新區科研機構開展賦予科研人員職務科技成果所有權或長期使用權試點,落實以增加知識價(jia) 值為(wei) 導向的分配政策,自主開展人才引進和職稱評審。健全知識產(chan) 權創造、運用、管理、保護機製,加強知識產(chan) 權保護、運營服務、維權援助、仲裁等工作力量,鼓勵和支持企業(ye) 運用知識產(chan) 權參與(yu) 市場競爭(zheng) ,打造一批擁有知名品牌和核心知識產(chan) 權的優(you) 勢企業(ye) 。
(五)積極吸納和集聚創新要素。支持新區探索更加開放便利的海外科技人才引進和服務管理機製,建設海外人才離岸創新創業(ye) 基地。允許高校、科研院所和國有企業(ye) 的科技人才按規定在新區兼職兼薪、按勞取酬。支持有條件的新區開展優(you) 化非標準就業(ye) 形式下勞動用工服務試點。充分利用首台(套)重大技術裝備示範應用等政策措施,通過政府采購等方式,促進重大創新成果市場化應用和規模化推廣。鼓勵省級層麵對新區創新平台基礎設施建設、實驗設備購置等予以補助,加大投入力度。鼓勵創投、風投和各類產(chan) 業(ye) 投資基金加大對新區企業(ye) “雙創”支持力度。
三、加快推動實體(ti) 經濟高質量發展
(六)做精做強主導產(chan) 業(ye) 。引導新區大力改造提升傳(chuan) 統產(chan) 業(ye) ,培育壯大優(you) 質企業(ye) ,加快引進先進製造業(ye) 企業(ye) 和產(chan) 業(ye) 鏈龍頭企業(ye) 。深入實施新一輪重大技術改造升級工程,完善企業(ye) 技改服務體(ti) 係,支持製造業(ye) 企業(ye) 運用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新模式,加速向智能、綠色、服務型製造轉型升級,推動製造業(ye) 邁向中高端。瞄準產(chan) 業(ye) 鏈關(guan) 鍵環節和突出短板,實施先進製造業(ye) 集群培育行動,推動製造業(ye) 強鏈補鏈固鏈,打造更強創新力、更高附加值的產(chan) 業(ye) 鏈。實施現代服務業(ye) 優(you) 化升級行動,推動先進製造業(ye) 和現代服務業(ye) 深度融合發展。鼓勵金融機構按照市場化原則,增加對新區製造業(ye) 企業(ye) 的中長期貸款和信用貸款投放規模。
(七)培育新產(chan) 業(ye) 新業(ye) 態新模式。支持新區加快發展戰略性新興(xing) 產(chan) 業(ye) ,培育發展一批特色產(chan) 業(ye) 集群,提高專(zhuan) 業(ye) 化和創新發展水平,培育一批具有全球競爭(zheng) 力的“瞪羚”企業(ye) 、新領軍(jun) 者企業(ye) 、專(zhuan) 精特新“小巨人”企業(ye) 和細分領域“單項冠軍(jun) ”企業(ye) 。加快推動區塊鏈技術和產(chan) 業(ye) 創新發展,探索“區塊鏈+”模式,促進區塊鏈和實體(ti) 經濟深度融合。
(八)精準引進建設一批重大產(chan) 業(ye) 項目。支持具備條件的新區建設製造業(ye) 高質量發展國家級示範區、新型工業(ye) 化產(chan) 業(ye) 示範基地,有針對性地引導外資項目和國家重大產(chan) 業(ye) 項目優(you) 先在新區布局。推動中西部和東(dong) 北地區新區與(yu) 東(dong) 部地區建立精準承接製造業(ye) 產(chan) 業(ye) 轉移長效機製,探索完善地區間投入共擔、利益共享、經濟統計分成等跨區域合作機製,采取共建園區等形式深化產(chan) 業(ye) 合作。
四、持續增創體(ti) 製機製新優(you) 勢
(九)優(you) 化管理運營機製。優(you) 化新區管委會(hui) 機構設置,健全法治化管理機製,科學確定管理權責,進一步理順與(yu) 所在行政區域以及區域內(nei) 各類園區、功能區的關(guan) 係。允許相關(guan) 省(區、市)按規定賦予新區相應的地市級經濟社會(hui) 管理權限,下放部分省級經濟管理權限。研究推動有條件的新區按程序開展行政區劃調整,促進功能區與(yu) 行政區協調發展、融合發展。創新完善新區管理機構選人用人和績效激勵機製,經批準可實施聘任製、績效考核製,允許實行兼職兼薪、年薪製、協議工資製等薪酬製度。
(十)打造一流營商環境。複製借鑒京滬兩(liang) 地優(you) 化營商環境先進改革舉(ju) 措,進一步轉變政府管理理念和方式,在深化“放管服”改革方麵走在前列。開展體(ti) 現新區特點的營商環境評價(jia) ,下硬功夫打造好發展軟環境。持續深化商事製度改革,大幅壓縮企業(ye) 開辦時間。開展“證照分離”改革,重點是“照後減證”,對確需保留的工業(ye) 產(chan) 品生產(chan) 許可開展“先證後核”等改革。提升“互聯網+政務服務”水平,強化省級層麵對相關(guan) 數據交換和數據服務的支撐,推動將具備條件的政務服務事項全麵納入全國一體(ti) 化在線政務服務平台辦理。健全製度化監管規則,實施以“雙隨機、一公開”監管為(wei) 基本手段、以重點監管為(wei) 補充、以信用監管為(wei) 基礎的新型監管機製,完善與(yu) 創新創業(ye) 相適應的包容審慎監管方式。
五、推動全方位高水平對外開放
(十一)進一步增強國際競爭(zheng) 力。引導新區企業(ye) 樹立精益管理理念,推廣先進生產(chan) 管理模式,對接國際通行經貿規則、高端標準和品質要求,提升企業(ye) 核心競爭(zheng) 力。支持新區建設國際合作園區,鼓勵采取“一園多區”等模式,承接重大外資項目,積極引進跨國公司地區總部和研發、財務、采購、結算等功能性機構。支持有條件的新區開展資本項目收入結匯支付便利化試點。鼓勵新區共同搭建招商平台,開展聯合招商,形成規模效應,提高引資水平。
(十二)提升投資貿易便利化水平。鼓勵新區在政府職能轉變、投資貿易便利化等重點領域加大改革力度,充分發揮引領示範作用。支持新區結合實際按程序複製推廣自貿試驗區改革創新經驗。支持在確有發展需要、符合條件的新區設立綜合保稅區,建設外貿轉型升級基地和外貿公共服務平台,推進關(guan) 稅保證保險改革。推動國際貨運班列通關(guan) 一體(ti) 化,在有效監管、風險可控的前提下,研究依托內(nei) 陸國家物流樞紐實行啟運港退稅的可行性。支持新區發展跨境電子商務,複製推廣成熟經驗做法。
六、高標準推進建設管理
(十三)加強規劃統領與(yu) 約束。推動各新區尊重科學、尊重規律、著眼長遠,高質量編製發展規劃。嚴(yan) 控開發強度,實施建設用地總量和強度雙控,注重規劃留白留綠。建立新區各類規劃統籌協調機製,強化規劃實施相關(guan) 保障措施,實現“多規合一”,實行網格化、信息化和精細化管理,確保規劃嚴(yan) 肅性、權威性,一張藍圖幹到底。
(十四)探索高品質城市治理方式。深入推進智慧城市建設,提升城市精細化管理水平。優(you) 化主城區與(yu) 新區功能布局,推動新區有序承接主城區部分功能。提高新區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建設水平,增強教育、醫療、文化等配套功能,率先全麵執行綠色建築標準,推進海綿城市建設,把宜居、綠色、便利等理念體(ti) 現到規劃建設的各個(ge) 細節,創造體(ti) 現品質和文化底蘊的生產(chan) 生活環境。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落實職住平衡要求,嚴(yan) 禁大規模無序房地產(chan) 開發,支持合理自住需求,堅決(jue) 遏製投機炒房行為(wei) 。支持有條件的新區創新生態環境管理製度,推動開展氣候投融資工作,提高生態環境質量。
(十五)創新土地集約利用方式。堅決(jue) 落實節約集約用地政策,強化開發強度、投資強度、產(chan) 出強度、人均用地指標等要求。建立“人地掛鉤”、“增存掛鉤”機製,鼓勵探索土地利用全生命周期管理製度。有關(guan) 省(區、市)在安排年度新增建設用地等指標時,要充分考慮和保障新區重大項目用地需求,支持符合條件的重大建設項目納入耕地占補平衡國家統籌。在堅持和完善工業(ye) 用地招標拍賣掛牌出讓製度的基礎上,創新“標準地”出讓、彈性出讓、先租後讓等工業(ye) 用地配置方式。因城施策調整用地功能分區,適度增加混合用地供給。
七、組織實施
(十六)落實主體(ti) 責任。有關(guan) 省(區、市)人民政府要加強組織領導,明確工作責任,狠抓任務落實,加大力度支持新區高質量發展相關(guan) 工作。在確定本省(區、市)年度財政預算支持規模時,要充分考慮國家級新區承擔重大改革發展任務需要,強化財力支持保障。各新區要發揮主體(ti) 作用,主動作為(wei) 、銳意創新,完成好重大改革創新任務,探索可複製可推廣的經驗做法。要建立健全激勵機製和容錯糾錯機製,培養(yang) 擔當敬業(ye) 、幹事創新的幹部隊伍。
(十七)加強指導支持。堅持和加強黨(dang) 的全麵領導,把黨(dang) 的領導貫穿於(yu) 新區建設發展全過程。有關(guan) 部門要按照職能分工,在規劃編製、政策實施、項目布局、資金安排、體(ti) 製創新、試點示範、擴大開放等方麵對新區予以積極支持。在有效防控風險的前提下,加大地方政府專(zhuan) 項債(zhai) 券對新區建設發展的支持力度。國家發展改革委要會(hui) 同有關(guan) 方麵強化統籌指導,建立健全統計體(ti) 係,完善監測評估辦法,加強動態跟蹤和科學評估,協調解決(jue) 新區遇到的困難和問題。重大事項及時向國務院請示報告。
國務院辦公廳
2019年12月31日
(此件公開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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