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發〔2019〕21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現將《實施更大規模減稅降費後調整中央與(yu) 地方收入劃分改革推進方案》印發給你們(men) ,請認真貫徹執行。
國務院
2019年9月26日
(此件公開發布)
實施更大規模減稅降費後調整中央與(yu) 地方收入劃分改革推進方案
為(wei) 進一步理順中央與(yu) 地方財政分配關(guan) 係,支持地方政府落實減稅降費政策、緩解財政運行困難,按照黨(dang) 中央、國務院決(jue) 策部署,現就實施更大規模減稅降費後調整中央與(yu) 地方收入劃分改革製定如下方案。
一、基本原則
(一)保持現有財力格局總體(ti) 穩定。調動中央與(yu) 地方兩(liang) 個(ge) 積極性,穩定分稅製改革以來形成的中央與(yu) 地方收入劃分總體(ti) 格局,鞏固增值稅“五五分享”等收入劃分改革成果。
(二)建立更加均衡合理的分擔機製。按照深化增值稅改革、建立留抵退稅製度的要求,在保持留抵退稅中央與(yu) 地方分擔比例不變的基礎上,合理調整優(you) 化地方間的分擔辦法。
(三)穩步推進健全地方稅體(ti) 係改革。適時調整完善地方稅稅製,培育壯大地方稅稅源,將部分條件成熟的中央稅種作為(wei) 地方收入,增強地方應對更大規模減稅降費的能力。
二、主要改革措施
(一)保持增值稅“五五分享”比例穩定。《國務院關(guan) 於(yu) 印發全麵推開營改增試點後調整中央與(yu) 地方增值稅收入劃分過渡方案的通知》(國發〔2016〕26號)確定的2—3年過渡期到期後,繼續保持增值稅收入劃分“五五分享”比例不變,即中央分享增值稅的50%、地方按稅收繳納地分享增值稅的50%。進一步穩定社會(hui) 預期,引導各地因地製宜發展優(you) 勢產(chan) 業(ye) ,鼓勵地方在經濟發展中培育和拓展稅源,增強地方財政“造血”功能,營造主動有為(wei) 、競相發展、實幹興(xing) 業(ye) 的環境。
(二)調整完善增值稅留抵退稅分擔機製。建立增值稅留抵退稅長效機製,結合財政收入形勢確定退稅規模,並保持中央與(yu) 地方“五五”分擔比例不變。為(wei) 緩解部分地區留抵退稅壓力,增值稅留抵退稅地方分擔的部分(50%),由企業(ye) 所在地全部負擔(50%)調整為(wei) 先負擔15%,其餘(yu) 35%暫由企業(ye) 所在地一並墊付,再由各地按上年增值稅分享額占比均衡分擔,墊付多於(yu) 應分擔的部分由中央財政按月向企業(ye) 所在地省級財政調庫。合理確定省以下退稅分擔機製,切實減輕基層財政壓力。具體(ti) 辦法由財政部研究製定。
(三)後移消費稅征收環節並穩步下劃地方。按照健全地方稅體(ti) 係改革要求,在征管可控的前提下,將部分在生產(chan) (進口)環節征收的現行消費稅品目逐步後移至批發或零售環節征收,拓展地方收入來源,引導地方改善消費環境。具體(ti) 調整品目經充分論證,逐項報批後穩步實施。先對高檔手表、貴重首飾和珠寶玉石等條件成熟的品目實施改革,再結合消費稅立法對其他具備條件的品目實施改革試點。改革調整的存量部分核定基數,由地方上解中央,增量部分原則上將歸屬地方,確保中央與(yu) 地方既有財力格局穩定。具體(ti) 辦法由財政部會(hui) 同稅務總局等部門研究製定。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財政部要加強對中央與(yu) 地方收入劃分改革工作的組織協調,抓緊製定具體(ti) 實施辦法。各省級人民政府要結合本地實際,進一步建立健全中央與(yu) 地方收入劃分改革工作的協調機製,明確責任分工,強化協同配合,督促指導本級部門和轄區內(nei) 市縣全麵貫徹落實。國務院有關(guan) 部門要全力配合改革,協助做好對各地區各行業(ye) 改革落實情況的跟蹤監測。
(二)嚴(yan) 肅財經紀律。財政部要會(hui) 同有關(guan) 部門認真審核、嚴(yan) 格把關(guan) ,防止一些地方人為(wei) 幹預稅收、突擊做基數。各地區要按本方案要求推進改革,嚴(yan) 肅查處幹預企業(ye) 經營、操縱稅源分布、地方市場保護等違規行為(wei) ,防止為(wei) 了短期和局部利益,搞違規政策窪地。各級稅務機關(guan) 要做好改革後稅收征管工作,嚴(yan) 厲打擊虛開發票和偷逃騙稅行為(wei) ,堅決(jue) 堵塞征管漏洞。
(三)推進配套改革。本方案確定的中央與(yu) 地方收入劃分改革措施到位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人民政府要結合本地實際,進一步改革和完善省以下財政管理體(ti) 製,理順省以下各級政府間收入劃分關(guan) 係,均衡省以下地區間財力,促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
實施更大規模減稅降費是應對當前經濟下行壓力的關(guan) 鍵之舉(ju) ,調整中央與(yu) 地方收入劃分改革是落實減稅降費政策的重要保障。各地區各部門要更加緊密地團結在以習(xi) 近平同誌為(wei) 核心的黨(dang) 中央周圍,堅持以習(xi) 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hui) 主義(yi) 思想為(wei) 指導,增強“四個(ge) 意識”、堅定“四個(ge) 自信”、做到“兩(liang) 個(ge) 維護”,抓好本方案的貫徹實施工作,建立權責清晰、財力協調、區域均衡的中央與(yu) 地方財政關(guan) 係,為(wei) 減稅降費政策落實創造條件,確保讓企業(ye) 和人民群眾(zhong) 有實實在在的獲得感,為(wei) 全麵建成小康社會(hui) 收官打下決(jue) 定性基礎,以優(you) 異成績慶祝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70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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