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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關於加快發展服務貿易的若幹意見

發布時間:2015-02-26 10:52:57 國務院

國務院關(guan) 於(yu) 加快
發展服務貿易的若幹意見
國發〔2015〕8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近年來,我國服務貿易發展較快,但總體(ti) 上國際競爭(zheng) 力相對不足,仍是對外貿易“短板”。大力發展服務貿易,是擴大開放、拓展發展空間的重要著力點,有利於(yu) 穩定和增加就業(ye) 、調整經濟結構、提高發展質量效率、培育新的增長點。為(wei) 適應經濟新常態,加快發展服務貿易,現提出以下意見:
  一、總體(ti) 要求
  (一)指導思想。深入貫徹黨(dang) 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hui) 精神,以深化改革、擴大開放、鼓勵創新為(wei) 動力,著力構建公平競爭(zheng) 的市場環境,促進服務領域相互投資,完善服務貿易政策支持體(ti) 係,加快服務貿易自由化和便利化,推動擴大服務貿易規模,優(you) 化服務貿易結構,增強服務出口能力,培育“中國服務”的國際競爭(zheng) 力。
    (二)基本原則。
  深化改革,擴大開放。深化服務業(ye) 改革,放寬服務領域投資準入,減少行政審批事項,打破地區封鎖和行業(ye) 壟斷,破除製約服務業(ye) 發展的體(ti) 製機製障礙;堅持有序推進服務業(ye) 開放,以開放促改革、促發展、促創新。
  市場競爭(zheng) ,政府引導。發揮市場在服務貿易領域資源配置中的決(jue) 定性作用,著力激發各類市場主體(ti) 發展新活力;強化政府在製度建設、宏觀指導、營造環境、政策支持等方麵的職責,更好發揮政府引導作用。
  產(chan) 業(ye) 支撐,創新發展。注重產(chan) 業(ye) 與(yu) 貿易、貨物貿易與(yu) 服務貿易協調發展。依托製造業(ye) 優(you) 勢發展服務貿易,帶動中國服務“走出去”;發揮服務貿易的支撐作用,提升貨物貿易附加值。夯實服務貿易發展基礎,增強服務業(ye) 的國際競爭(zheng) 力。
  (三)發展目標。服務業(ye) 開放水平進一步提高,服務業(ye) 利用外資和對外投資範圍逐步擴大、質量和水平逐步提升。服務貿易規模日益擴大,到2020年,服務進出口額超過1萬(wan) 億(yi) 美元,服務貿易占對外貿易的比重進一步提升,服務貿易的全球占比逐年提高。服務貿易結構日趨優(you) 化,新興(xing) 服務領域占比逐年提高,國際市場布局逐步均衡,“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在我國服務出口中的占比穩步提升。
  二、主要任務
  (四)擴大服務貿易規模。鞏固旅遊、建築等勞動密集型服務出口領域的規模優(you) 勢;重點培育運輸、通信、金融、保險、計算機和信息服務、谘詢、研發設計、節能環保、環境服務等資本技術密集型服務領域發展,既通過擴大進口滿足國內(nei) 需求,又通過鼓勵出口培育產(chan) 業(ye) 競爭(zheng) 力和外貿競爭(zheng) 新優(you) 勢;積極推動文化藝術、廣播影視、新聞出版、教育等承載中華文化核心價(jia) 值的文化服務出口,大力促進文化創意、數字出版、動漫遊戲等新型文化服務出口,加強中醫藥、體(ti) 育、餐飲等特色服務領域的國際交流合作,提升中華文化軟實力和影響力。
  (五)優(you) 化服務貿易結構。優(you) 化服務貿易行業(ye) 結構,積極開拓服務貿易新領域,穩步提升資本技術密集型服務和特色服務等高附加值服務在服務進出口中的占比。優(you) 化國際市場布局,繼續鞏固傳(chuan) 統市場,在挖掘服務出口潛力的同時,加大資本技術密集型服務進口力度;大力開拓“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市場,提高新興(xing) 國家市場占比,積極發展運輸、建築等服務貿易,培育具有絲(si) 綢之路特色的國際精品旅遊線路和產(chan) 品,推進承載中華文化的特色服務貿易發展,提高資本技術密集型服務貿易占比。優(you) 化國內(nei) 區域布局,鞏固東(dong) 部沿海地區的規模和創新優(you) 勢,加快發展資本技術密集型服務貿易,發揮中西部地區的資源優(you) 勢,培育特色產(chan) 業(ye) ,鼓勵錯位競爭(zheng) 、協同發展。
  (六)規劃建設服務貿易功能區。充分發揮現代服務業(ye) 和服務貿易集聚作用,在有條件的地區開展服務貿易創新發展試點。依托現有各類開發區和自由貿易試驗區規劃建設一批特色服務出口基地。拓展海關(guan) 特殊監管區域和保稅監管場所的服務出口功能,擴充國際轉口貿易、國際物流、中轉服務、研發、國際結算、分銷、倉(cang) 儲(chu) 等功能。
   (七)創新服務貿易發展模式。積極探索信息化背景下新的服務貿易發展模式,依托大數據、物聯網、移動互聯網、雲(yun) 計算等新技術推動服務貿易模式創新,打造服務貿易新型網絡平台,促進製造業(ye) 與(yu) 服務業(ye) 、各服務行業(ye) 之間的融合發展。將承接服務外包作為(wei) 提升我國服務水平和國際影響力的重要手段,擴大服務外包產(chan) 業(ye) 規模,增加高技術含量、高附加值外包業(ye) 務比重,拓展服務外包業(ye) 務領域,提升服務跨境交付能力。推動離岸、在岸服務外包協調發展,在積極承接國際服務外包的同時,逐步擴大在岸市場規模。
  (八)培育服務貿易市場主體(ti) 。打造一批主業(ye) 突出、競爭(zheng) 力強的大型跨國服務業(ye) 企業(ye) ,培育若幹具有較強國際影響力的服務品牌;支持有特色、善創新的中小企業(ye) 發展,引導中小企業(ye) 融入全球供應鏈。鼓勵規模以上服務業(ye) 企業(ye) 走國際化發展道路,積極開拓海外市場,力爭(zheng) 規模以上服務業(ye) 企業(ye) 都有進出口實績。支持服務貿易企業(ye) 加強自主創新能力建設,鼓勵服務領域技術引進和消化吸收再創新。
  (九)進一步擴大服務業(ye) 開放。探索對外商投資實行準入前國民待遇加負麵清單的管理模式,提高利用外資的質量和水平。推動服務業(ye) 擴大開放,推進金融、教育、文化、醫療等服務業(ye) 領域有序開放,逐步實現高水平對內(nei) 對外開放;放開育幼養(yang) 老、建築設計、會(hui) 計審計、商貿物流、電子商務等服務業(ye) 領域外資準入限製。積極參與(yu) 多邊、區域服務貿易談判和全球服務貿易規則製定。建立麵向全球的高標準自由貿易區網絡,依托自由貿易區戰略實施,積極推動服務業(ye) 雙向互惠開放。基本實現內(nei) 地與(yu) 港澳服務貿易自由化。推動大陸與(yu) 台灣服務業(ye) 互利開放。
  (十)大力推動服務業(ye) 對外投資。支持各類服務業(ye) 企業(ye) 通過新設、並購、合作等方式,在境外開展投資合作,加快建設境外營銷網絡,增加在境外的商業(ye) 存在。支持服務業(ye) 企業(ye) 參與(yu) 投資、建設和管理境外經貿合作區。鼓勵企業(ye) 建設境外保稅倉(cang) ,積極構建跨境產(chan) 業(ye) 鏈,帶動國內(nei) 勞務輸出和貨物、服務、技術出口。支持知識產(chan) 權境外登記注冊(ce) ,加強知識產(chan) 權海外布局,加大海外維權力度,維護企業(ye) 權益。
  三、政策措施
  (十一)加強規劃引導。發揮規劃的引領作用,定期編製服務貿易發展規劃。指導地方做好規劃工作,確立主導行業(ye) 和發展重點,扶持特色優(you) 勢行業(ye) 發展。加強對重點領域的支持引導,製訂重點服務出口領域指導目錄。建立不同層級的重點企業(ye) 聯係製度。
  (十二)完善財稅政策。充分利用外經貿發展專(zhuan) 項資金等政策,加大對服務貿易發展的支持力度,進一步優(you) 化資金安排結構,突出政策支持重點,完善和創新支持方式,引導更多社會(hui) 資金加大對服務貿易發展的支持力度,拓寬融資渠道,改善公共服務。結合全麵實施“營改增”改革,對服務出口實行零稅率或免稅,鼓勵擴大服務出口。
  (十三)創新金融服務。加強金融服務體(ti) 係建設,鼓勵金融機構在風險可控的前提下創新金融產(chan) 品和服務,開展供應鏈融資、海外並購融資、應收賬款質押貸款、倉(cang) 單質押貸款、融資租賃等業(ye) 務。鼓勵政策性金融機構在現有業(ye) 務範圍內(nei) 加大對服務貿易企業(ye) 開拓國際市場、開展國際並購等業(ye) 務的支持力度,支持服務貿易重點項目建設。鼓勵保險機構創新保險品種和保險業(ye) 務,探索研究推出更多、更便捷的外貿匯率避險險種,在風險可控的前提下采取靈活承保政策,簡化投保手續。引導服務貿易企業(ye) 積極運用金融、保險等多種政策工具開拓國際市場,拓展融資渠道。推動小微企業(ye) 融資擔保體(ti) 係建設,積極推進小微企業(ye) 綜合信息共享。加大多層次資本市場對服務貿易企業(ye) 的支持力度,支持符合條件的服務貿易企業(ye) 在交易所市場上市、在全國中小企業(ye) 股份轉讓係統掛牌、發行公司債(zhai) 和中小企業(ye) 私募債(zhai) 等。
   (十四)提高便利化水平。建立和完善與(yu) 服務貿易特點相適應的口岸通關(guan) 管理模式。探索對會(hui) 展、拍賣、快遞等服務企業(ye) 所需通關(guan) 的國際展品、藝術品、電子商務快件等特殊物品的監管模式創新,完善跨境電子商務通關(guan) 服務。加強金融基礎設施建設,便利跨境人民幣結算,鼓勵境內(nei) 銀行機構和支付機構擴大跨境支付服務範圍,支持服務貿易企業(ye) 采用出口收入存放境外等方式提高外匯資金使用效率。加強人員流動、資格互認、標準化等方麵的國際磋商與(yu) 合作,為(wei) 專(zhuan) 業(ye) 人才和專(zhuan) 業(ye) 服務“引進來”和“走出去”提供便利。為(wei) 外籍高端人才辦理在華永久居留提供便利。
  (十五)打造促進平台。支持商協會(hui) 和促進機構開展多種形式的服務貿易促進活動,通過政府購買(mai) 服務的形式整體(ti) 宣傳(chuan) “中國服務”,提升服務貿易品牌和企業(ye) 形象。支持企業(ye) 赴境外參加服務貿易重點展會(hui) 。積極培育服務貿易交流合作平台,形成以中國(北京)國際服務貿易交易會(hui) 為(wei) 龍頭、以各類專(zhuan) 業(ye) 性展會(hui) 論壇為(wei) 支撐的服務貿易會(hui) 展格局,鼓勵其他投資貿易類展會(hui) 增設服務貿易展區。積極與(yu) 主要服務貿易合作夥(huo) 伴和“一帶一路”沿線國家簽訂服務貿易合作協議,在雙邊框架下開展務實合作。
  四、保障體(ti) 係
  (十六)健全法規體(ti) 係。加快推進相關(guan) 服務行業(ye) 基礎性法律製修訂工作,逐步建立和完善服務貿易各領域法律法規體(ti) 係,規範服務貿易市場準入和經營秩序。研究製定或完善有關(guan) 服務進出口的相關(guan) 法規。鼓勵有條件的地方出台服務貿易地方性法規。建立與(yu) 國際接軌的服務業(ye) 標準化體(ti) 係。
  (十七)建立協調機製。建立國務院服務貿易發展協調機製,加強對服務貿易工作的宏觀指導,統籌服務業(ye) 對外開放、協調各部門服務出口政策、推進服務貿易便利化和自由化。各地要將大力發展服務貿易作為(wei) 穩定外貿增長和培育外貿競爭(zheng) 新優(you) 勢的重要工作內(nei) 容,納入政府考核評價(jia) 指標體(ti) 係,完善考核機製。
  (十八)完善統計工作。建立和完善國際服務貿易統計監測、運行和分析體(ti) 係,健全服務貿易統計指標體(ti) 係,加強與(yu) 國際組織、行業(ye) 協會(hui) 的數據信息交流,定期發布服務貿易統計數據。創新服務貿易統計方法,加強對地方服務貿易統計工作的指導,開展重點企業(ye) 數據直報工作。
  (十九)強化人才培養(yang) 。大力培養(yang) 服務貿易人才,加快形成政府部門、科研院所、高校、企業(ye) 聯合培養(yang) 人才的機製。加大對核心人才、重點領域專(zhuan) 門人才、高技能人才和國際化人才的培養(yang) 、扶持和引進力度。鼓勵高等學校國際經濟與(yu) 貿易專(zhuan) 業(ye) 增設服務貿易相關(guan) 課程。鼓勵各類市場主體(ti) 加大人才培訓力度,開展服務貿易經營管理和營銷服務人員培訓,建設一支高素質的專(zhuan) 業(ye) 人才隊伍。
  (二十)優(you) 化發展環境。積極營造全社會(hui) 重視服務業(ye) 和服務貿易發展的良好氛圍。清理和規範服務貿易相關(guan) 法律法規和部門規章,統一內(nei) 外資法律法規,培育各類市場主體(ti) 依法平等進入、公平競爭(zheng) 的營商環境。推動行業(ye) 協會(hui) 、商會(hui) 建立健全行業(ye) 經營自律規範、自律公約和職業(ye) 道德準則,規範會(hui) 員行為(wei) ,推進行業(ye) 誠信建設,自覺維護市場秩序。
  五、組織領導
  (二十一)各地區、各有關(guan) 部門要從(cong) 全局和戰略的高度,充分認識大力發展服務貿易的重要意義(yi) ,根據本地區、本部門、本行業(ye) 實際情況,製訂出台行動計劃和配套支持政策。各地區要建立工作機製,結合本地實際,積極培育服務貿易特色優(you) 勢產(chan) 業(ye) 。各有關(guan) 部門要密切協作,形成合力,促進產(chan) 業(ye) 政策、貿易政策、投資政策的良性互動,積極營造大力發展服務貿易的政策環境。

  附件:重點任務分工及進度安排表
                               國務院
                             2015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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