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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將開展食品安全運輸專項整治

發布時間:2014-06-04 10:46:05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5月27日國務院辦公廳發布了《2014年食品安全重點工作安排》(以下簡稱《安排》),對今年食品安全領域的重點工作做了具體(ti) 分工,以保障人民群眾(zhong) “舌尖上的安全”。
  《安排》指出,2013年全國各地區加快推進食品安全監管體(ti) 製改革,進一步強化日常監管,深入開展食品安全專(zhuan) 項整治,嚴(yan) 懲重處食品安全違法犯罪,食品安全風險隱患得到控製,全國食品安全形勢總體(ti) 趨穩向好,但製約我國食品安全的深層次矛盾依然存在,群眾(zhong) 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仍時有發生。
  對食品運輸生產(chan) 過程進行專(zhuan) 項整治
  針對當前食品安全方麵存在的突出問題,如嬰幼兒(er) 配方乳粉、生鮮乳收購與(yu) 奶站經營管理、生鮮乳檢驗檢測和運輸監管等方麵,《安排》要求對嬰幼兒(er) 配方乳粉及畜禽屠宰和肉製品進行專(zhuan) 項整治。
  關(guan) 於(yu) 嬰幼兒(er) 配方乳粉專(zhuan) 項整治:第一,要督促企業(ye) 加強自建自控奶源建設與(yu) 管理,進一步加強嬰幼兒(er) 配方乳粉國家監督抽檢,及時公布抽檢結果;第二,嚴(yan) 禁以委托、貼牌、分裝方式生產(chan) 嬰幼兒(er) 配方乳粉,嚴(yan) 禁用同一配方生產(chan) 不同品牌乳粉和使用牛、羊乳(粉)以外的原料乳(粉)生產(chan) 嬰幼兒(er) 配方乳粉;第三,加強對企業(ye) 持續保持許可條件、生產(chan) 過程記錄、產(chan) 品檢驗情況的檢查;第四,加強乳製品流通監管,嚴(yan) 格執行進貨查驗和查驗記錄製度,進一步規範網絡銷售嬰幼兒(er) 配方乳粉行為(wei) 。
  關(guan) 於(yu) 畜禽屠宰和肉製品專(zhuan) 項整治:第一,落實病死畜禽收集處理屬地管理責任,進一步規範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工作;第二,依法嚴(yan) 懲收購加工病死畜禽、出售未經肉品檢驗或經肉品檢驗不合格的肉製品等違法違規行為(wei) ;第三,加強對生豬屠宰定點企業(ye) 、牛羊屠宰企業(ye) 的規範管理,加強對肉製品生產(chan) 加工企業(ye) 的監督檢查。
  加強監管係統建設
  《安排》要求,加強監管能力的建設與(yu) 完善。加強中央到地方直至基層的食品安全監管體(ti) 製建設,健全鄉(xiang) 鎮食品安全監管派出機構和農(nong) 產(chan) 品質量安全監管服務機構。加快推進生豬定點屠宰監管職責調整到位,加快建立食用農(nong) 產(chan) 品產(chan) 地準出與(yu) 市場準入有效銜接機製。此外,《安排》還要求推進食品安全監管工作信息化工程建設,要充分利用現代信息技術,提高監管效能。如鼓勵各地加大資金支持,開展試點建設,推動數據共享。加快食品安全監管統計基礎數據庫建設,提高統計工作信息化水平。
  同時,建立食品原產(chan) 地可追溯製度和質量標識製度,加快建立“從(cong) 農(nong) 田到餐桌”的全程追溯體(ti) 係,研究起草重要食用農(nong) 產(chan) 品追溯管理辦法,穩步推進農(nong) 產(chan) 品質量安全追溯、肉菜流通追溯、酒類流通追溯、乳製品安全追溯體(ti) 係建設,完善食品質量標識製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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