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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做好鐵路運輸和郵政服務業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工作的通知

發布時間:2013-12-09 08:00:00 國家稅務局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

 

國務院常務會(hui) 議決(jue) 定,從(cong) 2014年1月1日起,將鐵路運輸和郵政服務業(ye) 納入營業(ye) 稅改征增值稅(以下簡稱營改增)試點。為(wei) 貫徹落實國務院常務會(hui) 議精神,確保改革試點工作順利完成,現就有關(guan) 事項通知如下:

 

一、統一思想,提高認識

 

國務院常務會(hui) 議指出,營改增是深化財稅體(ti) 製改革的“重頭戲”,是落實十八屆三中全會(hui) 有關(guan) 稅製改革要求的重要內(nei) 容。近兩(liang) 年的營改增試點有力地推動了服務業(ye) 發展,促進了結構調整,增加了社會(hui) 就業(ye) 。將鐵路運輸和郵政服務業(ye) 納入營改增試點,政策進一步完善,這不僅(jin) 會(hui) 減輕交通運輸業(ye) 總體(ti) 稅負,促進流通行業(ye) 發展,還將推動全國範圍內(nei) 所涉及行業(ye) 企業(ye) 特別是小微企業(ye) 的稅收負擔進一步降低,使改革紅利持續顯現。

 

各級稅務機關(guan) 要認真領會(hui) 國務院常務會(hui) 議精神,從(cong) 落實十八屆三中全會(hui) 精神的高度,結合正在推進的群眾(zhong) 路線教育實踐活動,堅持不懈地抓好鐵路運輸和郵政服務業(ye) 營改增試點各項工作。

 

二、加強領導,注重協調

 

營改增試點的順利推進離不開當地黨(dang) 政領導的支持和相關(guan) 部門的有效配合。各地營改增試點工作領導小組要繼續發揮統籌協調作用,積極向當地黨(dang) 委、政府匯報,加強與(yu) 相關(guan) 部門的溝通與(yu) 協作;國稅部門、地稅部門之間要密切配合,順暢銜接,及時交接;稅務部門內(nei) 部要定期通報情況,及時會(hui) 商解決(jue) 問題。

 

三、明晰職責,有序推進

 

鐵路運輸和郵政服務業(ye) 營改增試點自2014年1月1日起實施,該項工作時間緊、任務重、責任大。為(wei) 確保各項工作準備到位,試點工作順利推進,稅務總局梳理了112項工作任務,其中涉及各省稅務機關(guan) 的共59項。各級稅務部門要根據《鐵路運輸和郵政服務業(ye) 營改增任務分解表(各省稅務機關(guan) )》(見附件),結合當地實際進行梳理和細化;要倒排工期,製定出時間表、路線圖,結合崗位職責將工作任務逐條分解到崗、責任到人;要實行主要領導負責製,確保各項任務有序推進,落實到位。

 

四、動態分析,總結提高

 

在鐵路運輸和郵政服務業(ye) 營改增試點工作中,各級稅務機關(guan) 要繼續優(you) 化納稅服務,深化宣傳(chuan) 引導,及時、耐心解答政策問題;強化動態監控,於(yu) 首月納稅申報期結束後做好稅負情況分析,深入開展試點效應分析與(yu) 評估。防控涉稅風險,針對轉換初期納稅人可能發生的虛開發票等偷騙稅風險,總結前期工作經驗,健全風險管理指標體(ti) 係和風險應對處理機製。要經常開展“回頭看”,不斷總結完善措施,確保本次營改增試點工作圓滿完成。

 

附件:《鐵路運輸和郵政服務業(ye) 營改增任務分解表(各省市稅務機關(guan) )》

 

國家稅務總局

2013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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