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掛車取消交強險 物流業減負

發布時間:2013-02-25 13:23:54 商用汽車新聞

從(cong) 3月1日起,物流業(ye) 將再次迎來實質性利好。國務院日前發布《國務院關(guan) 於(yu) 修改〈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製保險條例〉的決(jue) 定》,對《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製保險條例》(以下簡稱《條例》)作出如下修改:

 

增加一條,作為(wei) 第四十三條:“掛車不投保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製保險。發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shang) 亡、財產(chan) 損失的,由牽引車投保的保險公司在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製保險責任限額範圍內(nei) 予以賠償(chang) ;不足的部分,由牽引車方和掛車方依照法律規定承擔賠償(chang) 責任。”

 

修訂後的新《條例》自2013年3月1日起實施。

 

總體(ti) 利好降成本

 

多數業(ye) 內(nei) 人士對此新規還並不知情,但在了解後均表示出歡迎。

 

“我還不太知道這個(ge) 事情,但它是好事。”北京萬(wan) 宇物流有限公司總經理侯紅寧告訴《商用汽車新聞》記者:“這就意味著不用給掛車買(mai) 交強險了,隻給牽引車主車投保交強險就可以。掛車目前一般就投保交強險和三者險,我們(men) 去年新買(mai) 的一輛車加上掛車保險在內(nei) ,保費一共花了3萬(wan) 多元,《條例》修改後,保費支出就會(hui) 降低。”

 

“我聽說了掛車取消交強險的事情。目前車輛投保以主車為(wei) 主,取消掛車交強險對我們(men) 影響不大,但的確省錢了。”遼寧省葫蘆島市七星運輸公司總經理李強評價(jia) 說。

 

“我還沒聽說這個(ge) 事情,但肯定是有影響的。”唐山冀東(dong) 水泥汽車運輸有限公司車輛管理張洪新表示。該公司有300多輛運輸車,按照平均每年每輛車約3萬(wan) 元保險費計算,年支出保險費總額近千萬(wan) 元,取消掛車交強險後,這部分成本將顯著下降。

 

“這是正式出台的政府文件嗎?”福建省盛輝物流集團相關(guan) 負責人朱先生對取消掛車交強險表示出極大的關(guan) 注,認為(wei) 是利好消息:“掛車交強險是我們(men) 一直在反映的問題,包括在交通部組織的會(hui) 議上,我們(men) 也一直在反映。雖然我對修改後的《條例》的具體(ti) 情況還不是很清楚,但如果取消交強險,就意味著一輛車不用再交兩(liang) 份交強險,這肯定是很好的事情。”

 

利好甩掛運輸

 

盛輝物流從(cong) 2007年開始嚐試引進甩掛運輸,去年又新增了福州至溫州、路橋、西安、北京、合肥、成都、武漢等地的二班甩掛;廈門湖裏—汕頭、廈門西柯—廣州、廣州—龍岩、泉州—深圳、東(dong) 莞等18條甩掛線路。當前,集團甩掛線路已達51條,擁有甩掛牽引車126輛,掛車278輛,二者比例已達1:2.1,同時甩掛運輸還逐步延伸至各大片區下屬網點,有效帶動了貨源的增長。

 

“我們(men) 的掛車不止278輛,還有許多不是甩掛的掛車。”朱先生說,一輛普通掛車一年投的交強險費用約為(wei) 1344元,如此算下來,取消掛車交強險後,節約的費用在40萬(wan) 元以上。除了成本支出減少外,物流企業(ye) 的人力物力投入也隨之減少,“這麽(me) 多車都要投保交強險,是很耗費時間和人力物力的”。

 

因此,對於(yu) 交通部目前正在大力推行、行業(ye) 呼聲也較高的甩掛運輸來說,掛車免投交強險是一個(ge) 重大利好。據業(ye) 內(nei) 人士介紹,由於(yu) 甩掛運輸需要牽引車和掛車的自由組合,而二者很多時候分屬不同所有者,投保的保險公司也可能不一樣,一旦發生交通事故,極易引發繁瑣的理賠糾紛,企業(ye) 要在其中付出諸多時間、精力和經濟成本,往往苦不堪言。

 

事實上,在實際行駛中發生事故,事故責任多數是由於(yu) 牽引車的駕駛行為(wei) 不當造成的。由於(yu) 掛車自身不具有動力裝置,隻有在和牽引車組成汽車列車上路行駛時,才構成機動車的一個(ge) 組成部分,因此不可能獨立發生交通事故。事故發生時,掛車已脫離其所有人的控製範圍,實際由牽引車駕駛人控製,因而再要求掛車所有人承擔事故賠償(chang) 責任顯然不合情理。

 

“此前由於(yu) 擔心事故責任認定的糾紛問題,一些甩掛物流試點單位不敢用其他公司的掛車,也不敢讓其他公司用自己的掛車。”有業(ye) 內(nei) 人士表示,新規的出台對於(yu) 甩掛運輸的好處不止如此,成本負擔更輕,後顧之憂更少,甩掛運輸企業(ye) 得到的“減負”是多方麵的。物流企業(ye) 甩掛運輸的積極性也會(hui) 隨之增加,這對於(yu) 國內(nei) 甩掛運輸的長遠發展無疑是一種強大的推動力。

 

交通運輸部認為(wei) ,雖然一輛車每年節省的費用並不明顯,但對物流企業(ye) 將形成正麵引導效應,可以鼓勵物流企業(ye) 大規模購置掛車,進一步推動我國道路貨運組織結構優(you) 化和產(chan) 業(ye) 的轉型升級。

 

另一方麵,新規明確了牽引車的責任,必然會(hui) 促使牽引車駕駛人在車輛裝備維護、掛車交接、駕駛操作等環節更加注意有關(guan) 安全事項,因而對道路運輸安全來說也是一個(ge) 利好消息。

 

新規待明確 保險公司對策未出

 

事實上,不僅(jin) 是物流用戶,多數保險公司也對此事尚不知情。“我們(men) 在得知消息後第一時間跟保險公司了解,不知道它們(men) 是尚未具體(ti) 解讀政策,還是出於(yu) 商業(ye) 上的考慮,答複得比較含糊,說還沒得到具體(ti) 通知。”張洪新介紹說。

 

張洪新關(guan) 心的是,取消掛車交強險後,商業(ye) 險等掛車其他保險是否仍需投保,以及政策修改後商業(ye) 險和交強險的利益關(guan) 係如何界定、具體(ti) 的賠償(chang) 政策有何變動。“舉(ju) 例來說,目前的處理方式是,車損發生在掛車部分時,保險公司就按照掛車的交強險和商業(ye) 險賠償(chang) 。《條例》修改後明確了掛車交強險由牽引車主車承擔,其他險種還沒具體(ti) 明確。我們(men) 想了解保險公司具體(ti) 的實施方法如何調整,事故賠償(chang) 與(yu) 一主一掛投保的賠償(chang) 差額有多大,但保險公司還沒出台相應的方案。”他補充道。

 

“我這兒(er) 正好有個(ge) 保險公司的專(zhuan) 家在,他們(men) 也不知道這個(ge) 事情,我也還沒看到文件。”朗馳集團連雲(yun) 港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總經理薑海平說。他表示,取消掛車交強險對運輸行業(ye) 和汽車銷售行業(ye) 實際的刺激作用不會(hui) 太大,但對保險公司是有利的。

 

“對於(yu) 保險公司來說,交強險一直是嚴(yan) 重虧(kui) 損的險種,收取的保費遠沒有賠付的費用多。比如事故致死一人,按照交強險每車賠付12萬(wan) 元計算,一主一掛上了兩(liang) 個(ge) 交強險,保險公司要賠付24萬(wan) 元,再加上三者險50萬(wan) 元,達到74萬(wan) 元,駕駛員的賠付風險就降低了。取消交強險後,保險公司賠付金額降至62萬(wan) 元,實際是車輛所有人加大了賠付風險,保險公司降低了風險,增加了利潤。”薑海平解釋說。

 

張洪新也表示:“除非重大交通事故,一般情況下,車輛出事故都是車損,車損後事故賠付往往是不夠的,因為(wei) 保險公司的車輛折舊率要遠遠大於(yu) 運輸企業(ye) 本身的折舊率。”以新車市場價(jia) 格38萬(wan) 元為(wei) 例,按照國家10年折舊的計算方法,一年後車輛淨值將剩下30萬(wan) 元。但按照保險公司的計算方法,車輛淨值最高也隻能算到25萬(wan) 元。“牽引車和掛車是各自折舊的。明明出事故時車輛的市場價(jia) 值是 30萬(wan) 元,保險公司最高才算到25萬(wan) 元,其折舊率遠大於(yu) 市場折舊率。”因此,多數情況下,運輸企業(ye) 自身也需要負擔一部分賠償(chang) ,取消掛車交強險後,保險公司賠付減少,運輸企業(ye) 的賠付則增加了。

 

侯紅寧則認為(wei) ,事故賠付不會(hui) 受到太大影響:“隻要是從(cong) 事物流運輸的,基本上給每輛車投的保險都比較齊全,除了交強險,三者險會(hui) 至少投50萬(wan) 元,再加上不計免賠,基本上就沒問題了,一般足以應付事故賠付。”

 

“車輛所有人的事故責任不會(hui) 變大。”李強也認為(wei) :“因為(wei) 主車一般都是按照最高保額來投保,所以不管掛車有沒有投保,事故後的責任賠償(chang) 都是主要由主車承擔。《條例》的修改也是因為(wei) 掛車很少有牽引動力,事故主因多由主車引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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