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為(wei) 適應我國道路通車裏程、機動車和駕駛人數量、道路交通運量持續大幅度增長的形勢,進一步加強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保障人民群眾(zhong) 生命財產(chan) 安全,提出以下意見:
一、總體(ti) 要求
(一)指導思想。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ge) 代表”重要思想為(wei) 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牢固樹立以人為(wei) 本、安全發展的理念,始終把維護人民群眾(zhong) 生命財產(chan) 安全放在首位,以防事故、保安全、保暢通為(wei) 核心,以落實企業(ye) 主體(ti) 責任為(wei) 重點,全麵加強人、車、路、環境的安全管理和監督執法,推進交通安全社會(hui) 管理創新,形成政府統一領導、各部門協調聯動、全社會(hui) 共同參與(yu) 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格局,有效防範和堅決(jue) 遏製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促進全國安全生產(chan) 形勢持續穩定好轉,為(wei) 經濟社會(hui) 發展、人民平安出行創造良好環境。
(二)基本原則。
——安全第一,協調發展。正確處理安全與(yu) 速度、質量、效益的關(guan) 係,堅持把安全放在首位,加強統籌規劃,使道路交通安全融入國民經濟社會(hui) 發展大局,與(yu) 經濟社會(hui) 同步協調發展。
——預防為(wei) 主,綜合治理。嚴(yan) 格駕駛人、車輛、運輸企業(ye) 準入和安全管理,加強道路交通安全設施建設,深化隱患排查治理,著力解決(jue) 製約和影響道路交通安全的源頭性、根本性問題,夯實道路交通安全基礎。
——落實責任,強化考核。全麵落實企業(ye) 主體(ti) 責任、政府及部門監管責任和屬地管理責任,健全目標考核和責任追究製度,加強督導檢查和責任倒查,依法嚴(yan) 格追究事故責任。
——科技支撐,法治保障。強化科技裝備和信息化技術應用,建立健全法律法規和標準規範,加強執法隊伍建設,依法嚴(yan) 厲打擊各類交通違法違規行為(wei) ,不斷提高道路交通科學管理與(yu) 執法服務水平。
二、強化道路運輸企業(ye) 安全管理
(三)規範道路運輸企業(ye) 生產(chan) 經營行為(wei) 。嚴(yan) 格道路運輸市場準入管理,對新設立運輸企業(ye) ,要嚴(yan) 把安全管理製度和安全生產(chan) 條件審核關(guan) 。強化道路運輸企業(ye) 安全主體(ti) 責任,鼓勵客運企業(ye) 實行規模化、公司化經營,積極培育集約化、網絡化經營的貨運龍頭企業(ye) 。嚴(yan) 禁客運車輛、危險品運輸車輛掛靠經營。推進道路運輸企業(ye) 誠信體(ti) 係建設,將誠信考核結果與(yu) 客運線路招投標、運力投放以及保險費率、銀行信貸等掛鉤,不斷完善企業(ye) 安全管理的激勵約束機製。鼓勵運輸企業(ye) 采用交通安全統籌等形式,加強行業(ye) 互助,提高企業(ye) 抗風險能力。
(四)加強企業(ye) 安全生產(chan) 標準化建設。道路運輸企業(ye) 要建立健全安全生產(chan) 管理機構,加強安全班組建設,嚴(yan) 格執行安全生產(chan) 製度、規範和技術標準,強化對車輛和駕駛人的安全管理,持續加大道路交通安全投入,提足、用好安全生產(chan) 費用。建立專(zhuan) 業(ye) 運輸企業(ye) 交通安全質量管理體(ti) 係,健全客運、危險品運輸企業(ye) 安全評估製度,對安全管理混亂(luan) 、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企業(ye) ,依法責令停業(ye) 整頓,對整改不達標的按規定取消其相應資質。
(五)嚴(yan) 格長途客運和旅遊客運安全管理。嚴(yan) 格客運班線審批和監管,加強班線途經道路的安全適應性評估,合理確定營運線路、車型和時段,嚴(yan) 格控製1000公裏以上的跨省長途客運班線和夜間運行時間,對現有的長途客運班線進行清理整頓,整改不合格的堅決(jue) 停止運營。創造條件積極推行長途客運車輛淩晨2時至5時停止運行或實行接駁運輸。客運車輛夜間行駛速度不得超過日間限速的80%,並嚴(yan) 禁夜間通行達不到安全通行條件的三級以下山區公路。夜間遇暴雨、濃霧等影響安全視距的惡劣天氣時,可以采取臨(lin) 時管理措施,暫停客運車輛運行。加強旅遊包車安全管理,根據運行裏程嚴(yan) 格按規定配備包車駕駛人,逐步推行包車業(ye) 務網上申請和辦理製度,嚴(yan) 禁發放空白旅遊包車牌證。運輸企業(ye) 要積極創造條件,嚴(yan) 格落實長途客運駕駛人停車換人、落地休息製度,確保客運駕駛人24小時累計駕駛時間原則上不超過8小時,日間連續駕駛不超過4小時,夜間連續駕駛不超過2小時,每次停車休息時間不少於(yu) 20分鍾。有關(guan) 部門要加強監督檢查,對違反規定超時、超速駕駛的駕駛人及相關(guan) 企業(ye) 依法嚴(yan) 格處罰。
(六)加強運輸車輛動態監管。抓緊製定道路運輸車輛動態監督管理辦法,規範衛星定位裝置安裝、使用行為(wei) 。旅遊包車、三類以上班線客車、危險品運輸車和校車應嚴(yan) 格按規定安裝使用具有行駛記錄功能的衛星定位裝置,臥鋪客車應同時安裝車載視頻裝置,鼓勵農(nong) 村客運車輛安裝使用衛星定位裝置。重型載貨汽車和半掛牽引車應在出廠前安裝衛星定位裝置,並接入道路貨運車輛公共監管與(yu) 服務平台。運輸企業(ye) 要落實安全監控主體(ti) 責任,切實加強對所屬車輛和駕駛人的動態監管,確保車載衛星定位裝置工作正常、監控有效。對不按規定使用或故意損壞衛星定位裝置的,要追究相關(guan) 責任人和企業(ye) 負責人的責任。
三、嚴(yan) 格駕駛人培訓考試和管理
(七)加強和改進駕駛人培訓考試工作。進一步完善機動車駕駛人培訓大綱和考試標準,嚴(yan) 格考試程序,推廣應用科技評判和監控手段,強化駕駛人安全、法製、文明意識和實際道路駕駛技能考試。客、貨車輛駕駛人培訓考試要增加複雜路況、惡劣天氣、突發情況應對處置技能的內(nei) 容,大中型客、貨車輛駕駛人增加夜間駕駛考試。將大客車駕駛人培養(yang) 納入國家職業(ye) 教育體(ti) 係,努力解決(jue) 高素質客運駕駛人短缺問題。實行交通事故駕駛人培訓質量、考試發證責任倒查製度。
(八)嚴(yan) 格駕駛人培訓機構監管。加強駕駛人培訓市場調控,提高駕駛人培訓機構準入門檻,按照培訓能力核定其招生數量,嚴(yan) 格教練員資格管理。加強駕駛人培訓質量監督,全麵推廣應用計算機計時培訓管理係統,督促落實培訓教學大綱和學時。定期向社會(hui) 公開駕駛人培訓機構的培訓質量、考試合格率以及畢業(ye) 學員的交通違法率和肇事率等,並作為(wei) 其資質審核的重要參考。
(九)加強客貨運駕駛人安全管理。嚴(yan) 把客貨運駕駛人從(cong) 業(ye) 資格準入關(guan) ,加強從(cong) 業(ye) 條件審核與(yu) 培訓考試。建立客貨運駕駛人從(cong) 業(ye) 信息、交通違法信息、交通事故信息的共享機製,加快推進信息查詢平台建設,設立駕駛人“黑名單”信息庫。加強對長期在本地經營的異地客貨運車輛和駕駛人安全管理。督促運輸企業(ye) 加強駕駛人聘用管理,對發生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且負同等以上責任的,交通違法記滿12分的,以及有酒後駕駛、超員20%以上、超速50%(高速公路超速20%)以上,或者12個(ge) 月內(nei) 有3次以上超速違法記錄的客運駕駛人,要嚴(yan) 格依法處罰並通報企業(ye) 解除聘用。
四、加強車輛安全監管
(十)提高機動車安全性能。製定完善相關(guan) 政策,推動機動車生產(chan) 企業(ye) 兼並重組,調整產(chan) 品結構,鼓勵發展安全、節能、環保的汽車產(chan) 品,積極推進機動車標準化、輕量化,加快傳(chuan) 統汽車升級換代。大力推廣廂式貨車取代欄板式貨車,盡快淘汰高安全風險車型。抓緊清理、修訂並逐步提高機動車安全技術標準,督促生產(chan) 企業(ye) 改進車輛安全技術,增設客運車輛限速和貨運車輛限載等安全裝置。進一步提高大中型客車和公共汽車的車身結構強度、座椅安裝強度、內(nei) 部裝飾材料阻燃性能等,增強車輛行駛穩定性和抗側(ce) 傾(qing) 能力。客運車輛座椅要盡快全部配置安全帶。
(十一)加強機動車安全管理。落實和完善機動車生產(chan) 企業(ye) 及產(chan) 品公告管理、強製性產(chan) 品認證、注冊(ce) 登記、使用維修和報廢等管理製度。積極推動機動車生產(chan) 企業(ye) 誠信體(ti) 係建設,加強機動車產(chan) 品準入、生產(chan) 一致性監管,對不符合機動車國家安全技術標準或者與(yu) 公告產(chan) 品不一致的車輛,不予辦理注冊(ce) 登記,生產(chan) 企業(ye) 要依法依規履行更換、退貨義(yi) 務。嚴(yan) 禁無資質企業(ye) 生產(chan) 、銷售電動汽車。落實和健全缺陷汽車產(chan) 品召回製度,加大對大中型客、貨汽車缺陷產(chan) 品召回力度。嚴(yan) 格報廢汽車回收企業(ye) 資格認定和監督管理,依法嚴(yan) 厲打擊製造和銷售拚裝車行為(wei) ,嚴(yan) 禁拚裝車和報廢汽車上路行駛。加強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和營運車輛綜合性能檢測,嚴(yan) 格檢驗檢測機構的資格管理和計量認證管理。對道路交通事故中涉及車輛非法生產(chan) 、改裝、拚裝以及機動車產(chan) 品嚴(yan) 重質量安全問題的,要嚴(yan) 查責任,依法從(cong) 重處理。
(十二)強化電動自行車安全監管。修訂完善電動自行車生產(chan) 國家強製標準,著力加強對電動自行車生產(chan) 、銷售和使用的監督管理,嚴(yan) 禁生產(chan) 、銷售不符合國家強製標準的電動自行車。省級人民政府要製定電動自行車登記管理辦法,質監部門要做好電動自行車生產(chan) 許可證管理和國家強製性標準修訂工作,工業(ye) 和信息化部門要嚴(yan) 格電動自行車生產(chan) 的行業(ye) 管理,工商部門要依法加強電動自行車銷售企業(ye) 的日常監管。對違規生產(chan) 、銷售不合格產(chan) 品的企業(ye) ,要依法責令整改並嚴(yan) 格處罰、公開曝光。公安機關(guan) 要加強電動自行車通行秩序管理,嚴(yan) 格查處電動自行車交通違法行為(wei)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通過加強政策引導,逐步解決(jue) 在用的超出國家標準的電動自行車問題。
五、提高道路安全保障水平
(十三)完善道路交通安全設施標準和製度。加快修訂完善公路安全設施設計、施工、安全性評價(jia) 等技術規範和行業(ye) 標準,科學設置安全防護設施。鼓勵地方在國家和行業(ye) 標準的基礎上,進一步提高本地區公路安全設施建設標準。嚴(yan) 格落實交通安全設施與(yu) 道路建設主體(ti) 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使用的“三同時”製度,新建、改建、擴建道路工程在竣(交)工驗收時要吸收公安、安全監管等部門人員參加,嚴(yan) 格安全評價(jia) ,交通安全設施驗收不合格的不得通車運行。對因交通安全設施缺失導致重大事故的,要限期進行整改,整改到位前暫停該區域新建道路項目的審批。
(十四)加強道路交通安全設施建設。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結合實際科學規劃,有計劃、分步驟地逐年增加和改善道路交通安全設施。在保證國省幹線公路網等項目建設資金的基礎上,加大車輛購置稅等資金對公路安保工程的投入力度,進一步加強國省幹線公路安全防護設施建設,特別是臨(lin) 水臨(lin) 崖、連續下坡、急彎陡坡等事故易發路段要嚴(yan) 格按標準安裝隔離柵、防護欄、防撞牆等安全設施,設置標誌標線。加強公路與(yu) 鐵路、河道、碼頭聯接交叉路段特別是公鐵立交、跨航道橋梁的安全保護。收費公路經營企業(ye) 要加強公路養(yang) 護管理,對安全設施缺失、損毀的,要及時予以完善和修複,確保公路及其附屬設施始終處於(yu) 良好的技術狀況。要積極推進公路災害性天氣預報和預警係統建設,提高對暴雨、濃霧、團霧、冰雪等惡劣天氣的防範應對能力。
(十五)深入開展隱患排查治理。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建立完善道路交通安全隱患排查治理製度,落實治理措施和治理資金,根據隱患嚴(yan) 重程度,實施省、市、縣三級人民政府掛牌督辦整改,對隱患整改不落實的,要追究有關(guan) 負責人的責任。有關(guan) 部門要強化交通事故統計分析,排查確定事故多發點段和存在安全隱患路段,全麵梳理橋涵隧道、客貨運場站等風險點,設立管理台賬,明確治理責任單位和時限,強化對整治情況的全過程監督。切實加強公路兩(liang) 側(ce) 農(nong) 作物秸稈禁燒監管,嚴(yan) 防焚燒煙霧影響交通安全。
六、加大農(nong) 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力度
(十六)強化農(nong) 村道路交通安全基礎。深入開展“平安暢通縣市”和“平安農(nong) 機”創建活動,改善農(nong) 村道路交通安全環境。嚴(yan) 格落實縣級人民政府農(nong) 村公路建設養(yang) 護管理主體(ti) 責任,製定改善農(nong) 村道路交通安全狀況的計劃,落實資金,加大建設和養(yang) 護力度。新建、改建農(nong) 村公路要根據需要同步建設安全設施,已建成的農(nong) 村公路要按照“安全、有效、經濟、實用”的原則,逐步完善安全設施。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統籌城鄉(xiang) 公共交通發展,以城市公交同等優(you) 惠條件扶持發展農(nong) 村公共交通,拓展延伸農(nong) 村地區客運的覆蓋範圍,著力解決(jue) 農(nong) 村群眾(zhong) 安全出行問題。
(十七)加強農(nong) 村道路交通安全監管。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加強農(nong) 村道路交通安全組織體(ti) 係建設,落實鄉(xiang) 鎮政府安全監督管理責任,調整優(you) 化交警警力布局,加強鄉(xiang) 鎮道路交通安全管控。發揮農(nong) 村派出所、農(nong) 機監理站以及駕駛人協會(hui) 、村委會(hui) 的作用,建立專(zhuan) 兼職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隊伍,擴大農(nong) 村道路交通管理覆蓋麵。完善農(nong) 業(ye) 機械安全監督管理體(ti) 係,加強對農(nong) 機安全監理機構的支持保障,積極推廣應用農(nong) 機安全技術,加強對拖拉機、聯合收割機等農(nong) 業(ye) 機械的安全管理。
七、強化道路交通安全執法
(十八)嚴(yan) 厲整治道路交通違法行為(wei) 。加強公路巡邏管控,加大客運、旅遊包車、危險品運輸車等重點車輛檢查力度,嚴(yan) 厲打擊和整治超速超員超載、疲勞駕駛、酒後駕駛、吸毒後駕駛、貨車違法占道行駛、不按規定使用安全帶等各類交通違法行為(wei) ,嚴(yan) 禁三輪汽車、低速貨車和拖拉機違法載人。依法加強校車安全管理,保障乘坐校車學生安全。健全和完善治理車輛超限超載工作長效機製。研究推動將客貨運車輛嚴(yan) 重超速、超員、超限超載等行為(wei) 列入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行為(wei) ,追究駕駛人刑事責任。製定客貨運車輛和駕駛人嚴(yan) 重交通違法行為(wei) 有獎舉(ju) 報辦法,並將車輛動態監控係統記錄的交通違法信息作為(wei) 執法依據,定期進行檢查,依法嚴(yan) 格處罰。大力推進文明交通示範公路創建活動,加強城市道路通行秩序整治,規範機動車通行和停放,嚴(yan) 格非機動車、行人交通管理。
(十九)切實提升道路交通安全執法效能。推進高速公路全程監控等智能交通管理係統建設,強化科技裝備和信息化技術在道路交通執法中的應用,提高道路交通安全管控能力。整合道路交通管理力量和資源,建立部門、區域聯勤聯動機製,實現監控信息等資源共享。嚴(yan) 格落實客貨運車輛及駕駛人交通事故、交通違法行為(wei) 通報製度,全麵推進交通違法記錄省際轉遞工作。研究推動將公民交通安全違法記錄與(yu) 個(ge) 人信用、保險、職業(ye) 準入等掛鉤。
(二十)完善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機製。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進一步加強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體(ti) 係建設,完善應急救援預案,定期組織演練。健全公安消防、衛生等部門聯動的省、市、縣三級交通事故緊急救援機製,完善交通事故急救通信係統,加強交通事故緊急救援隊伍建設,配足救援設備,提高施救水平。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依法加快道路交通事故社會(hui) 救助基金製度建設,製定並完善實施細則,確保事故受傷(shang) 人員的醫療救治。
八、深入開展道路交通安全宣傳(chuan) 教育
(二十一)建立交通安全宣傳(chuan) 教育長效機製。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每年要製定並組織實施道路交通安全宣傳(chuan) 教育計劃,加大宣傳(chuan) 投入,督促各部門和單位積極履行宣傳(chuan) 責任和義(yi) 務,實現交通安全宣傳(chuan) 教育社會(hui) 化、製度化。加大公益宣傳(chuan) 力度,報刊、廣播、電視、網絡等新聞媒體(ti) 要在重要版麵、時段通過新聞報道、專(zhuan) 題節目、公益廣告等方式開展交通安全公益宣傳(chuan) 。設立“全國交通安全日”,充分發揮主管部門、汽車企業(ye) 、行業(ye) 協會(hui) 、社區、學校和單位的宣傳(chuan) 作用,廣泛開展道路交通安全宣傳(chuan) 活動,不斷提高全民的交通守法意識、安全意識和公德意識。
(二十二)全麵實施文明交通素質教育工程。深入推進“文明交通行動計劃”,廣泛開展交通安全宣傳(chuan) 進農(nong) 村、進社區、進企業(ye) 、進學校、進家庭活動,推行實時、動態的交通安全教育和在線服務。建立交通安全警示提示信息發布平台,加強事故典型案例警示教育,開展交通安全文明駕駛人評選活動,充分利用各種手段促進駕駛人依法駕車、安全駕車、文明駕車。堅持交通安全教育從(cong) 兒(er) 童抓起,督促指導中小學結合有關(guan) 課程加強交通安全教育,鼓勵學校結合實際開發有關(guan) 交通安全教育的校本課程,夯實國民交通安全素質基礎。
(二十三)加強道路交通安全文化建設。積極拓展交通安全宣傳(chuan) 渠道,建立交通安全宣傳(chuan) 教育基地,創新宣傳(chuan) 教育方法,以學校、駕駛人培訓機構、運輸企業(ye) 為(wei) 重點,廣泛宣傳(chuan) 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安全知識。推動開設交通安全宣傳(chuan) 教育網站、電視頻道,加強交通安全文學、文藝、影視等作品創作、征集和傳(chuan) 播活動,積極營造全社會(hui) 關(guan) 注交通安全、全民參與(yu) 文明交通的良好文化氛圍。
九、嚴(yan) 格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追究
(二十四)加強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聯合督辦。嚴(yan) 格執行重大事故掛牌督辦製度,健全完善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現場聯合督導、統籌協調調查、掛牌通報警示、重點約談檢查、跟蹤整改落實”的聯合督辦工作機製,形成各有關(guan) 部門齊抓共管的監管合力。研究製定道路交通安全獎懲製度,對於(yu) 成效顯著的地方、部門和單位予以表揚和獎勵;對發生特別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的,或者一年內(nei) 發生3起及以上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的,省級人民政府要向國務院作出書(shu) 麵檢查;對一年內(nei) 發生兩(liang) 起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或發生性質嚴(yan) 重、造成較大社會(hui) 影響的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國務院安全生產(chan) 委員會(hui) 辦公室要會(hui) 同有關(guan) 部門及時約談相關(guan) 地方政府和部門負責同誌。
(二十五)加大事故責任追究力度。研究製定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處置規範,完善跨區域責任追究機製,建立健全重大道路交通事故信息公開製度。對發生重大及以上或者6個(ge) 月內(nei) 發生兩(liang) 起較大及以上責任事故的道路運輸企業(ye) ,依法責令停業(ye) 整頓;停業(ye) 整頓後符合安全生產(chan) 條件的,準予恢複運營,但客運企業(ye) 3年內(nei) 不得新增客運班線,旅遊企業(ye) 3年內(nei) 不得新增旅遊車輛;停業(ye) 整頓仍不具備安全生產(chan) 條件的,取消相應許可或吊銷其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並責令其辦理變更、注銷登記直至依法吊銷營業(ye) 執照。對道路交通事故發生負有責任的單位及其負責人,依法依規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發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要依法依紀追究地方政府及相關(guan) 部門的責任。
十、強化道路交通安全組織保障
(二十六)加強道路交通安全組織領導。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視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將其納入經濟和社會(hui) 發展規劃,與(yu) 經濟建設和社會(hui) 發展同部署、同落實、同考核,並加強對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統籌協調和監督指導。實行道路交通安全地方行政首長負責製,將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納入政府工作重要議事日程,定期分析研判安全形勢,研究部署重點工作。嚴(yan) 格道路交通事故總結報告製度,省級人民政府每年1月15日前要將本地區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情況向國務院作出專(zhuan) 題報告。
(二十七)落實部門管理和監督職責。各有關(guan) 部門要按照“誰主管、誰負責,誰審批、誰負責”的原則,依法履行職責,落實監管責任,切實構建“權責一致、分工負責、齊抓共管、綜合治理”的協調聯動機製。要嚴(yan) 格責任考核,將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作為(wei) 有關(guan) 領導幹部實績考評的重要內(nei) 容,並將考評結果作為(wei) 綜合考核評價(jia) 的重要依據。
(二十八)完善道路交通安全保障機製。研究建立中央、地方、企業(ye) 和社會(hui) 共同承擔的道路交通安全長效投入機製,不斷拓展道路交通安全資金保障來源,推動完善相關(guan) 財政、稅收、信貸支持政策,強化政府投資對道路交通安全投入的引導和帶動作用,將交警、運政、路政、農(nong) 機監理各項經費按規定納入政府預算。要根據道路裏程、機動車增長等情況,相應加強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力量建設,完善道路交通警務保障機製。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研究出台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發展的相關(guan) 保障政策,將高速公路交通安全執勤執法營房等配套設施與(yu) 高速公路建設同步規劃設計、同步投入使用並給予資金保障,高速公路建設管理單位要積極創造條件予以配合支持。
國務院
2012年7月22日
最新政策
- 交通運輸部辦公廳 公安部辦公廳 財政部辦公廳 商務部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做好老舊營運貨車報廢更新工作的通知
- 交通運輸部辦公廳關於印發《農村客貨郵運營服務指南(試行)》的通知
- 交通運輸部辦公廳關於全麵推廣應用道路運輸電子證照的通知
- 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加快經濟社會發展全麵綠色轉型的意見
- 交通運輸部 財政部關於實施老舊營運貨車報廢更新的通知
- 北京市交通委員會印發《北京市加快國四排放標準營運柴油貨車淘汰促進更新輕型新能源貨車方案(2024-2025年)》的通知
- 中國人民銀行 金融監管總局 中國證監會 國家外匯局 天津市人民政府關於金融支持天津高質量發展的意見
- 國家發展改革委 財政部印發 《關於加力支持大規模設備更新和消費品以舊換新的若幹措施》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