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2-04-15 10:06:58 人民日報海外版

截至去年底,中國網上外賣用戶規模已達5.44億(yi)
外賣封簽,守護“舌尖安全”
如今,點外賣已成為(wei) 不少人解決(jue) 吃飯問題的重要選項。為(wei) 了讓消費者吃得更放心,最近全國多地施行相關(guan) 規定,要求外賣包裝必須進行封簽處理。專(zhuan) 家認為(wei) ,封簽是外賣行業(ye) 精細化治理的有益舉(ju) 措,能有效避免配送過程中外部因素對食品造成的汙染,更好地守護“舌尖上的安全”。
外賣經濟越來越紅火
下班路上點個(ge) 外賣,設置好配送時間,到家就能收到熱乎的晚飯,這是北京市海澱區上班族劉女士經常做的事情。“上了一天班挺累的,回到家也比較晚,選擇這種就餐方式省時省力。”劉女士說。
中國互聯網絡信息中心發布的第49次《中國互聯網絡發展狀況統計報告》顯示,截至2021年12月,網上外賣用戶規模達5.44億(yi) ,同比增長29.9%。外賣訂餐的優(you) 勢在於(yu) 其便捷性、高效性、豐(feng) 富性,讓人們(men) 足不出戶就可以享受到各式各樣的美食。
專(zhuan) 家認為(wei) ,外賣拓展了餐飲企業(ye) 的商圈半徑,創造了新的餐飲消費需求,進一步推動餐飲業(ye) 的線上線下融合。尤其是在防疫期間,網上餐飲外賣業(ye) 務迅速增長,對拉動餐飲行業(ye) 複蘇、提振整體(ti) 消費等起到了積極作用。
目前餐飲企業(ye) 加快數字化轉型,“外賣+老字號”“外賣+星級酒店”“外賣+火鍋”等新模式不斷湧現。業(ye) 內(nei) 人士指出,隨著餐飲產(chan) 品的不斷標準化、鎖鮮技術的進一步成熟,外賣的生態邊界擴大,成為(wei) 餐飲行業(ye) 發展的新動能。消費者習(xi) 慣養(yang) 成和餐飲商戶加速線上化,也讓外賣產(chan) 業(ye) 迎來更加廣闊的發展空間,消費場景將更加多元化,消費品類也將更加多樣化。
點得放心,吃得安心
外賣行業(ye) 在蓬勃興(xing) 起的同時,也存在著一些不可忽視的安全隱患。由於(yu) 部分餐飲服務提供者食品安全意識不強,導致出現餐食質量差、送餐過程“最後一公裏”被汙染等問題,引發部分消費者對餐飲外賣行業(ye) 的擔憂。
最近劉女士發現,外賣包裝袋口多了封簽,上麵印有“請確認封簽完好再簽收”的提醒。“外賣有了封簽,點得放心,吃得安心。”她說。
原來,近期多地采取措施保障外賣食品安全。3月1日,《浙江省電子商務條例》正式實施,規定外賣商家應當使用封簽對配送的食品予以封口,外賣商家不安裝“陽光廚房”或配送的食品不使用“外賣封簽”,市場監管部門將責令外賣商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
4月1日起,北京市實施《網絡餐飲服務餐飲安全管理規範》,明確外送食品打包應使用開啟後無法複原的封簽或一次性外包裝袋,在配送過程中配送員不應打開食品外包裝,發生食品汙染應終止配送等。
有專(zhuan) 家表示,對於(yu) 外賣行業(ye) ,封簽首要作用是安全,能夠檢驗在出餐到送達期間是否有人動過外賣,一旦出現問題,幫助確認食品安全責任。其次,封簽可以讓外賣配送流程更加規範化、標準化。
監管在推進,相關(guan) 協會(hui) 和企業(ye) 也在行動。近日,北京、天津、河北三地消協組織聯合向外賣餐飲服務企業(ye) 發出推廣使用“食安封簽”的倡議,建議企業(ye) 施行“一餐一封簽”製度,封簽、外包裝袋應具備撕開即銷毀、無法複原等特點,可確保配送途中外包裝不拆簽、不拆袋。為(wei) 引導企業(ye) 養(yang) 成自覺使用“封簽”的習(xi) 慣,三地消協組織向外賣餐飲企業(ye) 贈送500萬(wan) 枚“食安封簽”。據悉,三地消協組織倡議得到了美團、餓了麽(me) 、肯德基、漢堡王、必勝客、和合穀、呷哺呷哺、便利蜂等30餘(yu) 個(ge) 品牌外賣餐飲服務企業(ye) 的響應。
封簽雖小,意義(yi) 很大。“外賣包裝封簽的使用對商家、消費者、騎手來說各有益處,應該成為(wei) 整個(ge) 外賣行業(ye) 的標配。”業(ye) 內(nei) 人士認為(wei) ,封簽有效減少了配送過程中因外部因素對食品造成汙染的風險,把漏洞堵在了問題發生之前,不僅(jin) 關(guan) 係到消費者的日常飲食安全和消費信心,也是餐飲市場有序發展、外賣行業(ye) 健康成長的必然要求。
平台不能當“甩手掌櫃”
除了封簽,外賣行業(ye) 還應該確保全鏈條食品安全。業(ye) 內(nei) 人士指出,目前有的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沒有任何餐飲衛生資質甚至經營許可證,卻利用外賣平台的審核漏洞違法經營。
“整治外賣亂(luan) 象,必須線上線下一起發力,特別是要激活網絡訂餐第三方平台的自律監管職責。”中國人民大學商法研究所所長劉俊海認為(wei) ,平台不能當“甩手掌櫃”,規範網絡餐飲服務,必須抓住外賣平台這個(ge) “牛鼻子”,通過平台監管入網商家。
日前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關(guan) 於(yu) 審理網絡消費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規定(一)》明確,網絡餐飲服務平台經營者未依法對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進行實名登記、審查許可證等,使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受到損害,應當與(yu) 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承擔連帶責任。
如何實現對外賣食品的全鏈條監管?專(zhuan) 家建議,在商家準入環節,外賣平台要落實審查責任,確保入網商家具有實體(ti) 經營門店的資格,消滅“黑作坊”;在生產(chan) 環節,平台要加強抽查檢測,確保線上線下餐飲服務同標同質,嚴(yan) 查“雙重標準”;在配送環節,平台要確保送餐人員個(ge) 人衛生,容器、餐具、包裝等無毒、清潔,嚴(yan) 控“配送汙染”。
食品的安全和質量是餐飲企業(ye) 的底線。既要發揮平台企業(ye) 作用,鼓勵外賣餐飲企業(ye) 開展“互聯網+明廚亮灶”行動,也應完善消費者評價(jia) 、投訴和維權機製。外賣平台、商家、消費者、監管部門要聯動起來,共同打造良性的“互聯網+食品餐飲業(ye) ”安全生態。
相關(guan) 閱讀
每日 推薦
熱門 專(zhuan) 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