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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克強簽署國務院令 公布《國務院關於修改和廢止部分行政法規的決定》

發布時間:2022-04-08 15:02:03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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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北京4月7日電 國務院總理李克強日前簽署國務院令,公布《國務院關(guan) 於(yu) 修改和廢止部分行政法規的決(jue) 定》,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

為(wei) 深化“證照分離”改革,進一步推進“放管服”改革,激發市場主體(ti) 發展活力,維護國家法製統一、尊嚴(yan) 和權威,國務院對“證照分離”改革涉及的行政法規,以及與(yu) 民法典規定和原則不一致的行政法規進行了清理。同時,做好與(yu) 《信訪工作條例》出台的銜接。為(wei) 此,國務院決(jue) 定對14部行政法規的部分條款予以修改,對6部行政法規予以廢止。

關(guan) 於(yu) 直接取消審批方麵。修改《外商投資電信企業(ye) 管理規定》等3部行政法規,取消外商投資經營電信業(ye) 務審定意見書(shu) 核發;取消部分醫療機構設置審批;取消進出口商品檢驗鑒定機構的檢驗許可。同時,修改完善有關(guan) 監管措施和法律責任條款。

關(guan) 於(yu) 審批改為(wei) 備案方麵。修改《醫療機構管理條例》等7部行政法規,將診所執業(ye) 登記由審批改為(wei) 備案;取消保安培訓許可證核發,改為(wei) 備案管理;取消國際道路貨物運輸、道路貨物運輸站(場)和機動車駕駛員培訓許可,改為(wei) 備案管理;取消新農(nong) 藥登記試驗審批,改為(wei) 備案管理;將報關(guan) 企業(ye) 注冊(ce) 登記由審批改為(wei) 備案等。同時,修改了相關(guan) 表述,相應規定了備案程序及法律責任,並增加了相關(guan) 監管措施。

關(guan) 於(yu) 實行告知承諾方麵。修改《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ye) 場所管理條例》等3部行政法規,對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ye) 場所的信息網絡安全審核實行告知承諾;對旅館業(ye) 許可核發實行告知承諾;對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實行告知承諾。同時,明確了告知承諾的相關(guan) 程序,並增加了相關(guan) 監管措施。

關(guan) 於(yu) 優(you) 化審批服務方麵。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等3部行政法規,將相應許可層級進行了調整,將有關(guan) 審批權限進行了下放。

廢止《國務院關(guan) 於(yu) 通用航空管理的暫行規定》等6部行政法規。這6部行政法規有的製定年代較為(wei) 久遠,與(yu) 相關(guan) 法律法規存在衝(chong) 突;有的已經被上位法廢止或者上位法依據已被廢止;有的已被其他法律法規所取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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