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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部門加強新能源汽車動力蓄電池利用管理

發布時間:2021-09-02 09:19:53 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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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業(ye) 和信息化部、科技部、生態環境部、商務部、市場監管總局近日聯合印發《新能源汽車動力蓄電池梯次利用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辦法》提出,鼓勵梯次利用企業(ye) 與(yu) 新能源汽車生產(chan) 、動力蓄電池生產(chan) 及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等企業(ye) 協議合作,加強信息共享,利用已有回收渠道,高效回收廢舊動力蓄電池用於(yu) 梯次利用。鼓勵動力蓄電池生產(chan) 企業(ye) 參與(yu) 廢舊動力蓄電池回收及梯次利用。

《辦法》明確梯次產(chan) 品的設計應綜合考慮電氣絕緣、阻燃、熱管理以及電池管理等因素,保證梯次產(chan) 品的可靠性;采用易於(yu) 維護、拆卸及拆解的結構及連接方式,以便於(yu) 其報廢後的拆卸、拆解及回收。梯次產(chan) 品所有人應將報廢的梯次產(chan) 品,移交給梯次利用企業(ye) 建立的回收服務網點或再生利用企業(ye) 進行規範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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