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1-06-16 11:00:59 中國新聞網

國家稅務總局15日宣布,優(you) 化整合出口退稅信息係統,取消部分出口退(免)稅申報事項,簡化出口退(免)稅報送資料,增加出口退(免)稅便捷服務。
納稅人因申報出口退(免)稅的出口報關(guan) 單、代理出口貨物證明、委托出口貨物證明、增值稅進貨憑證沒有電子信息或憑證內(nei) 容與(yu) 電子信息不符,無法在規定期限內(nei) 申報出口退(免)稅或者開具《代理出口貨物證明》的,取消出口退(免)稅憑證無相關(guan) 電子信息申報,停止報送《出口退(免)稅憑證無相關(guan) 電子信息申報表》。待收齊退(免)稅憑證及相關(guan) 電子信息後,即可申報辦理退(免)稅。
納稅人辦理出口退(免)稅備案時,停止報送《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表》《外商投資企業(ye) 批準證書(shu) 》《海關(guan) 報關(guan) 單位注冊(ce) 登記證書(shu) 》;辦理出口退(免)稅備案變更時,在《出口退(免)稅備案表》中僅(jin) 需填報變更的內(nei) 容。
納稅人申請開具《代理出口貨物證明》時,報送簡並優(you) 化後的《代理出口貨物證明申請表》,停止報送紙質的《委托出口貨物證明》。
國家稅務總局介紹,目前,納稅人在辦理出口退(免)稅備案撤回、進料加工計劃分配率調整等事項時,需根據文件要求向稅務機關(guan) 報送相關(guan) 申請,並且需要將紙質材料報送到稅務機關(guan) 。為(wei) 便於(yu) 納稅人申報辦理出口退(免)稅事項,本次係統整合提供了電子稅務局、標準版國際貿易“單一窗口”、出口退稅離線申報工具三種免費申報渠道,供納稅人選用。
相關(guan) 閱讀
每日 推薦
熱門 專(zhuan) 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