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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蒙古優化網絡貨運服務能力認定流程

發布時間:2021-05-19 10:57:43 中國交通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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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內(nei) 蒙古自治區網絡平台道路貨物運輸線上服務能力認定職能部門工作流程圖》發布,明確了自治區、盟市、旗縣(區)三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網絡貨運線上服務能力認定的受理審核職責及辦結時限。按照“一地認定、全國通用”的原則,申請人無需對“增值電信業(ye) 務許可證”等證件進行重複申請,切實減輕了企業(ye) 經濟負擔和時間成本。

根據該流程圖,網絡貨運申請人提出申請,旗縣(區)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作為(wei) 受理本行政區域內(nei) 網絡貨運線上服務能力認定申請的第一受理單位,對申請條件符合、材料齊全的,5個(ge) 工作日內(nei) 報盟市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盟市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對上報的申請材料進行二次審核,對申請條件符合、材料齊全的,5個(ge) 工作日內(nei) 報自治區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自治區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負責複核,對於(yu) 申請條件符合、材料齊全的,3個(ge) 工作日內(nei) 通知申請人對接自治區網絡貨運信息監測係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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