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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監管機構約談網絡平台企業有利淨化互聯網金融生態

發布時間:2021-05-08 10:08:50 中國經濟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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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9日,央行、銀保監會(hui) 等金融監管部門約談了從(cong) 事金融業(ye) 務的騰訊、度小滿金融、京東(dong) 金融、字節跳動等13家網絡平台企業(ye) ,約談目的主要是為(wei) 深入貫徹落實黨(dang) 的十九屆五中全會(hui) 、中央經濟工作會(hui) 議及中央財經委員會(hui) 第九次會(hui) 議精神,進一步加強對網絡平台企業(ye) 從(cong) 事金融業(ye) 務的監管,強化反壟斷和防止資本無序擴張,推動平台經濟規範健康持續發展。

應該說,央行等金融監管部門此舉(ju) 是對從(cong) 事金融業(ye) 務的互聯網平台企業(ye) 實施精確金融監管的重要一環,充分表明了我國金融監管部門意欲持續深化整頓與(yu) 規範互聯網平台企業(ye) 經營行為(wei) 、防範化解金融風險、為(wei) 我國金融業(ye) 平衡健康發展營造有利環境的堅定決(jue) 心。可以說,央行等金融監管部門此舉(ju) 符合當前金融監管的實際需要,也一定能獲得全社會(hui) 的高度稱讚。

央行等金融監管部門選擇這個(ge) 時間節點約談13家從(cong) 事金融業(ye) 務的互聯網平台企業(ye) ,並非無事生非,而是對阿裏巴巴、螞蟻金服等大型互聯網平台企業(ye) 約談監管之後,對互聯網平台企業(ye) 監管範圍的進一步延伸,監管力度的進一步加強。尤其,僅(jin) 僅(jin) 監管互聯網超級“獨角獸(shou) ”企業(ye) 還遠遠不能全麵規範我國互聯網平台企業(ye) 的經營行為(wei) ,在這個(ge) 互聯網企業(ye) 共生共榮的時代,它們(men) 之間的氣息是緊密相連的,唯有所有互聯網平台企業(ye) 的經營行為(wei) 趨於(yu) 規範,中國互聯網平台企業(ye) 經營金融業(ye) 務的經營理念才能真正端正,中國互聯網平台企業(ye) 的經營自律意識才能真正增強,中國互聯網平台企業(ye) 也才能真正行穩致遠。最為(wei) 重要的是,我國開展金融業(ye) 務的互聯網平台企業(ye) 確實存在不少問題,主要是存在無牌或超許可範圍從(cong) 事金融業(ye) 務、公司治理機製不健全、監管套利、不公平競爭(zheng) 、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等嚴(yan) 重違規問題,如果不進行約談提出整改要求,中國互聯網平台企業(ye) 就有滑向問題更加嚴(yan) 重的地步,最終就有可能惡化到一發不可收拾的危局。顯然,央行等金融監管部門約談顯得非常及時和尤為(wei) 迫切!

而且,此次約談並沒有流於(yu) 形式,也並不是隻做樣子的“花拳繡腿”,而是提出了非常具有現實可針對性和可操作性的整改約談要求,將對規範互聯網平台企業(ye) 從(cong) 事金融業(ye) 務行為(wei) 、維護互聯網金融秩序起到重要作用。

具體(ti) 看,此次約談提出的七條具體(ti) 整改約談要求,每條都非常到位,且每條要求之間互為(wei) 因果,隻要按照要求整改到位,就一定能讓我國互聯網平台企業(ye) 在開展金融業(ye) 務上揚長避短,遠離不規範甚至是違規經營誤區,將互聯網平台企業(ye) 引向健康可持續發展軌道,尤其可讓互聯網平台企業(ye) 避免發生過去經營中的老問題,以擺脫重蹈經營覆轍之危險。

要求堅持金融活動全部納入金融監管,金融業(ye) 務必須持牌經營。實際上就是將互聯網平台企業(ye) 經營金融業(ye) 務定了一個(ge) 規範守法的大框,互聯網平台企業(ye) 經營所有金融業(ye) 務都必須持證,沒有持續許可是絕對不能染指金融業(ye) 務的,“法無禁止即可為(wei) ,法無授權即禁止”,做到統一號令,令行禁止,為(wei) 互聯網平台企業(ye) 合規合法經營提供法治保障。

要求支付回歸本源,斷開支付工具和其他金融產(chan) 品的不當連接,嚴(yan) 控非銀行支付賬戶向對公領域擴張,提高交易透明度,糾正不正當競爭(zheng) 行為(wei) 。這一約談要求為(wei) 我國互聯網平台企業(ye) 經營金融業(ye) 務提供了有效的“檢測器”,按照這個(ge) 要求來開展支付業(ye) 務,使支付業(ye) 務始終處在有效監管之下,防止互聯網平台企業(ye) 借支付業(ye) 務“合法外衣”行非法經營牟利之實,使互聯網平台企業(ye) 始終不忘經營初心。

要求打破信息壟斷,嚴(yan) 格通過持牌征信機構依法合規開展個(ge) 人征信業(ye) 務。這一點非常重要,是金融監管部門看到了之前一些超級互聯網企業(ye) 憑借信息壟斷優(you) 勢攝取高額壟斷利益給我國經濟社會(hui) 健康發展帶來的弊端,尤其信息壟斷阻礙互聯網平台企業(ye) 的創新動力,影響社會(hui) 公平競爭(zheng) ,不利於(yu) 互聯網平台企業(ye) 形成積極進取意識,也不利於(yu) 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會(hui) 讓我國互聯網平台企業(ye) 距離經濟發達國家的互聯網企業(ye) 水平越來越大。

要求加強對股東(dong) 資質、股權結構、資本、風險隔離、關(guan) 聯交易等關(guan) 鍵環節的規範管理,符合條件的企業(ye) 要依法申請設立金融控股公司。央行等金融監管部門這一要求主要為(wei) 防範化解互聯金融風險目標出發的,如果不對股東(dong) 資質進行認真甄別,讓一些不合格股東(dong) 混跡其中,就難以保證互聯網平台經營的“純潔性”,也會(hui) 使股權結構出現問題,容易形成資本被人為(wei) 操縱行為(wei) ,也更容易形成關(guan) 聯交易風險,使互聯網平台金融風險向全社會(hui) 蔓延,最終釀造局部或全局金融風險。

要求嚴(yan) 格落實審慎監管要求,完善公司治理,落實投資入股銀行保險機構“兩(liang) 參一控”要求,合規審慎開展互聯網存貸款和互聯網保險業(ye) 務,防範網絡互助業(ye) 務風險。央行等金融監管部門提出這個(ge) 要求,意在規範互聯網平台企業(ye) 的公司治理模式,讓互聯網平台企業(ye) 形成真正的現代化企業(ye) ,使其經營理念始終圍繞合規守法經營進行,也讓互聯網平台企業(ye) 經營行為(wei) 始終保持穩健謹慎,避免為(wei) 了片麵追求高利而不顧經營風險的衝(chong) 動,以消除互聯網平台企業(ye) 的經營隱患。

要求規範企業(ye) 發行交易資產(chan) 證券化產(chan) 品以及赴境外上市行為(wei) 。禁止證券基金機構高管和從(cong) 業(ye) 人員交叉任職,保障機構經營獨立性。央行等監管機構提高這個(ge) 要求主要為(wei) 了促使互聯網平台企業(ye) 完善內(nei) 控機製,讓互聯網平台企業(ye) 能夠不受到任何不利人為(wei) 因素的幹擾,使經營始終符合金融監管部門的要求,按照企業(ye) 既定的發展目標邁進,為(wei) 互聯網平台企業(ye) 發展壯大蓄積動能。

要求強化金融消費者保護機製,規範個(ge) 人信息采集使用、營銷宣傳(chuan) 行為(wei) 和格式文本合同,加強監督並規範與(yu) 第三方機構的金融業(ye) 務合作等。央行等金融監管機構提出這個(ge) 要求,主要在於(yu) 督促互聯網平台企業(ye) 把維護金融消費者權益放在經營首位,消除隻顧自身經營利益而不顧消費者權益、甚至是坑害消費者權益事件的發生,為(wei) 踐行互聯網普惠金融而努力,讓全社會(hui) 能夠分享互聯網金融發展帶來的紅利,為(wei) 社會(hui) 經濟發展提供全方位、有溫度、有力度的金融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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