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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出台公路貨車不停車超限超載檢測 係統建設與使用技術規範

發布時間:2020-09-25 13:59:43 中國交通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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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湖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公路貨運車輛不停車超限超載檢測係統建設與(yu) 使用技術規範》(DB43/ T1817—2020)。據了解,該《規範》將於(yu) 9月25日正式實施。

《規範》要求,公路貨運車輛不停車超限超載檢測係統由信息采集取證係統和執法管理信息係統兩(liang) 部分組成,信息采集取證係統包括不停車稱重係統、車輛外廓尺寸檢測係統、車牌識別抓拍係統、視頻監控係統、信息發布係統、交通標誌標線、供電與(yu) 防雷係統、現場控製機櫃、網絡信息傳(chuan) 輸係統,執法管理信息係統包括超限超載運輸運行監管、治超綜合指揮調度、執法管理、研判分析、黑白名單、綜合查詢、係統管理、治超APP、移動執法終端係統、地理信息係統、車載定位管理係統。

同時,《規範》對公路貨運車輛不停車超限超載檢測係統設備的安裝標準提出明確要求,如施工安全和現場管理、設備安裝選點規範,設備、稱重傳(chuan) 感器、線圈、控製機櫃和抓拍杆的安裝。

公路貨運車輛不停車超限超載檢測係統設備安裝的選點應遵循通行唯一的原則,按照湖南省科技治超建設的規劃,施工前期應對設備安裝的點位進行現場勘察,確認車道寬度、工程量及土建改造要求來製定建設方案。稱重設備在傳(chuan) 感器位置選擇時應盡量遠離紅綠燈路口、公交車站、商業(ye) 區或小區、彎道等,一般保證150m以上距離,特殊路段和橋梁、隧道等重要監測項目,應充分考慮計量檢定的適宜性(稱重設備中的傳(chuan) 感器前後300m內(nei) 不得有紅綠燈路口、公交車站、商業(ye) 區或小區、彎道、橋梁、隧道等)。

此外,公路貨運車輛不停車超限超載檢測係統經驗收合格後,應向社會(hui) 公示不少於(yu) 15個(ge) 工作日,方可運行公路貨運車輛不停車超限超載檢測係統開展公路治超非現場執法。 

車輛超限超載,輕則導致路麵損毀,重則橋梁垮塌,嚴(yan) 重威脅交通安全。近年來,為(wei) 破解治超難題,我省在科技治超上加強頂層設計,編製《湖南省“十三五”科技治超建設規劃》《湖南省治理車輛超限超載信息係統建設指南》《湖南省公路不停車超限檢測係統建設技術指南》《湖南省公路不停車檢測治超網規劃》,出台《湖南省治理貨運車輛超限運輸不停車檢測非現場執法實施辦法(試行)》,加大省、市、縣、站四級治超信息管理平台和不停車超限檢測係統建設,實現治超由“人海戰術”管理向“科技智能”管理轉變,治超工作方法措施不斷拓展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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