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9-09-29 15:58:32 國家發展改革委經濟貿易司子站

按照國務院有關(guan) 工作部署,為(wei) 深入推進物流降本增效工作,國家發展改革委、交通運輸部近日聯合印發《關(guan) 於(yu) 做好物流降本增效綜合改革試點工作的通知》(發改經貿﹝2019﹞1537號,簡稱《通知》),決(jue) 定在山西、江蘇、浙江、河南、重慶、四川等6省(市)組織開展物流降本增效綜合改革試點,試點期為(wei) 2019年9月至2021年8月。本次試點以省級行政區劃為(wei) 單位,以地方探索創新為(wei) 主導。相關(guan) 試點省(市)將在符合相關(guan) 法律法規規定的前提下,結合本省(市)實際和物流降本增效需要,按照《通知》確定的重點任務,在事權範圍內(nei) 研究製定切實可行的創新改革舉(ju) 措,破除物流降本增效的瓶頸製約;對涉及國務院相關(guan) 部門事權、突破現行規章製度和規範性文件的創新性政策訴求及建議,將定期匯總後報送國家發展改革委、交通運輸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交通運輸部將加強對試點工作的統籌指導和跟蹤監測,根據工作進展情況及時開展中期評估,並會(hui) 同相關(guan) 部門研究論證相關(guan) 試點省(市)提出的創新性政策訴求及建議,對具備條件的政策訴求及建議支持先行先試。在試點結束後將組織評估驗收,並以適當方式推廣試點省(市)的成功模式和先進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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