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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部委開展道路運輸重點領域駕駛員職業化培訓考試試點

發布時間:2019-07-31 09:07:55 交通運輸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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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交通運輸部、教育部、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hui) 保障部、中華全國總工會(hui) 等五部門辦公廳,聯合印發了《關(guan) 於(yu) 開展道路運輸重點領域駕駛員職業(ye) 化培訓考試試點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在江蘇、浙江、雲(yun) 南3省部署開展道路運輸重點領域駕駛員職業(ye) 化培訓考試試點工作。

開展道路運輸重點領域駕駛員職業(ye) 化培訓考試試點工作,推進道路旅客運輸、道路危險貨物運輸駕駛員培訓考試,由駕駛培訓機構承擔的社會(hui) 化培訓考試向職業(ye) 院校(含技工院校,下同)承擔的職業(ye) 化培訓考試轉變,是落實國務院大督查重點整改事項的具體(ti) 行動,是實施職業(ye) 技能提升行動方案(2019-2021年)的重要舉(ju) 措,更是確保道路運輸行業(ye) 安全生產(chan) 的治本之策,對解決(jue) 當前道路運輸駕駛員整體(ti) 素質不高和結構性數量不足問題,從(cong) 源頭上加強道路運輸安全生產(chan) 管理,促進道路運輸行業(ye) 提質增效升級,推進運輸服務高質量發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yi) 。

試點工作重點探索5條新路子:

一是聚焦重點領域,探索職業(ye) 培訓新路子。按照“突出重點、分類引導”的思路,聚焦當前道路運輸駕駛員隊伍中矛盾最突出的領域,將直接關(guan) 係道路交通安全的道路旅客運輸和道路危險貨物運輸駕駛員,作為(wei) 職業(ye) 化培訓的對象,確保把有限的培訓資源用在刀刃上,從(cong) 而建立起基於(yu) 職業(ye) 類別和崗位安全風險的分類培訓製度。

二是推行訂單培養(yang) ,探索校企合作新路子。訂單式培養(yang) 是產(chan) 教供需雙向對接的載體(ti) ,強化了企業(ye) 用人的主體(ti) 責任,精準解決(jue) 了“企業(ye) 招什麽(me) 人”和“從(cong) 業(ye) 人員在哪就業(ye) ”的問題。《通知》提出積極推行訂單式培訓的組織模式,根據企業(ye) 對不同崗位從(cong) 業(ye) 人員素質的需求,靈活采取崗前職業(ye) 培訓和企業(ye) 新型學徒製兩(liang) 種培養(yang) 模式,其中崗前職業(ye) 培訓主要麵向初級技能人員群體(ti) ,企業(ye) 新型學徒製主要麵向中、高級技能人員群體(ti) ,切實增強職業(ye) 化培訓的針對性和操作性。

三是整合考試資源,探索兩(liang) 考合一新路子。考試是“指揮棒”,嚴(yan) 格考試是嚴(yan) 格培訓的必要條件。《通知》提出,開展道路危險貨物運輸應用能力科目考核,在試點省份探索推行基本知識科目統一考試,優(you) 化從(cong) 業(ye) 資格考試和職業(ye) 技能評價(jia) 的內(nei) 容與(yu) 方式,探索兩(liang) 種考試的有效銜接和貫通,這是目前道路運輸從(cong) 業(ye) 資格考試製度的重大創新。特別是推行道路運輸從(cong) 業(ye) 資格考試和職業(ye) 技能評價(jia) 考試“兩(liang) 考合一”“一考發兩(liang) 證”,對於(yu) 降低道路運輸製度性交易成本、提高道路運輸駕駛員職業(ye) 待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yi) 。

四是開展技能評價(jia) ,探索職業(ye) 發展新路子。開展職業(ye) 技能評價(jia) 是推進職業(ye) 發展的必要途徑。《通知》提出,鼓勵學員通過道路客運汽車駕駛員和道路危險貨物運輸員職業(ye) 技能評價(jia) ,取得相關(guan) 證書(shu) ;鼓勵支持道路運輸企業(ye) 製定差異化的薪酬分配方案和職業(ye) 晉升製度,在崗位聘任、薪酬待遇、職業(ye) 晉升等方麵,向參加職業(ye) 培訓和通過職業(ye) 技能評價(jia) 的高技能人員傾(qing) 斜,切實增強參加職業(ye) 化培訓考試從(cong) 業(ye) 人員的獲得感。通過這一政策製度設計,進一步增強職業(ye) 化培訓考試政策的含金量和吸引力。

五是完善支持政策,探索多元籌資新路子。按照“企業(ye) 拿一點、政府補一點、個(ge) 人出一點”的辦法,建立企業(ye) 、政府、個(ge) 人多元化的資金籌措機製。其中“企業(ye) 拿一點”,是指企業(ye) 按規定提取和使用職工教育培訓經費;“政府補一點”,是指政府按照職業(ye) 技能提升行動、企業(ye) 新型學徒製、提高技術工人待遇、實訓基地建設等相關(guan) 政策規定,對職業(ye) 化培訓考試予以適當補助;“個(ge) 人出一點”,是指參加職業(ye) 化培訓考試的學員個(ge) 人承擔一定費用,並探索通過信用支付等方式,切實減輕參訓人員經濟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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