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8-12-25 09:28:42 浙江物流網

“隨著電商行業(ye) 立法規範化和消費者權益保障的提升,電商經營者在選擇快遞物流時,對運輸時效、客戶體(ti) 驗等更加注重。《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以下簡稱《電商法》)的實施是快遞物流企業(ye) 一次重要的突破時機,快遞業(ye) 應持續提升快遞服務時效,加強用戶體(ti) 驗等,進一步提升競爭(zheng) 能力。”中商產(chan) 業(ye) 研究院高級谘詢顧問劉潔瓊在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表示。
《電商法》將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中第五十一條和第五十二條對快遞的責任、服務、時限、查驗、代收、包裝材料與(yu) 代收貨款提出了明確的要求,這些規定將對消費者和快遞物流業(ye) 產(chan) 生怎樣的影響?本報記者采訪業(ye) 內(nei) 人士,請其針對電商法關(guan) 於(yu) 快遞物流業(ye) 的規定進行進一步的解讀。
《電商法》第五十一條規定,合同標的為(wei) 交付商品並采用快遞物流方式交付的,收貨人簽收時間為(wei) 交付時間。合同標的為(wei) 提供服務的,生成的電子憑證或者實物憑證中載明的時間為(wei) 交付時間;前述憑證沒有載明時間或者載明時間與(yu) 實際提供服務時間不一致的,實際提供服務的時間為(wei) 交付時間。合同標的為(wei) 采用在線傳(chuan) 輸方式交付的,合同標的進入對方當事人指定的特定係統並且能夠檢索識別的時間為(wei) 交付時間。
劉潔瓊表示,《電商法》第五十一條主要是對快遞物流交付時間的約定,以往每到“雙11”,大量快遞擁堵在路上,遲遲無法收到快遞有時會(hui) 影響到消費者的工作與(yu) 生活。“其實,各種理由都不能是理由,賣家應約定交付時間,並承諾運輸中的風險與(yu) 責任。”
於(yu) 此同時,《電商法》第五十二條規定要求快遞員要履行“送貨上門”的義(yi) 務,快遞員不征求同意就不能直接把快遞放驛站或采取他人代收的方式,並且在交付商品時,應當提示收貨人當麵查驗。記者了解到,事實上,2018年5月1日起施行的《快遞暫行條例》規定,快遞企業(ye) 應當將快件投遞到約定的收件地址、收件人或者收件人指定的代收人手中,並告知收件人或者代收人當麵驗收。
《電商法》第五十二條規定,快遞物流服務提供者應當按照規定使用環保包裝材料,實現包裝材料的減量化和再利用。
可以發現,《電商法》從(cong) 三審稿到四審稿,綠色發展是其中改動較大的部分,最終在第六十五條中增加了各級政府促進電商綠色發展的責任,在第五十二條中規定了快遞物流服務提供者要使用環保包裝材料。
劉潔瓊表示,這是《電商法》對快遞物流業(ye) 的一個(ge) 義(yi) 務規定,特別是在節能環保的義(yi) 務方麵,電商過度包裝既浪費資源,又汙染環境。中商產(chan) 業(ye) 研究院監測數據顯示,2016年全國快遞業(ye) 務量達312.8億(yi) 件,共消耗約32億(yi) 條編織袋、68億(yi) 個(ge) 塑料袋、37億(yi) 個(ge) 包裝箱以及3.3億(yi) 卷膠帶。光是一年消耗的快遞包裝盒所需的瓦楞紙箱原紙就多達4600萬(wan) 噸,相當於(yu) 消耗了7200萬(wan) 棵樹。截至2017年年底,快遞業(ye) 務量突破400億(yi) 件,電子運單普及率達80%,全年節約傳(chuan) 統紙質快遞運單210億(yi) 張;通過推廣可循環編織袋,節約中轉編織袋4億(yi) 個(ge) 。不過,目前國內(nei) 的快遞包裝仍存在過度包裝、成本偏高、體(ti) 係不健全等問題。
商品包裝始終貫穿於(yu) 電商交易的全鏈條之中,這個(ge) 鏈條中有賣方、買(mai) 方、快遞服務提供者等多個(ge) 主體(ti) 。一方麵,法律要求快遞服務提供者使用環保包裝材料,並不是說賣方和買(mai) 方就可以置身事外,包括清潔生產(chan) 促進法、循環經濟促進法、固體(ti) 廢物汙染環境防治法在內(nei) 的多個(ge) 法律文件均對包裝物材質和包裝方式進行了規定;另一方麵,商品的包裝是為(wei) 運輸服務的,對商品包裝問題有決(jue) 定權的應當是快遞物流等運輸投遞方。在解決(jue) 電商包裝問題上,快遞物流企業(ye) 應當處於(yu) 領銜地位,為(wei) 電商綠色環保、可持續發展提供更優(you) 的快遞物流解決(jue) 方案。
電商行業(ye) 作為(wei) 快遞行業(ye) 的主要動力來源,發生了如此大的進步變革,快遞行業(ye) 也需要察覺風向並製定對策。因此,具備時效與(yu) 服務優(you) 勢的快遞企業(ye) ,其競爭(zheng) 能力將會(hui) 進一步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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