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夏出台物流寄遞業安全管理新規
發布時間:2017-08-15 09:38:13 中國道路運輸網

近日,寧夏回族自治區公安廳、綜治辦、商務廳、郵政管理局、國家安全廳、交通運輸廳、工商局7部門聯合出台物流寄遞業安全管理新規,全麵規範物流業貨物實名托運、寄遞業郵件快件實名收寄行為。
按照規定,物流、寄遞企業要嚴格落實貨物實名托運和郵件快件實名收寄製度。在托運人交付托運貨物和寄件人交付所寄物品時,必須對其本人的身份證等有效證件進行核對,確認無誤後方可收取。物流企業收貨人員要利用物流采集終端設備,通過掃描、拍照等方式,對托運人姓名、身份證號、聯係方式、托運日期及托運貨物的品名、數量、目的地、收貨人、收貨人聯係電話等信息進行登記,自動錄入寧夏物流實名係統。寄遞企業收件人員通過掃描、拍照等方式,要將寄件人員身份信息及所寄物品的品名、數量、快遞單號、目的地、收件人、收件人聯係電話等信息進行登記,錄入相關信息管理係統。物流、寄遞企業要嚴格落實托運和收寄驗視製度,對信件以外的物品,當場開箱驗視內件,並主動堵截禁止托運、寄遞物品。物流園區、貨運站實行集中安檢製度,在各自分揀中心對收寄的郵件、快件100%通過X光機進行安檢。
凡托運寄件人不能出具有效證件或拒絕驗視物品的,一律不予托運、寄遞。物流、寄遞企業及其相關責任人員在物流和寄遞工作中,違反實名登記、驗視、安檢等有關規定的,由行政主管部門依法進行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利用物流、寄遞渠道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的,任何公民均可向公安機關進行控告或舉報。公安機關經核實,依法將對控告舉報有功者依據有關規定給予獎勵。
相關(guan) 閱讀
每日 推薦
熱門 專(zhuan) 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