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部門聯合出台《賑災包裹寄遞服務和安全管理規定》
發布時間:2016-06-06 09:26:55 第一物流網

為(wei) 加強重大自然災害期間賑災包裹寄遞服務和安全管理,保障寄遞渠道安全暢通和救災活動有序開展,國家郵政局和民政部於(yu) 日前聯合出台《賑災包裹寄遞服務和安全管理規定》,從(cong) 收寄條件、優(you) 先待遇、安全保障、部門協作等方麵加以規範。
鼓勵郵政企業(ye) 、快遞企業(ye) 積極參與(yu) 賑災包裹寄遞活動,對於(yu) 各地民政部門和基金會(hui) 、慈善會(hui) 等公益慈善類社會(hui) 組織在重大自然災害發生後的救災捐贈活動期間,以郵件、快件形式寄往災區民政部門和公益慈善類社會(hui) 組織的賑災物品,提供優(you) 質、安全、高效的賑災包裹寄遞服務。
在賑災包裹寄遞活動中,郵政企業(ye) 、快遞企業(ye) 可以根據災區寄遞渠道運行負荷情況和安全管理需要,暫緩收寄民政部門和公益慈善類社會(hui) 組織以外其他組織或者個(ge) 人直接寄往災區的捐贈物品,引導其通過其他方式辦理捐贈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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