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5-11-18 10:06:37 廣州日報

“雙十一”過後快遞包裹激增,野蠻分揀、個(ge) 人信息安全等問題再次成為(wei) 熱點。日前,國務院法製辦就《快遞條例(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意見稿規定,快遞公司及從(cong) 業(ye) 人員以拋扔、踩踏或者其他危害快件安全的方法處理快件的,最高可罰款5萬(wan) 元。 快遞業(ye) 增長瘋狂,個(ge) 別從(cong) 業(ye) 者更瘋狂。拋、扔、踩、踏的暴力分揀現象,已經從(cong) 庫房延伸到了小區門口,可謂明目張膽、任性至極。看到自己精心淘來的“寶貝”被恣意蹂躪,網購族們(men) 除了心疼似乎無計可施。於(yu) 是,通過法律規章來規範快遞行業(ye) 發展、遏製暴力分揀等亂(luan) 象,已經成為(wei) 公眾(zhong) 的普遍訴求。而《快遞條例》的編製,無疑是順應民意之舉(ju) 。
治亂(luan) 用重典,最高5萬(wan) 元的重罰,從(cong) 此快件是否將被快遞小哥溫柔以待?從(cong) 輿論反饋來看,似乎仍然充滿疑義(yi) 。而諸多疑義(yi) 中,誰來監督成了核心議題。畢竟,與(yu) 龐大的快遞員隊伍相比,監管執法的力量顯得太過薄弱,而群眾(zhong) 監督的力量雖然無處不在,但畢竟充滿隨機性,給粗暴的快遞小哥們(men) 留有僥(jiao) 幸的空間。也就是說,重罰的整治手段,雖然出拳很重很猛,但很可能打在棉花上,在執行過程中遭到消解。
野蠻的暴力分揀現象要遏製,快遞行業(ye) 的健康發展要規範,已然成為(wei) 共識。但從(cong) 重罰引發爭(zheng) 議的局麵來看,關(guan) 於(yu) 如何遏製、如何規範,顯然還缺乏清晰的路徑和行之有效的辦法。規章製度的出台,隻是解決(jue) 了“製”的問題,尚未解決(jue) “治”的問題,從(cong) 動機上來講很有“必要”,但從(cong) 效果來預判卻未必是“必然”。而之所以陷入這等境遇,歸根到底還是快遞行業(ye) 的規範,光靠法規製度的單兵突進恐怕不行,還得靠綜合求解才能達成。
深挖快遞亂(luan) 象生長的土壤,規章製度的缺失固然是重要短板,但也必須看到,行業(ye) 積弊的形成,還與(yu) 行業(ye) 發展本身的缺陷有關(guan) 。快遞行業(ye) 的快速發展,造成了行業(ye) 標準的混亂(luan) 和服務規範的缺失。快遞形態上是物流,但實質卻是服務。而服務標準化的欠缺,恰恰是大多數行業(ye) 在服務領域存在的問題。因此,在完善法律規章之外,強化行業(ye) 自身的標準化建設,可能有助於(yu) 滌清服務領域的斑斑劣跡。而這種標準化建設,包括提升從(cong) 業(ye) 者素質、製定從(cong) 業(ye) 規範等。
對重罰有效性的疑慮,並不是否定法規製度的必要性,而是希望其更具操作性。整治快遞亂(luan) 象,要出重拳,更要精準出拳,避免一拳打在棉花上。並且,在出重拳的同時,監管部門還應打好“組合拳”,避免以罰代管,以簡單粗暴的方式對待野蠻分揀的快遞亂(luan) 象。唯如此,網購族們(men) 精心挑選的“寶貝”,才能被快遞小哥們(men) 溫柔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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