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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展農村金融需要形成政策合力

發布時間:2015-04-14 09:54:06 人民政協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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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以來,農(nong) 業(ye) 都是一個(ge) 弱勢、多風險的行業(ye) ,金融支持“三農(nong) ”如何尋找到合適的切入點,至關(guan) 重要。
  我國在改革之初對於(yu) 農(nong) 村金融體(ti) 係的定位是建立商業(ye) 金融、合作金融和政策金融三者結合的金融體(ti) 係。但是30多年過去,實踐當中還是有很多的誤區。
  在我國農(nong) 村金融體(ti) 係中,商業(ye) 金融、合作金融和政策金融的定位應該更加明確,形成合力,才有利於(yu) 形成一個(ge) 為(wei) 農(nong) 業(ye) 發展服務的金融體(ti) 係。
  郵儲(chu) 銀行定位在農(nong) 村發展是近幾年的事情,在很長一段時間農(nong) 信社和農(nong) 行是農(nong) 村金融服務的主力軍(jun) 。這其中,農(nong) 行的商業(ye) 性和農(nong) 信社的合作性如何妥善處理,一直沒有找到合適的道路。
  從(cong) 現實看,小農(nong) 經濟難以適應社會(hui) 化的大生產(chan) ,但是中國確實是需要信用合作,我國農(nong) 村的集約化生產(chan) 兩(liang) 條道路——要不然走大農(nong) 產(chan) 道路,要不然走合作經濟的道路。中國的土地製度和各方麵的製度決(jue) 定了走大農(nong) 產(chan) 的道路非常有限,家庭農(nong) 場規模也有限。但是如果我們(men) 能夠把以家庭聯產(chan) 承包製的小農(nong) 組織起來,真正走向生產(chan) 合作、銷售合作、信用合作三位一體(ti) 的合作道路,我認為(wei) 是未來的方向。
  改革的初衷是希望農(nong) 信社走合作金融的道路,但是經過多年的發展,農(nong) 信社已經成為(wei) 基層金融機構,實現真正的合作麵臨(lin) 困難。
  我認為(wei) ,農(nong) 信社可以走商業(ye) 化道路,進行股份製改造。但這種股份製改造,並不完全等同於(yu) 普通的商業(ye) 銀行股份製改造。其股權結構和治理結構應走股份製道路,但是服務的對象應該還是以農(nong) 村為(wei) 主。
  在當前的金融環境下,新生的合作金融走吸收存款、發放貸款道路是不行的。我國應形成商業(ye) 金融機構與(yu) 互助金融機構上下對接、批發和零售的關(guan) 係。這種模式比較適合我國目前的現狀,應成為(wei) 商業(ye) 金融的定位。
  比如,目前山東(dong) 正在設計一種新型的農(nong) 村信用互助模式,即農(nong) 民信用互助組織,其最大的特點是沒有資金池。與(yu) 農(nong) 信社、農(nong) 行、郵儲(chu) 等商業(ye) 金融機構有業(ye) 務合作,可以作為(wei) 農(nong) 民信用互助組織的開戶行、業(ye) 務輔導行、行為(wei) 監督行和資金批發行。
  此外,農(nong) 村的弱勢性和高風險性,決(jue) 定了沒有政策支持是不可能的,因此還需要做好財政的扶持工作。商業(ye) 金融、合作金融和政策金融的定位應該更加明確,形成合力,才有利於(yu) 形成一個(ge) 為(wei) 農(nong) 業(ye) 發展服務的金融體(ti) 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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