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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門相關司局負責同誌就《實施彈性退休製度暫行辦法》答記者問

發布時間:2025-01-02 13:57:21 中社部信息宣傳(chuan) 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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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資源社會(hui) 保障部、中央組織部、財政部1月1日發布《實施彈性退休製度暫行辦法》。三部門相關(guan) 司局負責同誌就辦法有關(guan) 問題回答了記者提問。

問:製定這個(ge) 文件的主要目的是什麽(me) ?

答:黨(dang) 的二十屆三中全會(hui) 提出,按照自願、彈性原則,穩妥有序推進漸進式延遲法定退休年齡改革。《全國人民代表大會(hui) 常務委員會(hui) 關(guan) 於(yu) 實施漸進式延遲法定退休年齡的決(jue) 定》明確,職工可自願選擇彈性提前退休或彈性延遲退休。實施彈性退休,是我國漸進式延遲法定退休年齡改革的一項重要內(nei) 容,有利於(yu) 適應勞動者多樣化需求,滿足不同的工作生活安排需要。

改革實施後,職工的退休年齡由原來的一個(ge) 剛性節點,拓展成為(wei) 一個(ge) 彈性區間,增加了職工對退休年齡的選擇權。為(wei) 落實好自願、彈性原則,切實保障職工合法權益,促進人力資源開發利用,執行好決(jue) 定提出的彈性退休政策,三部門製定了《實施彈性退休製度暫行辦法》,明確了彈性退休辦理程序、權益保障等內(nei) 容,對優(you) 化社保經辦服務提出了要求。

問:彈性退休年齡如何確定

答:辦法規定,職工達到國家規定的最低繳費年限,可以自願選擇彈性提前退休,提前時間最長不超過3年,且退休年齡不得低於(yu) 女職工50周歲、55周歲及男職工60周歲的原法定退休年齡。職工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所在單位與(yu) 職工協商一致的,可以彈性延遲退休,延遲時間最長不超過3年。

比如,某男職工,1972年9月出生,決(jue) 定實施後法定退休年齡為(wei) 62周歲,若滿足最低繳費年限,那麽(me) 可以在60周歲至62周歲之間選擇彈性提前退休。若該職工沒有選擇彈性提前退休,達到法定退休年齡62周歲時,可以退休;如果所在單位與(yu) 其協商一致,還可以在62周歲至65周歲之間彈性延遲退休。

問:辦法在彈性提前退休辦理方麵是如何規定的?

答:辦法規定,職工自願選擇彈性提前退休的,至少在本人選擇的退休時間前3個(ge) 月,以書(shu) 麵形式告知所在單位。這一規定主要基於(yu) 兩(liang) 點考慮:一方麵,明確告知形式為(wei) “書(shu) 麵”,以確保彈性提前退休為(wei) 職工本人真實意願;另一方麵,明確提前告知的時間,便於(yu) 用人單位在人員安排上有所準備。

問:辦法在彈性延遲退休辦理方麵是如何規定的?

答:辦法提出,所在單位與(yu) 職工應提前1個(ge) 月,以書(shu) 麵形式明確延遲退休時間等事項。彈性延遲退休時間確定後,不再延長。彈性延遲退休期間,所在單位與(yu) 職工的勞動關(guan) 係或人事關(guan) 係延續。這些規定體(ti) 現了雙方協商一致,保障了彈性延遲退休期間的勞動者權益,也有利於(yu) 穩定用人單位和職工預期。同時,辦法規定,公務員、國有企事業(ye) 單位領導人員及其他管理人員,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應當及時辦理退休手續。

問:職工選擇彈性退休時,最低繳費年限如何確定?

答:根據決(jue) 定,職工按月領取基本養(yang) 老金要達到國家規定的最低繳費年限。考慮到改革實施過程中,在不同年度退休,最低繳費年限會(hui) 有差異,辦法根據彈性退休政策對此規定進一步明確、細化,選擇彈性提前退休的職工,申請按月領取基本養(yang) 老金,應達到所選擇退休時間對應年份最低繳費年限;選擇彈性延遲退休的職工,申請按月領取基本養(yang) 老金,應達到其法定退休年齡對應年份最低繳費年限。

問:機關(guan) 和國有企事業(ye) 單位工作人員彈性退休在程序上有什麽(me) 要求?

答:為(wei) 落實從(cong) 嚴(yan) 管理幹部要求,辦法規定,機關(guan) 和國有企事業(ye) 單位工作人員彈性退休的,應當按照幹部人事管理權限和規定程序報批同意。

:辦法在職工申請領取基本養(yang) 老金、社保經辦服務等方麵,有哪些要求?

答:所在單位應不晚於(yu) 職工退休時間當月,按規定向社會(hui) 保險經辦機構提出領取基本養(yang) 老金申請,如實提供退休時間申請書(shu) 等材料。

社會(hui) 保險經辦機構應及時對領取基本養(yang) 老金申請進行審核。職工從(cong) 審核通過的退休時間次月開始領取基本養(yang) 老金。同時,社會(hui) 保險經辦機構要探索擴展退休服務,主動為(wei) 臨(lin) 近退休年齡的參保人員提供關(guan) 於(yu) 辦理退休手續的預先指導和提前受理等服務。

問:根據辦法相關(guan) 要求,社保經辦服務將作哪些方麵的優(you) 化調整?

答:人社部門將通過模式創新,促進社保經辦服務持續優(you) 化。一是大力推進“退休一件事”。組織各地進一步優(you) 化業(ye) 務流程,強化跨部門政策、業(ye) 務、係統協同和數據共享,實現退休相關(guan) 聯辦事項“一表申報、一窗受理、一網通辦”,提升用人單位和群眾(zhong) 獲得感。二是逐步開展退休提醒服務。主動對接臨(lin) 近退休年齡的參保人員,提前提醒可以考慮選擇退休時間,並告知辦理退休手續的流程和渠道。三是逐漸推開退休預先服務。提前受理臨(lin) 近退休人員提出的相關(guan) 檔案信息審核或基本養(yang) 老保險關(guan) 係歸集等業(ye) 務申請,方便參保人員提前了解自己曆年的參保繳費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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