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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部門發布網絡安全審查辦法

發布時間:2020-04-28 09:19:01 經濟參考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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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wei) 了確保關(guan) 鍵信息基礎設施供應鏈安全,維護國家安全,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發展改革委、工信部等12部門27日聯合發布《網絡安全審查辦法》。《辦法》將於(yu) 今年6月1日起實施。

根據《辦法》,網絡安全審查重點評估采購網絡產(chan) 品和服務可能帶來的國家安全風險,包括產(chan) 品和服務使用後帶來的關(guan) 鍵信息基礎設施被非法控製、遭受幹擾或破壞,以及重要數據被竊取、泄露、毀損的風險;產(chan) 品和服務的安全性、開放性、透明性、來源的多樣性,供應渠道的可靠性以及因為(wei) 政治、外交、貿易等因素導致供應中斷的風險;以及其他可能危害關(guan) 鍵信息基礎設施安全和國家安全的因素等。

“關(guan) 鍵信息基礎設施運營者采購網絡產(chan) 品和服務,影響或可能影響國家安全的,應當按照辦法進行網絡安全審查。”國家網信辦有關(guan) 負責人介紹說,電信、廣播電視、能源、金融、公路水路運輸、鐵路、民航、郵政、水利、應急管理、衛生健康、社會(hui) 保障、國防科技工業(ye) 等行業(ye) 領域的重要網絡和信息係統運營者在采購網絡產(chan) 品和服務時,應當按照辦法要求考慮申報網絡安全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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