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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運營者采購網絡產品和服務或須接受網絡安全審查

發布時間:2020-04-28 09:13:30 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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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北京4月27日電(記者王思北)根據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等12個(ge) 部門27日聯合公布的《網絡安全審查辦法》,關(guan) 鍵信息基礎設施運營者采購網絡產(chan) 品和服務,影響或可能影響國家安全的,應當進行網絡安全審查。

國家網信辦有關(guan) 負責人表示,關(guan) 鍵信息基礎設施對國家安全、經濟安全、社會(hui) 穩定、公眾(zhong) 健康和安全至關(guan) 重要。我國建立網絡安全審查製度,目的是通過網絡安全審查這一舉(ju) 措,及早發現並避免采購產(chan) 品和服務給關(guan) 鍵信息基礎設施運行帶來風險和危害,保障關(guan) 鍵信息基礎設施供應鏈安全,維護國家安全。辦法的出台,為(wei) 我國開展網絡安全審查工作提供了重要的製度保障。

根據辦法,網絡安全審查重點評估采購網絡產(chan) 品和服務可能帶來的國家安全風險,包括產(chan) 品和服務使用後帶來的關(guan) 鍵信息基礎設施被非法控製、遭受幹擾或破壞,以及重要數據被竊取、泄露、毀損的風險;產(chan) 品和服務的安全性、開放性、透明性、來源的多樣性,供應渠道的可靠性以及因為(wei) 政治、外交、貿易等因素導致供應中斷的風險;以及其他可能危害關(guan) 鍵信息基礎設施安全和國家安全的因素等。

“關(guan) 鍵信息基礎設施運營者采購網絡產(chan) 品和服務,影響或可能影響國家安全的,應當按照辦法進行網絡安全審查。”國家網信辦有關(guan) 負責人介紹說,電信、廣播電視、能源、金融、公路水路運輸、鐵路、民航、郵政、水利、應急管理、衛生健康、社會(hui) 保障、國防科技工業(ye) 等行業(ye) 領域的重要網絡和信息係統運營者在采購網絡產(chan) 品和服務時,應當按照辦法要求考慮申報網絡安全審查。

這位負責人還表示,網絡安全審查的目的是維護國家網絡安全,不是要限製或歧視國外產(chan) 品和服務。我們(men) 歡迎國外產(chan) 品和服務進入中國市場的政策沒有改變。

據悉,辦法將於(yu) 2020年6月1日起實施。自2017年6月1日起實施的《網絡產(chan) 品和服務安全審查辦法(試行)》同時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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