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guan) 於(yu) 加強投資數據資源共享
持續深化投資審批“一網通辦”的指導意見
發改投資〔2021〕1119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新疆生產(chan) 建設兵團發展改革委、自然資源主管部門、環境保護廳(局)、交通運輸廳(局、委)、水利(水務)廳(局)、能源局:
加強審批數據資源共享、推進投資審批“一網通辦”是投資審批製度改革的關(guan) 鍵所在,也是深化投資領域“放管服”改革的重要基礎。近年來,各地方、各有關(guan) 部門堅持“製度+技術”並重,以全國投資項目在線審批監管平台(以下簡稱投資在線平台)為(wei) 依托,大力推進投資審批製度改革,構建形成了以投資在線平台為(wei) 主幹,以各行業(ye) 領域審批係統為(wei) 支撐,覆蓋國家、省、市、縣四級的投資審批係統“一張網”,在優(you) 化審批流程、加強投資調度和監管、促進利企便民等方麵發揮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但同時也發現,一些領域、一些地方仍然存在著數據共享機製不健全、共享信息不充分、“一網通辦”不平衡等問題,嚴(yan) 重製約了投資審批製度改革的深入推進。為(wei) 貫徹落實黨(dang) 中央、國務院決(jue) 策部署,進一步加強投資在線平台與(yu) 自然資源、生態環境、交通運輸、水利、能源等領域的投資數據資源共享,深化投資審批“一網通辦”,現提出如下意見。
一、總體(ti) 要求
以習(xi) 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hui) 主義(yi) 思想為(wei) 指導,深入貫徹黨(dang) 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hui) 精神,堅持以投資在線平台為(wei) 依托,以固定資產(chan) 投資項目代碼為(wei) 基礎,著力健全縱橫貫通的投資在線審批體(ti) 係,著力優(you) 化高效便捷的投資審批服務,著力推進跨層級、跨地域、跨部門的審批數據共享和業(ye) 務協同,2021年底爭(zheng) 取實現各級自然資源、生態環境、交通運輸、水利等部門審批係統與(yu) 投資在線平台的互聯共享,並持續深化投資審批權責“一張清單”、投資數據“一體(ti) 共享”、審批事項“一網通辦”,助力投資審批製度改革向縱深推進,為(wei) 全麵改善投資環境、繼續發揮投資關(guan) 鍵作用提供有力支撐。
二、完善工作機製,優(you) 化縱橫貫通的審批體(ti) 係
(一)拓展環評審批信息共享區域。中央投資在線平台在實現與(yu) 全國環評統一申報和審批係統互聯互通基礎上,要根據環評係統推進情況逐步實現與(yu) 全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審批數據共享。對於(yu) 已應用全國統建環評統一申報和審批係統的地方,由國家層麵實現數據集中共享,並通過投資在線平台按需向地方共享審批數據。對於(yu) 市縣有數據共享需要的,各省級投資在線平台要做好數據“下行”共享,便於(yu) 基層開展數據利用和監測分析。
(二)加大自然資源和交通運輸、水利領域審批信息共享力度。中央投資在線平台要增加與(yu) 自然資源部智能審批係統有關(guan) 用地審批數據的共享頻次,確保每周至少批量共享一次。積極推進國土空間基礎信息平台建設,為(wei) 各相關(guan) 部門的項目選址、審批、監管提供自然資源和國土空間數據的基礎支撐服務,並逐步與(yu) 投資在線平台實現互聯共享。進一步提升交通運輸審批事項業(ye) 務協同水平,實現航道通航條件影響評價(jia) 審核、國家重點公路建設項目初步設計審批、國家重點水運工程設計文件審查等數據的實時共享。完善水利部政務服務平台數據接口,實現投資在線平台與(yu) 水利部政務服務平台取水許可審批、水土保持方案審批和洪水影響評價(jia) 審批等信息實時共享。
(三)完善縱橫貫通的審批數據共享機製。縱向上,對於(yu) 規劃許可、交通運輸、水利、節能審查等審批管理權限屬於(yu) 地方的審批結果數據,由各地負責實現本地投資在線平台與(yu) 相關(guan) 部門審批係統(或各地政務服務共享平台)的互聯互通,地方投資在線平台要及時將匯集的數據上傳(chuan) 至中央投資在線平台,由中央投資在線平台將相關(guan) 數據共享至各有關(guan) 部門,便於(yu) 開展數據利用和監測分析。橫向上,中央投資在線平台要重點加強與(yu) 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在投資主體(ti) 、中介機構基礎信息和信用信息方麵的實時共享。以修訂公共資源交易平台係統數據規範為(wei) 契機,深化固定資產(chan) 投資項目代碼及審批、核準、備案信息在公共資源交易領域的應用。中央投資在線平台要完善共享服務響應工作機製,對於(yu) 各地方、各有關(guan) 部門的共享數據需求,要及時回應,擬定共享工作方案並貫徹落實。
三、健全共享標準,推進投資審批數據實時共享
(四)健全審批數據共享交換標準。以投資在線平台地方與(yu) 中央平台對接數據清單(V3.2.3)為(wei) 基礎,逐步推動將投資審批係統數據對接技術標準上升為(wei) 國家標準,為(wei) 實現投資在線平台與(yu) 相關(guan) 行業(ye) 審批係統的數據共享提供基礎支撐。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guan) 於(yu) 建立健全政務數據共享協調機製加快推進數據有序共享的意見》(國辦發〔2021〕6號)部署,對於(yu) 按規定已納入政務數據供需對接清單的政務數據,統一通過全國一體(ti) 化政務服務平台和國家數據共享交換平台在線開展對接。
(五)強化審批共享數據核驗和深度應用。依托投資在線平台完善投資審批共享數據核驗機製,進一步提高數據準確性、及時性,通過統一的固定資產(chan) 投資項目代碼,實現每一項目的審批、核準和備案信息與(yu) 相應的用地、規劃許可、環評、招標采購等結果數據,以及建設實施信息自動關(guan) 聯共享,構建投資審批、招標采購、建設、竣工等項目全建設周期信息數據全景圖,助力投資精準調度和智慧監管。
四、拓展平台功能,增強各方麵改革獲得感
(六)強化固定資產(chan) 投資項目代碼和項目信息基礎表單應用。各地方要嚴(yan) 格落實《固定資產(chan) 投資項目代碼管理規範》及代碼編碼國家標準要求,在辦理項目審批事項、下達資金時,必須核驗項目代碼及項目信息。項目審批文件、招標投標、公共資源交易、監督檢查、後評價(jia) 、行政處理、行政處罰、信息公開等涉及使用項目名稱時,應當同時標注項目代碼。抓緊實施項目基礎信息表單,投資在線平台在項目賦碼時同步形成項目基礎信息表單,並為(wei) 各行業(ye) 審批係統提供共享服務。企業(ye) 在辦理有關(guan) 行業(ye) 審批手續時,可以申請調用投資在線平台項目基礎信息表單,無需再重複填報。加快推進項目代碼二維碼應用場景,便利實時核驗項目基礎信息、審批信息和建設信息等。
(七)推廣電子印章和電子證照複用。投資在線平台要積極推廣應用電子印章、電子證照下載和複用,尤其對營業(ye) 執照、取水許可、工程規劃許可、資質資格證書(shu) 等常用高頻投資審批管理事項以及相關(guan) 申報材料等,探索電子證照“一次生成、統一流轉、互認共用”,進一步減少企業(ye) 重複提交、部門重複核驗,提升投資審批服務便利化水平。
(八)精準優(you) 化涉企審批服務。依托投資在線平台開發審批服務在線應用、移動應用,為(wei) 企業(ye) 提供申報、查詢、辦理的全流程“掌上辦”服務。鼓勵創新應用人工智能識別技術,通過提取高頻需求關(guan) 鍵詞,找準投資審批服務的熱點、堵點、痛點問題,精準獲知企業(ye) 群眾(zhong) 辦事需求和谘詢內(nei) 容,自動推送“全流程”事項辦理方案,優(you) 化谘詢服務,助力企業(ye) 投資項目決(jue) 策和實施。
五、深化“一網通辦”,促進投資審批更加高效便捷
(九)深入推進投資審批“全程網辦”。各級投資在線平台和行業(ye) 審批係統,要加快與(yu) 國家政務服務平台的統一身份認證體(ti) 係互通,自然人、法人統一身份識別,實現企業(ye) 一次登錄,投資審批“一張網”“全網漫遊”。優(you) 化在線審批係統功能,加快推進投資審批“全覆蓋、全流程、全在線”。除法律法規有明確規定外,凡是項目單位提交且通過投資在線平台能夠查詢到的材料,不得再要求項目單位重複提交;凡是投資在線平台已收取規範化電子版材料的,不得再要求申請人重複提交紙質版材料;凡是依托投資在線平台能夠實現網上核驗的證明材料,不得再要求現場核驗。
(十)加快實施投資審批“一網通辦”“好差評”製度。各地方投資在線平台要認真落實國務院關(guan) 於(yu) 建立政務服務“好差評”製度的部署,設置審批“一網通辦”“好差評”評價(jia) 功能模塊或環節,方便企業(ye) 和群眾(zhong) 及時對審批服務作出評價(jia) 。建立健全差評和投訴問題調查核實、督促整改和反饋機製,並明確相應獎懲規則,切實抓好差評服務整改,以“好差評”製度實施督促投資審批“一網通辦”落地落實落細。
六、完善保障機製,強化督促落實
(十一)統籌係統建設。各地方要按照精簡集約、高效利用的原則要求,對於(yu) 能夠通過投資在線平台拓展相關(guan) 功能滿足專(zhuan) 業(ye) 審批需要的,一般不得新建專(zhuan) 業(ye) 審批係統;投資在線平台要主動作為(wei) 、跟進服務,及時協助有關(guan) 部門加快完善行業(ye) 審批係統;對於(yu) 已經建成的行業(ye) 審批係統,要進一步加強與(yu) 投資在線平台的係統對接、數據共享,不斷完善審批服務功能,優(you) 化審批服務流程。
(十二)加強組織領導和督促檢查。各級發展改革部門要加強對本區域投資審批數據共享和投資審批“一網通辦”工作的統籌指導,與(yu) 自然資源、生態環境、交通運輸、水利、能源等部門加強協同配合,健全工作機製,完善配套措施,及時協調解決(jue) 共享工作推進過程中的矛盾和問題。國家發展改革委將會(hui) 同自然資源部、生態環境部、交通運輸部、水利部、國家能源局等加強對各地的督促指導,及時總結推廣各地深化投資審批數據共享、促進利企便民的好經驗好做法;對於(yu) 工作不力的地方將專(zhuan) 門予以通報,並督促全麵整改。
國家發展改革委
自 然 資 源 部
生 態 環 境 部
交 通 運 輸 部
水 利 部
國 家 能 源 局
2021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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