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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關於積極應對疫情 創新做好招投標工作保障經濟平穩運行的通知

發布時間:2020-02-09 13:19:54 國家發展改革委

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關於積極應對疫情

創新做好招投標工作保障經濟平穩運行的通知

發改電〔2020〕170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疆生產(chan) 建設兵團發展改革委、招投標指導協調工作牽頭部門、公共資源交易平台整合牽頭部門,中國招標投標協會(hui) 、全國公共資源交易平台、中國招標投標公共服務平台:

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爆發以來,在黨(dang) 中央領導下,各地區、各有關(guan) 部門和單位按照疫情防控工作部署要求,及時采取暫停招標項目現場交易活動、推行網上辦理、減少到場要求等措施,有效減少人員聚集,阻斷疫情傳(chuan) 播,保障人民群眾(zhong) 生命安全和身體(ti) 健康。為(wei) 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時,做好“六穩”工作,有序開展招投標等公共資源交易活動,保障經濟平穩運行,現就有關(guan) 事項通知如下:

一、堅決(jue) 服從(cong) 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hui) 發展大局。各地招投標和公共資源交易平台工作要認真落實本地區關(guan) 於(yu) 疫情防控工作的統一部署要求,切實把人民群眾(zhong) 生命安全和身體(ti) 健康放在第一位。要切實保障疫情防控相關(guan) 采購項目順利進行,對於(yu) 疫情防控急需的應急醫療設施、隔離設施等建設項目,符合《招標投標法》第六十六條規定的,可以不進行招標,由業(ye) 主采用非招標方式采購,或者在招標時酌情縮短有關(guan) 時限要求。要根據疫情防控形勢變化、項目緊急程度和市場主體(ti) 需求,及時動態調整工作安排,在確保安全的同時最大程度減輕對招投標等公共資源交易活動的影響。

二、切實避免對招投標等交易活動“一刀切”。疫情防控期間,各級各類公共資源交易平台要立足公共服務職能定位,充分發揮軟硬件優(you) 勢,積極與(yu) 當地疾控部門建立聯動機製,在做好防控工作的前提下,全力支持和保障招投標等各類公共資源交易活動。特別對於(yu) 涉及保障城市運行必需、疫情防控必需、涉及重要國計民生以及企業(ye) 生產(chan) 經營急需的項目,要建立“綠色通道”服務機製,創新方式方法,確保依法規範、及時有序進行。

三、保證招標項目競爭(zheng) 度和投標質量。針對節後複工企業(ye) 可能出現在崗人員不足、工作協同不便、人員流動受限的實際,引導招標人依法、合理設定招標文件發售、投標文件提交等時限,以便投標人做好投標準備;需購買(mai) 紙質招標文件的,提供郵寄方式,不要求投標人到指定地點購買(mai) ;需提交紙質投標文件的,允許郵寄提交。

四、加快推進招投標全流程電子化。《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國家發展改革委關(guan) 於(yu) 深化公共資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指導意見的通知》(國辦函〔2019〕41號)對2020年公共資源電子化交易全麵實施提出了明確目標。各地要狠抓目標落實,加強部門協調,著力消除全流程電子化的盲點、斷點、堵點,盡快在各行業(ye) 領域全麵推廣電子招投標,實現發布招標公告公示、下載招標文件、提交投標文件、開標、評標、異議澄清補正、合同簽訂、文件歸檔等全流程電子化,扭轉電子和紙質招投標雙軌並行的局麵。

五、全麵推行在線投標、開標。為(wei) 有效降低現場投標、開標帶來的人員聚集風險,同時降低企業(ye) 交易成本,各地要依托電子招投標交易平台,加快部署在線投標、開標係統,製定明確時間表,年內(nei) 實現所有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在線投標、開標。

六、積極推廣電子評標和遠程異地評標。各地要加快建設完善電子評標係統,應用信息化工具輔助評標,提高評標效率;完善遠程異地評標係統及技術規範,盡早實現省內(nei) 常態化運行,並為(wei) 跨省運行創造條件,有效減少評標人員聚集,實現有限專(zhuan) 家資源充分共享;積極應對遠程異地評標等對傳(chuan) 統屬地監管模式帶來的挑戰,建立跨區域協同監管機製。疫情防控期間,采取隨機抽取方式難以組建評標委員會(hui) 的,可依法由招標人自行確定專(zhuan) 家;確有需求的地方,可以在監管到位的前提下選擇適當的招標項目探索開展基於(yu) 網絡協同的專(zhuan) 家分散評標。

七、改進投標擔保方式。在全麵推行投標保證金線上繳退的同時,大力推廣使用保函特別是電子保函替代現金保證金,實現在線提交、在線查核。鼓勵調整紙質保函提交方式,建議招標人在開標前不強製要求提交紙質原件,由中標候選人在中標候選人公示前提交並在網上公示。鼓勵招標人對簡單小額項目不要求提供投標擔保,對中小企業(ye) 投標人免除投標擔保,減輕企業(ye) 負擔。

八、支持社會(hui) 力量參與(yu) 提升招投標服務供給。為(wei) 保障在線開標、遠程異地評標,以及滿足避免人員過分集中對開標評標場所的需求,各地要注重發揮社會(hui) 力量積極性,增加電子招投標交易平台和開標評標場所的服務供給,允許招標人選擇依法規範並符合行政監督要求的市場主體(ti) 建設運營的電子招投標交易平台開展招標,在監管到位前提下探索允許在社會(hui) 化交易場所開標評標。

九、大力推進招投標行政監督電子化。各地要積極適應招投標全流程電子化的新形勢,加快行政監督方式手段的電子化、智慧化。按照政務信息化要求,依托電子招投標交易平台,加快部署行政監督窗口和監督工具,實現對電子招投標交易全程事中事後監管。

十、保障投標人和潛在投標人合法權益。對於(yu) 疫情防控期間暫停開標評標活動的招標項目,有關(guan) 部門、單位和公共資源交易中心要指導招標人通過發布招標文件澄清或修改公告等適當方式另行通知招投標活動時間。對招投標活動實行減少人員聚集等相關(guan) 措施時,確保對所有投標人公平公正。要保證異議、投訴渠道暢通,不得借疫情防控之名實施排斥限製投標人等違法違規行為(wei) 。

十一、切實盡責履行政府職能。各級發展改革委或者本級政府確定的其他牽頭部門應當加強工作統籌,敢於(yu) 擔當負責,會(hui) 同有關(guan) 招投標行政監督部門,按照本地區疫情防控統一部署要求,認真做好招投標指導協調工作。要加強政策宣傳(chuan) 解讀,暢通電話、網絡等谘詢渠道,及時為(wei) 市場主體(ti) 釋疑解惑,保障招投標活動積極穩妥有序開展。要按照國家發展改革委《關(guan) 於(yu) 加強投資項目遠程審批服務 保障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間項目辦理工作的通知》(發改電〔2020〕66號)要求,實行招標方案審批核準的電子化、便利化。各地公共資源交易平台整合牽頭部門要切實加強對本地區公共資源交易工作的指導協調,確保在疫情防控期間公共資源交易市場不亂(luan) 、監管不斷。

十二、加強招投標活動服務保障。各地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在暫停提供現場交易服務期間,要通過電話、網絡等方式進行業(ye) 務谘詢及辦理,保障項目辦理不斷檔;在提供現場交易服務時,要嚴(yan) 格按要求落實人員登記、健康監測、環境消毒等防控措施;要優(you) 化和簡並辦事流程,推行見證證明、場所預約等服務事項網上辦理,利用在線核驗、郵寄、告知承諾等方式取消或者減少人員到場要求;確需現場遞交文件資料的,要做到即交即走,減少人員聚集程度及滯留時間。中國招標投標公共服務平台和各省級招標公告公示發布媒介要充分利用電子招投標交易平台及移動互聯網技術,為(wei) 市場主體(ti) 提供穩定、便捷的在線發布服務;對疫情防控相關(guan) 招標項目的業(ye) 務辦理予以專(zhuan) 門優(you) 先保障。全國公共資源交易平台要加強動態監測,密切跟蹤各地公共資源交易平台運行情況。電子招投標交易平台開發運營單位要加強值守,快速響應,做好技術服務保障;便利CA數字證書(shu) 辦理程序,盡可能通過網絡或郵寄開展原件審核、介質發放等工作。相關(guan) 單位要加快推進CA數字證書(shu) 網絡共享,運用手機掃碼等技術實現免插介質完成身份驗證、簽名蓋章、加密解密等交易流程。

十三、充分發揮行業(ye) 協會(hui) 作用。中國招標投標協會(hui) 等行業(ye) 組織要充分發揮政府與(yu) 市場的橋梁紐帶作用,麵向市場主體(ti) 加強疫情防控相關(guan) 招投標政策的宣傳(chuan) 解讀,引導行業(ye) 自律,及時了解和反映行業(ye) 運行狀況、市場主體(ti) 訴求,並積極建言獻策。

各地區、各有關(guan) 部門和單位要從(cong) 貫徹黨(dang) 中央、國務院決(jue) 策部署,努力實現今年經濟社會(hui) 發展目標的高度,充分認識當前形勢下創新開展招投標工作的緊迫性和重要性,立足當前、著眼長遠,積極探索、精準施策,既要解決(jue) 當前突出問題,更要注重建立長效機製,加快提升招投標工作服務經濟社會(hui) 發展大局的質量和水平。各地創新做好招投標工作的典型經驗做法、遇到的困難問題、意見建議,請及時報送國家發展改革委(法規司)。

特此通知。

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

2020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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