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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五”將建42個全國性綜合交通樞紐

發布時間:2013-03-28 09:52:00 中國證券報

發改委日前印發了《促進綜合交通樞紐發展的指導意見》,要求各地以運輸需求為(wei) 導向,新建與(yu) 改造相結合,推進我國綜合交通樞紐的一體(ti) 化發展。隨著我國新一輪城鎮化的發展,以高鐵、城鐵、民用運輸機場、公路客運站和港口運輸交織的客貨運樞紐一體(ti) 化設施投資值得保持長期關(guan) 注。

《意見》提出,按照有關(guan) 文件的要求,“十二五”期間我國需基本建成42個(ge) 全國性綜合交通樞紐。除省會(hui) 城市和直轄市外,遼寧大連、河北秦皇島、河北唐山、山東(dong) 青島、江蘇連雲(yun) 港、江蘇徐州、浙江寧波、福建廈門、廣東(dong) 湛江、山西大同亦入選。

各地政府將組織編製其綜合交通樞紐規劃,納入城市總體(ti) 規劃進行審批。《意見》指出,要打破行業(ye) 分割、突破地區分割,創新體(ti) 製機製,破解綜合交通樞紐發展中的難題。

融資方麵,地方政府投資應發揮引導作用,加大資金支持力度。同時,《意見》鼓勵創新盈利模式,探索以企業(ye) 為(wei) 主體(ti) 、資本為(wei) 紐帶的投融資方式,鼓勵社會(hui) 資本進入綜合交通樞紐的建設和運營,形成多元化的投融資格局。

為(wei) 補貼樞紐設施建設運營,鼓勵在切實保證交通功能的前提下,做好交通影響分析,對樞紐用地的地上、地下空間及周邊區域進行土地綜合開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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