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2-06-16 16:20:00 中國政府網

今年以來,大規模增值稅留抵退稅政策全麵落實,幫助企業(ye) 減負紓困。符合條件的企業(ye) 可按規定申請退稅。這裏提醒納稅人,注意以下申報要求↓
01
納稅人應在納稅申報期內(nei) ,完成當期增值稅納稅申報後申請留抵退稅。2022年4月至6月的留抵退稅申請時間,延長至每月最後一個(ge) 工作日。
02
納稅人出口貨物勞務、發生跨境應稅行為(wei) ,適用免抵退稅辦法的,可以在同一申報期內(nei) ,既申報免抵退稅又申報辦理留抵退稅。
03
申請辦理留抵退稅的納稅人,出口貨物勞務、跨境應稅行為(wei) 適用免抵退稅辦法的,應當按期申報免抵退稅。當期可申報免抵退稅的出口銷售額為(wei) 零的,應辦理免抵退稅零申報。
04
納稅人既申報免抵退稅又申請辦理留抵退稅的,稅務機關(guan) 應先辦理免抵退稅。辦理免抵退稅後,納稅人仍符合留抵退稅條件的,再辦理留抵退稅。
05
納稅人在辦理留抵退稅期間,因納稅申報、稽查查補和評估調整等原因,造成期末留抵稅額發生變化的,按最近一期《增值稅納稅申報表(一般納稅人適用)》期末留抵稅額確定允許退還的增量留抵稅額。
06
納稅人在同一申報期既申報免抵退稅又申請辦理留抵退稅的,或者在納稅人申請辦理留抵退稅時存在尚未經稅務機關(guan) 核準的免抵退稅應退稅額的,應待稅務機關(guan) 核準免抵退稅應退稅額後,按最近一期《增值稅納稅申報表(一般納稅人適用)》期末留抵稅額,扣減稅務機關(guan) 核準的免抵退稅應退稅額後的餘(yu) 額確定允許退還的增量留抵稅額。
稅務機關(guan) 核準的免抵退稅應退稅額,是指稅務機關(guan) 當期已核準,但納稅人尚未在《增值稅納稅申報表(一般納稅人適用)》第15欄“免、抵、退應退稅額”中填報的免抵退稅應退稅額。
07
納稅人既有增值稅欠稅,又有期末留抵稅額的,按最近一期《增值稅納稅申報表(一般納稅人適用)》期末留抵稅額,抵減增值稅欠稅後的餘(yu) 額確定允許退還的增量留抵稅額。
08
在納稅人辦理增值稅納稅申報和免抵退稅申報後、稅務機關(guan) 核準其免抵退稅應退稅額前,核準其前期留抵退稅的,以最近一期《增值稅納稅申報表(一般納稅人適用)》期末留抵稅額,扣減稅務機關(guan) 核準的留抵退稅額後的餘(yu) 額,計算當期免抵退稅應退稅額和免抵稅額。稅務機關(guan) 核準的留抵退稅額,是指稅務機關(guan) 當期已核準,但納稅人尚未在《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附列資料(二)(本期進項稅額明細)》第22欄“上期留抵稅額退稅”填報的留抵退稅額。
09
納稅人應在收到稅務機關(guan) 準予留抵退稅的《稅務事項通知書(shu) 》當期,以稅務機關(guan) 核準的允許退還的增量留抵稅額衝(chong) 減期末留抵稅額,並在辦理增值稅納稅申報時,相應填寫(xie) 《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附列資料(二)(本期進項稅額明細)》第22欄“上期留抵稅額退稅”。
10
納稅人按照規定,需要申請繳回已退還的全部留抵退稅款的,可通過電子稅務局或辦稅服務廳提交《繳回留抵退稅申請表》。納稅人在繳回已退還的全部留抵退稅款後,辦理增值稅納稅申報時,將繳回的全部退稅款在《增值稅及附加稅費申報表附列資料(二)》(本期進項稅額明細)第22欄“上期留抵稅額退稅”填寫(xie) 負數,並可繼續按規定抵扣進項稅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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