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2-03-11 16:03:10 央視新聞客戶端

3月11日,江蘇省連雲(yun) 港市召開疫情防控新聞發布會(hui) 。會(hui) 上,連雲(yun) 港市交通運輸局局長毛善通通報了申請辦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應急物資及人員運輸車輛通行證的有關(guan) 事項。
通行證的發放範圍主要有6類:
1.公務類:疫情防控指揮調度、行政執法、督查檢查等車輛。
2.生活物資類:運輸禽肉蛋奶菜等生鮮農(nong) 產(chan) 品、居民生活必需品,成品油市區配送等車輛。
3.疫情防控物資類:運輸疫情防控醫療物資和救護器材設備、疫情防控物資生產(chan) 原輔料、援助物資等車輛。
4.應急處置類:應急指揮、醫療救護、衛生防疫、工程搶險、通信搶修、水電氣搶修等車輛。
5.特殊人群類:運輸待產(chan) 孕婦、透析病人、放化療病人、急診病人等特殊人群車輛。
6.其他用於(yu) 運輸應急物資和人員的車輛。
申請辦理通行證主要有2種方式:一是運輸企業(ye) 或者單位、個(ge) 人向屬地交通管控組申請;二是向市疫情應急處置指揮部有關(guan) 專(zhuan) 項工作組申請。審核人員在審核車輛信息、消毒情況和司乘人員健康碼、通信行程卡,核驗核酸檢測證明、體(ti) 溫無異常後,向市交通管控組提交書(shu) 麵申請。
申請內(nei) 容主要包括申請者基本情況、車牌號碼、物資或人員類別、通行時間和駕駛員姓名、身份證號、電話號碼等信息。市交通管控組收到書(shu) 麵申請後,及時組織審核,同意後按照“一車一證”的原則發放通行證。
使用通行證要做到3點:一是嚴(yan) 格執行“一車一證”;二是持證車輛通過查驗點時應主動出示通行證,配合查驗;三是查驗點工作人員認真核驗,“人、車、證”一致後方可放行,不一致時予以勸返,並暫扣通行證,向市突發新冠肺炎疫情應急處置指揮部交通管控組報告,經核實後予以注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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