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2-01-19 17:56:00 國家發展改革委

習(xi) 近平總書(shu) 記指出,我國平台經濟發展正處在關(guan) 鍵時期,要推動平台經濟規範健康持續發展。國家發展改革委等九部門聯合印發的《關(guan) 於(yu) 推動平台經濟規範健康持續發展的若幹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提出了一係列平台經濟治理的新要求和新舉(ju) 措,有助於(yu) 推動補齊監管短板,提升平台經濟治理效能。
一、聚焦建章立製,完善平台經濟發展製度體(ti) 係
俗話說:沒有規矩,不成方圓。規則製度是平台經濟規範健康發展最穩定最可靠的基礎,既規範著市場主體(ti) 的行為(wei) ,也保障著市場主體(ti) 的權利。《意見》提出要著力抓好建章立製,為(wei) 平台經濟更加健康、更可持續、更為(wei) 長遠奠定堅實基礎。
一是要完善平台競爭(zheng) 監管規則。公平競爭(zheng) 是市場經濟的本質要求。《意見》提出,要修訂完善《反壟斷法》,製定禁止網絡不正當競爭(zheng) 行為(wei) 管理辦法等,將對打擊壟斷和不正當競爭(zheng) 行為(wei) ,防止資本無序擴張,營造公平競爭(zheng) 市場環境起到積極作用。
二是要完善平台數據治理規則。為(wei) 促進數據合規合法利用,釋放數據生產(chan) 要素效能,《意見》強調,要完善數據安全治理、個(ge) 人信息保護、數據跨境流動、算法安全監管等相關(guan) 配套規則和製度,在確保安全和保護個(ge) 人隱私的前提下,促進數據高效流動和開發利用,激發數據要素活力。
三是要製定平台價(jia) 格行為(wei) 規則。價(jia) 格規則是市場經濟製度的重要組成部分。《意見》明確提出,要製定出台平台經濟領域價(jia) 格行為(wei) 規則,有助於(yu) 維護公平透明的平台經濟價(jia) 格秩序,打造活力迸發、共享發展的平台經濟生態體(ti) 係。
四是要完善平台金融監管規則。金融是現代經濟的核心,是實體(ti) 經濟的血脈。《意見》強調,要研究製定《非銀行支付機構條例》,完善金融控股公司監管製度,堅持金融活動全部納入金融監管,有利於(yu) 防範係統性風險,維護經濟社會(hui) 穩定,引導平台企業(ye) 和資本更好服務實體(ti) 經濟發展和高品質生活。
二、突出監管重點,強化平台經濟規範發展保障
徒善不足以為(wei) 政,徒法不能以自行。針對平台經濟規範發展麵臨(lin) 的重點問題和突出矛盾,《意見》堅持問題導向,著力提升平台經濟監管的能力和水平。
一是強化壟斷和不正當競爭(zheng) 行為(wei) 監管。《意見》強調,要重點依法查處平台經濟領域壟斷協議、濫用市場支配地位、違法實施經營者集中等壟斷行為(wei) ,強化廣告、質量和稅收等方麵監管力度,有助於(yu) 遏製各類壟斷和不正當競爭(zheng) 行為(wei) ,讓公平競爭(zheng) 成為(wei) 促進平台經濟高質量發展的動力。
二是強化金融活動監管。《意見》強調,對支付工具、金融控股公司、服務收費等方麵加強監管,嚴(yan) 格規範平台企業(ye) 金融活動,將確保金融創新在審慎監管前提下進行,有助於(yu) 防止資本無序擴張,防範經濟金融等各類風險。
三是探索數據和算法監管。《意見》明確,要切實加強數據安全、個(ge) 人信息保護等方麵監管,推動提升算法公平和透明度,將有利於(yu) 防範數據和算法濫用、數據安全、隱私侵犯以及重大網絡安全風險。
三、創新監管工具,提高平台經濟治理水平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鑒於(yu) 平台經濟監管所麵臨(lin) 問題的複雜性,《意見》提出要改進提高平台經濟監管技術和手段,增強平台經濟治理水平。
一是全麵提升監管的數字化水平。《意見》提出,要建立違法線索線上發現、流轉、調查處理等非接觸式監管機製,提升平台監測、分析預警、線上執法、信息公示等監管能力,支持條件成熟的地區開展平台經濟監管的數字化試點創新。
二是有效發揮信用監管的作用。《意見》強調,強化平台經濟領域嚴(yan) 重違法失信名單管理,引導互聯網企業(ye) 間加強對嚴(yan) 重違法失信名單等相關(guan) 信用評價(jia) 互通、互聯、互認,推動平台企業(ye) 對網絡經營者違法行為(wei) 實施聯防聯控,增強信用監管威懾力,促進平台企業(ye) 誠信自律。
三是促進平台經濟監管國際協調。《意見》以構築國家競爭(zheng) 新優(you) 勢為(wei) 導向,積極參與(yu) 數據跨境流動、數字貨幣、數字經濟稅收等數字領域相關(guan) 國際規則製定和反壟斷、反不正當競爭(zheng) 國際協調,加強跨境監管規則和執法協調合作,為(wei) 平台企業(ye) 國際化發展創造有利條件。
四、強化協同治理,構建平台經濟多元協同治理格局
協同治理是增強治理效能的現實需要。《意見》提出要推動協同治理,構建多方協同完善平台經濟治理體(ti) 係的良好格局。
一是落實市場主體(ti) 自律責任。《意見》提出,科學界定平台企業(ye) 責任邊界,強化超大型平台企業(ye) 責任,建立平台信息公示製度,將有助於(yu) 把平台企業(ye) 內(nei) 部治理與(yu) 外部監管結合起來,更好引導平台企業(ye) 合法合規經營。
二是激發社會(hui) 組織自治活力。《意見》提出,要鼓勵行業(ye) 協會(hui) 、商會(hui) 等社會(hui) 組織牽頭製定團體(ti) 標準、行業(ye) 自律公約,將充分發揮社會(hui) 組織服務企業(ye) 發展、維護行業(ye) 秩序的重要紐帶作用。
三是鼓勵社會(hui) 公眾(zhong) 參與(yu) 監督。《意見》提出,要加強社會(hui) 監督,暢通社會(hui) 公眾(zhong) 、中介機構、新聞媒體(ti) 等對平台經濟市場秩序的監督渠道,發揮消費者對生產(chan) 經營活動的直接監督作用,將確保平台經濟領域市場主體(ti) 合法經營,更好保護中小企業(ye) 和消費者合法權益。
四是強化政府協同監管合力。《意見》提出,要強化部門協同聯動,實施聯合懲戒,加強聯合執法和綜合監管,有助於(yu) 實現事前事中事後全鏈條全流程監管,提升監管合力。
總之,《意見》為(wei) 進一步完善平台經濟治理體(ti) 係,提升治理效能指引了方向,明確了重點,細化了舉(ju) 措。要深刻認識《意見》的重大意義(yi) 和關(guan) 鍵作用,抓好《意見》貫徹落實,推動平台經濟更好融入和服務新發展格局,實現更高質量、更為(wei) 規範、更可持續、更加安全的發展。
楊宜勇、王磊、曾錚,中國宏觀經濟研究院市場與(yu) 價(jia) 格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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